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 第39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为了洗清自己因为讨厌他而杀了他的嫌疑,韩明燕纠正了自己之前讨厌他的说法,把她跟高书记之间的奸情说成是日久生情了。
    高书记的儿女们听到韩明燕的这些话,都膈应的脸都绿了,韩志德两口子听说自家的闺女被公社书记强*霸占了,最后还当了人家的情妇,都臊得恨不得把脑袋塞到裤裆里去。
    至于他们闺女杀人的事儿,他们是打死都不信的,但他们闺女给人家当姘头的事儿他们是确信无疑了,毕竟他们闺女已经亲口承认了。
    这种作风上的问题,在这个年代还是很磕碜的事儿,韩志德在听说他闺女被强*后来又当了高书记那个老头子的情妇后,就再也听不下去了,他站起身忽的一下冲了出去,只觉得自己再也没脸去见那些乡亲们了,臊得他现在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再也不出来了……
    他老婆也没比他好到哪去。
    听到她闺女说跟了高书记姘居好几年,臊得她老脸通红,捶胸顿足的哭道,“你个不要脸的死丫头啊,你跟那个老头子风流快活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你爹娘你弟弟啊,你这么干,叫我们还有啥脸在屯子里活人啊?你弟弟还没娶媳妇呢?你干出这么磕碜的事儿,你叫他往后上哪娶媳妇去啊?谁家的姑娘还肯嫁给咱们家啊?你这不是坑人呢吗…。”
    她一边哭一边拍大腿,哭声越来越高,哭得越来越惨,让派出所所长的审问工作都无法进行下去了。
    所长一看这样不行,急忙叫手下的两个警察把胡慧芳请了出去。
    两个警察上前,架起胡慧芳的胳膊就往外走,胡慧芳一边往外走一边哭着对派出所所长说,“所长,这死丫头虽然在作风上犯了错误,但这也不能全赖她,都是高书记那个老不正经的逼的,说起来,我闺女还是受害者呢……我闺女从小就胆小,不经吓唬,人家一吓唬她她就怯了,就她那小胆儿,咋可能能敢杀人呢,你们可别冤枉了好人啊,不然,我就是告到天安门,告到m主席那儿也得告你们替我闺女伸冤去……”
    所长一听这话,顿时嘴角一抽,m主席他老人家三年前就过世了,这位大嫂这是打算上底下去告他去吗?
    虽然胡慧芳偏疼儿子,也不大喜欢韩明燕这个不听话的闺女,但不管怎么说,韩明燕毕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再不喜欢,也不忍心看她陷入险境!
    胡慧芳被带出去后,所长继续向韩明秀提出问题,“你上大学后,你们俩还有没有继续保持关系了?”
    韩明燕犹豫了一下,小声说,“上大学后,我就再没回来过,渐渐地也就断了,不过后来我毕业时,他去首都找了我一趟,让我帮他保管一些东西,然后就再也没联系了……”
    他们后期有联系的事儿,韩明燕本来不打算承认的,但是又不知道高家姐弟几个最后一次见那金镯子是什么时间,她怕她说她上大学后他们就没再联系,而他们姐弟几个新近一两年还见过那只金镯子。
    那样的话,她的谎话就不攻自破了。
    而且,发现她撒谎,会引起别人的疑心,像她故意撒谎隐瞒什么似的。所以,就轻描淡写的说他们在首都见过一次,至于一起回春市这件事,她却万万不敢承认的。
    要是承认了,就等于告诉他们高书记是她灌醉的,是她把他扔到死胡同里冻死的。
    所以,绝对不能承认,就是有目击证人她也绝不承认,这个事情的严重性她深深的知道,因此,她已经打定主意,决定死不承认了。
    “你说我爹给你东西了?都给你什么了?就只有这这只手镯和这个银长命锁吗?我爸上了二十多年的班,可没少攒钱攒东西,是不是那些钱和好东西都落到你手里去了?”高主任终于问到了他最在意的问题。
    其实,高家另外几个姐弟最在意的,也是高书记到底留下啥了,还有多少,在哪里?
    对于高书记到底是不是韩明燕害死的,他们倒不十分在意,之所以死盯着韩明燕不放,最关键的原因,还是希望从韩明燕的手里拿到他们老爹的遗产罢了!
    韩明燕忙说,“也没什么,就只有这个手镯和一对金簪子,几块手表和一个银长命锁……”
    高主任说,“没钱吗?”
    韩明燕摇头,很肯定的回答,“没钱!”
    这话,高主任他们姐弟几个是一点儿都不信的,他们爹离家时,身上至少得有两万块钱,怎么可能没钱呢?一定是叫这个额死女人给密下去了。
    都这个份儿上了,这个贱人还不老实,还不肯把他们爹的钱交出来,高书记盯着韩明燕,发狠的说,“所长,您还是快点往市里派人吧,我也跟着过去给我爹收尸去,顺便也帮着警察同志查查我爹到底是咋死的!”
    韩明燕看到高主任那张酷似高书记的脸,阴沉的像毒蛇一样的眼神,怯怯的把头底下去了。
    如今她已经是犯罪嫌疑人,想要阻止他们去调查高书记的死,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就只能想法设法的洗脱自己谋害高书记的罪名了……
    **
    首都,高汉元的家里。
    霍建峰正坐在沙发上,脊背挺直,双手放在膝盖上,承受着来自全家的压力。
    “不行,我不同意你去,坚决不同意!”韩明秀语气坚决地怒视着他。
    刚才,霍建峰在吃过早饭后,向大家宣布了一个重要的消息:他即将跟随他所在那个营的弟兄们前往岳南驻守去。
    几个月前,华国刚刚结束了和岳南的战争,但两国之间因为边界问题一直纠纷不断,韩明秀知道,这场矛盾会持续到九十年代初,其中,八十年代初期,还会有好几场很大的战役。
    韩明秀不想让霍建峰上战场。
    倒不是因为她怕战场上子弹无眼,担心霍建峰会出什么意外。她知道,保家卫国,上阵杀敌,是每个军人应尽的职责。也知道有战争就有牺牲,既然霍建峰是军人,他就有责任奔赴前线,为祖国流血流汗去。
    她之所以不同意他去,主要是因为霍建峰是在刘洪东的手底下做事的,而刘洪东又跟韩明燕是那种关系。她跟韩明燕有仇,前段时间她还胖揍了韩明燕一顿。
    以韩明燕那种睚眦必报的性格,肯定会想办法报复自己。
    而韩明燕根本没有能力报复她,就只能想些歪门邪道了,比如——唆使刘洪东伺机报复霍建峰!
    刘洪东身为霍建峰的顶头上司,想要在战场上给霍建峰挖个坑,置他于死地,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韩明秀可以舍得让她的男人上阵杀敌,为祖国,为人民流血流汗甚至是牺牲自己。
    但是她不能容忍她的爱人死在那般龌龊的阴谋诡计里,那样太不值得,她也不想让她的爱人涉身到这样的险境中去。
    所以,她坚决反对霍建峰去岳国。
    霍建峰说:“秀,这是党组织的决定,不是我自己想咋样就能咋样的,我是个军人,服从命令是我的天职,上级要派我们去,我不能不去。”
    韩明秀说:“我知道服从命令是你们军人的天职,我也不是想拖你的后腿不叫你去,我的觉悟没那么低,只是,你现在是在刘洪东的手下当兵,他这个人的人品我信不过,我跟韩明燕有矛盾,刘洪东跟韩明燕又是那种关系,我怕他会公报私仇,到时候会刻意对付你。”
    高大爷也说:“我也听外界的人反映过,这个刘洪东的人品不怎么地,事关生死,还是当心点好,毕竟你不是一个人,还有老婆和仨孩子呢……”
    高大娘也劝他说:“建峰,要不,你看看找个什么由头,还是别去了,就是留下来也一样能为祖国为人民做贡献,咱们不能上战场,可以干点儿别的嘛!只要是为人民服务了,那咱们就对得起党的栽培和教育了!”
    霍建峰说:“你们都放心吧,不为别的,就是为了你们,我会好好的保重自己,不会轻易叫别人害到我的,再说,我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这句话霍建峰说得很对,他并不是那种头脑简单的人,来首都这么久了,他也感觉出刘洪东对自己的敌意了。
    只是,他不知道刘洪东对他的这份敌意来自于哪里。
    他自认为从来没有做过得罪刘洪东的事,怎么想也想不通,这位顶头上司为啥要针对自己?
    兴许真像秀儿分析的那样,是因为想替他那个情妇报仇,所以,才处处针对自己替她出气吧。
    不过,如果真是为这种事针对他的话,那刘洪东这个人可真是卑鄙无耻,不配为人了。
    等到了岳南战场,他会继续观察留意他,要是他真想对他下手的话,那他也不会再姑息。
    毕竟,他自己也有实力的人,多年的军旅生涯告诉了他一个道理,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要是到了那边,他稍微感知一点刘洪东有恶意的话,他肯定会先刘洪东一步动手,除掉这个处处针对他的小人!
    ------题外话------
    作为一名合格庶子,褚三始终禀诚着安份守己的原则,待时机成熟便一飞冲天,自立门户。
    不料,他爹某天出门喝喜酒,居然把新娘给喝回来了!
    爹说:“这是正儿八经的嫡长女,便宜你了。”
    原因:新郎跟小姨子跑了,刚巧小姨子是他的未婚妻,新娘无处嫁,干脆嫁给他当媳妇!
    没落伯府的庶子娶了高门嫡女。
    原本瞧他还算顺眼的嫡母立刻瞧他不顺眼了!
    平时懒得搭理他的庶兄嫂子也上门找事了!
    褚三的蛰伏生活瞬间鸡飞狗跳,再也不能好好跟人搞谋反了!
    褚三翻着白眼:“真能惹事,我才不要你!”
    媳妇儿:“行,但和离之前,我都罩你。”
    待他功成名就之时,她说:“也该桥归桥,路归路了。”
    褚三:“我好像习惯了有媳妇儿罩着的日子……”

 第608章 你要帮帮我

    尽管韩明秀强烈地反对霍建峰去岳南,但军令如山,不是儿戏,上头的命令已经发布下来,大年初五他们就要去开拔岳南了,事情已成定局,已经不是霍建峰或者韩明秀能左右得了的了……
    韩明秀很上火,知道自己已经改变不了霍建峰上战场的事实,也只能考虑从刘洪东的身上下手了。考虑该怎么对付刘洪东,叫他去不成岳南,这样,也能给霍建峰的生命安全多一重保障……
    因为霍建峰即将奔赴岳南的事,韩明秀的情绪一直很低落。即便是大姐二姐家的生意兴隆,小秋她们姐妹几个也诸事顺遂,大家都很开心,韩明秀却依旧高兴不起来,情绪一直低落得像这会儿的天气似的。
    这段时间以来,大姐一家的生意很是红火!他们已经有了去年的经验,今年卖起来轻车熟路,为了多卖些,高广斌把他和几个女儿分成两组,他自己一组,让妞妞带着小影小丽一组,他去稍远的一些地方卖,而小影小丽则在附近的家属区卖,这样也能多卖些。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上马上就过年了,大伙也都舍得花钱。所以,他们的生意好极了,每天都能赚到四五十块钱。
    大舅家的也卖得不错,他们学习高广斌一家子的经验,也是分头去卖。三口人分三个地方,一天也能赚到好几十。
    林宏伟两口子看到他们卖螃蟹这么赚钱,也动了心。
    虽说林宏伟单位不少开支,韩明玉帮着韩明秀写小说也不少赚,但是跟他们这些做买卖赚的比起来,他们赚的那点钱就不够看了。
    林宏伟一直梦想着能在首都买一套属于他们家自己的房子,因为他刚调到这个单位来,工作时间端,资历尚浅,想等单位给分房子,大约还得等个十年八年的。
    就是等个十年八年的,也未必能有机会分到房子。所以,房子就只能靠他自己去努力去赚了。
    看到他们大把大把的赚钱,林宏伟很羡慕,也很着急,好容易熬到单位放年假了,他就立刻跟着他的连襟和舅丈人一起当起了小贩子。
    谁说当小贩子的名声不大好听,但真的很赚钱啊,从前不做不知道,现在自己做了才知道,原来做买卖比上班赚得多多了。
    他现在上班一个月工资四十多块钱,他就觉得挺多挺好的了,毕竟在老家时才开三十多一点。可是现在做起买卖了,他一个人一天就能赚到将近三十块钱,两天的收入就比一个月的工资都要多了。
    尝到了甜头的林宏伟,简直一发而不可收拾,天天早上天不亮就推着车子上市场做买卖去了,每天晚上必得等到天黑才能收摊,恨不得一个人分成两个人出去卖去。
    他是上过班,见的过世面和经济头脑要比他连襟强许多,卖了几天后,他就摸出了一些门道来,开始另辟蹊径,搞批发生意了。
    韩明秀给他们的螃蟹是一块钱一斤,让他们卖一块二毛钱一斤,每斤赚两�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