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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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贼- 第5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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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这州廨前堂,笼罩在一种庄严和沉肃的气氛当中。庭院两边栽种的树木上,挂着一根根白绫,在风中飘飞。两庑中,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所有的军卒,全都披麻戴孝。而正对着大门的前堂大厅门框上,也挂着两道白绫。站在州廨门口,可以看到前堂的摆设。一张香案,燃着相助,摆放着一个黑色灵牌。

  哐当!

  一声巨响,州廨大门关闭。

  “王公祭祀,典礼开始。”

  “曹朋,你干什么?”

  韦端话音未落,就见从一旁冲出一个青年,二话不说,一脚踹在他的身上,把韦端踹翻在地。两名白驼兵上前,一巴掌就打乱了韦端的发髻。刚才还耀武扬威的凉州刺史,此刻竟变得披头散发,看上去狼狈的,好像一头丧家之犬般。

  庞明上前,将曹朋身上的黑袍脱下,露出一身孝衣。

  一名牙兵手持白绫,走过来,缠在曹朋的额头,而后带上披上一件白麻衣。

  曹朋,没有去理睬韦端,而是大步上前。

  两个白驼兵立刻退到旁边,不等韦端站起来,曹朋探手,蓬的一把抓住了韦端的头发,在手里挽了一圈之后,扯着韦端大步流星向灵堂走去。

  “有客祭祀,孝子行礼。”

  前堂上,摆放着一个火盆。

  王买正跪在火盆旁边……

  当曹朋扯着鬼哭狼嚎的韦端走进大堂时,王买伏地一礼。

  “猛伯,侄儿来给你报仇了!”

  “曹友学,欲反乎?”

  曹朋松开韦端的头发,反手就是一记耳光。

  这一巴掌,打得极为响亮,韦端噔噔噔踉跄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耳根子边上嗡嗡直响,连脑袋都在发木。半张脸,顿时肿成了馒头状,后槽牙也被打得脱落。韦端吐出一口血水,披头散发的坐在地上,抬头向那灵牌上扫了一眼。

  王公猛之位。

  王猛?

  韦端激灵灵打了个寒蝉,抬起头骇然看着曹朋。

  “你,现在明白了?”

  曹朋面透杀机,咬牙切齿道。

  “韦端,亏你也妄称凉州刺史。

  我伯父为你镇守大门,你却为一己之私,置国家而不顾,见死不救……若非石韬幸存,我险些放过了你。今日,我就要在我伯父灵前,将你碎尸万段,为国家,为我伯父,报仇雪恨。”

  “曹公子,你休要自误!”

  这时候,韦康苏醒过来。

  他被白驼兵扔在大堂上,抬头看到那灵牌,顿时就清楚了。

  他大声喊道:“家父乃朝廷钦封凉州刺史,乃万石大员……你若杀了我父,也必会受到牵连。不如这样,饶我父子一命,我们可以退出凉州,从此隐世?”

  “呸,而休要污了隐世二字。

  你父子这等人,方是真正国贼。国家养你,赐你高官厚禄,尔等不思报效国家,却勾结羌贼,残害忠良。隐世者,贤良也似我恩师孔明先生,居庙堂之高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忧其君,此方为真正隐世。而你父子,沽名钓誉,国贼耳!”

  曹朋说罢,厉声喝道:“取刀来。”

  姜冏二话不说,捧一口牛耳尖刀大步上前。

  曹朋伸手接过刀,一把攫住了韦端的衣领子……

  韦端这时候也惊慌失措,再也没有半点刺史风范,大声叫喊道:“曹朋,尔若杀我,必有大祸。”

  曹朋哈哈大笑,“大丈夫若不能快意恩仇,妄来世上一遭。

  今日我杀你,只为我伯父报仇……若朝廷降罪,我自一力担之,死又有何憾。”

  说着,曹朋抬手,举起尖刀!

  第三卷 第507章 一世人,两兄弟

  “阿福,让我来!”

  就在曹朋手中尖刀要落下的时候,王买突然冲上来,一把就抓住了曹朋的胳膊。

  “我要亲手杀了,这害死我父亲的混蛋。”

  王买的要求,合情合理。

  不知是什么原因,当王买冲上来的时候,庞统和石韬下意识的松了一口气。王猛是王买的生父,而韦端坐视王猛被杀,拒不发兵救援,是害死王猛的仇人。

  所以,王买杀韦端,天经地义,任何人都说不得过错。

  但是,王买想要夺下曹朋的尖刀,却被曹朋手腕一翻,身体随之一动,手臂发力,生生震开了王买的手,而后一把勾住了王买的脖子,头抵着王买的头,恶狠狠的说道:“虎头,我们是不是兄弟?”

  “当然是!”

  “我父子两代人,承伯父之恩义太多。

  我生病的时候,是伯父上山狩猎,为我猎来肉食补身,我至今仍不能忘记。你我从小一起长大,虽非亲兄弟,却胜似手足。伯父是你父,亦为我父,你可有异议?”

  王买面颊一抽搐,摇了摇头。

  曹朋轻声道:“虎头,这灵堂之上,除了我之外,谁也不能杀了这老贼。你可知道原因?因为这老贼身后,尚有关中望族支持,你若杀他,必受他的牵累……伯父被这老贼害死,我不能让这老贼死了,还要连累你,还得伯父断了血脉。

  我则不同!

  我若杀他,虽会受到牵累,但却不会送命。

  了不得,过个几年,我还能起来……可是你却不一样,你若是沉沦,再无机会。”

  韦端父子眼中陡然一黯。

  在王买冲过来的时候,他二人心里还有一丝庆幸。

  可是当曹朋这一番话出口,却让他们,顿感绝望……曹朋说的没错,如果是王买杀了韦端父子,以韦氏在关中的力量,杀死王买,就如同捻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可如果换成了曹朋,还真就不太好说,韦端身后虽然代表着关中世族利益集团,可是曹朋的身后,也有中原清流名士撑腰。他的老师胡昭,那是中原清流的代表人物。而曹朋本身,因三篇蒙学文章,也得到了不少世族的支持……

  曹朋杀了他父子,正如曹朋所言,罪不至死。

  可如果王买,乃至于这灵堂上的每一个人,包括庞统在内,都会让事情变得严重。

  王买,愣住了!

  “虎头,你一世人,两兄弟。

  你父亲就是我父亲,我杀了这老贼,就是你杀了这老贼。我已向朝廷荐你为西部都尉,如果我离开凉州的话,我要你好好呆在那里,为我牢牢把持住金城商路。

  如此,就权作是我代你出手的代价……”

  王买身子,剧烈的颤动。

  半晌后,他突然退后一步,匍匐在曹朋跟前,“阿福,我代父亲,给你磕头了!”

  “曹朋,你休得自误!”

  事到如今,韦端真的怕了,扯着嗓子呼喊道。

  可不等他话说完,曹朋一把掐住了韦端的脖子,反手一刀,狠狠的扎在了韦端胸口。

  韦端瞪大了眼睛,嗓子里发出嗬嗬嗬的声音,说不出一句话来。

  “恁呱噪的畜生,曹某顶天立地,焉能惧你?”

  说着,曹朋猛然拔出尖刀。

  一蓬温热的心血喷溅在曹朋的脸上,身上……

  白麻衣顿时染成了红色,在灵堂一片素白中,透出一抹鲜艳的诡谲。

  韦端倒在血泊中,身体抽搐一阵,便气绝身亡。鲜血从他身下汩汩流出,瞬间染红了地面。曹朋一刀下去,只觉积郁已久的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

  说实话,重生东汉末年,除了当年在中阳山,杀死成纪之外,还真没有特别想杀某一个人。黄射也许算一个,邓才也是……但这两个人,在如今曹朋的眼中,不过无名小卒,并不值一提。

  他一直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的行进着。

  虽然偶有大出风头的状况,但在大多数时候,曹朋基本上保持了一种沉默和低调。

  因为,他不想做英雄。

  前世做英雄的结果,至今仍无法忘怀。

  这世上最丑陋的,就是人心……虽说三字经里有‘人之初,性本善’的说法,但更多时候,人性本恶,似乎更符合事实。曹朋一直忍耐着,一直在观察……斩颜良,诛文丑,并非他本愿。那是各为其主,也算不得是去逞英雄的行为。

  就似他和庞统说的那样:重生以来,他算计来,算计去,到头来也不知道诸般算计,究竟是为了一个甚?直到,他杀了马腾之后,突然有一种明悟重生近十载,他已经融入了这个时代。他本就不是一个有太大野心的人,也算不得英明神武,虎躯一震能令天下人臣服的雄主。他来这世上,所为的就是活的精彩。

  靠山?

  他已经有了!

  背靠曹操,还有什么靠山比这个更大?

  曹丕死了,司马懿下落不明……而曹彰曹冲,都是他门下弟子,即便是曹操死了,也可以求得一个平安富贵。父亲,官拜城门校尉,坐享两千石俸禄;姐夫如今是东郡太守,如果早个十年,那就是一方诸侯的角色。他还有什么可担心?

  活着,以无需再去为那些基本需求而努力。

  河西二十载免税,等于是在未来二十年里,把河西交给了曹朋。

  未来二十年,河西郡将会创造出何等惊人的财富?曹操他们或许还不清楚,但曹朋却很清楚。坐拥一郡财富,他还需要去为那些琐事而去算计,而去费心?

  既然这些事情都不在需要去费心,他所求的,就是一个精彩……

  当一个鼎鼎大名,在历史上留下名号的枭雄人物死在他手里时,曹朋感到很开怀。

  这本就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这本就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年月……

  铁马金戈,指点江山,方为男儿本色。

  他本无所求,那为什么还要去战战兢兢?那些牛人们,也并不是如想象中那么强大。他们也是人,他们也有七情六欲,他们也有喜怒哀乐,和他曹朋并无分别。

  曾几何时,他仰慕诸葛亮。

  可是当他手刃马腾时,却感觉着,诸葛亮似乎并没什么可怕。

  他曹朋可以改变历史,而诸葛亮却不可以!

  那穿越众与生俱来的优势,两千年文化沉淀凝聚成的底蕴,他为什么要去害怕呢?

  既然不需要怕,那索性就轰轰烈烈的大干一场。

  和那些牛人们交锋,不也是一场快事?

  至少,这样的经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拥有。即便是无法再掌控住历史的脉搏,又有何妨?

  而当他把尖刀插在韦端胸口的时候,这种感觉,就越发强烈……

  目光,向韦康扫去。

  而此时的韦康,却冷静下来。

  他不似他父亲那般,喜欢各种算计。

  相对而言,韦康是个心思很单纯的人。在历史上,他的人望可不低接掌凉州以后,以宽仁而著称。这也是后来马超诈取历城,杀死韦康后,杨阜赵昂这些人,为什么会费尽心思,抵御马超的主要原因。因为这个人,在凉州任上做的不坏。

  韦康原本还有些恐惧,可是当韦端被杀的一刹那,他的心突然平静下来。

  “今日果,却是当日因。

  如果当初父亲抛弃那诸般算计,出兵救援王都尉的话,想必也不会有今日这般下场。”

  他说的下场,并不是韦端被杀。

  而是指丢失了陇西,丢去了狄道……

  陇西是韦氏根本,他丢了陇西,也就代表他失去了根本。

  如果陇西郡没有丢失,如果韦端当时没有弃狄道而逃,又怎可能落得这般结果?

  韦端平静的看着曹朋,突然笑了。

  “曹公子,你今日为曹公,立下了好大功勋。”

  “嗯?”

  “我父子占居凉州,即便是马韩毙命,你占领了武威金城,曹公想要接掌西北,仍有许多困难。可我父子一死,曹公接掌凉州,再也不会有任何阻碍。你以一人之得失,而为曹公取一州之地,岂不是好大功勋?好算计,果然是好算计。”

  曹朋愣住了!

  他可以对天发誓,他这一次真没有算计……

  他不让王买动手,是出自于对王买的关照。至于杀了韦端父子,会产生什么结果?曹朋还真没有考虑过。韦康这一说,却让曹朋一下子了然,他确是立下了功劳。

  “如此说来,我更不会死喽?”

  “当然不会……而且我敢保证,公子再次出山时,必然飞黄腾达,无人可以阻挡。

  只是,今日公子杀我父子,康无怨言。

  当初我曾反对父亲的决定,只是……如今说这些话,似乎已没有用处。康唯有一个请求,恳请公子赐康不流血之死。不知公子,可否答应康这最后一个请求?”

  曹朋看着平静的韦康,心里陡然生出感慨。

  这也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只可惜,他并没有任何印象。

  “可!”

  曹朋探手,扯下了一根白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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