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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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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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狗。

    宋教授住在一单元三楼,我敲门后他几乎立刻就开了门,元帅在门只开了一条缝儿的时候就挤了进去,宋教授若有所感地松开手,然后看着我此刻的造型,一只手抱琴匣,一只手抱三只猫,连肩膀都被占满了。

    “桑如英?你这是?”他有意无意地堵着门不让我进去。

    我笑:“老师,我来走后门了。”

    “……胡说八道。第一节课你就敢不上课,我看你是不想要这门课的成绩了,还走后门?”

    我说:“你的猫还在我手上呢老师。”特意抬了抬抱猫的手臂。

    “三个吃里扒外的,你搬回去得了。”话是这么说,他还是没好气地让开了:“进来!”

    宋教授的家里很空,少有什么家具,总体是传统风格,但除了必要的家具,连电视都没有。我们坐在客厅的木椅上,前方是木制茶几,除了一套茶壶茶杯外空无一物。

    我放下三只小猫,把琴匣放到茶几上,取出了琴——宋教授的眼睛一下子就黏在了上面,含情脉脉的,专心致志的,一心一意的——那架势,能看到地老天荒。

    ……果然是同一个配方。

    我好像松了口气,又有些想笑,又有些难受。

    离开了宋教授家,望着街道上的繁华灯光,有那么一瞬间,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又该去哪里。

    但很快这种不该存在的想法就被我强制清空。像以前的无数遍那样,我告诉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不重要。我长年累月都是这样,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如果不去想,其实也没什么,就像受了伤之后不去想,疼痛也会被遗忘。好多事情就是怕你太去想,在无聊的事情上花费太长时间是我的常态,我不应该去追寻我人生的意义,那会让我的人生毫无意义。

    其实我一向以为“人生意义”、“生命价值”之类的东西毫无用处,都是人的物质精神生活都太饱满才会考虑的,到现在我还是这么认为。可我没有把活得太久这个因素也加入进去,毕竟活得太久之后,应该还是需要一个心灵支柱来支撑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时间吧……但我找不到我生命的意义。

    能活到今天,对我来说真是值得吃惊。这么一想的话,一直有人来追杀我反而是件好事,疲于奔命之际,我挣扎着活下来,单纯就是不想死在别人手里;等我愿意去死,觉得死了也有意义的时候,又有各种各样的事和人救我出来。

    多少次我和死亡擦肩而过,甚至能感受到那不能称之为无情和无常的生命的终结,和即将到来的崭新的起始。但这好像是个魔咒,在我摇摇欲坠的边缘,总有人会用一点微末的力量拉我一把,令我逃脱濒死的心境,心怀庆幸地苟延残喘,好像有什么力量注视着我,既不让我开心,又不让我难过到死。

    我正视自己的弱小,并且能心平气和地接受凡与圣、与圣人之上的巨大鸿沟。我也不介意做一枚棋子,是,这让人不愉快,但并非难以忍受。我更没有什么大志向,如果我是个男人,也许我会想尽办法去和最上的意志搏斗,费尽心机,寻求力量和自由——因为男人就是这种东西,强大,并且低级。

    如果你去厮杀,总有一天你会感到疲倦;如果你耍心机,总有一天你会意识到自己始终在被耍;如果你贪生怕死,你会意识到你得到的并不比你失去的更珍贵;如果你固执己见,你会发现世间有什么一成不变是最离奇的想法;如果你放弃一切的努力,恭喜你,时间会向你展示一切真相。

    但有一点,也许那个时候,你已经不再在乎真相是什么了。

    我无时无刻不在思考自己是谁,自己在想什么,其实我已经不太在乎了,这是一种习惯性的消遣。我还是看故事,但所有的故事在有趣的同时,也令我感到了荒诞——为什么那些穿越的人就能在修真界风生水起?为什么拿到金手指之后他们就能和活了千八百年的原住民斗得旗鼓相当?为什么他们一穿越就能那么习以为常地接受原主人的一切?为什么他们一过去就能看懂那些玄而又玄的心法和绕来绕去的经络?为什么他们就能一心求道、闯过一关又一关?为什么他们一心修道却又能抽出心神谈个恋爱?为什么被欺骗、受了伤,他们就能在几天之内忘记几十年的交情,重新抖擞上路?

    那只是故事,不需要太认真。我知道。我其实只是在问我为什么做不到。这让我耿耿于怀,三千年的时间,足够人长大了,但我除了一身武力,好像真的没有成长多少。

    又是眨眼而过的一周,我回了家。

    钱铮想和我去学校,但是年轻人多的地方火气盛,太消耗灵力,她退而求其次表示那她就在女生宿舍呆着,然而女生宿舍本来阴气就重,再来个鬼修,一栋楼里得有一半发烧感冒生个小病。我们最后说好了,我两周回来看她一次,她只要在我回来的时候在家里或者附近等我就行了。

    因为回来的时间是周末的白天,房客都不在,钱铮就在家里等我。屋子里有一股茉莉味,香炉里还有烧完后的香灰,我记得我是把这些东西放在我卧室的柜子里的,签合同的时候,里面也有不许乱动东西的条例。很明显,这一次的房客,有人没有遵守约定。

    这种人一直都有,所以我不感到吃惊,只是心情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钱铮比我更生气,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她叫道:“把他们都赶出去!”

    “不能这么说。”我纠正她,“不能用‘赶’这个字。他们违反了协议,所以要马上搬出去,不是我赶他们出去的。”

    “你怎么这么抠字眼啊。”她悻悻,“那你就一直在这里等他们?”

    我用实际行动告诉她我会怎么做——我给他们分别打了电话。

    这次的房客有三个,一对情侣和一个女孩子,三个人是朋友。诚实地说,这种搭配方式很容易出问题,以我的火眼金睛,在签合同见的那一面就看出来了,这三个人之间很有一些猫腻。不是男的坐享齐人之福,也不是闺蜜抢了男朋友的那一套,而是两个女孩子之间的感情还要更好一点的那种,但是这种感情又不带情.欲。

    简单来说,这三个人里,一对灵魂伴侣,一对肉体伴侣。

    遗憾的是,通常情况下,到最后反而是肉体伴侣来得更稳固些。

    其中一个女孩子承认说打扫房间的时候翻过我的东西,道歉也很诚恳,还主动提出赔偿我的东西。我告诉她,这些香是我已经亡故的亲人留下的遗物,手工制作,用一根少一根,她在电话对面差点哭出来,也不再说道歉的话,于是我没有要求他们搬走。

    无所谓原谅不原谅吧,本来我也没生气。人死之后,任何睹物思人都显得很温柔,但假如你牢记一个人,思念他的时候你根本不用看见某个物品。

    你会感觉到他的气息无时无刻不笼罩着你,无论是你的爱还是恨,都由他生起。

    我只是不喜欢别人入侵我的空间,动我的东西。更换租客是为了保证这件事不会再次发生,所以如果这三个租客不会再一次这么做,不换也没什么。

    他们当然不会这么做,我明白内疚和羞愧的力量有多么强大。世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恨你自己。

 第56章

    夏日的燥热终于从人们的脸上散尽了,今年的秋老虎温驯得像个五六岁的小姑娘,热度堪堪上来就退却了。在校园里,季节是模糊的概念,但敏感的人仍能觉察到穿着性。感夏装的女孩们数量有所减少。

    我们寝室迎来的除了新的一周,还有新的室友。

    是一位大四的学姐,因为表演专业的缘故,最后一学年里鲜少住在学校,据说运气不错,已经在很多大投资的电影里跑过龙套,也拿到过电视剧里有几句台词和特写的女七、女八的角色,也和不错的经纪人接洽,未来可能是红极一时,也可能是黯然退场,假设她的人生不出什么大变故,应该就在演艺界混下去了。

    其实辅导员在上学期期末就通知了我们,但她一直没有搬过来,我们直到这一周才真正见到她。

    我除外。我在暑假就见过她了。

    ——是王黎。

    隔了老远我就从大开的门里认出了正在铺床的她,那头扎得极高的马尾随着她的动作轻盈地摇来晃去,不只是她的马尾,她走路时会微微垫一下脚,所以整个人在行动中都给人一种微微弹跳的感觉,无论谁来看,都会发自内心地认为她是个活力十足,也许还天真烂漫的少女。

    唔,这么想也没错。我和她只相处了那么几天,还称不上了解她,也许她真的是蠢萌蠢萌的小女孩也说不准,毕竟在危急时刻,就算是最与人为善的好人也难免显露出自私的一面。

    水杏正戴着耳机热火朝天地打游戏,可能是碍着有新人在场,就这短短几步路里,我看见不下两次她在快要骂娘的前一秒看一眼仰令,然后有些憋屈地闭上嘴。这个小动作真是有意思极了,我还以为水杏是那种对自己的形象没有丝毫顾忌的妖怪呢……游戏这么上瘾堪比吸了鸦。片的也是没谁了。

    我不算,游戏只是我的爱好,和我其它的任何一种爱好一样,有当然很不错,没有就再找别的就是了,并非无可替代。

    我进了寝室,关上门,听到动静的王黎笑容满面地转过头,然后在看到我的刹那不受控制般后退了半步,笑容也消失了。但瞬息间她就稳住了身形,重新挂上无可挑剔的热情笑意,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似的冲我点头,说:“不好意思,今天才过来。我是新搬来的室友,王黎,黎明的黎。”

    “没关系,要我帮忙吗?我是桑如英。”我回以微笑,“桑树的桑,如果的如,英雄的英。”

    她大笑,连声拒绝:“不不不,那就太麻烦你了,不能再麻烦你了,我自己来就好。”

    总体而言,我喜欢这个新室友。她安静,不是必要不会轻易开口说话,做什么都轻手轻脚,力图不发出任何声音;她认真,早出晚归地跑着龙套,为没几句台词的角色揣摩剧本;她漂亮,凡人能有的所有漂亮她都有,脸蛋,身材,还有她穿着紧身衣做瑜伽的端穆气质;她还算得上聪明,我和水杏偶尔有前言不搭后语的对话,还有一些玩笑般的、随口就灭这个灭那个的话题,她都识相地假装自己是个聋子。

    我觉得她适合做公关,做个销售人员、房产中介,或者在人力资源部门上班也不错。王黎擅长和人打交道,和徐晶晶总是处于领导者位置不同,她通常都是与你地位平等的、和善并且善于倾听的那一个,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向她抱怨任何事情,不过别指望她守口如瓶。

    这家伙不适合和人做朋友,越和她相处越能体会到这一点。

    我的评价不带贬义色彩,这么说,就好比我说“这家伙不是个圣人”一样。

    人们总是过分轻而易举地称呼某一个人为自己的朋友,然后又在被对方欺骗和背叛的时候说“朋友也不值得相信”。说这句话未免太过分,你自己随便来一个什么阿猫阿狗都称对方为朋友,那“朋友”不值得信任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了。

    正是因为人们时常轻视某种纯洁无瑕的关系或是情感,所以才造就了“爱情”、“友情”、“亲情”的脆弱。看对方觉得顺眼就说爱上了人家,说几句话有同样的见解就认为对方是友人,有一点八竿子打不着的血缘关系就认同对方是亲戚……就像你自己喝生水得了病,非要说水不是人体必须之物,这种行为不是简简单单的愚蠢可以形容的,它蕴藏着更深层次的东西,甚至就是你对那样美好而又不易得的事物的渴望。

    既然得不到,那就干脆扭曲它,借此来获得心灵上的安慰吧。

    多数人没有这么想,因为他们就是这么做的。

    话是这么说,一般人交到朋友的几率还是蛮大,毕竟人口基数摆在那里。在现代社会,人的成长历程通常都会纵横好几个城市,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上班和结婚地点都在不同城市的也不少见。能遇见成千上万有机会深交的人,再怎么也能有两三个朋友,而我的意思是说,王黎不属于那个“一般人”的范畴。

    她好像天生就缺乏信任的能力。她不和人说真心话,提起自己的心情总是半遮半掩,说起自己的事情总是半真半假;她既不信任别人,也不信任自己。这个性格没什么不好的,无论在哪个年代,这都能保护她免受伤害。

    我认识这样的人——理所当然的事,我认识不少人。他们有男也有女,有道修也有魔修,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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