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在手,天下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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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在手,天下我有-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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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不妨碍我日益地喜欢它,并且尝试与馅饼摊子的大姐调戏百万取乐,她手中拿一块肉馅,我手中拿一个窝头,百万两边都闻了闻,还是头也不回地奔向了我,任大姐如何呼唤诱惑都不为所动。

    那一瞬间,我心中软软的,像是能原谅一切黑暗的过往。

    然当隔壁那只风情万种的小白花过来勾引百万它却理都不理,只跟街头流浪狗小团伙打成一片时,我深深体会到了一种危机感。

    不过这种忧虑很快就释然了,因为我发现,这货喜欢美人。

    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有一点点的美貌,它便贱兮兮地凑近讨好,不过也只是讨好而已,调戏够了仍然会坚定地回到我身边。于是我又有了新的忧虑:这货真的知道自己是条狗么?真是刷新了它的奇葩度啊……

    (2)

    眨眼一月有余,我在这个镇子待得差不多了,便盘算着离开。

    这个镇子小得没有名字,却是民风淳朴,山清水秀,我亦喜欢这里,只想着多待几天,一拖再拖,终到了不能再等的地步。待到今晚给一个大户人家做了馄饨后,这便要走了。

    对一个地方产生感情,便会留下来,亦容易被人寻到酿下祸端。

    我将馄饨馅料放得很足,跟旁边卖馅饼的大姐话别,大家都颇有不舍之意。正忙碌间,老实趴在一旁的百万忽然晃着尾巴蹿了出去,我心道大约是来了个美貌的路人,便也没有回头,径自向炉灶添着干柴。

    “给我一碗馄饨。”

    这声音清清冷冷,徐徐散入晨风,我愣住了,下意识地接口:“荤还是素?”

    “素的吧。”那人在桌旁坐下来,我没有回头,只是呆呆应了一声,将馄饨入了锅,心中像是也悬了一锅开水,过去的种种沸腾开来,烫得难以承受,只是咬住嘴唇忍着不肯出声。

    馄饨很快便好了,我端在手中,走到角落的小桌处。男子一身玄衣,容色俊美,眉间一点殷红朱砂,似是染了些风霜,却更添一份沉稳的气韵。

    我呆呆望着擎云,许久才觉得汤碗烫手,轻轻“啊”了一声。百万正围着擎云的腿不停地蹭来晃去,我反应过来,轻声训斥了一句“百万别闹”,它登时听话地坐到了一边。擎云淡淡瞥了它一眼,眸光又落回我身上,稳稳地接过碗。

    “岁余不见,阿初的功夫倒是退步了。”他轻声一叹,垂下眼睫毛。

    我身子晃了晃,一句“你可好么”到了嘴边,却不知为甚问不出口,只是愣愣地瞧着他,半晌才接口:“嗯……卖馄饨而已,也用不着功夫。”

    他要了馄饨却不动筷,只是隔着氤氲的雾气细细地打量我,我在桌边坐下来,稍稍平复了些,转而弯起一个笑:“能见你……我很欢喜。”

    “欢喜又有什么用?”他捞起一个馄饨,亦笑了笑,“你想见的……从来就不是我。”

    我有些讶然,从前的擎云,定不会说这种话的。

    “一年过去,你一定……”我有些羡慕地道,“去过很多地方吧?”

    “在这之前,不如你先告诉我……”他淡然道,“为甚身子这么差?”

    我垂下眼睫毛,果然……现下这副身体,根本瞒不过他,然我对于擎云亦没什么好隐瞒,便将当年他走之后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通,末了不想他担忧,便伸出胳膊做力大状:“虽有些凶险,但还是让我挺过来了,哇哈哈,内力是退步了些,不过对付个把小贼是没问题的。”

    擎云伸出手,一把捏住了我的手腕,我道了一句“干甚”使劲挣了挣,然后毫无悬念地……没挣开。

    “这叫退步了些?”他定定瞧着我,我有些心虚地摸摸头,便听他沉声道,“阿初,你果真是个心狠的人。”

    “心狠?”我不甚乐意,“我若心狠,旁边那只狗能这般肥么……”

    “原来不止对我,便算对金慕秋,对曲徽……甚至对你自己,都是一般的狠。”

    我一呆,直直撞进他微灰的双眸中,却又无言可辩。

    擎云松开我的手腕,转而将我的手摊平了,露出许多细细的伤痕来。这些疤,有些是生火烫的,有些是推车划的,更多的却是毒发时苦苦忍耐指甲刺入掌心的血痕。

    “我寻你两月了。”他轻轻摩挲着那些伤疤,淡然道,“张歆唯与我说你死了,我在你坟冢那里瞧着,却唯独不见宋涧山祭拜,便悄悄跟了他,终于在上个镇子见了你。”

    “什么?”我有些讶然,“既早到了,何不出来相见——”

    “我只是想看看,你不肯与我一起,却是在过多逍遥快活的日子。”

    他话音一落,我不由得有点羞赧,挠头道:“这个……其实……”

    “说来奇怪,明明困苦窘迫,阿初却有本事过得自在洒脱。”擎云顿了顿,复又弯了嘴角,“这一月你所展露的笑容,比我记忆中任何时候……都要多得多。”

    不待我说什么,他接着道:“这一年我依了你说的,看了许多风景,结识了很多人,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终于……知道了你一直追寻的东西是什么。”

    “嗯。”我有些欢喜,“天下很大,是不是?”

    “然过了这许久,我心中最馨香的花朵,仍然叫阿初。”他忽然道,我放在桌上的手缩了一下,他瞧见了,垂目喝了一口汤,淡然道,“可我已懂得,你我相依为命的那许多年早就深入骨髓,只要我在你身边,你便会想起噩梦一般的过去,永远不会快活。”

    “我……”

    “如今我亦懂得,到底欠了金慕秋什么。”他静静道,“我去靖边瞧过她,可也算得圆满如意,便不该再去打扰了。”

    “是我让她吃了忘情草。”我低声道,“眼下看来,能忘记……亦是一种幸运吧。”

    “哦?”擎云扬目,“那么阿初,我要你忘记曲徽,忘记这纷乱纠缠的种种,你可愿意?”

    我怔了怔。

    良久的沉默,擎云站起身来,微微一笑:“今晚这个镇子有灯火节,先不要离开,戌时在镇中石桥上等我,好么?”

    “这个……”我想了想,反正晚上也要去镇上做活,且一年没见故友,却有许多话想说,便也就同意了,然想起一事又问了一句,“能带上百万么?我走哪儿它跟哪儿。”

    “随阿初高兴。”他沉声道,面色却似有些怅然,随即便转过身径自离去,再没回头瞧一眼。

    我觉着有些奇怪,然望了他的背影许久,仍是不由得颔首赞许,当年那个阴厉易怒的少年已成长得这般气度了,果真人是应该多出去闯闯。

    然百万却一反常态,对着他的背影吠了许久。我正纳闷它怎么转了这副爱美人儿的性子,半晌才一拍脑门反应过来。

    ……

    他娘亲的,这货吃了馄饨没给钱啊!

    当晚月明星稀,虽然没听说灯火节是个什么节,但必定人群聚集,还是小心为妙,便套了个灰突突的斗篷,为防意外将所有的积蓄揣在了身上,压低了兜帽,领着百万便向镇中行进。

    一路走来,周遭半分灯火也无,黑黢黢甚是平静。问了路人才知,灯火节便是要待吉时,家家户户同时燃起灯火,明亮整整一夜,十分壮美。我觉得蛮有趣的,便也将兜帽放了下来,反正大家谁也看不清谁。

    好不容易临近那石桥了,百万却一个箭步霎时不见了踪影,我找了许久不见有些慌乱,一位好心的大爷说隐约瞧见一只黄狗向东去了,我谢过他便追赶而去,正巧站在了石桥上,一抹黄色的影子迅速蹿进一辆马车,四下静寂无声。

    我站在一旁,颇有些尴尬。

    这年头坐得起这种马车的非富即贵,眼下要怎么跟人家解释?难道我要敲敲车窗说,我家狗喜欢美人,所以上了你的车,哈哈哈,所以请你别见怪……

    ……

    鬼才信啊!还不如说它看上了你家的马!

    正在我深深地忧愁时,那马车帘子动了动,随即被掀开了。

    月色朦胧,隐约有个颀长的身影走下车来,一抹黄色偎在那人的臂弯中,一动不动很是乖巧,我登时大为诧异。要知道百万这货上了街可是能跑就不走能走就不坐,它这般安静可委实反常。

    要么此人很可怕,要么此人很……美。

    我眯着眼睛,试探地唤了一声:“百万?”

    那抹黄色的影子动了动,似是在向我张望。我又向前走了几步,眼前之人侧对着我,身影隐隐有些熟悉。

    便在此时,黑夜霎时被温暖的橘黄色光芒点燃。

    欢呼的声音此起彼伏,我却愣在原地,看他缓缓转过脸来,乌黑的发轻轻散落在夜风中,眉眼一如往昔般倾世隽美,像是从未隔出这一年的时光,他就站在那里,不曾离开,不曾忘却,一直在等我迟到的凝望。

    曲徽眸光流转,终于落在我身上。

    我微微瑟缩了一下,错开了目光,心中掀起惊涛骇浪。

    曲徽,曲徽!他怎会在这里?我明明躲藏得天衣无缝,难道是宋涧山告诉他了,抑或是擎云——思及此处,我恍然想起擎云走前那副反常的模样,难道他……他是故意要我见到曲徽的?

    无数杂念纷纷涌起又熄灭,我顿了顿,终于迎上他的目光。有那么一瞬间,我似是盼他认出我,又怕他当真认出了我来。

    曲徽幽深的目光将我淡淡望着,半晌轻轻道了一句:“百万么?”

    我猛地一惊,难以置信地抬起头,便见他没有看我,目光垂落下来,微微偏过头,有什么似是从他眉宇间掠过,只是淡然道:“是个好名字。”

    话音刚落,身后浮华万千燃起,将他周身勾勒出神祗般的光芒。刹那间,满城灯火绽放。

    那一瞬,我想起擎云问我“忘记曲徽,忘记这纷乱纠缠的种种”的言语,心中忽然有了答案。

    我不愿意。

    纵然这世间予我诸般悲苦,可只有曲徽,我想永远记在心里。

    仿佛只要念着他的名字,就可以勇敢地活下去。

    我垂下眼睫毛后退一步,心中怦怦跳得厉害。

    还好,还好他当真不记得我了。

    可是……我心中缩了缩,一股难以言语的疼痛猛然扩散开来。他万万不可记起我,否则……便会发作换血之术的遗症,之前所花的一切心血便白费了。

    我一年来承受的所有痛楚,以及比那要深绝百倍千倍的思念……这些,都抵不过他好好地活在这世上,我知道他与我站在同一片天空下,我能感受到他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我可以隔上几年时不时地瞧上他一眼……

    再没什么,比这更重要了。

    我一只手抓着心口的衣衫,竭力使自己呼吸平稳,一只手摸到身后的兜帽,将自己遮盖起来。

    “百万乱跑,冲撞公子了。”我微微福身,故作一副“只是路过”的模样,干笑两声,然后转过身便走。

    这般走出去十几步,只听身后一阵清风,醇澈的声音霎时在我背后响起。

    “可是姑娘……”曲徽沉声道,“你不要你的百万了么?”

    ……

    险些把那死狗忘了!

    “呵呵呵呵。”我乐颠颠地转过身,从他怀中抱出不明所以的百万,心中把它骂了千百遍,面上仍是一片祥和,道了句“多谢公子”然后赶紧转过身继续落跑。

    我觉得曲徽的目光一直落在我背上,不禁炸了一片毛,这货那么聪明看不出反常才有鬼啊!我不应该跑得这么快,嗯,淡定点淡定点……

    走出了大约半条街的距离,我觉得他没有跟来,不禁长吁了口气。想想又觉得也是,眼下我于他只是个路人,以曲徽这般冷清的性子,会追来才有鬼,委实是自己太过紧张了。这般想着,心中又有些失落和欢喜,隔着这炫目的灯火回头遥望,却见石桥上空空荡荡,连个影子都没有了。

    能这样近地看你一眼,真好。

    我垂下头静立了一会儿,这才叉腰指着百万将它骂了个狗血淋头,并放出了它再敢乱跑便不要它的狠话,骇得百万尾巴夹得死紧,半晌不敢上前摇晃。

    也罢,既然曲徽来了此处,那么其他门派也必有人回来,这个镇子已不再是可留之处了,今晚去过那户人家做活便要赶紧开溜,省得夜长梦多。

    (3)

    一路行色匆匆,我循着记忆到了那处府邸,正巧那个约我的家丁站在旁里等我,见了我便露出一个笑。

    “姑娘来了。”他堆笑道,“可真是守时。”

    我亦点点头,随着他绕过正门到了后院,从一处小门进了院落。看不出这个宅院平日人丁稀少,守备倒很是森严,也不见挂个匾额什么的,主人家姓甚也不知,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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