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弃妃不承欢:媚杀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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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弃妃不承欢:媚杀大王-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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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摆放着的茶杯,是一种淡淡的玫红色。


    一如公主的寝殿。


    也许不是公主——而是某个宠妃的寝殿。


    她的目光落在案几上,上面摆着一个盒子,也是古色古香的。她打开,眼前一花,竟然是金叶子,全部是金叶子。最便于路上花销,又容易携带。


    那是盘缠。


    他资助的盘缠。


    无论她答应与否,这盘缠,先赠予她了。


    这个葡勒。


    从天而降大馅饼。


    她乐不可支,惶惶不安。


    魔鬼要收集人的灵魂,总是会许诺许多东西:金钱,美色,权利,欲望。


    而这个葡勒,他收集自己的灵魂做什么?


    而且,自己初来乍到,敢保证,他从来不知道自己。


    猜不出意图,眼里只有金子的安全感。


    钱财壮人胆啊。


    她倒在温软的床上,窗外,秋雨淅沥,连天地遮挡着这个昏暗的世界,甚至,连魔鬼降临的烟雾都看不到了。




古代小三范本2

半梦半醒里,她觉得手里抓着一把金子,恍惚中,是加入组织的第一天,分派了任务顶头上司给了自己一张信用卡。


    那是活动经费。


    组织的开销,据说一年需要500亿美金维持;


    纵然是链条的最低端,对她们也是不刻薄的,何况,她要完成的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因为,学天体物理,长相尚可的女子,实在是太少。


    恰巧,那个任务的关键人,也是个女人,那个领域里非常著名的女人。


    第一次不设限,可以痛痛快快地花销,那一天,她买了许多衣服,鞋子,堆得衣橱里满满的,对着镜子一套一套的试穿。成熟的,妖娆的,清纯的,端庄的……应有尽有。


    狂喜中,纵然是今后流血流汗,也告别过去贫穷的日子了。


    但是,做间谍,毕竟不是二奶。


    那钱,来得正大光明。


    而且,她尚未到需要“色诱”男人的地步,便无声无息地舍身成仁了。


    这一次,却是拿自己的身子去换。


    不行,万万不行,一个主修天体物理的女人,竟然委身别人做二奶?


    而且还是给古人做二奶!


    妾身未明啊!


    迷迷糊糊里,赤脚起来,将盒子抱在胸前,沉甸甸的,有了这些金子,自己就算浪迹天涯,也不至于饿死。


    对了,小说里常常描写,古代很多“孟尝君”之类的人物,动辄蓄养食客三千之类的;当年,武松、宋江等落魄,小旋风柴进不也送了他


    们许多银两嘛?甚至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解救金翠莲后,也要给15两银子的。


    这叫乐善好施,慷慨侠义。


    不过,贵族们貌似不蓄养女食客;而鲁提辖,可是绝无仅有;而且,鲁提辖没这么有钱,葡勒也不是和尚。


    她嘴角泛起笑意,委身于一个老头子做小妾,真不如拿了金子跑路。




古代小三范本3

忽然觉得冷,刺骨的冷,又疼,赤脚奔跑在泥泞里,无边的雨幕罩下来,可怜的少女在雨中奔跑,去找自己的鞋子。那时多大了?十二岁?十三岁?已经知道羞耻了,露出大脚趾头的破烂鞋子,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那个下雨天,鞋带断了,跑几步掉一下,后面几个放学的男孩子看到她的滑稽样子,一脚就把鞋子踢到垃圾筐边,哈哈大笑。


    “这么破烂的鞋子还有人穿啊……”。

    “哈,你们看,还是男生穿的球鞋,不知她偷的谁的;我妈妈说她偷过包子,是坏孩子……”
    
    “穷鬼,小穷鬼,据说,她还捡垃圾吃呢……”


    “真是脏死了……”

    男孩子们笑着一哄而散,钻入雨幕里。
    她哭着去捡,可是,怎么也找不到……一脚下去,踩在垃圾堆的碎小玻璃上,痛彻心扉,鲜血几乎染红了雨水。


    她疼得跳起来。

    脚趾碰着床,一阵生疼。

    手里的盒子重重掉在地毯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一头都是冷汗,原来只是一场梦而已。


    天色已经亮了,秋雨还在滴答滴答,整个世界,都是朦胧而莫测的。


    梦醒了,思维也清醒了。


    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世界,一个人都不认识,连护身的迷你枪也被那个恶魔一般的男子抢走了;乱世茫茫,千里无人烟,一个孤身女人能去哪里?


    纵然带着金子,可是,天涯海角,何处是家?


    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创业一说。


    而且,她也没有创业的心情。


    默默地将金子捡起来,放回盒子里。


    低头,看到摆放好的鞋子。


    一双崭新的靴子,那个年代最好最舒适的,盛行于草原上行走的女靴。


    她好奇地伸脚进去,还算不错,不过,底子和牛皮都又厚又硬,毕竟,那个年代,技术还达不到。




古代小三范本4

她换回了自己的靴子。


    还是事发之前半个月才买的。按照这样的质地,纵然盯着穿一两年,也是不会破损的。


    忽然明白一些东西的好:


    牛仔裤,靴子,夹克,全是耐磨的。

    而非是那些华而不实的洋装能比的。

    她想,若是自己能回到现代,一定全部穿这一类。


    外面的更衣间里,摆满了衣服,琳琅满目,各种各样的裙裳,红的绿的,蓝的紫的,让她眼花缭乱。她知道这些丝绸衣服的价格,手工刺绣的精致。


    摸着,仿佛是一件艺术品。


    据说董卿主持春晚的时候穿的那身旗袍,价值38万元。这里,每一套裙裳的价值,只怕都在那之上。再加上文物价值,更加不可估量。


    更令人眼花缭乱的是那个珠宝盒子,整整三层,每一层都分成小格,顶格的一层,一只绿镯子,通体的翠绿,看一眼,仿佛进入了一片森林。


    她好生新鲜,又拿起,仿佛看到里面绿色的树叶滴出晶莹的水珠。


    觉得奇怪,细看,不是树叶,只是一种幻觉,非常令人舒适的幻觉。


    灵玉通神,果然如此。


    她曾经在许多商场里看过各种各样的绿宝石,绿镯子,翡翠,美玉,可是,从没看到这样的。


    跟这个相比,那些简直如鹅卵石。


    她试着戴在手上。


    很轻易地戴进去了,在手腕上晃荡一下,贴着肌肤的温度,整个人,仿佛都绿了起来。


    她觉得奇怪,要把这镯子取下来。


    可是,无论如何都脱不下来。


    急了,想起昔日试戴的时候,店员小姐都准备了润滑油脂,或者肥皂水也行。可是,这里哪有这种东西?她情急之下喊起来,女仆闻讯进来。


    “给我拿一点油脂。”


    油脂拿来,涂在手上,依旧弄不下去。




古代小三范本5

女仆侯在一边:“小姐,玉是有灵性的,你是它的主人,它当然就不会离开你,戴着吧。您看,多好看呀。老爷还等着您用早点。”


    这样戴着葡勒的东西出去,成何体统?但又不能把自己手砍了吧?只好选一件很长的袖子遮挡了手腕。


    葡勒,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她换了衣服出去。


    他已经坐在客厅里,茶的芬芳,在秋意微寒里散开。


    “玉致,用早点。”


    他亲切地招呼,她松一口气,原来不是问自己想好没有。吃饱了饭,总是比较好说话的。


    早点,盛在一套水晶的器具里。


    各式的点心,全套的搭配,恰到好处。


    她好奇地问:“为何不用玉器了?”


    “因为水晶才能欣赏点心的美。”


    她并不觉得羞愧,暴发户,当然不知道钟鸣鼎食之家的礼仪,只是觉得这样的搭配,非常的漂亮,赏心悦目。


    消化功能是强大的,原以为可以熬得了三天不吃,一夜醒来,就饿了。


    每一样点心,都吃得津津有味,却不多,只饱了即可。


    还喋喋不休地问,每一样搭配的原理,糕点,都要问的一清二楚。


    葡勒出奇的温和,对于这样的琐碎,解答得非常仔细。


    仆人来收拾碗筷,葡勒说:“宋妈,给小姐准备冬日的暖鞋,那双不合适的,一并换了。”


    蓝玉致的脸一下红了。下意识地收了收自己的袖子,生怕被他看见了那绿色的玉镯——那才是真正的明证似的!


    自己没有拼命猛吃,这个男人便立即知道:自己还想着下一顿。


    想着吃男人下一顿的女人,当然不会马上离开了。


    所以,他不问她的考虑结果,只是吩咐下一步。


    瞧,多准备几双鞋子呢!考虑过冬的准备了。


    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不辞而别1

她竟然是紧张的,生怕他扑上来——仿佛无形契约的签订已经生效,自己已经卖给他了。


    男人买了女人,通常情况下,第一件事就是行使他的“权利”——


    她忐忑不安,但是,葡勒显然并没那么急于行使权利。


    可是,秋日这么长,总不成吃了早饭,两人就相对着等午餐吧。


    “玉致,你赏画么?”


    只是赏画!


    难道,这个时代,真的有小旋风柴进或者孟尝君?


    但是,真的没听说谁养女食客的。


    他走在最前面。


    她便跟过去。


    转角,很大的一个房间,空旷,通风,清雅。一壁的书画。


    远的如李斯、张良、杨雄,司马相如,蔡邕,曹植,近的如嵇康、向秀、山涛、阮籍,甚至王羲之,顾恺之……


    如在做梦一般,看着一壁的钞票。


    “玉致,你看懂么?”


    她老实摇头:“要是我有这样一幅画,一辈子就吃喝不愁了。”


    轮到葡勒惊讶。


    彼时,文物古董还没那么值钱。


    她补充:“这样的一幅画,比如曹植的,如果放在现代,估计能卖几百万,因为他名气大,司马相如的也行……噢耶,还有汉武帝和曹操的,至少卖上千万……”


    葡勒的眼里,露出一丝奇异的神情。


    蓝玉致一下醒悟过来,自己说的,他听不懂!


    葡勒忽然问了一句很奇怪的话:“千万铜钱?或者,银子?”


    “一千万人民币,美金,或者欧元。”


    他的眉宇间,显出一种深思。


    她笑:“这是我们那个世界的度量衡……”在心里默算了一下,如果度量衡相同,一两黄金为10克,按照现在的国际金价,一两便是三千五百元左右。一千万人民币,大约就是3000两金子吧。




不辞而别2

他显然吃了一惊,彼时,不可能有人会花费三千金子去买一副书画,纵然是曹操的也不行。收藏书画的,大多是帝王将相,富商巨贾,基本上,是战争的手段得来的。


    “玉致,据我所知,南朝文士虽多,字画也没这个价。”


    “不,我不是南朝人。”


    她无意说下去,他竟然也没有再问。


    目光转向字画“这些人,你都知道?”


    她点头,偷笑一下。


    他将这偷笑看在眼里,那是女孩子的一种调皮。他随手指着前面悬挂的一幅隶书,“程邈”两个字的印章,清晰可见。


    这个名字稍稍生僻一些,没有大么大名鼎鼎。


    “你知道这幅么?”


    “程邈?!知道啊。他是秦朝的徒隶,因为得罪了秦始皇,被关在监狱里。程邈看到当时狱官的令牌用篆字书写很麻烦,就作了改革,化繁为简,化圆为方,又创立一种新的字体。秦始皇看了很欣赏,不仅赦了他的罪,还封他为御史,并将这种字体规定在官狱中应用。因为程邈是个徒隶,起初又专供隶役应用,所以把这一书体称之为隶书。”


    葡勒专心地听着,眼神忽然有些迷惑,“玉致,你究竟是什么人?”


    那是一股杀气!


    蓝玉致心里一凛,这是本能的反应,她退后一步。


    “玉致,我第一次见到完全认得它们的女子!”


    这声音那么温和,令她以为之前的目露凶光是一种错觉。


    “如果你喜欢,这些都是你的。”


    蓝玉致张大嘴巴,不可置信。


    “真是我的?”


    样子非常可笑。


    “哈,如果一幅画三千金子,这么多,你能否去换成堆积如山的金子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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