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判断在两边倒。
甄意没理会偶尔旁听席上的窃窃私语,精神高度集中。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法庭控辩进行得有条不紊,暗流涌动。很快到她盘问证人。
第一个是酒店员工小张,面对尹铎提问时,她声称在换班前看见戚勉从拐角出来。
甄意:“为什么你对戚勉印象深刻?”
“因为拐角那边没客房,楼梯间也在装修,不会有人从那边过来。”
甄意微笑:“戚勉刚好出来,你刚好看见,我可以理解为你很称职,一直关注着客房走廊里的情况吗?”
小张受到称赞,放松下来:“我们要时刻关注客人有什么需求。”
甄意点头,笑容微微收敛:“3点整,你看见戚勉从拐角走回房间,那他之前从房间走去拐角的时候,你看到了没?”
“这……”小张稍稍应付不来,“我,我看到了。”
“但你的口供里,没向警察提到这一点。”
“我以为不重要。”
“好,你看到戚勉往拐角那边走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提醒他那边没路可去?”
“这……”小张无法回答,尹铎提出抗议:“反对,问题无关。”
审判长点头:“辩护人,请陈述你问题的相关性。”
甄意让江江呈上员工手册和照片:“手册里提到,员工应向客人提示警示标志,如不可吸烟,如机房重地,又比如……”她拿起酒店拐角的照片,“墙上的员工电梯及楼梯间标识。那天,楼梯间在装修。”
审判长驳回尹铎:“反对无效。”
甄意转头看小张,后者低头搓手:
“你一开始说,因为不会有人从拐角过来,你才对戚勉印象深刻。可你看到客人从拐角过去,为什么不提醒?”
小张有点慌乱,呼吸急促起来,忙道:“我记错了,我没看见他走过去,只看到他走出来。”
甄意步步紧逼:“记错了?有没有可能你全都记错了,你根本没看到他走出来?”
尹铎:“反对,无关推论!”
审判长:“反对有效。”
影响陪审员就足够了。
甄意换个问题:
“请问,看到戚勉从那边出来后,你有没有过去看?”
“去哪儿?”
“去戚勉的房间附近,去那个拐角看看情况?”
“没,没啊。”小张摸不着头脑。
“确定没有?”甄意刻意重复。
“没有,因为没什么特别的事。”小张心慌。
甄意又点了一下头:“你记得看到戚勉的具体时间?”
“是。下午3点。”
“为什么那么准确?”
“因为是我换班的时间。”
“监视器里显示戚勉泼东西进电梯的时间是下午2点59分10秒。所以,和他泼完东西后离开的时间很吻合。”
“是。我就是那个时候看到他的。”
“哦,”甄意唇角一弯,这个笑容叫小张如坐针毡,她不懂这个律师分明看上去平易可亲却为何总在突然间攻势凌厉。
而她的下一个问题差点儿叫她魂飞魄散:
“戚勉泼水之后,你难道没听到齐妙的尖叫?”
小张瞪大眼睛。
甄意陡然变脸,语速飞快:
“我看过你的证词,你没有提到这点。如果你当时看到戚勉过来,你怎么会没听到齐妙在呼叫,怎么会没有过去查看?张小姐,你真的看到了吗?还是说你听到了却没有过去营救?那你的工作失职可大了……”
“反对……”尹铎才开口,
可甄意不等审判长判断,愈发疾言厉色:
“又或者说,其实你根本没看到也没听到,因为你提前交班,但害怕被主管追究,所以不得不说你看到我的当事人从拐角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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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脸色惨白,无法开口。
甄意急促的发问还在大厅里激烈地回响,庭上鸦雀无声。
杨姿坐在一旁,直觉自己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控方反对无效。”审判长推了一下眼镜,斜眼看甄意,“请辩护人遵守法庭规矩。”
“是。”甄意颔首,“我对一号证人的问题问完了。”
“我……”小张急得脸通红,可甄意已断送了她发言的机会,她被引导员引离证人席。
甄意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不需要小张的辩解,让陪审员怀疑她在撒谎,就足够。
第二位证人是小王,她在3点零3分左右看见戚勉惊惶失措从拐角跑回房间,不久后又匆匆忙忙地从房间出来,离开酒店。
甄意语气随意,像在聊天,仿佛刚才那个嚣张凶狠的女人不是她:“警察给你录证词的时候,你说你在3点零3分左右看见戚勉。”
“是。”
“为什么时间如此精确?”
“因为我3点零5分上岗,但我提前了一两分钟,刚好看见戚勉从拐角跑出来。”
“之后,你过去检查情况,发现起火,然后,你报了警。”
“是。”
“证词中说,你还看见戚勉从房间里慌张地跑出来离开酒店?”
“是。”
甄意平和地继续:“请陈述一下这三件事的时间顺序。检查情况,看见戚勉从拐角跑出进了房间,看见戚勉从房间跑出离开酒店。”
小王毫不费力地回答:“看见他跑进房间又跑出来,然后我去检查情况。”
甄意似乎无意地问:“为什么你不是在他跑进房间的时候过去检查,而是等他离开的时候才去检查?”
“我。。。。。。”小王愣了一下,反应极快,“他进房间后,马上就出来了。”
“嗯,你是在3点零3分的时候看见他跑进房间的。”
“是。”小王奇怪她怎么问重复的问题。
“很快,戚勉跑出房间,慌慌张张地下客用电梯离开。”
“是。”
“然后,你去检查情况,并报警。”
“是。”小王刚才回答过,无法改答案。
甄意走到桌边,拿起一张纸,递到小王面前:“这是员工电梯和客用电梯的图像,3点2分28秒,员工电梯起火,3点10分11秒,戚勉从客用电梯下去。中间时差8分之久。可据你描述,你是看着他跑进跑出的。”
“我……”小王眯眼看清了上面的图像,哑口无言,争辩,“不是,我……”
甄意抬手打住:“110电话记录显示,你是在3点13分打电话报的警,我可不可以认为,你其实是在3点10分才看见戚勉跑出来,并非发生火灾的3点3分左右。”她语气不经意间凶了起来。
“不是。”小王被她唬住,乱了阵脚,“不是,我在上岗的时候看到戚勉跑进房间了。我的确看到他跑进跑出了。只不过我没有以为时间过得那么长。”
“8分钟的时间,不是很长?你在干什么?而且,齐妙在火里,起初会惨叫,为什么你没听到?”
小王头上竟渗出了汗,不作声。
甄意逼问:“王小姐,请回答我的问题,你当时在干什么?”
法庭上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了过来,所有人都似乎在逼问。
小王脸色惨白,头低了下去。
甄意的声音一度度拔高:“8分钟时间飞逝,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你在干什么?”
她重新抽出一张照片,放到投影仪上,大声问:
“这是你们值班台的照片,电脑任务栏上有视频播放器,主机上连着耳机。请问,当值时看电影是你们的常态吗?当时你也是在看电影,太入迷所以没有及时起身去一看究竟吗?”
她严厉的质问还在法庭里每个人的耳朵旁震颤,现场一瞬间落针可闻,却又在一瞬间嘈杂纷纷。
“……”小王坐立不安,“我真的看见戚勉从……”
“王小姐,回答我的问题就行,不用做引申。”甄意严厉打断她,也打断了法庭上的窃窃私语。
刹那间一片寂静,空气绷起了弦。
小王闭了嘴,不作声。
“王小姐,请回答我的问题!”甄意几乎咄咄逼人,双手抓住了小王面前的证人席,“你当时,是不是戴着耳机在看电影!”
“反对!言语误导!”尹铎起身。
审判长道:“反对无效,证人请正面回答被告律师的问题。”
“不……”小王才开口,甄意大声提醒,“技术人员可以分析出你的电脑在什么时间做了什么事,王小姐,你想做伪证吗?!”
小王没法撒谎了,羞愧地低下头:“是。”
现场一片哗然,甄意趁势追问:“我可不可以认为你其实没有看到戚勉?”
“不,我看到了!”小王急了,“虽然我没有及时过去,但我真的看到他从拐角跑出来!”
尹铎:“反对,无关推论!”
审判长看向甄意:“反对有效,请辩护人提出更有根据的问题。”
“是。”甄意瞬间礼貌下来,重新问问题,“你看见戚勉拿着打火机?”
“是。”小王坐直了身子,很确定,急切道,“我说在3点3分和10分见到戚勉,没有说谎。正是因为我在看电视,所以才知道确切的时间……”
“我说过回答问题就行,不要引申。”
甄意观察她的神色,知道她说了真话,在这方面已经没有多的可以挖掘,问的越多,反而会让审判员确信:她虽然有撒谎,但在这方面说了实话。
她语气太凶,小王默默往椅子里缩了缩。
甄意重新问:“你看到戚勉拿着打火机?”
“是。”
“描述一下。”
“金属的,长方形。”
甄意点头:“你在酒店服务,会不会偶尔看到客人用打火机?”
“会。”
“进出你们酒店的客人通常用哪种打火机?”
“都是比较高档的。”
甄意微笑:“我可以认为,大部分是金属的,长方形吗?”
小王愣了一下,声音低下去:“……是。”
“那有没有可能,你其实没有看到打火机,但因为惯性思维,你以为你看到了打火机。”
“不是。”小王尖锐道。
“反对!”
甄意沉默了一下,换问题:“王小姐,刚才我给你看证据的时候,你几度眯眼,请问,你是否有轻度的近视?”
“是。”小王垂了一下眼睛。
甄意看在眼里,一目了然:“你在近距离看电影的同时,去看远距离的戚勉,你能看清他手中的打火机吗?”
不等小王回答,尹铎抗议“反对!”
而几乎是同时,甄意已转身看向审判长,鞠躬:“我对第二个证人的问题问完了。”
旁听席里爆发出纷纷议论。
“肃静!”
小王担忧地离庭。
甄意回位时,看一眼尹铎,他并不着急,对她竖了竖大拇指,自在掌握的样子;
旁听席上,言格依旧不感兴趣也不烦腻的模样;
言栩低头捣鼓他的魔方,
甄意看见他几秒把魔方复原,又几秒把它捣乱,像个机器人。自娱自乐,一点儿不无聊。
“……”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的一切都是幻觉,请大家自动滤除,记住我一贯邪魅狂狷酷拽霸的冰山冷面攻的形象。
法庭比较麻烦,有很多程序,念规则啊,介绍职务啊,询问被告一系列问题啊,要走很多规定的步骤,写出来就太多了,所以很多省略。也没有按照既定的顺序。
嗯,说个正事。如果碰巧我写的东西刚好是读者妹纸了解的领域,一定要不吝啬地挑错加拍砖。
写作算是一个大家都相互学习的机会,希望妹纸们帮助9成长,
笔误错字20分小红包,术语专业之类错误,送100分的红包。非常大非常大的错误送非常大非常大的红包。整篇文都错了,把9送给你们,2我自己留着。。。。。。
(这条适用于之后的所有文。)
mua~~~~
最后,言栩的意思是。。。。。。延续?
大家猜猜,接下来会发生神马?
☆、第43章 chapter43
(本文庭审制度参照普通法系,即英美法系;非大陆法系。)
接下来盘问鉴定员;在这个案子里;就是法证人员。
盘问这类人比证人简单,因为他们只会陈述事实。这次代表官方做鉴定的是一位姓陈警官。
“陈警官;目前得出的控告我当事人的物证有;脚印,油漆桶上的指纹,打火机上的指纹,对吗?”
“对。”
“对脚印及油漆桶上的指纹,我的当事人刚才已经给出他的解释。我想请问,警官在地板上有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脚印呢?”
“有。有酒店工作鞋之类的,我们排除过。”
甄意挑重点:“所以,脚印不是只有我当事人的了?”
“是。”
“案发现场的油漆桶呢;上面只有我委托人的指纹吗?”
“是。”
“请问你们检查过,那个桶是否曾装过水呢?”
“这倒没有。”
“请问,上面只有我当事人的指纹,这表示,绝对只有我的当事人拿过桶吗?”甄意格外强调“绝对”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