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也不,不知道……”女孩子哭着抽噎,“就,就是,很难过。”
“唉,不要哭啦,下次再陪你来看陆宁陆远的演唱会……”男朋友拍着她的肩膀说。
阿绿站起身来,转身朝外走去。
她觉得,不会有下一次了。
这么一想,她就觉得好难过好难过。
可是,就算这两个坏家伙就这样告了别,她仍然喜欢他们。
一直喜欢。
而这一场演唱会结束之后,单单是在网上写演唱会后记就有许多,明明只有一万人看了这一场演唱会,却比那些几万人场次的演唱会更多的后记,大部分稍红的论坛里都是铺天盖地的演唱会感言。
“这是我去过的最好的演唱会,是我听过的最好的歌,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人。”
写下这篇演唱会后记的是绿葵论坛上一个相当知名的ID,他本身算是半个圈子里的人,家庭优渥有闲有钱,写过词作过曲,却只能算是个三流的作词人作曲人,但写的乐评却在绿葵有相当一部分的拥护者。
他的ID并不特别,叫孤毒,平时就以写辛辣刻薄的乐评闻名,见到这样感性的题目,很多混绿葵的差点儿以为这位被盗号了。
可是并不是,这样像是网宣软文标题的感叹,内里却并不是什么华丽的宣传文,反而以幽默的口吻吐出一个个略带感伤的文字,字里行间都透着温情脉脉的质朴。
“我承认曾经不大喜欢这两个家伙,因为他们比我年轻,还比我英俊,偏偏现在肯定还比我有钱,除了被炒得大家都知道的黑脸耍大牌之外,这俩年轻人几乎没啥缺点,我最讨厌哪怕是瞧着有那么点儿完美意思的人了。
……
这张CD是堂妹的心爱之物,我恶劣地夺来,却一听就拔不出来了,还鬼使神差地买了那张演唱会的门票,PS,为了不让堂妹发现,我甚至谎称去约会然后偷偷溜出了家门。
……
我从来不知道,有人可以好看到这种程度,无关性别,甚至无关长相,就是觉得他们笑得真好看,唱歌的时候,简直像是笼着一层光。
我看过许多场的演唱会,却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只是唱歌的演唱会,纯粹地唱歌,却唱到我的心都好似含了沙子,一动,就酸涩难忍,还有那么点儿疼。
……
哈,哥也有这么矫情的时候啊。
可说句真话,哥们儿,你们唱的歌儿真好听,好听到我希望那短短的两个小时可以变成永久。
因为曲终人散的时候,难过的人好多。”
别说是陆宁陆远的粉丝了,就是很多所谓的路人,看着这个帖子,心头都有点儿异样,这个绿葵被加精的帖子很快在网络上被疯狂转载。
而这时候,这场“悄无声息”的宁远亚洲巡回演唱会的所有场次门票,都已经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
如果不去,会后悔呢。
哪怕,只是去听他们说一句“Goodbye”也好。
最后的一次巡回,拿着话筒说——
“再见,亲爱的。”
Chapter 89(End)
这一次的巡回弄得他们的粉丝群中几乎成为一片泪海。
但是要真问她们;却又不知道为什么感到难过;粉丝们的问询雪片般地送往D。A。娱乐;但是D。A。娱乐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这个问题;知道陆宁加入了魔幻巨作《精灵王》的剧组,陆远接拍了好莱坞名导罗伯特·艾奇逊的新作《I'm not Hero》;她们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只是不安的情绪并没有消失。
直到D。A。娱乐公司宣布陆宁陆远拿到了美国耶鲁大学的Offer,将要出国读书的时候;国内才一片哗然。
不过,陆宁就在自己的微博上发了一段话。
“或许我们在演艺事业上获得了一些成就,但我们才刚刚二十五岁;人生漫漫,我们希望能学更多想学的东西,我念法学,陆远学医科,我们还在学西班牙文,世界这样大,学海这样浩瀚,时间却只有这么多,所以我们要先离开一下下,不过,我和阿远,一直都只会是中国人。”
他和陆远开通了微博,偶尔发一张照片,写一段简短的话,人却已经身处美国。
阿绿从电影院里走出来,事实上以前她根本不会进电影院看电影,这个习惯还是在喜欢上陆宁陆远之后才养成的,不过,就算是看电影,她也很挑,前几年,还是经常会到电影院里转转的,但是她几乎不看国外的电影,现在却看了。
因为那两个人,他们在美国。
显然,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去的,这两年,他们只各自接拍了一部电影,看着电影最后的演职人员表,他们的名字后面标注的中国籍,就好似那些国内片子里某些演员名字括弧里的美籍或者是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一样,总是特别显眼的。
他们在耶鲁大学念书,也拍戏,只是少得多了,发过一张单曲,却再也没有开演唱会。
他们,在渐渐淡出大家的视线。
可是阿绿觉得,喜欢他们的人根本就无法忘记那两个人。
因为,再也没有比他们更好的偶像,再也没有他们那样让人哭让人笑的偶像,再也没有他们那样——以身作则催人奋进的明星。
“最近在学荷兰语。”陆远的微博永远比陆宁的更简洁,一句话,配上一本荷兰语的书,就是最新的一条微博。
而粉丝们的热情往往要将他淹没,每次无论是陆宁还是陆远发一条微博,都会迅速被刷上话题榜。
陆宁躺在阳光很好的草地上,看着枕在他腿上的陆远,“还真是就算哥不在了,江湖上还都是哥的传说。”
没错,即便是现在,他们的新闻还是经常会上国内的娱乐版。
“新剧本看了?”陆远翻着手头上的书说。
陆宁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有点兴趣,明天去试镜。”
以前演配角的时候,很多时候导演都不用试镜,就是冲着他们的名气和以往的演技给的角色,但是要演主角,却免不了试镜这一关,之前他们在国内,早早就混到了不用试镜就能上戏的地位了,尤其是D。A。投资的剧本,定下他们的角色是一句话的事情。
在国外,就要守国外的规矩,但是身为黑发黑眼的华人,他们在好莱坞要混到主角的位置太难了,所以陆宁与陆远接的角色基本还是在主配徘徊。
而陆宁早已经凭借着《精灵王》这部奇幻巨作拿到了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配角的奖杯,算是追上了陆远的步伐,陆远却又拿下了一座金棕榈。
这时候,时光流逝,陆宁重生之后已经超过了十年,他的记忆再也没法用在剧本的挑选上,但是他的眼光还在,所以每次与陆远一块儿挑剧本的时候,大体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尤其在去年,钟瑜白和程苍术一块儿来了美国。
瞧着像是……和好如初的模样,虽然以钟瑜白的性格,也看不出什么爱与不爱的,对于他而言,爱这种词,大概矫情到让他嗤之以鼻吧?
“没有走到最高点,你觉得遗憾吗?”陆宁忽然问。
陆远眯着眼睛用手挡住脸,“遗憾什么?很多演员一辈子都走不到这样的位置,而且,我们从来都不是为了在这条路上获得多大的成就不是吗?”
陆宁笑了起来,“那就好。”
问他是不是遗憾?
陆宁一点也不遗憾,上辈子的他或许就像陆远说的那样,临近四十,却远不如现在,恐怕一辈子,也达不到现在的地位,所以,有什么好遗憾的呢?
打开面前的笔记本,桌面是他和陆远在《淝水之战》里的剧照,两人都是褒衣博带,一身的风华无双,陆宁经过化妆两鬓斑白,面容沧桑,却仍然优雅迷人,陆远微微带笑,目光孺慕。
“我们什么时候去环球旅行吧?”
“好啊。”
陆宁和陆远的微博一直断断续续地在更新,他们的粉丝知道他们去了斯里兰卡,去了巴拿马,去了阿根廷,很多的照片,出现了手,背影,和偶尔的侧颜,却很少有正面的照片。
2014年5月,陆宁的微博上发了一张照片,那是一间相当漂亮的小教堂,四周都是整片整片的郁金香,这时刚好是郁金香的花季,白色郁金香盛开的模样像是铺开的白色婚纱。
陆远站在教堂前,回头微笑,朝着拍照的陆宁伸出手来。
只是一张照片而已,并没有什么文字。
却透着满满的幸福。
“如果远远穿上西装,我几乎要认为这是他和宁宁的婚礼。”一个粉丝在微博上转载这张照片的时候说。
“啊,真少见,似乎已经很久没有在他们微博的照片里看到他们的正脸了呢!”
“对啊,一定是心态的缘故,远远看着仍然和几年前一样年轻,一点变化也没有呢。”
“那么,宁宁一定也是一样。”
“不管怎么样,他们幸福就足够了。”
只要他们幸福,不管在世界的哪里,都好。
只要他们幸福。
陆宁觉得很幸福,他们搬到了荷兰的一个小镇,这里整个镇上也不过才一两百户人家,只有一家医院和一所小学,根本没有什么人认识他和陆远,这里有相当漂亮的薰衣草农场和种满郁金香的小教堂,他们住的房子有个阳光充足的庭院,陆远亲手在这里放了一个秋千架。
凭着耶鲁大学的毕业证书,陆远在镇上开了一个小诊所,陆宁成功接替了那位年纪已经相当大的律师先生,成了镇上唯一的一位律师。
空闲的时候可以弹弹琴,可以教镇上的孩子们唱歌,他们养了两只猫,还养了一条性情温顺的拉布拉多。
时光漫漫,只要有人相伴,这样的生活——
宁静,舒缓,美好。
而曾经站得那么高受尽追捧爱慕的日子,那些如同明星闪耀的生活,那些笑与泪,辛苦与快乐,永远珍藏为记忆的一角。
高潮迭起之后,他们享受这样安宁的幸福。
也许某一天,他们又会不满足于这样的平和,也许,会想要重拾昔日的荣光。
但,那毕竟是以后的事。
如今的他们,不过是荷兰一个小镇里的平凡医生和平凡律师。
不远处风车悠悠地转着,白墙红瓦颇有荷兰建筑风情的两层小楼里,木质的楼梯往下,客厅墙上挂着一张放大的照片,两个青年穿着西装,对着镜头微微地笑。
绿草如茵,庭院里的秋千架轻轻地晃。
落下一地细碎如金的温暖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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