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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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贼- 第2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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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雪恨。”

  声音,在空荡荡的花厅中回荡:报仇雪恨,报仇雪恨……

  曹朋轻揉面颊,蹲下来,拾起地上的案牍。

  “对了,我四哥饮酒的酒壶酒杯,如今在何处?”

  “朱四哥出事之后,他一应物品被前任雒阳令收走了,存放在县衙库房之中。”

  “子幽,你立刻去县衙,把原属北部尉官衙的各种物品,全都要过来,记得一定要保存好。”

  说罢,曹朋伸手揉了揉郭寰的脑袋。

  “打扫一下,我晚上要在这里读书。”

  “在这里读书?”

  郭寰一哆嗦,骇然看着曹朋。

  曹朋微微一笑,轻声道:“若四哥有灵,说不定会给我一些提示呢。”

  郭寰,闭口不言。

  ……

  当晚,曹朋就在花厅里过夜。

  两支儿臂粗细的牛油大蜡点燃,把花厅照映的通通透透。

  条案上,案牍书册被摆放的整整齐齐,一个青铜镂花酒壶,一只镂花铜爵,也放在上面。

  曹朋端坐榻上,看着那酒壶和铜爵,沉吟不语。

  他闭上眼睛,脑海中闪过当晚的景象:朱赞一如往常,让人冰了一壶酒,一边饮酒,一边批阅公文。忽然间,他站起来喷出一口鲜血,脚步踉跄着,撞翻了条案,案牍书册洒了一地……而后,朱赞倒在地上,朱夫人听到叫喊声,便冲进来,把朱赞抱在怀中呼唤……

  睁开眼,曹朋拿起一卷案牍,扫了一眼。

  上面是朱夫人当时的口供。

  朱赞在临死前,曾对朱夫人说:“夫人,糊涂,糊涂……”

  谁糊涂?

  朱夫人糊涂?

  还是朱赞自己糊涂?

  朱赞留下这么一句古怪的言语,究竟是什么意思?

  还有,他是被人毒杀,那么凶手又是如何投毒?根据朱夫人的口供,朱赞的生活并不宽裕,所以家中也没有太多仆人。一个老管家,两个厨娘,还是朱夫人从娘家带来。所以很多事情,都是由朱夫人自己打理。比如朱赞每天晚上喝的酒,也是朱夫人亲自用井水冰过后,摆放在条案上……所以,凶手要投毒,大致上会有几个可能。其一,这酒买来的时候,便被投毒;其二,酒水在冰镇的时候,被人投毒;其三,是朱夫人亲自动手,投注进毒药。

  朱夫人吗?

  应该不太可能!

  曹朋见过朱夫人,能感觉得出,朱赞夫妇的恩爱,情真意切。

  难道是酒铺里投毒?

  朱赞每天饮用的酒水,都是从铜驼街一家酒肆里买来,而且是极为普通的酒。

  根据供词,每天晡时,由朱夫人带来的老管家在那家酒铺里买酒……莫非,是酒肆老板下毒?

  也不太可能。

  因为老管家说:到酒肆后,酒肆伙计从一个酒缸中汲酒。酒缸里的就,是对所有顾客开放。

  如果是酒肆投毒,那不晓得要死多少人。

  至于冰酒的工作,也是朱夫人所为,所以曹朋也不再考虑。

  所有的可能全都否定,那么凶手,究竟是如何投毒?

  曹朋放下了卷宗,陷入久久沉思……

  第二卷 第268章 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乱动

  转眼间,三天过去。

  时已入立秋,可秋老虎仍在肆虐。

  陈群坐在花园中看书,但却显得心神不定。老家人陈偍不禁有些担忧,静静的看着陈群,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陈偍是陈家三代家臣,从陈群的祖父那一辈儿起,便为陈家效力,先后侍奉过陈寔,陈纪。陈群更是他看着长大,所以见陈群这般模样,也不免感到有些担心。

  在陈偍的印象里,陈群性清雅,很少有不当的表现。

  世家子弟从出生后,就必须要学习礼仪。喜怒不形于色?那是必须的最重要的是,在举手投足间要有风范……陈群此时的表现,明显不合世家子弟的风范,也说明他心中的焦虑。

  可问题是,陈偍不知道,该如何劝慰陈群。

  “请夫人来。”

  陈偍终于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吩咐下人。

  陈群早在三年前便成亲,女方是颍川荀氏之女,也就是荀氏八龙之一荀旉的女儿。荀旉,是八龙之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也是荀彧的叔父。所以从某种程度上,陈群和荀彧也算亲戚。

  这也符合世家大族的婚姻状况。

  相互间联姻,盘根错节。哪怕陈氏家族在这几年有些衰弱,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其根基犹在。

  陈群和荀氏女的感情非常好,可算得上举案齐眉。

  平日里,若有心事,陈群一定会和荀氏女商议,而荀氏女不见得能给出什么主意,但也能是陈群心境平和。这种时候,正需要荀氏女出面劝解,说不定能让陈群,平复焦虑的心情。

  陈群闭上眼睛,手指急促的敲击栏杆。

  身后,忽传来脚步声,他眉头一蹙,回身看去,只见一个端庄温婉的女子,来到他的身边。

  “夫人,你怎么来了?”

  那女子,正是荀氏女。

  “夫君似有心事?”

  “呃……”

  陈群下意识回头,就见远处陈偍肃手而立。

  他轻轻叹了口气,拉着荀氏女的柔荑坐下来,“我在疑惑,曹友学就任已第四天,却至今未有动作。此前,他库府被烧,曾信誓旦旦,会给人好看。可是到现在,一点动静都没有,我不免有些着急。曹友学究竟如何考虑?他又准备如何做?亦或者,他一直不闻不问吗?”

  荀氏女不禁默然。

  她不止一次听陈群提起过那位‘曹八百’,但说实话,对曹朋并无半点了解。

  只知道堂兄对那少年颇有些重视,曾称赞曹朋将来必能成大器。而陈群和曹朋的关系也不错,在下邳时,两人便有往来。据说下邳城破时,还是曹朋救下了陈群,可算得上过命交情。此次陈群来雒阳赴任,专门点了曹朋的名字。而曹朋毫无作为,陈群心急也在常理之中。

  “夫君当初,为何举荐曹北部?”

  “这个……我也说不来,只是当年在海西时,他曾破过一桩大案。

  外人大都以为那桩案子是他内兄侦破,可我是亲眼见到,他如何剥茧抽丝,找到其中真相。

  加之他身手好,于我又有救命之恩,所以此次前来,我第一个就想到了他。”

  “既然如此,夫君可信他?”

  陈群愣了一下,“夫人所言之‘信’,是何意义?”

  荀氏女微微一笑,轻声道:“妾身之意,夫君既然相信他,又何必焦虑?你举荐他,就要信他的才能。他蛰伏不动,必然有其缘由,待时机到来,自然有所行动。如果夫君还是不放心,那索性就去问问他。你坐在这里焦躁不安,也没什么意思。你不问他,他岂能告之?”

  陈群心里一动,突然抚掌笑道:“夫人所言极是,我想不明白,索性找他就是。”

  说罢,他站起来,“陈偍,备上车马,去铜驼街。”

  ……

  雒阳北部尉府衙,就坐落在铜驼街上。

  曹朋正在花厅中翻看案牍,试图从其中寻找线索。在他面前,有一张麻纸,上面用炭笔写了密密麻麻的字,还钩钩画画的,看上去颇有些凌乱。听闻陈群来访,曹朋连忙把他迎进来。

  “大兄,你怎么来了?”

  陈群笑道:“今日风和日丽,也正是菊花绽放之时。

  我听说,北邙山下有一个好去处,也是赏菊的最佳场所。闲来无事,索性来请贤弟一同前往。”

  北邙山,赏菊?

  曹朋一怔,脱口道:“大兄说的,可是那菊花庵?”

  “咦,贤弟也知道?”

  曹朋点点头,“上次经过雒阳时,曾与那菊花庵庵主有过一面之缘。”

  “哦?”

  陈群精神一振,呼的坐直了身子,“菊花庵住菊花仙……嘿嘿,我来雒阳时,便听人传唱,说那菊花仙人颇有姿色,而且非常动人。更有不知名者为她赋诗,诗中对她可是极为夸赞。

  其诗平和,用词也不甚华美,却蕴意深刻。

  我爱其诗词蕴意,故用心记下:菊花坞里菊花庵,菊花庵住菊花仙。菊花仙人种菊枝,又献菊花当酒钱……”

  陈群背诵着那首《菊花庵歌》,忽然发现,曹朋表情显得有些诡异。

  他停下来,看着曹朋,半晌不语。

  “好吧,这首诗正出自于我。”

  曹朋忍不住,笑了。

  这首诗,原本是他恶搞所为,不成想竟被人传唱。

  只希望伯虎兄将来不要责备自己,再设法写出一首更好的诗词把。

  陈群手指曹朋,大笑道:“我就说,这首诗的用词,颇让我感到熟悉。我所认识的人里面,似乎唯有你好以这等平和词句,暗藏蕴意……对了,那菊花仙果真美艳?你们是不是……”

  “没有!”

  曹朋立刻矢口否认。

  “那咱们走吧。”

  “现在就去?”

  “怎么,难不成还要通知一下那位菊花仙人吗?”

  看起来,陈群已经认定了,曹朋和那位菊花庵庵主,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想想也是,如果没有关联,曹朋又怎可能为一比丘赋诗?关键是,那比丘在雒阳颇有艳名,而曹朋年少风流,又有才华,所以他二人即便是有不清不楚的关系,也似乎在情理之中。

  估计,不只是陈群这么想。

  许多不明真相的人,都会这么认为吧……

  曹朋觉得,自己有必要写封信给黄月英,把情况与黄月英解释一下,否则很容易闹出误会。

  说实话,曹朋不是太想去菊花庵。

  一方面是因为他想翻阅案牍,查找线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比丘尼媚态撩人,美艳不可方物。特别是岳关那种撩人风情,令曹朋印象深刻。自己也不是柳下惠,万一……岂不是对不起月英?

  可陈群既然开口了,曹朋也不好拒绝。

  内心里,未尝没有一点期盼,想要再见一见那位‘菊花仙’的心思。

  当然了,这点心思当中,并不是欲望所致,更多的还是当初那首恶搞,让他多少有些愧疚。

  因为在曹朋前世的时代里,‘菊花’可是别有内涵!

  “既然大兄盛意相邀,小弟却之不恭。”

  于是曹朋换了一身白裳,但后来想了想,又脱下来,转而一身青衫。

  按照规矩,秋季着白衣,是一种习俗。比如陈群,就是一身白色博领大衫,行走间衣袂飘飞,颇有仙人之气。可曹朋却换了一身青色大裳,透出端庄之气。那这两年,身体越发强壮,所以配上青裳,更显英武。两人行出官衙,曹朋登上了陈群的马车,缓缓向城外行去。

  “大兄,你是不是有话要说。”

  “嗯?”

  “你莫要瞒我,我能感觉得出来,你有事情要问我。”

  在马车上,曹朋突然开口。

  陈群一怔,旋即苦笑。

  “你这家伙,确是厉害。”

  陈群想了想,问道:“你来也有三四天了,到底有什么打算?”

  “打算?”

  “是啊,你不是说,要给人颜色?”

  曹朋沉默了!

  透过车帘,他看了一眼车外。

  陈群立刻明白过来,轻声道:“子方是我心腹,你大可放心。”

  子方,名叫陈矩,是一名驭手,此时正在为陈群赶车。

  他是陈偍的曾孙,比陈群小一辈儿。但年纪,却和陈群差不多大,今年又二十四五的样子。

  既然陈群开口,那就说明,这个陈矩无需回避。

  曹朋叹了一口气,“北衙的人,我信不过。”

  “啊?”

  “那些役隶,我不太相信。

  远的不说,就拿库房着火这件事而言,我认为是内贼所为。当时北衙都在当值,那么多人却没有看到引火的贼子。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是偶然走水……可明眼人就能看出,是故意为之。

  如今北衙这些役隶巡兵,我一个都不信。

  包括在内宅的厨娘,伙夫……我也全都信不过。这几天,我的饮食全部是由小鸾一手负责,任何人都不得插手其中。大兄,你想想看,这整个北衙都不得我信任,我又能如何作为?”

  陈群闻听,脸色骤变。

  由北衙,他联想到了自家的县衙。

  到任以来,他并没有大肆更换役隶,许多役隶都是前任留下。

  那么这些役隶,是否值得信任?

  不过有一点好就是,陈群来到洛阳后,内宅的杂役和下人全都被换走。倒不是陈群小心谨慎,而是因为他本身就带着家臣奴仆。颍川荀氏,颍川陈氏,哪个不是名门望族?家里面岂能缺少家奴陈群就任雒阳令,也是一个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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