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便启程。寅时末刻出发,故今日来拜别。”说完朝着二人接连磕了三个响头。
平南王听见这话脸上一僵,怒气更胜,“好你个小混蛋,拐着弯骂老子是窝囊废!祖宗打家业为了什么?就是想要咱们郝家能开枝散叶,子孙兴旺,能过上随心随意的富贵日子。一个个都像你这样想,郝家还有什么盼头?别以为就你有几分血性,有能耐你就混出个人模样来。明日我就向皇上请旨,除了你的世子封号。以后靠你自己的能耐做世子,这才是你的本事!滚,快滚,多听你说一句话都肝疼!”
郝连玦起身就走,王妃接连叫了两声,想要起身感觉头晕又跌回床上。她满脸都是泪水,抽噎着说道:“王爷,千万不可请旨废了玦儿的封号。如今他已经被皇上发配到漠北,那些人见到他落魄不知要怎样作践。若是再没了封号,不是把他往死路上逼吗?玦儿是妾身怀胎十月,辛辛苦苦才生出来。想当年,王爷对他也是喜欢到骨子里。虽说他犯了糊涂,可做父母的不能厌弃自己的孩子!”
别看王妃是公主出身,却没有丝毫骄纵高傲的性子。她的生母是个小小的贵人,生下她没多久便去世。当时还没有生养的皇后见到她可爱又可怜,便抱回宫中亲自教养。没想到一年之后,久婚不育的皇后竟然怀孕了,还一举得男,就是现今的皇上。众人都说是公主把孩子带来的,皇后对小公主越发的喜欢,当成亲生的一般宠爱。
皇后贤良淑德,大方温婉,是天下女子的典范。在皇后的教养之下,公主的言谈举止,性子脾气都像极了她,只是温婉有余威严不足。所以当初给公主选夫婿,无父无母没有兄弟姊妹的平南王才成了上上选。
果然,自从公主嫁过来,小日子过得悠闲轻松。公主在平南王跟前从来都自称“妾身”,半点公主的架子都没有。府中发生大事,她总要征求王爷的意见,从不独断专行。平南王性格外向粗犷,说话不拘小节,可骨子里是个细腻的人。他见公主如此,虽嘴上不说,心里却满满都是感激。两个人成亲这么久,一次脸都没红过,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公主这般伤心流泪!
看着自己的王妃哭成泪人,平南王心里也挺难过。
他叹口气解释道:“事已至此,玦儿的漠北之行是去定了。他性子倔强又古怪,需要好好磨砺一番,就当这一趟是好事吧。他打小就呼奴唤婢锦衣玉食,怎么可能受得了苦?本来伏法之人就该撤了封号,皇上不下旨是给我留情面。日后若是玦儿再有什么闪失,这个世子的封号就真得没有了,而且能不能回都城还是个未知。倘若我现在主动请旨,说不定皇上还心存一丝怜悯。等玦儿受不了漠北的苦寒,他便会低头,我再舍出老脸去求求皇上,把他接回来就完了。他的性子改了,消停一二年再请封,一切就烟消云散了。”
王爷不是没有自己的考虑,他能不心疼自己的儿子吗?郝连玦是他的长子,当年王妃从怀孕到生产,他从头到尾陪着。看见儿子的第一眼,那种奇妙的说不清的感觉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儿子第一次笑,第一次翻身,第一次坐,第一次爬,第一次走……他都历历在目。想到儿子马上要去受苦,心里也是刀绞一般。可光心痛有什么用?还要放长眼光往前看!
听了王爷这番话,王妃停住了哭泣。她擦擦眼泪,迟疑了一下说道:“真能想王爷说得这样吗?玦儿的性子可是倔强的很,妾身怕他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到时候……”
“他要是能咬着牙根挺下去,说不定会有大造化。”王爷心里也担忧,却不能表现出来,“你放心吧,我会安排人手去漠北。玦儿不会出事,一定会平平安安完整无缺的回来!”
王妃点点头,紧蹙的眉头稍稍舒展了些,可到底还是愁云密布。
☆、第四十四回 册封
郝连玦只带着贴身小厮骑着一匹快马去了漠北,天桥、茶馆里面说书唱大鼓的把这一段讲成各种各样的场景——或凄凉,或悲壮,或潇洒……
没过几天,平南王竟然上奏请求废除郝连玦世子的封号。几个言官跟着附和,说是律法如此,皇上表示无奈地同意。这件事一出,都城上下再次掀起风潮。
大伙说平南王是放弃了长子,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替二子请封。众人都在观望,更想知道郝连玦的现状。可惜漠北离都城太遥远,这个时候郝连玦还在路上,没有任何消息传回来。
平南王妃一直病着,不管谁去探望一律不见。内宅之间的传言比外面更甚,更离奇,连幼仪这个姑娘家都听见风声了。
她不由得想起那双深邃的眼睛,想起那犀利会杀人的眼神。那样一个深沉到有些阴鸷的男人,周身都布满着煞气,倒是挺适合漠北那样的地方。
幼仪记得,好像就在几年后,漠北异族入侵边关发生了一场不小的战争,而且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郝连玦的性子和武功,在漠北会一展所长。只是他到底是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漠北那个苦寒之地怕是不容易习惯。况且他久居高位,冷不丁变成白丁还成了获罪流放之人,自然要接受比普通人更多的白眼、刁难、戏弄甚至是凌辱。以他孤傲的个性,这会比死还要让人难以接受,不知道他能不能捱过去。
她细细回想了一下,想不起那个时候有关于郝连玦的任何消息。随着她的重生,很多事情也悄然发生了变化。
“姑娘,郝少爷去漠北最好,免得他找咱们的麻烦。”春花见屋子里没有人,悄悄地跟幼仪说着。她一想到那天的情形,心里就不由得后怕。那个郝世子脾气又怪又大,动不动就想要人命,希望这辈子再也别再碰面!
幼仪正在练字,听见这话把笔放下,看着纸上没有一个满意的字,皱着眉头把纸揉成一团。今天始终不能集中精神,还是不写了。
夏荷打外面进来,满脸都是抑制不住的喜悦,见到幼仪稍微收敛了些,可语气中难掩雀跃。
“姑娘,有大喜事!”她笑得合不拢嘴,“老爷从朝中回来,说是皇上准了为姨老爷请封的奏折。皇上知道姨太太和表少爷、表姑娘在咱们府中,要派人过来宣读圣旨呢。太太那边正带人打扫上房,姨太太她们已经被请了过去。姑娘赶紧换件衣裳,太太吩咐过去呢。”
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金府还从未接到过皇上的圣旨,这是无上的荣耀啊。虽然主角是利姨妈一家,可她们是骨肉至亲,一样跟着光荣。
大老爷一回来就先回禀了老太太,此刻,老太太穿戴整齐正等在大厅,旁边还有封氏和利姨妈等人。
众人都是喜笑颜开,说着恭喜的话。利姨妈脸上一直带着笑,心里却有些忐忑不安,不知道皇上圣旨里面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她翘首企盼,过了半晌,终于有家丁回禀,说是宫里来得公公已经到了正门。
她们听见这话慌忙都站起来,老太太领着众人到了院子里,纷纷整理衣冠。不一会儿,就见大老爷引着一位穿着紫色绸缎服胸前绣着蝙蝠,戴着深蓝色帽子的太监进来。
老太太瞧得仔细,赶忙带着众人给那个太监见礼。太监见了也不避让,只是淡淡点了一下头回应。不是这太监傲慢无礼,而是人家是正四品首席太监,受她们这些没品级的妇人礼是理所应当的事,就连大老爷见了他也要点头哈腰的请安。她们实在是没想到,皇上竟然派四品的首席太监过来传旨,可见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
“哪位是利封氏啊?”首席太监并不多啰嗦,扫了众人一圈问着。
利姨妈闻言赶忙上前一步,看见他双手捧出圣旨忙跪下,其他人等纷纷下跪,竖起耳朵听上面的内容。
虽然上面都是些晦涩的词,宛柔却都听懂了。皇上说她父亲两袖清风,一身正骨,爱民如子,克己奉公,是难得的清官,最后封她父亲为忠义神武灵佑仁勇威显知县。这到底是什么一次,宛柔脑子发蒙。
幼仪听见却不由得心下一动,原本她以为皇上会走个过场简单随便封一下,没想到竟然封了十个字!若是幼仪记得没错,自先祖以来,得过封号字数最多的人是跟着先祖打江山死掉的异性兄弟,他得了十二个字,还被追封为王爷。一个字一百两银子,眼下他的族人每个月都能得到一千二百两的俸禄,够养活几百号人。
十个字,每个字一百两,足足一千两!眼下利姨妈她们住在金家,吃穿用度全是封氏暗中帮衬,半点开销都没有。一个月一千,一年就是一万两千两,最让人欢喜的是每年都有这笔进项。这下两个闺女的陪嫁,聘儿媳妇的银子绰绰有余。再找个贤良淑德的儿媳妇儿,过上几年在都城踅摸一处宅子,让儿子、儿媳妇孝敬着过自己的小日子,比在这里强上一万倍。虽说自家姐妹不隔心,可金府不是只有自己妹妹一个人,她不能连累妹妹一辈子!
那些事都有些遥远,眼下最要紧的是做几件大氅。都城的冬天冷得很,她们从家里带过来的棉衣显然不能够过冬。况且那日宛柔从春苑回来,说丫头们趁着日头足正在晒大毛衣裳,都是些上好皮毛。利姨妈再翻翻自己的箱笼,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
宣旨的太监读完了圣旨,见跪在前面的妇人半晌没反应,不由得微微皱眉。到底是小地方来的没见过世面,连基本的规矩礼仪都搞不清楚。
“咳。”大老爷见状轻轻咳嗽了一声,封氏在后排悄悄扯了一下利姨妈的衣襟。
利姨妈这才怔过神来,赶忙磕头谢恩,双手举到头顶接了圣旨。
“首席大人里面喝茶。”大老爷陪着笑脸讨好地说着。
“咱家可没那个好命,宫里一大堆事情等着处理,这就得回去复命了。”太监没给他这个脸面,不过脸上多少有了些笑容,“金大人的茶早晚能喝着,不急。”
“首席大人是皇上跟前的红人,皇上离了您可不成。下官不敢妄留大人,这就送大人出去。”简单两句话,奉承的太监面露得意之色。
☆、第四十五回 井底之蛙
大老爷常跟宫里面的太监头目打交道,知道他们都是不缺银子的主,况且他们这些无根之人要太多银子都没有用。不过但凡是人都会有些癖好,只要活着就戒不掉。
这位首席太监姓王,平常就爱吸鼻烟,对鼻烟壶也颇有研究,偏巧大老爷收藏了几个上品。今个大老爷见到是他来宣旨,就知道自个儿的鼻烟壶保不住了。
“下官新得了一个鼻烟壶,王大人替我掌掌眼?”大老爷一边走一边笑着说道,“下官知道大人忙,不会耽搁大人多少时间。鼻烟壶这东西虽然小,却巧,内有万千乾坤,寻常的庸人看不懂。下官也是一知半解,还请大人多多赐教。”
“赐教不敢当,却可以瞧瞧。”王大人听了这话果然高兴,大老爷带着他去了书房。
大老爷那边暂且不提,封氏赶忙着人准备宴席,晚上要好好庆祝一番。利姨妈一想到那白花花的银子,就忍不住笑开了花。原本她跟封氏一般,也是大户人家不愁吃穿的小姐,可嫁为人妇之后却渐渐明白了银子的重要,生生被磨成了这副庸俗模样。
老太太也十分的高兴,皇上一口气封了十个字,可见对姨老爷的重视程度。开春就要举行大考,只要钰哥儿高中,皇上必然会封官,这下利老爷能够含笑九泉了。利钰从此走上仕途,对金家也是个助力。
虽然利家直系、旁系亲戚不少,可眼下他们在都城却只有金家一门亲戚,况且利姨妈跟封氏姐妹情深,又都在一个院子住着,感情自然更亲厚。若是钰哥儿以后富贵了,还怕他不帮扯金家?一想到这些,老太太瞧利姨妈一家几口越发的喜笑颜开,尤其是看着钰哥儿,简直是怎么看怎么稀罕。
“老太太、姨母,母亲,容我先告退回去念书。”钰哥儿心中虽然有几分欢喜,可眼下准备即将的大考却是重中之重的事情。他活到现在,最敬仰的人便是自己的父亲,也曾在心里暗暗下决心,以后像父亲学习做个为国为民的好官。可他不是世家子弟,祖上又没有军功在身,想要做官只能指望仕途。他已经经过了院试和乡试,眼下是名举人。
当初在家乡,他是远近闻名的人物。能在院试和乡试都取得榜首的青年才俊可是难得,他们还说若是他能连中三元,那才是百年不遇的人才,是文曲星转世。这样的话听多了,心里的念想自然就大了,此番前来都城,他可是自信满满。
可到这里个把月,他去青年才俊最喜欢扎堆的茶楼、书画斋瞧了,也去城郊最大最有名的昆山书院看了,却发现其中不乏才华横溢之人。而且这还仅仅是都城附近的学生,不少考生还没有上都城来,更有富家子弟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