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穿越女的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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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穿越女的倒掉- 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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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居然睡着了……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我也才刚回来。”
  “‘私事’处置好了吗?”
  “算是吧。”
  看云秀的反应,十四郎猜测事情没那么顺心,但她决定随它去了——在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件事上,云秀确实欠缺了一些执着。和他们这些人不同,云秀似乎很少在意事情是否按她期待的发展了,也很少想去干涉、修整那些令她不快的东西。
  真是奇怪啊,十四郎想——人类渴求力量,不就是为了活得更称心如意吗?不就是为了在和旁人的理念起冲突时,确保需要妥协的那个不是自己吗?明明拥有能够肆意妄为的力量,却依旧允许那些碍眼的东西在她眼前活蹦乱跳,轻易就对不顺心的事释怀——她的心性还真是凡人所难以理解啊。
  他并不想成为、大概也一辈子都无法成为这样的人。
  可当这份散漫出现在她的身上时,他却觉着喜爱。
  他便对云秀说,“我也准备好了,我们可以走了。”
  云秀却没有回应。夕晖落入她的眼眸,令那双向来跳脱无忧的眼睛也显得深沉了。她就用那眼睛凝望着他,不知在欲言又止些什么。
  有那么一瞬间,十四郎甚至怀疑她在为何事而迟疑——怀疑她后悔答应他,要和他一道去遨游。
  若她真的后悔了怎么办?十四郎竟也在初醒的、尚还未活跃起来的思绪中,稍稍假设了这样的情形。而他的内心竟未因此产生太多的波动——大概因为早在最初相遇的时候,他便已接受了“萍水相逢”的结局。浮生在世,终有一别。父母兄弟尚且如此,何况是碰巧落凡在他眼前的小仙女呢。
  “其实,报仇也不一定就要杀人。”云秀却忽然说。
  “……什么?”
  “你就不想让他们受点惩罚吗?是为公义也好,为私仇也罢,哪怕只是为了泄愤呢。”云秀说,“就这么放过他们,远走天涯……”
  十四郎先是感到松懈后虚脱的喜悦,它一闪而逝,随即思绪便重新被巨大的,大到无法逃脱的混沌的沉重包裹起来。
  他逃避“复仇”的话题,因为一提起这件事,他就变得不像自己。他知道他被诸多负面情绪裹挟了,并且挣扎不出来。他不想在此状况下做出任何决定,只想远离——就仿佛身体逃离长安,内心也能脱出事外再度冷静下来一般。
  “我以为你会劝我放下仇恨呢。”十四郎道,“你们修道人,不是都求超脱世外吗?”
  “我可没那么超脱……”云秀嘀咕着,没再继续进攻,“我只是觉着,若什么都不做就走了,你心里……”
  十四郎叹了口气,上前轻轻抚上她的脸颊,“我却觉着,只要能同你在一起,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
  云秀似乎有些迷茫。但正如十四郎所想——她从不执着于说服旁人,也并不一定非要事情按她所设想的进展。她很快便点了点头,映了夕晖的眼眸轻弯,给了他一个温暖的微笑,“嗯。”
  随即便又道,“对了,你那个大侄子在斜对街上守了半天了,要不要先去把他打发走?”
  李沅端坐在马车里,正派得就跟脊梁上那根骨头被绑在柱子上似的。这个没正形的纨绔,很少有坐的这么肃整、面色这么难看的时候。
  “三哥,咱们在这儿守了老半天了,到底要干什么呀……”等得不耐烦了的鹰爪掀开帘子询问。见他面容仪态,不知怎的越说越小声,“爷,”不自主的便换了称呼,“要不咱改天,挑个没人瞧见的时候再来?”
  ——显然是以为他要杀人越货了。
  李沅面容未改,只眼珠子转过来。跟他对上眼神,就跟大半夜和山神庙里的神像对上眼神似的。鹰犬虽没摸透他的心思,却也不由吓得一缩。
  “啰嗦。”半晌,李沅给了两个字。
  却让人吊起的心神倏的松懈下来。
  “是,是。”那人赶紧做了个闭嘴的姿态,乖乖放下帘子,任主子冥思去了。
  李沅拿不定主意。
  ——那小仙女既然出现了,此事必然同十四郎有关。
  故而杀了陈玄志后,他便直奔宁王府。按照他往常的行径来看,他应当是想来灭十四郎的口——纵然不灭口,也是来试探、恫吓十四郎,逼他自行寻个妥帖的、令人放心的法子闭上嘴的。
  可其实吩咐来宁王府时,他压根儿什么都没想。等来到了宁王府,他也只是坐着发呆罢了。
  他也疑惑,自己究竟为何会感到茫然。
  阿翁已被弑杀了,他也已知晓真相。在下令诛杀陈玄志时,他便已明了自己的立场——他将是未来的储君,而他帝国储君的身份基于他是当今天子的长子,而非因他是大行皇帝的孙子。明白了厉害干系,一切便顺理成章。他又不是十四郎,没必要在是非正邪之间拖泥带水的纠结。
  ——是的,只消找准自己的立场,行所当为,便足够了。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而悖逆了天生立场的那颗道义之心,既无补于既往,更有害于将来。
  他确实不该来找十四郎。
  他正要吩咐回府,便听外头传来了十四郎的声音。
  “既然来了,便进府饮一杯茶吧。”


第101章 锦瑟无端(九)
  李沅下了马车,随十四郎入府。
  十四郎引他至正厅,命人奉茶。李沅便嗤笑,“你既请我进来喝茶,便拿出些诚意来。”他扫视一眼王府正堂的,状若审视,“这屋子我比你还熟,不算是你府上。”
  十四郎也不同他争,只问,“你想去哪儿喝?”
  “你读书的那个院子。”李沅冷笑道,“外人都说,我出入宁王府如出入无人之境,里里外外的奴才怕我还有甚于怕你,仿佛我才是正经主人。可外人不知的是,唯有你‘读书’的那个院子,你不请,我便进不去——你在那院子里藏了什么?仙女吗?”
  十四郎不答,只道,“那院子是我遣怀之处,没人进去伺候,只有我手烹的劣茶。你若不嫌,便去尝一杯吧。”
  李沅道,“正好,我也嫌人多聒噪。你我知交多年,你烹的茶,我也喝得。”
  他们便踏雪往那院子里去。
  李沅所觉不错,宁王府是十四郎的府邸,但只有那处小庭院才真正算是十四郎的家。
  他将那庭院变成一座园中园,园门一关,便自成天地。
  院子里积雪都是他自己清理。仅以竹帚扫出一条三岔道路,自园门通往书房和大银杏树下。那银杏树只剩光秃秃的枝桠,倒衬得头顶蓝天越发辽阔了。树下尚有未化尽的雪人,想是大行皇帝去世前堆起的。面目轮廓早已模糊了,混尘积冰,看上去脏兮兮的。
  李沅嗤之以鼻,却又说不出嘲讽的话。
  反而一时停住了脚步,“你堆的?”
  十四郎没应答。
  李沅冷哼的一声——看来不是十四郎堆的,想来他这避世索居的院子里还有旁的访客。
  他便翻起旧账来,“记得叶夫人还在世时,我也在你院子里堆过雪人。堆了满满一院子,第二日去找你玩耍时,就连一片雪花都不剩了。后来在幼学馆,也多次邀你一道堆雪人、打雪仗,可你从来都不屑应邀。”
  十四郎记忆犹新,唇边竟也难得泛起一丝冷笑,“你可还记得,当日为何要到我院子里去堆雪人?”
  李沅仔细琢磨了一阵子,却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十四郎的母亲叶夫人,是位格外温婉美好的佳人。可惜碍于身份,一向对他客套又疏远——这样想来,他去十四郎院子里堆雪人,恐怕不是为了向十四郎示好,而是为了讨好叶夫人的。
  “总归是交好之意吧?”
  十四郎一笑,道,“——因为我不肯给雪人带上獠牙、血舌,做成恶鬼的模样,你把我堆的雪人踢倒了。二哥哥令你赔礼,你便将全殿上下的雪全倾到我院子里去,堆了满院子造像恐怖的雪人。”
  “……”
  这简直太符合他的作风了,就算已不记得了,李沅竟也不敢说他没做过。
  只好清了清嗓子,半尴不尬,“这么点小事,你居然记了这么久,也太小心眼了吧……”
  “你也不遑多让。事后我不愿再同你玩耍,你不也记仇至今吗?”
  “……”熊孩子脸皮总是要比乖孩子厚一些的,“那我们就算扯平了吧。”
  “我又不是要同你算账。”
  李沅嗤之以鼻,“平日里看人就跟看蝼蚁似的,一副觉着旁人蠢,却不屑赐言的欠揍模样。今日忽的把十几年前的烂账都毫末毕究的翻出来,却说‘不是要同我算账’?”
  “平日不爱理你,是因说了只会让你变本加厉,还会被拿来取笑。”
  “……”李沅还说头一次遇到他说一句就被人顶回一句的状况,竟有些语塞,“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你十二三岁时,也是一样的做派。”
  李沅恼羞成怒,“……我取笑你,只是因为你可笑!”
  “我不理你,也只是因为你可厌。”
  “你说我可厌?!”
  “莫非你一直觉着你很讨人喜欢?”
  “……我堂堂天潢贵胄,英俊倜傥,文武双全,我哪里不讨人喜欢了?”
  “你哪里都不讨人喜欢。”
  两人对峙着,一个怒火中烧,一个无动于衷。
  最后还是李沅先败下阵来,“……反正你也很可厌。”
  “是。”十四郎居然承认了,“但我比你有自知之明。”
  李沅无言以对,半晌,只好将话题拉扯回去,“……你既觉着我可厌,不爱理我,为何还要跟我说这么多废话?”
  十四郎微微一怔,想了想,道,“若连我都不说,还有谁会告诉你这些?”
  “……那还真是感激不尽啊!”李沅道。
  兀自气恼了一会儿,到底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去。十四郎取了茶具来浣洗,将他晾在一旁,李沅便追在他身后辩解,“但我才不可厌呢,我又不像你,又孤僻,又阴沉,还较真。我这么俊朗的少年,怎么可能不讨人喜欢!”
  沸水浇在茶盏上,腾起一片雾蒙蒙的白气。
  李沅终于绕到十四郎的对面,能和他当面对质,就被那蒸汽遮住了视线。气恼的抬手挥开。
  “你只记恨我不肯同你玩耍,却不记得是你欺负我在先。你身旁莫非就没有知晓原委的人?却无一人纠正你——我猜想,怕还有许多人附和你,加深你对我的成见吧。你英俊倜傥、聪颖过人,于我何加焉?你自负蛮横,归咎于人,却着实令我受害。究竟是可厌还是讨喜,你就不自知吗?”十四郎垂着眼睛,“可话又说回来,讨不讨人喜欢对你而言有那么要紧吗?”
  李沅自我中心惯了,还是头一次听人这么正经的解释他为何“可厌”,难免觉着别扭。然而他毕竟是聪颖的,已明白十四郎想对他说什么。
  “我只是觉着,被你这么可厌的人说不讨人喜欢很不甘心……并不是真的在意。”他安静的看十四郎用沸水烫洗茶盏,半晌,才又道,“治理天下又不是靠讨人喜欢。”
  十四郎抬头瞟了他一眼。
  李沅又道,“觉着我大逆不道?”
  十四郎摇头,“这屋里并无旁人。”
  李沅轻蔑的一笑,“有旁人在也没什么可怕——昔日家宴上,阿翁曾问我日后志向,我说要成就秦皇汉武之功业。阿爹满头冷汗,焦急的向我施眼色。那时他是太子,在天子跟前却连帝王功业都不敢提……”谁能想到,日后他竟有胆量弑父、弑君?
  李沅甩开杂念,道,“记得你的志向是为贤相、辅佐明君。阿爹这种品性,断然不可能破例任用你。但我能。有朝一日我登上皇位,你便来做我的诤臣吧。若才堪配位,我必定力排众议,令你执掌政事堂。”
  十四郎不觉失笑——事到如今,贤相二字竟依旧能打动他的内心。
  可是他们二人,一个资辨捷疾,矜能勇进,日后却未必不是纣王之流。一个才质庸懦,忧愤而无为,眼下已是百无一用之辈。两个尚不解人间疾苦为何种滋味的无知少年,便敢空口立下远志,认定自己将来可左右家国命运。
  天底下最荒谬可笑的事,也无过于此了。
  “你可知当日我向二哥哥说,日后要当他的宰相,二哥哥是怎么说的?”
  “怎么说的?”
  “他说——你当我宰相之日,父皇在何处?”
  这确实是他阿爹会说的话。
  只是十四郎以此作答,未免令人羞恼,“你放心,我做事保证光明正大——就算我要作恶,也必定是众望所归、明火执仗的作恶。到时候你尽可以破口大骂,不用跟个怨妇似的在这里含沙射影,欲言又止。”
  十四郎又觉着荒谬可笑,又不知为何,竟能听懂他在说什么,“……没听说作恶还有众望所归的。”
  “反正我就能!”
  这份属于少年人的不合时宜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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