《重生之魔鬼巨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魔鬼巨星- 第8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谢谢流光云烟的手榴弹,爱你,╭(╯3╰)╮
  谢谢萌想的一日一炮,爱你,么么哒,╭(╯3╰)╮

  Chapter 72

  比起那些修真小说里写的;这个时代的修真者是真的穷,被|干掉的六个算是修真界中的高手了,虽然不是最强的那些人诸如程苍术那个水准的;好歹也能在修真界的整体水平中占个前百分之十的名分;就这样,陆宁缴获他们的武器之后;只有三把法器,其他不过一些零散的有些灵气的兵器而已;当然;比起凡铁要强上一些的。
  不过;聊胜于无,妖魔鬼怪在这方面更穷,因为炼丹炼器一直是人类修士的不传法门。
  “我发现这些修士于我而言是大补啊。”陆宁叹了口气。
  从那回玉英门掌门之女被他吸收他就看出来了,现在陆远不在,陆宁可不会放血的法门,而且天快亮了,也没多少时间折腾,索性就都吸收了,果然实力又有了明显的提升。
  对于陆宁这个游戏数据弄出来的身体而言,他本来就是满级了,再吸收力量也不会体现在人物等级上,这种提升是体现在他本身的速度、力量,枪炮的射程和攻击力上,这种显而易见的强大很容易让人食髓知味。
  要说胜过这六个人,陆宁也没想到这么顺利。
  “修真界的人大不如前。”这是熊明明的评价,“百年前他们明明齐心和谐,现如今怎么变成这样。”他感慨着。
  如果不是有一个齐心和谐的修真界,怎可能将妖魔打到如此七零八落的地步,要知道,妖魔鬼怪虽然是一盘散沙,厉害的着实不算少。
  可今天陆宁看那六个修真者,互相之间毫无配合,明明是合作来杀自己,却没有半点章法,甚至可以明显看出六人之间不大和睦,对另外几个人都有点儿忌惮的意思。
  所以陆宁才可以这么顺利地将他们都干掉了,其实从绿昕毫不犹豫地抛下其他人逃跑也可以看出来了,现在的修真界和往昔并不一样。
  不过,即便如此,让熊明明说,若不是云闲子处心积虑祭出了对自己有全然克制作用的阵法,他干掉那三个还是不算很吃力的,自己虽然要付出一些代价,却不是做不到,而陆宁一下子干掉了六个,却可以称得上毫发未伤,这种实力不得不让熊明明感到惊愕。
  但他半点儿都没表现出来,仍然那样憨厚地笑着,跑前跑后安排陆宁的工作。
  陆宁觉得,身边这些个妖魔鬼怪,果然没一个正常的。
  这件事对于陆宁而言只是一个小插曲,消息传回钟瑜白和陆远那里,陆远发了一场脾气,听到陆宁毫发无伤,也就放下了,倒是钟瑜白冷笑两声,“他们真是不懂什么叫吸取教训。”
  D。A。一片平静,修真界却掀翻了天了,这时候陆宁的实力才被拿出来说,也有人开始评估陆远的本事,而钟瑜白在修真者的论坛上放出“绿昕面对妖魔抛下同伴独自逃跑”的猛料,很多对绿昕抱有好感的修真界少年们一开始并不相信,但当经过激烈的争吵,另外六家死了人的将绿昕往死里踩之后,这些将绿昕看做女神的少年们心都碎了。
  从上一次演唱会差点暴露修真界事件之后,这次又在修真界中掀起了不小的风浪,黑翅妖魔被安上了一个极致凶残大魔头的标签,各门派告诫年轻弟子轻易不要去招惹他。
  阿绿默默听完,回去就在往上预购了陆宁陆远的新专辑。
  比起那个被描述得无比虚幻凶悍的人,阿绿更相信自己所了解的那个他。
  让无数修真者愤怒的是,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这个妖魔仍然光鲜亮丽地出现在了当天下午的电视里,享受着众星拱月的待遇。
  愚蠢的凡人!
  陆宁回了上海,五月五日,他和陆远的第三张专辑《盛夏花开》终于开始发售。
  和前两张的小清新风格不一样,这张专辑的封面是大团大团开到荼靡的花,层层叠叠,深红深紫,艳丽无比。
  “盛夏花开”四个字是手写体,细瘦的字体单薄却相当漂亮。
  内页的拍摄陆宁和陆远只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因为这张专辑的风格特殊,张言胜单单是研究妆容就已经研究了很久,而陆宁他们被折腾的大部分时间也在化妆上。
  翻开内页第一张就足以让人尖叫,陆宁还是第一次化这么浓的妆,男艺人比起女艺人,本来风格上就不太能比较,女艺人的妆容服饰可以丰富到一定程度,男艺人就很有局限性。
  陆宁的这一张照片眉眼被修饰到了无比精细的程度,而眼角的深红浓紫色彩绘纹路,更是增加了几分艳丽,唇色被描得苍白,眼瞳深深,似是透着淡淡的红,眼睫毛上洒了细碎的水钻,眼角如藤蔓般蔓延的彩绘衬着他冰凉如水的眼神,莫名透着一种勾魂摄魄的瑰丽,尤其他那苍白的唇微微弯起,眼神凉薄,笑容却暧昧。
  往下,是线条优美的脖颈和肩膀,加上漂亮的锁骨,这张照片只到肩部,只是黑发凌乱,明显躺在盛开的花丛中,经过后期加工,这种相当有视觉冲击力的颜色配着这样一张脸,整个儿都让人眼睛都拔不出来了。
  陆远那一张与陆宁又不同,他是一张侧面,头微微仰着,半长的黑发齐齐往后,微微凌乱地落在花海上,他的眼睛半闭,长长的眼睫毛上同样撒着细细的水钻,眼角的彩绘舒展,这侧面的线条当真好看到了极致,没有半分缺憾,和陆宁那一张一样的是,照片截止到肩部,同样好似没有穿衣服。
  陆宁和陆远明明脸是一样的,粉丝却很难认错,就是因为他们的气质不一样,但是在硬照中,他们的风格一变化,就变得难以分辨起来,这两张照片粉丝们差点认作一个人,只是两人肩膀上有着“宁、远”两个字的花体彩绘,才能分辨开来。
  整张专辑的内页走的都是这样缤纷奢靡的浓艳风格,首饰由顾怡的店特供,主要是紫水晶和通透无色的水晶加上深红浓紫色的玛瑙珠串,漂亮极了。
  2008年一整年陆宁陆远都没有出专辑,这张专辑让他们的歌迷等了很久,哪怕他们在影视上再有成就,还是有真正喜欢他们唱歌的人在默默等待。
  发专辑意味着密集的宣传期,而陆远这阵子忙到几乎每天只睡三个小时,如果不是那具非人类的身体,谁能顶得住?
  大三下半年了,本身医学院的课程就忙碌到变态了,他们还要赶各种通告,经常他们录完通告就已经凌晨三四点,然后早上八点陆远还有课……
  反倒是陆宁要好上一些,法学院的课程虽然也不算轻松,但是比起陆远来那是小巫见大巫。
  直到暑假来临,陆远才真正松了口气。
  但七月初,他就进了《风声鹤唳》的剧组,陆宁也要开始拍摄《爱无眠》。
  《爱无眠》是一部爱情片,陆宁上辈子因为戏路的原因,几乎没有拍过纯粹的爱情片,《爱无眠》的故事说起来并不复杂,甚至相当狗血,很多女孩子喜欢灰姑娘遇上王子的故事,《爱无眠》却是一出穷小子和……女王的爱情喜剧。
  陆宁所知道的是这部电影在来年情人节上档,以横扫千军之势席卷全国,票房高得惊人,仔细看过剧本之后,就发现它确实有红的原因。
  故事虽然并不新颖,但是首先女主角不是公主而是女王,就是一个看点,而且走的是轻松诙谐路线,台词精致,剧情狗血却不落俗套,很多地方陆宁只是看台词,都有一种会心一笑的感觉,更别说坐在电影院里的观众了。
  其实越是这种不新颖的题材,越是可以看出编剧的功底,《爱无眠》的编剧就是当初《黑鲨》那样的大片的编剧,难怪有此水准。
  和陆宁合作的女明星陆宁并不认识,上辈子和她也没什么交集,这位刚刚摘下去年香港金像奖影后桂冠,人却是内地人,如今正是当红的时候,说起来年纪也不大,今年才刚二十七岁,而且,她是真正的白富美,家里很有些家底。
  和袁澄江、李深那样来混娱乐圈的男人不大一样,有家底的家庭出来的女孩子混娱乐圈的其实并不多,其中还有一些是打着玩票的心思,比如陆宁拍《香港纪事》的时候,饰演剧中陆远女友的薛思洁薛大小姐,就是完完全全的玩票性质。
  毕竟娱乐圈的水太深了,而家底到了一定程度,这些女孩子大多没多少看中娱乐圈华丽外衣的虚荣心了。
  纪丹馥就是这样一个例外。
  她进了娱乐圈之后,认认真真演戏,勤勤恳恳工作,态度谦逊而不傲慢,丝毫没有身为大小姐的脾气,她是真的把演员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做的,虽然很可能拍一部戏的片酬还不如家里给的零花钱。
  《爱无眠》所有的投资,大部分都花在了两位主角身上,陆宁现在的片酬不低,纪丹馥同样如此。
  因为没有见过,一开始就是要磨合,尤其他们在戏里演的是一对深爱的恋人,不过幸好是从他们并不熟悉的戏份开始拍的,所以陆宁的适应度还算良好。
  制作方挑中陆宁和纪丹馥,固然是因为他们正当红,还有个原因是这两位都是偶像中的实力派。
  陆宁的长相自然不用说,纪丹馥长得同样相当出众,眉眼精致身材高挑,不上妆的时候都相当漂亮,上妆之后更是五官艳丽,属于相当有气场的美人。
  因为她的角色是女王不是公主,整部戏就增加了很多笑点,身为一家大型公司的执行CEO,纪丹馥饰演的林皎家境优越,智商超群,一路读书都是极其优秀,从国外读了MBA回来就执掌了家族企业,但表面优雅成熟十分女神的她事实上有其脆弱幼稚不可理喻的一面。
  陆宁饰演的李安志是从农村出来的穷小子,父母双亡上有兄嫂,兄长老实嫂嫂彪悍,于是十来岁就被赶出来打工。
  当然,设定上他就是除了“美貌”之外别无它好,在一家甜点店打工,附近学校里的女学生冲着他的外貌来的不少。
  这家甜点店很小,东西却很好吃,林皎很喜欢吃这家的甜甜圈,外表冷艳高贵犹如女王的她事实上很喜欢甜食,喜欢得不得了。
  甜点店是一对老夫妻开的,丈夫是一位早年留学过法国却只学了甜点回来的海龟,说一句话可以蹦出三个法语词,说话刻薄事实上心地很善良,他对李安志相当好,甚至将他当做徒弟看待,妻子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温柔宽厚,脸上总是带着笑,李安志每天就住在店里,闻着令人感到幸福的甜香醒来。
  《爱无眠》里有俊男有美女,有暖暖的阳光,有温馨的色调,有诱人的甜点,有叫人甜到心坎里的爱情,难怪它能在票房上有那样的成绩。
  陆宁已经换上了衣服,他饰演的李安志是那家小小甜点店里的做得最久的店员,换上老太太特地给他准备的白衬衫黑领结和黑色长裤,系上黑色围裙,他早早就爬起来开了店门开始煮咖啡。
  明明店很小,但是店主老头儿坚持“格调品味”,硬是要让陆宁穿上这样的衣服。
  “早上好!”骑着自行车从门前过去往学校方向去的少女洒下一串笑声。
  陆宁回头,“早上好!”
  “卡!”导演喊了一声,十分满意。
  在娱乐圈里找俊男美女并不难,难的是找到演技出众的俊男美女,而无疑陆宁和纪丹馥都让他很满意。
  李志安这个角色绝对陆宁来说并不算难,他老实、勤劳、憨厚,是个林皎口中的“蠢货笨蛋”,却有自己的一份坚持,他或许不爱说话,甚至是不会说话,可他看着林皎的目光却总是温柔包容,他可以容忍林皎一切的坏脾气,不是因为她有钱,也不是因为她漂亮,仅仅是因为他喜欢她,那么简单纯粹,没有半点儿功利。
  他没有钱,可是他愿意把他有的都给她。
  所有的快乐、幸福、美好。
  他笨拙得要命,他不会浪漫,他绞尽脑汁地给林皎惊喜,却只是制作了很多笑料。
  面对林皎的朋友亲人对他的轻蔑,李志安心里难过,但是面对林皎的时候仍然微笑。
  “我不会和林皎分手,”甜点店里,仍然弥漫着甜甜的香味,西装革履的男子面对眉目清秀到了极致,只穿着一件白衬衫就穿出令人惊艳效果的陆宁。
  陆宁眼神清澈,“因为她现在还喜欢我,我不想和她分手,她会伤心的。”
  男人冷笑,“她现在不过是看中你的脸,总有一天她会不喜欢你的!”
  “那到时候我再离开她。”陆宁的口吻一点儿都不煽情,平平淡淡认真到诚恳。
  男人一愣,皱起眉来,“看来你也没有多喜欢她么,这离开说得那么容易!”
  “不,我爱她。”陆宁说,“我会一直爱她。”他的眼神那样宁静却坚定,男人甚至一时找不出话来反驳。
  “卡!”导演满意地点点头,“好,这一段再来一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