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穿今]娇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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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娇娇女- 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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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自然能一眼看出来哪些女人是真正来寻艳遇的,哪些女人是来买醉地,通常来买醉的女人肯定是受过情殇地,又可怜又无助,他私心上不希望这些受过情伤的女人们再遭遇什么不好的事情。
    虽说白天和碧丝没谈成四合院的事情,但颜承朗回到公寓后,泡了一碗面后,就开始专心致志地写起了《春雷》 。
    一个好的小说家必定很会讲故事。
    颜承朗前前后后研究了《春雷》的人设,年代,背景以及故事的主要线路,只有细细地了解过了,他才发现他妈妈夏语很会讲故事,总是慢慢地将他带入了书中那个年代所发生的那段感情中。
    他没有选择用电脑打字,而是选择了写在了笔记本上。
    那样一个迷人的故事值得他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继承当时妈妈写《春雷》的感觉。
    小小的台灯照亮着他的视线。
    颜承朗拿着钢笔开始在在笔记本上构思未完成的故事。
    时间在不禁意间悄悄地流走。
    似乎过了好长的一段时间,颜承朗感到了食指和大拇指很酸,他就放下了沉重的钢笔,大拇指不知觉地抚摸着食指,食指的侧面红红地凹进去了小小的一块皮。
    他站了起来,伸长了脖子。
    向后抬头,向前伸头,做了几个灵活的脑部运动后,开始执笔写小说。
    就是此时,他的手机铃声响亮地叫了起来,在本就没什么人气的公寓里,显得那样的醒目。
    “喂,请问是颜承朗先生吗,你认识碧丝小姐吗,她现在在酒吧里喝醉了,能麻烦你来接她一下吗?” 电话中的男声很客气地询问。
    “哪个酒吧,地址在哪,我马上来,麻烦你帮我照顾下碧丝,在我没来之前请不要将她交给其他人。” 颜承朗慎重地拜托了电话彼端的人,然后随后拿走了挂在椅背上的风衣,就火速地下楼。
    他清楚地看到了腕表上的时针已经指向了12点。
    女孩子越晚在酒吧就越不安全。
    夏语曾经就这样告诉年幼的他,尤其是长得美丽又脱单的女人,总是会有一两个男人要去吃她豆腐。
    颜承朗很担心,尽管他现在觉得自已很鸡婆。
    他还是在寂静的马路上快速地行驶着。
    12点后的酒吧,灯红酒绿,喧闹的音乐震耳欲聋。
    碧丝有些不舒服,趴在了台吧上,摇了摇空荡荡的酒杯,叫着酒,她身边的两三个男人围着她,不停地给她倒酒着。
    台吧上的调酒师于心不忍,就偷偷地拿走了她的手提包,掏出了手机,躲在了台吧下开始翻通讯录,但翻来翻去就只要一个名字;颜承朗。
    调酒师怜惜她,本来就没给她调鸡尾酒了,是周围几个胆大的男人拿了酒,他是男人他懂,所以他才向那个颜承朗打电话。
    碧丝摇摇晃晃地站来起来,睁着迷迷糊糊的眼睛,看了一下腕表,时针指向了12点了,就四处摸索着手提包,好不容易摸索到了,就叫着“买单。”
    她的神志有些不清楚了。
    喝了太多的酒,终于把自已给灌醉了。
    喝醉了的感觉真好啊,她想,终于脑子里没有了颜承朗这个人。
    “小姐,我送你回家吧。” 身边的男人们蠢蠢欲动,他们早就计划好了,一等这个女人喝酒,就抓着她的手强行送回家。
    两只粗大的手抓着碧丝雪白的胳膊,她本就是一个漂亮的混血儿,肌肤自然比一般的京都人要白上一圈。
    抓着碧丝胳膊的手开始不老实了,有意无意地摸着她露在外面的肌肤,毛细孔夸张地放大,她感到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碧丝感到不舒服,很不舒服,她挣扎着,“放开我,快点放开我。” 然而对于嘈杂的酒吧来说,这点小小的声音正如毛毛雨一样,一点用都没有。
    “美女,我们乖乖地回家啊。” 为首的一个光头男人直接搂抱住了碧丝,粗糙的手从她纤细的脖子慢慢地抚摸到了她的臀部,还不禁意间捏了捏她毫无赘肉的腰部。
    碧丝感觉到了全身的毛细管都竖了起来,糊涂的脑子立刻清醒了一半,她想要挣扎,但是身子实在太软了没有力气,只能软趴趴地伏在了光头男人身上。从背面看过来,她像是对着抱着她的男人撒娇。
    人只有到了灾难来地那一刻,才会感到后悔。
    碧丝也一样,她后悔了,她真的后悔了。
    就在她开始向上帝忏悔的时候,她突然感受到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她脱离了开来。
    是颜承朗。
    他直接推开了光头,给碧丝披上了风衣,“这位先生,请你放开我妹妹。”
    光头怎么甘心到手的猎物白白送人,“你那只眼睛写着你是这位美女的哥哥了,臭小子,别多管闲事!!”
    “就是,你小子是不是来找茬地?”光头身边的两个男人叫嚣着。
    碧丝神色恍恍惚惚地,她感觉到了神志一下子清楚,一下子糊涂,她难受地趴在了颜承朗温暖的胸膛中,他身上似花似草的味道很好闻,很让她安心,安心地让她上下眼皮在打颤着。
    “吵了什么吵!” 突然音乐一下子停了下来,嘈杂的酒吧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一个浓厚的男中音突然响起,人群自动地让开了一条道路,一个戴着墨镜,理着小平头的男人,身上的颜色几乎和漆黑的夜完全交融而成,他的身后跟着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但几乎对他毕恭毕敬。
    光头直接吓得浑身打颤,战战兢兢,叫着“老大”。
    墨镜男人叼着一只烟,手直接劈在了光头男人的大脑袋上,骂着,“该死的傻冒,也不看看眼前的人是谁,也跟颜少抢女人,还不快点给颜少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以强欺弱的光头男连连道歉。
    颜承朗也不为难他,就直接和墨镜男人道了谢,然后扶着碧丝走出了酒吧门口。幸好他听到酒吧的名字后,事先和承铭打了个电话,动用了他在那边的一点小小的势力。
    颜承朗将碧丝带回了公寓。
    开始照顾了一个酒醉的女人。
    到了第二天的清晨。
    碧丝感到了头痛欲裂,睁开了迷糊的眼睛,神志渐渐地清醒了。昨天在酒吧里的一幕幕她慢慢地回想了起来。
    然后,她脸红了,她记了起来似乎那会儿承朗给她披了披风衣,她趴在了承朗温暖的胸胸膛中。
    “碧丝,你醒来了。” 颜承朗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端出了一杯蜂蜜水,“喝了醒醒酒,我有事要和你说。”
    碧丝接过了蜂蜜水,喝了下去,然后乖乖地坐在了沙发上,这次幸好有颜承朗出现在酒吧里,不然她想她肯定很惨很惨地。
    感激的同时,她的心脏又慢慢地找回了对颜承朗炽热的感情。
    “碧丝,”颜承朗语重心长地说,他的语气从来没有这样严肃过,俊朗的眉目紧紧地扳着一张脸,害得碧丝心跳声不由地噗通噗通地在加速。
    “碧丝,男人的心比女人狠,心软的女人面对不喜欢的男人,只要这个男人够痴情够坚持,女人必定会软化,而男人的话,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无论女人做得再多,男人的心只会感动不会接受,有时候,男人比女人现实,他比女人更会遵从内心的选择。我这样没心的男人,根本就不值得你再喜欢了,喜欢你的男人不会让你遭遇到像你昨天那样的情况,他只会心疼你,爱你都来不及,而我的话,只是内疚,不是心疼。 这世界,肯定会有一个适合你的男人出现,只是在茫茫人海中他方向感不好一时找不到而已。” 颜承朗觉得他有必要要教育一下碧丝,多年的朋友兼同事,他有责任敲醒眼前这个傻女人,他希望她回头去爱一个喜欢她的男人,而不是将时间浪费在一个不喜欢她的男人身上,浪费青春,浪费感情。
    碧丝和他共事4年,还从来没有听到过他如此长篇道理地训人,通常颜承朗都是温和地。但经过昨天这么一闹,她想她真的可以终于死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碧丝被哥哥这么说了一下,彻底地死心了。
    蜂蜜水可以解酒,查了百度哦。

☆、第76章 死心

清晨的阳光照射进来了。
    秋天的阳光是温和地,照射在两个的脸上,俊男美女的画面十分养眼。
    碧丝呆呆地望着眼前的男人,这是她16岁开始喜欢着的男人,藏在了心里整整的11年。真的好久好久,久得她快忘记了身边任何一个男人的相貌,眼里,心里,念的,想的,满满地都是他。
    很多人说她傻,骂她犯贱,明明人家都拒绝了你,还要死缠烂打,可是他们不明白的是,要是一个女人,将一个男人放在了心上整整11年,对他的感情都刻在了骨肉里,那样深刻的感情岂能说死心就死心地。
    所以,她就是不放弃。
    但是现在,她想她确实可以放弃了,颜承朗都说得那样明白了,他说男人的心比女人狠,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无论再怎么死缠烂打都没有。这一刻,她觉得她的脑子是无比地清醒,耳朵是那样的灵敏,听得地是那么的清清楚楚,连对方的停顿了几次她都知道。
    碧丝突然伸手搂住了颜承朗的脖子,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红唇贴到他清凉的嘴唇上;蜻蜓点水般地点了点他的唇上,像一阵清风吹拂着水面上,波澜不惊,像云彩浮动般,那样地轻柔。
    这是她的初吻,亦是颜承朗的初吻。
    虽然这个吻一点都不惊心动魄,而是像溪水那样缓缓细流,但两人脸上的表情都很有趣,瞪大了双眼相互看着对方。
    “承朗,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我不后悔爱上你,最后我很卑鄙地吻了你,我只想将我的初吻献给我的初恋,再见了。” 碧丝站起了身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公寓。她身上还穿着昨天那件挂脖开叉红色连衣裙,很单薄,同样很清凉。
    颜承朗本想叫住她,让她披上自已的长风衣,但他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望着碧丝消失的背影,发了一会儿地呆。
    随后他走到窗户边,修长的手指拉开了窗帘的一角,看到碧丝站在秋风中等车,一直到她坐上了一辆黑色的宝马车后,他才动了动薄唇,对着远去的那辆宝马车说:“谢谢你的喜欢,谢谢!”
    然而当天下午快5点的时候,夏承铭就到了他的公寓中。
    他将手上的一份合同和房产证给了颜承朗,语气颇为兴奋,“大哥,你知道吗,当初那个四合院的屋主说什么都不肯卖,今天居然一早就和我的公关部长联系了,也不要最高价格,直接按照现在的房价卖给了我们,你说奇怪不奇怪?”
    颜承朗扫了一下房屋转卖合同,看到最后双方的一栏甲方,签着陈碧丝三个大名后,他就什么都明白了。
    “不奇怪,因为这个卖主是我的一个朋友。” 他揉了揉眉头,边说边打开了房产证,一张叠地整整齐齐的方块纸张夹在了里面。
    颜承朗直接打开了纸张,仔细地看了下来:
    承朗:
    展信安好!
    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亲切地叫你了。
    你想不到吧,为什么我不打你电话,也不发你短信,甚至不上微信;上□□,而是偏偏要写信。
    因为我把你的电话,微信,以及一切的通讯工具都删掉了。就在今天,对,就在今天,然后扔到了属于你的一切东西。
    我甚至新买了手机,因为我的旧手机中都是你,你的信息,你的号码,你的照片,你的···
    因为我想把你忘记,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我太喜欢你了,我怕一看到有关你的任何东西,我就会想起你,所以我选择了销毁所有关于到你的一切东西。
    有人说当不成恋人,可以当朋友。但对我来说,当不成恋人,我就不想做朋友。朋友可以天天看到你,可以给你发信息,可以给你打电话,甚至有时候可以和你一起吃饭。我不想,这样对我来说太痛苦了,所以我们做陌生人吧。要是有一天,我们在茫茫人海中相遇了,请你装作不认识我。
    因为我从一开始接近你,我就想着要当你的女朋友。
    没有一天没有一刻没有一分没有一秒是不想。
    我就是那样变态地喜欢着你,满脑子里想到最多的就是做了你的女朋友。
    所以,我对你好是有理由地。
    不然,谁犯贱要对一个男人掏心掏肺挖空心思地好。可惜地是,你那时就在潜意识地拒绝我了,从不让我在你家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甚至我来了,你就动手做饭给我吃,还不让我洗碗,每次我买生日礼物给你,你就相对还我更丰厚的礼物。
    你对我就像对一个朋友一样。
    可惜当时我吹眠自已不想懂。
    其实仔细想想,承朗,你真的没欠我什么,是我一直被感情迷糊住了眼睛,视线不好,一直没发现,这不都是我在一厢情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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