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要忘记GL》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记得要忘记GL- 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那你怎么还在里面待那么久?难道你喜欢回味上厕所的感觉?”何冰冰并没有要上厕所的意思,再说这厕所可不止一间,堵在门口,是要做什么?
  “我看你进来太久,怕你有什么事,所以进来看看。”见沈倾专注着洗手,并没跟她互动,何冰冰稍稍认真地说了句话。
  其实,她好几次从办公室里出来,都看见沈倾的座位空着,问了陈宇才知道她的反常。刚才已经是第五次见到她座位空着,不放心才进来看看。不过现在看来,似乎是她想多了。
  “我没事,就是觉得厕所里的环境比较好,适合构思一些特别的idea。”手放在烘干机下面烤着,裤袋里的手机却震动了起来,沈倾的动作有些着急了起来。
  “沈倾,我发现你的品味真的很独特,喜欢的东西总跟别人不一样。”她没听错吧?沈倾竟然喜欢厕所的环境?虽然他们公司的物业很负责,清洁阿姨也很勤劳,可是使用厕所的员工物种也挺特别,所以这厕所始终无法带给何冰冰任何好感。
  “好了,赶快回去吧,咱们再耗下去,估计待会赵哥也要冲进来了。”沈倾拉着何冰冰走到洗手台边,开了水把她的手塞在水龙头下面冲了好几下。说是既然进了厕所,如果不洗手,不算上过厕所。
  何冰冰撇撇嘴,还一直强调自己又不是男人,不需要进厕所就一定要洗手,可双手也任由着沈倾摆布。
  “这周末如果你有空,我们一起去外白渡桥走走吧。”沈倾把很多地名一一筛选,还是选了地标性景点。
  “我这一周的日程表还没有完全出来,晚点才能给你回复,可以吗?”潘丝媛也不扭捏,只不过今天只是周一,未知因素太多,贸然答应很容易换来放鸽子的结局。
  “我随时准备着哈,你慢慢来,不着急。”沈倾激动地想要亲吻手机屏幕,却想起网上那条新闻,说是手机其实细菌密度比马桶还要高,只好保持了最后的三公分距离。
  红色透明文件夹被潘丝媛打开,这里面,放的是无痕的爱情故事,结局如何?她其实也和读者一样,并不知道。每次,无痕只会给她发来五章,所以她也仅比别人提早知晓那么一点儿而已。
  最近台里的压力渐渐倾斜,虽然节目播出反响不错,可也有质疑声。这样纯粹的情感类节目,曾经风靡于主打纯情的时代。可现在是速食爱情的社会了,到底还有多少人愿意放慢节奏,去追听这样一个慢热、纠结却不知结局的故事?台里不可能无止境地投入资源,去供养一个无法盈利的节目,所以《守候》,必须在短期内证明自己继续存在的必要和价值。
  今晚要播出的稿子,她已经很熟悉了,可出于职业习惯,她仍是会抓紧每一刻空闲时间来反复琢磨文稿。在潘丝媛眼里,《无题》早已不是一个简单的网络故事,而是她关于情感的赌注,似乎她来到这座城市,也带着舒雨那样的心情。
  而潜意识里,她希望故事的结局,是美好的。
  记得郑婷曾私下里问过她,《无题》这个故事是不是与她有关,又或者她就是故事的女主角?不然为什么她也叫SARAH,不然为什么当初好几个质量不错的投稿故事里她唯独选中了这一篇?
  可潘丝媛笑着摇头,说郑婷想象力真是太丰富了。首先,在巴黎,叫SARAH的女孩子很多,既然都同样在巴黎生活过,那么名字相同并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其次,她从来没有交往过洋人男友,而且自己也没有走得近的学弟或是学妹,所以与故事情节并无相似。最后,她只是觉得发生在巴黎的这个故事还有无痕的文笔打动了她,才让她力排众议坚持选择了它,而节目的效果也证明了她当初选择是对的。
  至少目前看来,节目确实收到了她预期的效果。只不过,她没有料到,台里对她的要求,会中途多出这么多。
  今天似乎过得有点儿慢,早上的例会让她有些疲惫,可该坚持的不能轻易松口,中午郑婷突然的探寻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像过去那样,用温柔的笑化解旁人好奇的目光。
  对于郑婷,她的第一选择,却不是回避。
  周末,似乎开始变得让人有了小小期待,也许是有人主动约自己外出?可沈倾不是她来到这座城市后第一个发出邀请的人,或许连第一百个都排不上了。同样身为本地人,郑婷的陪伴,似乎总是与美食共存,而之前重逢的蒋辛枫也曾主动约了几次,都被她借口回绝了。那么现在和沈倾呢
  潘丝媛觉得沈倾的建议打动了她,因为这座城市,她真的有很多地方想去走走。一个人,或者是和另一个人,安静地去走走,不是为了自拍,不是为了参观,而是静静地用脚步去丈量,去感受这座城市的沉淀。
  所以许多地方,虽然名声在外,她却一直没有去。
  忙,只是一个主要因素,却永远不可能成为根本原因。她想过一个人去,可总是没有那份心情,她想要找一个人一起去,只是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似乎距离这样的期盼,已经过了很久,久到她只是习惯性地想要去实现这样一个心愿,却没有动力去做。
  即使现在只是周一,她却已经开始着手安排一周的工作,好让她能给沈倾一个确切的答复。她并不希望这个人被她不固定的工作时间吓跑,虽然沈倾撤了,肯定还会有很多志愿者站出来。只是,那些邀请,都不能让潘丝媛点头。
  这座城,潘丝媛是从外婆口中听到的,伴随着她的儿时记忆,一同成长,成长到外婆离世,关于这城市的故事便戛然而止了。再之后,有一个人突然闯入了她的生活,让她心底那颗被包藏着完好的种子彻底萌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生长,直到不经意间占满了她的心房。
  那人说:“我来自于那里,那里有你意想不到的风情,丝毫不比巴黎差。凭什么在巴黎才会有爱情?”
  潘丝媛饶有兴致地听那人说着关于这座城市的一切,似乎和外婆说的不太一样,可同样的吸引她。还没开口把心里积累了好多年的疑问说出,那人便悄然离去,连个背影都没有。
  从那以后,潘丝媛就有些害怕看到关于那座城的字眼,因为那会让她想起爱听故事的自己,那不知觉间就让自己沉浸在那座城,是多么让人无措的状态。
  可是,她却越来越频繁地想起这座城,最后,她选择了回国,再之后,选择了来到了这座城。她的脚步有点儿慢,却仍在一步步靠近,不由自主。
  要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

  ☆、第19章 这座城(下)

  “倾倾啊,你在房间干嘛呢?”这周过得特别快,尤其是在潘丝媛回复了确定消息后,沈倾每天都在一种兴奋的状态中度过。自从认识了潘丝媛以后,沈倾就陷入了某种奇怪的感觉之中,就好像是你一直在意的人突然出现在真实生活里,而又跟你认识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牵连。
  一时间,连带着自己也跟对方亲近了许多,可心里仍然充满了好奇和新鲜。
  “马上出来,很快。”沈倾起床洗漱完就回到了房间,平时她不过是在脸上擦一些护肤品,最磨蹭也不过二十分钟。可是今天,她足足耗了四十分钟,沈妈妈不得不敲了敲房门。
  当沈倾依然穿着睡衣打开房门,脸上就像便秘的人第N次从厕所无功而返时的表情,沈妈吓了一跳,还以为沈倾刚才又睡了一觉,现在处于梦游阶段。
  “倾倾,你这是怎么了?”沈妈不放心地朝沈倾走了两步,还没靠近身边,就被沈倾脸上的怨念给震住了。这孩子都多久没有过这样挣扎的表情了,该不会是病了吧?
  “没事,我待会再吃早餐,妈,我先回房间忙会儿,你别理我。”沈倾的嘴巴左右扭动了下,心里小小纠结了番,转身回房,把门给反锁上了。
  “倾倾,可别闷出病了啊,动作快一点。”沈妈也是顺着沈倾的话答了,可刚说完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她明明对着沈倾的房门在说话,可怎么感觉这间房成了厕所的感觉?
  沈倾今天醒得特别早,似乎从昨晚跟潘丝媛发完最后一条消息后,她的大脑皮层就一直处于兴奋状态。晚上好几次都感觉手机有消息进来,摸索着打开却只看到屏保如初,又恍惚地继续睡去。中途出现不少场景,她也分不清是不是在梦中,醒来后却又记不起那些细节了。
  可是很快沈倾就发现了自己醒得再早也无法愉快起来,因为衣橱里没有一件合眼的,到现在,床上已经铺了好几件试过的了。可还是不停地在衣橱里翻找,就差没整个人钻进去了。
  终于在沈妈第三次把门敲响,并且扬言要去拿钥匙开门后,沈倾才慢吞吞地从里面走了出来。这下子,沈妈绝对不会觉得女儿要生病了,而是已经病了。不然怎么可能在沈倾的脸上看到了粉底?又怎么看见她的眉型比之前整齐了多?还有这一身打扮,虽然不至于惊悚,可是也跟平时不大一样。
  “倾倾,今天要出去?”沈妈不敢直接问她跟谁见面,可是这番隆重,估计也是个重要约会吧。
  “恩,我待会要出门,午饭不在家吃。”沈倾有些不愿意让老妈盯着自己的脸看,边说话边故意把头左右晃动。想了想,又补充了句,“可能晚饭也不回来吃了。”
  自从赵博伟的空中飞人之旅暂时告一段落,何冰冰周末总是不见人影,也很少再给沈倾打电话,估计是关机躲着赵博伟的邀约。这下沈倾也乐得轻松,不然真不知道要用什么样的借口去掩饰她即将和潘丝媛去兜外白渡桥。
  “我到了。”当沈倾先期抵达约定的地点时,环顾一周,并没有看到出挑的美女,自然也无需仔细辨认,就知道潘丝媛还没到。
  “我马上就到。”潘丝媛的短信风格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发生了细微的变化,似乎从她答应沈倾的邀约时,那些习惯性的客气礼貌用语就渐渐退出了短信内容。
  当沈倾看到迎面而来的潘丝媛时,内心有一丝小懊恼。要是她知道潘丝媛会穿成这样,自己才不会在家里折腾这么久,还搞了个让自己极度不适应的造型出来。
  潘丝媛并不像沈倾猜测的那样,穿着高跟鞋,还有*的短裙或是高级的时装,反而是一身小清新风格的装扮。纯棉质的宽松九分裤将细嫩的脚踝露出一小节,却恰到好处地留下了太多遐想空间,款式简单粉蓝色的上衣带出一点清纯又夹杂着点慵懒的意味。头发被她看似随意地挽起,垂落下来的发丝让她的瓜子脸更加具有诱惑力。
  反观自己,今天放弃了穿牛仔裤,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卡其色的棉质长裤,脚上穿了一双豆豆鞋,里面的白色短袖T恤,本来也挺清爽利落的,可她偏偏加了件麻质的小西装外套。这么一对比,沈倾忽然有种拉着潘丝媛进服装店的冲动,她好想马上换掉身上的那套衣服啊!
  有一点她倒是猜着了,那就是潘丝媛果然没有穿很高的鞋,前两次见面,她刻意对比了潘丝媛的身高,要是她的高跟鞋不超过5CM时,自己就算穿着球鞋,也还是可以勉强维持平视感的。所以现在还算好,两人之间的身高差距依旧维持在美好的层面上,不然沈倾一定会后悔自己出门前最终放弃了那唯一一双有跟的鞋。
  沈倾竟然也会也穿有跟的鞋?这话当初何冰冰听到时,嘴巴大得死活不肯相信,还跟沈倾打赌,结果哑巴吃黄连,包了沈倾一个星期的午饭。要说沈倾以前在学校时候的风格嘛,就是运动或者中性风,到了公司,总归要低调些,毕竟还有下属需要管理,偶尔还是要去见个客户啥的,这打扮得太多明显也是不好。
  之后她就倾向于走边缘风格,就是OL中的强硬风格,或是硬朗型。也还算好,现在职场里要求女性一定要穿裙装的场合越来越少了,也没有人强求她非要弄得跟个美女似的,虽然她也不难看。
  至于那双有跟的鞋嘛,的确是沈倾唯一的一双带跟的鞋,可惜它只有3CM,还是双沙漠靴。当何冰冰满心期待地看到沈倾穿来公司时,心都要碎了,亏了她还起了个大早,就是为了能早点到公司看见谜底,结果她只是被坑了。
  从此后,她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相信沈倾会往和自己同一风格打扮了。
  “不好意思,我坐地铁过来的,没想到还要走这么多,所以迟到了。”潘丝媛有些不好意思,毕竟这是她和沈倾第一次相约,可自己竟然迟到了。就算是两分钟,也是迟到了。
  “我也是刚到,说明你的时间算得刚刚好。正好给了我个机会,让我可以等你,多谢你体贴,哈哈。”沈倾在潘丝媛面前,少有的自来熟,她的脑子转的挺快,尤其是在瞎侃这方面。
  不过,平时都是跟何冰冰胡扯时才会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