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有翠不死心,跑去找刘氏,希望通过刘氏压一下林娇杏,逼着林娇杏答应她。
可也不知是何氏提前在刘氏那儿吹了风,还是刘氏觉着大妮终归是一个外甥女,亲疏上跟方庆梅这个亲孙女还差了一大截,抑或是刘氏没把握说动林娇杏,反正刘氏也没答应帮方有翠的忙。
方有翠气个半死,对林娇杏可就没了好脸色,有次在镇上迎面碰上了,她就跟没看见林娇杏似的,下巴一抬便过去了,而且走过去以后,还朝着地上呸了一口,指桑骂槐的咒骂了几句。
小味轩的生意,一直都是红红火火的,而且没了方有翠的骚扰,林娇杏的耳根也清静了不少,觉得自己的小日子过的还不错。
到了月底,孙墨算了一下帐,除了给几人的工钱还有拿出来三十两做流动资金外,还余下六十两银子。
也就是说,如果这些银子莫梓枫真的跟林娇杏对半分的话,林娇杏能得三十两。
对一些大户人家,三十两银子不算啥,顶多也就他们几顿饭钱。
可是对一些普通百姓来说,三十两银子可是一笔巨款,必竟大部分人家,一年的开销也才十来两银子,有些人,可能一辈子都没见到过这么多银子。
所以当莫梓枫真的给了林娇杏三十两银子的时候,林娇杏还是不大敢相信,一再的问莫梓枫道,“你确定真分我一半银子?”
“这个饭馆,我只是盘下了铺子,具体怎么经营,都是你在劳心劳力,要不是你,饭馆的生意也不会这么好,所以给你一半的银子,并不算多。”
莫梓枫都这么说了,林娇杏当然不会矫情的再把银子拒之门外了,这世上,谁嫌银子扎手啊。
更何况,事实也确如莫梓枫所说,铺子虽然是莫梓枫盘下来的,可他就是一个甩手掌柜,除了每天过来看上一看,其他的,他啥也没有管过,都是林娇杏在管,按前世的说法,林娇杏现在就是一个职业经理人,所以她就算是拿走一半的银子,也确实不算多。
林娇杏喜滋滋的把银子收了起来。
想了想,又拿出了二十两银子,递到了莫梓枫跟前,不好意思地说道,“我算了算,前前后后我一共欠你二十五两银子,我早就想还给你了,可手头一直不太宽裕,就是这回,虽然拿了三十两银子,可我还是不能一齐还给你,要不,我先还你二十两吧,等到了下个月,再把剩下的五两还给你。”
莫梓枫看了看林娇杏手里的银子,淡淡道,“等你手头宽裕了,一起还吧,要不然,说不定你会忘了只还了我二十两,还以为二十五两都还给我了,然后那五两银子就不还了,那我不是要吃亏了?”
要是搁以前,莫梓枫这话,肯定能把林娇杏气个半死。
不过现在林娇杏已经很了解莫梓枫的为人,知道他是在为她考虑,知道她就是拿了这三十两银子,手头也不是多么宽裕,所以才不急着要她的银子。
莫梓枫其实就是想说句玩笑话,不过他说的时候,总是一本正经的样子,那样子根本就不象是在说玩笑话,不了解他的人,肯定就会把他的话当了真。
所以有些人,还真不适合说笑话,太一本正经了,容易让人信以为真。
比如象莫梓枫这样的冷面人。
莫梓枫这个债权人都不急着要银子,她急啥?反正她现在手头确实不宽裕。
也不能说不宽裕,勒一下裤腰带,还是能将就一个月的。
可林娇杏可不是那种将就的人,她对金钱的概念一向是,挣钱就是花的,如果光挣钱不花,那不是傻子吗?
而且辛辛苦苦了一个月,怎么着也得犒赏一下自己,吃点好的呀,给自己添件新衣裳新首饰呀。。。。。
正因为挣钱辛苦,所以该享受的时候就得好好享受一下,这样才有动力继续努力去挣钱。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娇耳(二更)
林娇杏听了莫梓枫的话,毫不客气的把银子又拿了回来,反正小饭馆的生意红火,最多再等一个月,她就能把银子还上了。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就是到了下个月,林娇杏也没有把银子还给莫梓枫,因为因为一件意外的事,她把银子又用到了别的地方。
那件事随后再说。
只说今儿个,大伙儿拿到了工钱,心里都高兴得不行,下午半了门,林娇杏和四英嫂还有方庆梅,带着庆林在镇上逛了逛,林娇杏和四英嫂一人添置了一件新衣裳,林娇杏还买了一根银簪子和一面铜镜。
其实林娇杏自打穿到这里来,她还真不知道现在的自己长的什么样。
没办法,方家穷,家里连面铜镜都没有。
后来林娇杏虽说挣了些银子,可都用来买日常生活用品和吃的了,根本就不舍得买铜镜,必竟在这古代,铜镜算是个奢侈品,一面做工好的铜镜,要卖一两银子呢。
林娇杏也就洗衣服或是洗脸的时候,在水里看过自己现在的长相,不过从水里面看,影影绰绰的,看的不大清楚,所以,林娇杏到现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自己长的是美还是丑。
不过就算是长的不丑,估计也美不到哪儿去,必竟这天底下,没有哪个美人是面黄肌瘦的。
现在林娇杏总算是看清自己现在的长相了,虽然还是很瘦,可看得出来,只要再好好养养,虽不能说是美艳绝轮,可绝对可以说得上是清秀。
这让林娇杏非常满意,她一高兴,又买了些红糖和红枣,准备煮粥吃。
一日三颗枣,红颜永不老嘛。
自打上次吃过饺子后,庆林和庆海就一直念念不忘,可林娇杏一直忙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事,也没顾上给他俩包饺子吃,想到这儿,她又买了一斤上好的五花肉和韭菜,回家包饺子吃。
当天晚上,一家人围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饺子。
饺子包的有点多,林娇杏有些犹豫要不要给苏涵家送一碗。
这要是搁以往,她肯定二话不说就送过去了,可自打上次苏涵娘对她说了那些话,一些跟苏涵有关的事,做之前,她都得好好思量思量该不该做,生怕苏涵娘又会误会她,说她对苏涵有所图。
林娇杏想了想,还是盛了一碗准备给苏涵家送过去。
苏涵是庆海的先生,就算是为了庆海,她也不能跟苏涵把关系弄僵。
不过,她并没有自己送过去,而是叫庆林和庆海送了过去。
至于她,还是避一下嫌吧。
就算是给苏涵送过去一碗,还是有不少饺子,四英嫂看着就有些发愁,说是包的太多了,现在天儿又这么热,放到明天,怕是会坏了。
其实林娇杏是故意多包的,因为她想叫莫梓枫也尝尝。
不过四英嫂担心的也不无道理,现在已经是八月份,快入伏了,天儿也越发的热了起来,这古代又没有冰箱,就这么放上一夜,明儿个肯定会坏的。
林娇杏想了想,叫四英嫂打了一盆水过来,然后把盛饺子的碗放到了水里。
水是从村里的那口井里担过来的,而井水又是冬暖夏凉,这么放上一夜,明儿个应该不会坏。
林娇杏怕把饺子放到灶房被老鼠吃了,便连盆一块儿端到了堂屋,放到了屋子里的那张小桌上。
饶是如此,她还是担心会有老鼠光顾,睡觉也睡的不踏实,有点风吹草动就醒了,然后就赶紧爬起来看看,是不是有老鼠光顾了。
幸好一夜无事。
第二天刚吃过早饭,林娇杏顾不上等四英嫂,叫四英嫂和方庆梅一块儿过去,她先带着庆林去了镇上。
小味轩的后院里有一口井,用井水冰着,就不怕饺子馊了。
林娇杏的苦心没有白费,莫梓枫来的时候,饺子还是好好的。
林娇杏把饺子用油煎了,分了一半给孙墨和孙家老爹,又匀了几个给方庆梅,剩下的端给了莫梓枫。
莫梓枫却更关心她眼底的黑眼圈,“你眼睛怎么了?”
林娇杏眯眯笑,“揉的,快尝尝好不好吃。”
莫梓枫疑惑:如果是揉的,难道不应该是发红吗?
不过他看林娇杏一幅笑眯眯的样子,想来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既然林娇杏不想说,他也不好再追问下去,便低头去看林娇杏放在他面前的饺子。
这么一看,他就有些发愣,因为他不知道林娇杏端给他的是什么吃食。
看着象是牢丸,却又不太象,比牢丸要精致得多,而且煎得金黄金黄的,闻起来香气扑鼻。
“这是什么?”
“我自个儿琢磨出来的吃食,本来是煮着吃的,因为有些凉,所以我煎了煎,你快尝尝味道咋样,我觉着还怪好吃的。”
莫梓枫拿起筷子夹了一个,然后把整个饺子都放到了嘴里。
林娇杏有些无语,心说你还真信任我,我说好吃,你就一股脑儿的都放到了嘴里,也不怕我故意坑你。
莫梓枫吃了一个,然后就再也停不下来了,一口气把剩下的饺子都给吃了,完了还一幅意犹未尽的样子。
林娇杏眼巴巴地看着他,“味道咋样?”
虽然四英嫂他们都说好吃,可他们的话权威性不高,因为他们基本上没吃过啥好东西,只要菜里油水稍微多些,他们都觉着好吃。
可莫梓枫就不一样了,自小到大,他吃的都是好东西,正因为此,他嘴巴也更挑剔些,是真好吃还是假好吃,他比四英嫂他们有发言权。
莫梓枫点了点头,“好吃。”
林娇杏松了一口气,眯眯笑,“喜欢的话,明儿个我再包给你吃。”
“你还没跟我说这叫什么?”
“我自个儿瞎琢磨出来的,我也不知道起个啥名字,要不你给起个?”
莫梓枫想了想,“不如就叫娇耳吧。”
林娇杏听了就是一怔。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最早的时候,饺子确实就叫娇耳,而且还是东汉的医圣张仲景起的。
莫梓枫给饺子起名娇耳,是巧合还是另有他意?
林娇杏试探地问道,“为啥起名叫娇耳?”
莫梓枫突然有些脸红。
他之所以给这种吃食起名叫娇耳,只是觉着这种吃食看起来就跟林娇杏的耳朵一样精巧可爱,而且这种吃食又是林娇杏琢磨出来的,名字里理应有一个“娇”字,所以起名叫“娇耳”最合适不过。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心疼(三更)
不过,这种话,莫梓枫是无论如何都不敢跟林娇杏说的。
可他又是个不惯于撒谎的,林娇杏这么一问,一时之间,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林娇杏,半天才开口道,“我看它皮薄馅嫩,味道鲜美,形状跟耳朵又有些相似,所以就随口起了这么一个名字,你要是不满意,那就再换一个。”
“满意满意很满意,那以后就叫它娇耳,对了,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一下。”
“你想把娇耳推出来?”
“嗯,昨儿个我一直在琢磨这件事,你想啊,咱们饭馆推出的菜式,其他饭馆基本上也都有,只不过咱们做的更好吃些罢了。就因为有其他饭馆对比着,所以咱们也不好卖高价。
可娇耳就不一样了,咱们要是把娇耳推出来了,那可是整个彰德镇的独一份,你就是定个天价,别人也不知道你这个价格到底合不合理。当然了,咱们这个饭馆,面对的就是普通百姓,所以也不可能定个天价出来,不过咱们可以把娇耳分一下档次。”
“分档次?”
“嗯,有低档的,有高档的,低档的就普通的猪羊肉,韭菜芹菜等为馅,高档的,山珍海味都可入馅,只要他们出得起这个价钱。”
林娇杏原本以为莫梓枫听了会非常高兴:要真把娇耳推出来了,饭馆里又多了一个赚钱的菜品,而且比其他菜品要赚得多的多。
可是出乎林娇杏意料,莫梓枫听了却直皱眉,林娇杏有些傻眼,“咋了,你不想多赚银子?”
“不是不想,只是你本来已经够忙了,要是再把娇耳推出来,我怕你会忙不过来。”
怕林娇杏忙不过来倒是其次,最主要是怕林娇杏太过劳累,他会很心疼。
原来如此,林娇杏笑了,“靠我一个人,肯定不行,所以我想再雇俩人在饭馆里跑堂,把四英嫂空出来,专门做娇耳。娇耳做起来不难,四英嫂又是个手巧的,最重要的是,四英嫂无儿又无女,她又是个实诚人,绝不会起啥坏心思,所以叫她做,最合适不过。”
莫梓枫想了想,“与其雇人,不如去牙子那里买两个人,自己人做事总归要放心些。”
这种买人的事,林娇杏还真有些接受不了,不过入乡随俗,还是按着这里人的习俗来吧,“那最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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