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民国卖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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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民国卖包子- 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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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慧小心翼翼的点头。

  赵安泰被岳父好一顿审问,等岳父满意,才敢去找安慧,夫妻俩又留了一会儿,到晚上才回去。


  陆庆麟和文静下楼送他们俩走,昏黄的路灯照在李文静身上好似氤氲着仙气一般,文静很是满足的挽着丈夫的手臂回家了,不管时移世易,有丈夫陪在她的身边她就安心了。

  后记

  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了,台湾和大陆也开放探亲,头发花白的老人戴着一顶礼帽在首都机场的外边等着,显而易见,这是为了见亲人过来的。

  他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身体看起来很硬朗,眼睛炯炯有神看着前方,表情很是严肃,但当她看到满头银发穿着旗袍走过来的老太太时,立马亦步亦趋的走过去,脸也变得柔和:“走,我们去找地方坐着等。”


  李老太太笑着挽着丈夫的胳膊,仰着头,仿佛还如几十年前那样美丽:“庆麟,咱们终于可以看到你二哥了,这海峡把咱们可分的够开的,也不知道他现在过的怎么样。”

  以前的仇怨,到了她们这个年纪也都忘的差不多了,弥留下来的只有美好的印象。

  出口处,一批人走了过来,这对老夫妻站了起来,迎了上去。

  李老太太帮正抱在一起的老哥俩“咔擦”一声按下快门,照了一张合照。

  第一百六十三章 文凤的番外

  麦芽糖稀都快化了; 小女孩才舍得舔一口,真甜呀这麦芽糖。小女孩吃完觑她妈的脸:“妈,这糖多贵啊,就这么化了可惜; 您让女儿吃完吧。”

  年轻妇人在一旁算账; 见她女儿这样说,遂笑:“文凤啊; 你也太馋嘴了; 妈不让你吃; 那是因为怕你牙齿坏,你别长大了一口缺牙,让旁人看笑话。这点子买糖的钱算得了什么,要吃也吃那好的才是。”

  彼时; 庞翠霞的丈夫已经过继给了长房; 两口子,男的主外,女的主内; 整个李家宗族都掌握在他们手中。人有了权力; 那就是不一样,以前庞翠霞低调谨慎; 现在说话那也是很有底气的样子了。

  门外少女进门; 抱起文凤; 拿了一把罗圈椅,径直坐下。

  她才刚及笄; 庞翠霞想自己多攒几年钱,为妹子打一幅嫁妆,所以也没跟她定亲。现在定亲,选的人家想必也就那样,若是等自己的丈夫真正做了李家的族长,她妹妹的身价那也会水涨船高,故而,庞翠霞留着妹妹在家。

  说起这个妹妹也是命苦,庞翠霞嫁过来的时候,家里日子虽然不算很好,但也过的去,但她嫁过来后,父母双双去世,兄长也不济事,嫂子虐待妹妹,她也只好把妹子接过来身边。

  还好,她在李家也算是快出头了,以后妹子跟着她也能过上好日子。

  “姐,我方才从族长太太那里过来,听说李大人家就要回来了,族长太太说让我也过去看热闹去,那可是从京城回来的人呀,肯定和咱们不一样。”

  妹妹年纪小,并不知道当初她庞翠霞差点就做了李澹之妻,她蓦然低下头去。现在她还沾沾自喜成了族长的儿媳妇,殊不知她可是差点成了尚书大人的儿媳妇呀。

  坐在小姨怀里的文凤只看到母亲低头,并不知道她的心情。

  小时候的文凤很是过了一段好日子,身边还有几个仆人伺候,也算是过的很不错了,她像她母亲一样,嘴巴也甜,族里的大人小孩都很喜欢她。

  可惜,她平日精明能干的爹爹却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先是染上大烟,后来又被别人引诱染上赌瘾,平时和睦的父母成日无休止的吵架,她不愿意在家,就常常让丫头婆子带着她出去玩。可惜后来,连丫头婆子也全部被卖了,住的屋子也被卖了,娘也病倒了。

  娇养在闺中的文凤开始了和三教九流打交道,巷口的胡老头便宜卖蚕豆给她,偶尔占她口头便宜,她心里虽然极其愤恨,却也无可奈何。

  她知道大户人家的小姐,就像李澹家的两位小姐,从来不踏出二门,抛头露面被视为极其丢脸的事情。

  慢慢的从受气,她也学会如何不动声色的反击,卖蚕豆的胡老头被她把张屠夫老婆的小衣扔在放蚕豆上的簸箕上陷害,最后老头子被张屠夫好一阵毒打,没过两年就死了。

  欺负她的人,她是一个都不会放过。

  她从卖蚕豆卖针线到最后发现卖花这事,所以断断续续的做,这几天可真好,李家大小姐出嫁,卖了不少出去,她真是高兴极了。

  镇上和她亲近的人不多,唯有张屠夫家的莹娘和她关系好,她把钱给母亲买了药,多的几文钱称了点瓜子找莹娘说话。


  张莹娘生的怪胖的,家里五个哥哥,就她一个女孩儿,异常受宠,这么受宠的人和文凤在一起时竟然也羡慕李文鸾。

  “文凤,你说我要是什么时候能办一场这样的婚礼就死而无憾了。听说文鸾的女婿还是读书人,非常有学问,看来她妹妹以后也会嫁的更好,你上回不是去李家卖花了,见到那位天仙似的二小姐了吗?”

  文凤一笑:“见是见到了。”

  张莹娘催促:“那她长什么样,真的有传说中的那么美吗?”李澹的闺女是千金小姐,轻易不出来见人,她只听说过李文静生的好看,却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文凤一听,却笑了:“长的倒是真的好看。”

  此时,在她的心中还不知道以后将会视李文静为仇人,直到母亲病故,她不得不去投奔在王家做了妾的庞姨太,小姨还是很疼她,和小时候一样,知道她爱吃糖,会常常买糖给她吃,清芳表姐便在一旁吃吃的笑,那时她就觉得以后和小姨和表姐这样生活下去也未尝不可。

  只是姨母也不过是个妾,她的命运她自己都无法操纵,她也要寄人篱下,可是好歹比起以前的生活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她跟随母亲去了已经出嫁的表姐王君兰家中,王君兰是陆家长媳,很有身份的一个人,但这样的人却十分敦厚,不仅对她视同姐妹一般,就是对小姨也多有尊重,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温柔的人。

  可惜她丈夫是个病秧子,文凤如是想道。

  不过,她知道陆庆麟是李文静的未婚夫后,还是幸灾乐祸的很,陆庆麟根本就是个花花公子,他的女朋友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而且陆夫人天生虚荣极了,又怎么会让陆庆麟娶李文静这样一个败落人家的女人。

  想到这里,她就觉得李文静倒霉,不过李文静倒霉也正是她想看到的。

  可是,李文静的事情不知道还成不成,她就发现表姐王清芳对陆庆麟情根深种了,她无论怎么苦口婆心的劝,却还是劝不了,最后王清芳丧命,这边陆庆麟又大办婚事。

  什么公平正义,世上的人都是骗人的,在强权面前连小姨都可以放弃追究表姐的事情,更可笑的是陆庆麟还推了一个厨师出来顶罪,她气的发抖,却又无可奈何。彼时陆庆麟前途大好,李文静也是前程无限,她再怎么努力却还是一个妾,很多时候陆庆昭好像很听她的话,却在大事上又不让她参与分毫。


  对于这些她是很挫败的,可表姐的仇她依旧要报。

  慢慢的,她觉得已经不是表姐的仇恨支撑着她,而是她的不甘心。那李文静有什么,却能让花花公子收心,而她却只能看着陆庆昭一个接一个的娶回来,还不能说什么。

  她孩子也生了不少,却始终名不正言不顺。

  还好夫人远去英国了,给她腾了位置,她满心欢喜的准备扶正,半路却杀出个程咬金,一个小镇上的商户女曹冰雪做了正室,她还是妾。

  饶是她长袖善舞,经营多年,却还是功败垂成。

  偶尔去厨房,会想起庞姨太,那是她的小姨,却帮着外人,可她到底还是想念庞姨太,因为她是除了母亲之外和她相依为命多年的亲人,她害她,那也是因为她先背叛了她。


  人生就是如此,她李文凤战战兢兢活了这么多年,却还是棋差一招。

  最后更是死在不起眼的曹冰雪的手中,她最后的一刻竟然无比想念小时候住的茅草房,以前她曾经深深厌恶的地方。

  她嫌那个地方脏和穷,可在那里,她才堂堂正正的活的像个人,没有这些争斗,也许下一辈子她也能投胎到一户殷实的人家,嫁个憨厚敦实的丈夫,俩个人平淡的过一辈子……

  第一百六十四章 金娇儿的番外

  老话说的好; 有了后娘就有后爹,金娇儿也是这样。还好,她有个舅舅,娘亲舅大; 见舅如见娘; 舅舅接了她过去,从镇上到上海; 她的日子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前在老家可没什么上学一说; 现在来到上海还要读书; 看着舅舅为了她的事情跟前跑后,她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日后报答舅舅的养育之恩。老家她肯定是回不去的,人永远都只会往高处走; 不会再回低处。

  在舅舅家的生活到底过的无忧无虑; 舅母虽然对她的亲生女儿更好,但对她也不敢慢待,时不时还带她出去做一身衣服; 让舅舅知道她的贤惠; 金娇儿知道自己的一切都来自舅舅,所以越发想读好书; 日后报答舅舅。

  但是在朋友李文静的身上; 她似乎看到了捷径; 原来只要嫁个好人家就能过上优渥的生活,她真的是太傻了。

  以前舅舅在世的; 她原本想着考去北京的,日后读书出来拿更高的工资,把舅舅接去享福,但许多事实摆在眼前,读的好不如嫁的好。

  可惜她后悔也来不及了,舅舅过世,舅母将她赶了出来,多亏李文静给了她一个栖居之地。她对李文静的感觉很复杂,一方面她对她有恩,在她最困难的时候拉了她一把,另一方面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她曾经走错过的路。

  她也全然没有心思读书,钓凯子也没那么好钓,她父亲不管她,母亲早就去世了,又身无分文,只能找个殷实的人家嫁了。

  李文诤就是她最好的选择,文诤生的很俊,虽然肄业了,但是家里有包子铺,赚的多,人也老实。

  最终如愿以偿,她嫁给了李文诤,成了李文静的嫂子。

  婚后的生活还算平静,可女儿的到来让她不安了起来,李文诤虽然工资不错,家里包子铺进项也还可以,但真正让女儿一步登天,靠的还是门第。昔日李文静能够有这么好的亲事,还不是因为当初李文静的祖父是尚书。

  没有门第,也要制造门第。

  大姑子成了陆庆昭的妾,她就着力于让女儿和陆家嫡长子培养感情,让女儿接受最好的教育,读最贵的私立学校,因为只有这样女儿才能真正嫁入豪门。

  她的举动许多人不理解,这中间甚至包括一向听她话的丈夫,她非常挫败。

  她就是想让女儿以后和她不一样,不要这么辛苦,这有什么错。她嫁到李家,平时还得去铺子里帮忙,家里又没个佣人,什么都得一家子做。再看看小姑子李文静,天生富贵命,来回都是小轿车,她冬天买一件大衣都想半天,可人家家里几柜子,这可怎么比?

  所以她为了女儿,自己也要打扮入时,她所在的单位基层官员多,个个都穿的戴的好,只有她常常被人家笑穷酸。

  每次和李文诤抱怨,他都傻呵呵一笑,让她别在意那些。

  她怎么能不在意?

  既然李文诤不给,她就自己出去找事情做,没曾想事情没找到,倒是找到一个金主,这男人是开旗袍店的,南京路上几家店铺加银楼都是他家的。原本金娇儿只当他是朋友,但这人对她很是体贴,几乎是有求必应。

  几杯黄酒下肚,二人就滚在一起,金娇儿原本想反抗,但男人承诺送她东西,她也就慢慢的不挣扎了。看着在她身上起起伏伏的男人,她一阵满足,李文诤即便是知道了,她也觉得没什么,因为李文诤爱她,会为她奉献一切。

  她的手头阔绰起来,毫不费力的帮女儿买一件欧式蓬蓬裙,她也能在百货商场买到曾经梦寐以求的皮鞋。

  只可惜一切都被李文诤破坏了,他自己无能倒是罢了,还振振有词的说她虚荣。

  她苦苦哀求他不要离婚,毕竟他们还有俩个小孩啊,可他就是不听,非要离婚。最可恶的是那李文静,在中间唧唧歪歪,连哥嫂的婚事她都要管。

  这个女人年轻的时候看着还好,可嫁进陆家就一点人情味都没有了,什么都不帮衬娘家,若是她能够帮帮李文诤,改善一下李家的生活环境,她需要在外面为了那么点三瓜两枣和别人睡觉。现在还鼓动文诤和她离婚,简直不可理喻。

  可无论她怎么求,还是离婚了。

  离婚后她进了银行,甜蜜了一会子,又被男人的原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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