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的一滩,脸色越来越苍白。
十公主确实对霍水仙无可奈何,她最终慢慢跪了下来,抬头道:“你饶了我哥好不好?你饶了他,我以后再也不缠着你了。”这是唯一有用的条件了。
何奂一把拉起十公主,恶狠狠道:“到底是司徒楽的种,骨头软,站起来!”十公主被何奂拉得踉踉跄跄,何奂的手有着千斤之力,掐的十公主皮肉掉了一块。
何奂在制苗蛊的方面有着超高的天分,却从未修炼过任何武功心法,不可能有这样强大的武力。胳膊的疼痛远没有心中的恐惧大,十公主惊骇地问道:“哥,你是不是练启天功?”启天功是十公主与何奂的母亲淑灵妃所在家族的独门心法,以练功者本人的寿元来换取更深的功力或者一些匪夷所思的能力。
当年淑灵妃为情所伤,心痛欲绝跑出司徒楽的宫殿之时,开启了启天功,漫无目的,被门槛绊了一跤,落地化为一汪泉眼。司徒楽怕别人说闲话,修了玉石井口。当年那一幕,年幼的十公主藏在角落里亲眼所见,却从未跟别人说过。有人说宫门口那眼井是人们以讹传讹,但是她知道,是真的。她至今仍然不懂,究竟是怎么样的伤心欲绝,才会让一个女人抛下下落不明的儿子、尚未懂事的女儿,一意寻死。
母妃死后,她被司徒楽送往了皇家的水天庵里修行,直到有一天父王带来与她有六分相似的男孩。那男孩一身血污,昏迷不醒。父王说,他是你哥哥,就叫何奂吧。
大丈夫,何患无妻。
司徒楽从南楚山里捡回的这个孩子,与淑灵妃九分相似。两孩子只相处了个脸熟,司徒楽派人把何奂送往了晋国国师府上,让他跟着国师学习,让他成为下一任国师。
因此,即使司徒楽对十公主不闻不问,对淑灵妃欠下深情,十公主在最后关头还是救了他一命,就冲他把何奂救回来,还他一命。
从十公主知道,让自己母亲一跃成为一滩清泉的就是家族的启天功之后,她下意识就会将这三个字和一切不幸联系起来。她抓紧了何奂的胳膊,道:“哥,你告诉我,你告诉我啊!”
何奂冷笑了一声,双臂一挥,道:“滚远点!今天朕要和钟明朗一决死战。钟明朗,若是你赢了,逐月永远归你,大齐的天下也归你,若是你输了,朕会将你一片片撕成碎片!”
霍水仙捂住了胳膊,虽然忙于南伐,但是聚灵真诀的修炼他也没有停下,已经练到第五层了。只短短几个呼吸,他的伤口已经愈合得露出了粉红的嫩。肉,霍水仙挥手让亲兵们都退下,以免误伤了十公主,冷笑一声道:“何奂,你要比?我钟明朗今天再明明白白告诉你一次好了,没有人稀罕你的逐月!你视若珍宝的女人,在我眼里不过是一个依附男人的菟丝草!”
“那你为什么要攻打我大齐?”何奂问得咬牙切齿。
“看你不顺眼当然有我的理由。”霍水仙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挑眉看了十公主一眼。
十公主一颗芳心都沦陷了,帮忙解释道:“哥,你去北邙军的大后方看看,你看看他们现在过得什么日子,你再想想原来大晋时他们过的什么日子。明朗这是在做造福百姓的好事啊!”
“造福百姓?那些人与朕和干?朕吃苦受罪的时候,谁又关心过我?你关心过吗?你还不是在尼姑庵里过得无忧无虑?”
第62章 倾国倾城乱世美人(9)
“好了,谁要听你那些悲惨童年。你以为天下就你过得最苦?谁没有躲起来哭过?”霍水仙不耐烦地打断何奂,拉过十公主,转身离开。
何奂站在原地,咬破了嘴,他这辈子有两大恨,一恨别人抢他的东西,二恨别人打断他的话。
他怒目而视,攒足了所有力量,汇集右手,全力砸向霍水仙的后背。一击,只要这一击得中,钟明朗的脊柱就会寸寸断裂,一辈子都爬不起来!
霍水仙没有回头,停顿了一下,右手向后做了一个暂停的动作。
何奂没能再往前一步,被困住了,无法动弹。
全副武装的亲兵一拥上前,将何奂围住,乱箭射杀。
十公主听到身后的惨叫,回头一看,何奂已经成了带血的刺猬,一身浴血。她当下疾奔而去,抱住何奂,连声喊他的名字。亲兵们不敢再有动作,担心伤了十公主,惹国主生气,收了弓。弩站在一旁。
“钟明朗,我咒你不得好死!”十公主抱着何奂,一脸泪水的咒骂道。
“逐月……逐……月……”何奂的瞳孔逐渐涣散,最终黯淡了光芒,一双眼睛大大地睁着。十公主的泪水滴滴答答打湿了何奂的脸,她伸手替何奂闭上了眼睛,小声道:“哥,我知道你喜欢七姐姐。你放心,她跑不了。”
十公主抱起死透了的何奂,转身离开,从此再也不曾出现的霍水仙眼前。要伤害一个女孩子的心实在太容易了,你只要把她用心说出来的话,当作是空气,不予理睬;你只要毁了她在乎的东西;你只要让她对你失去了所有的期待,她一定不会再缠着你。
就这么简单。
霍水仙没有回头,回了军营。既然不可能给她未来,长痛不如短痛。
***
北邙军乘巨船横渡长江,一路高歌猛进,拿下了越国。当北邙军围住了苏城之时,勾乙投降了。
苏城是一座有着六百年历史的老城,青石地板上马蹄声错落,越国人施全礼跪在大道两旁,无人敢抬头。
霍水仙的马蹄走到了未央宫下,有人在高高的宫殿上呼喊:“钟明朗,越国可以投降,而孤王,永不降你!”话音未落,一道玄黑的身影高空坠下,落在地上,一滩血。
继而又一道身影落下,身着九凤礼服——勾乙的王后。朱越公主安静地躺在地上,朱红的唇角缓缓流出鲜血,眉眼精致,看上去安静优雅。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没想到勾乙最后关头,竟然用这样决绝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尊严。更没想到朱越公主与勾乙感情如此之深,不声不响也跟着跳了下来。
霍水仙心中反而升起一丝佩服,大操大办,让人依旧以国主、王后之礼,将这俩人好好安葬了。这一番举动也安抚了越国民众和旧臣的心,倒是让旧越国安稳了不少。
五个月后,逐月终于被送到了霍水仙的大营中,她扣头拜服在地上,正坐上方的霍水仙气势慑人,她从心底无力,跪在地上发抖。
“好了,起来吧。孤王不会杀一个有孕之人。”霍水仙的五感已经极其敏锐,从逐月的气色、呼吸和神态中就看出了她不对劲儿。
逐月惊恐地抬起头,盯着眼前的男人,她无力地跪坐在地上,嗫嚅道:“……何奂已经失踪了,这、这是他的孩子,求陛下饶过我们母子二人一条性命。”
“逐月,两年多不见,你倒是一点没变。难道你以为孤王会用这个孩子来引出何奂不成。实话告诉你,何奂行刺孤王未果,已经被处决了。”霍水仙端起一杯茶,不紧不慢地说道。
逐月紧绷的脊背一下子塌了,似乎是松了一口气。
霍水仙走到逐月眼前,拉起她的手。逐月惊叫一声。躲在营帐外的李金急得双手捏得发白。
“三个月了。不是何奂的。”确信无疑,何奂五个月前就死了。
逐月趴地上,连连磕头,脑门上红紫一片,她哭道:“明朗,你会原谅我的对不对?我不想的,不想的。明朗,你还要我吗?”
霍水仙看着哭得梨花带雨的逐月,道:“我不要。不过自然有人要你。外面藏着的那个,自己滚进来。”
李金忐忑不安地走进去,他单膝行了一个军礼,站在一旁。眼睛盯着地面,不说一句话。
“你要她?”霍水仙问,见李金抿着嘴点点头,笑道:“人你领回去,一年内,升到校尉,孤王给你们赐婚。”
李金欢喜地应了一声“诺。”扶起逐月往外走。逐月回头看霍水仙,她希望他是撒谎的,他只是气急了才说这样的话,才把自己推到别人的怀抱。曾经那个把她的话奉为圣旨,喜欢跟在他身后的少年去哪里了?能够一次次容忍她的不守承诺的少年去哪里了?
六年零八个月后,整个华夏大陆基本已经是北邙军的天下,此时霍水仙已经称帝三年。选了一个黄道吉日,在帝都建邺补了登基,霍水仙独自一人走上高高的皇位,台下的臣民山呼万岁。
此时李金已经是少将军了,逐月也很早就进了李家的大门。只不过李家的人无论如何,也不愿接受一个曾经嫁过人的人成为李家未来的主母,她到底只是做了李家后院的一个妾室。李金被迫去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女人。
当少年的青涩一步步褪去,李金曾经疯狂爱过的女人也一点点衰老,二十五岁的女人不会再有十九岁的稚嫩,不会再有曾经的吹弹可破,铅粉的味道推开了他。少年的时候暗恋不如得不到,反而能美好一辈子。逐月跪在角落里,她前面排着的是李金的正妻,一身诰命夫人的正装让她眼热,她悄悄抬头看向远处的霍水仙,看不清楚,但是她知道那就是曾经被她看不起的男人,而今,他高高在上,熠熠发光。
后悔吗?后悔。
如果当初钟明朗兵临城下之时,我就跟他走,那我现在就应该坐在他身旁,一同接受众人朝贺,别说一个五品诰命,就是家里的老夫人,一等的诰命,也得跪在本宫面前。逐月沉浸在意想之中,兴奋得有些发抖。
又或者好好跟余光瑞成亲了,也总好过现在。正想着,余光瑞一身戎装,手捧贺礼,上前敬拜。
“臣,余光瑞,恭祝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余家有眼色,早几年就投降了,成了北邙的一把刀。前些年余奉先旧伤发作,走得急。余光瑞临阵领命,扛起了余家军的大旗,倒也干得有声有色,被霍水仙封为西南军的总长,仕途明亮。
这余光瑞一身墨绿戎装,看上去精干魄力,逐月差点没认出来。她听到那人洪亮的声音,小声地惊呼一声,捂住了嘴巴。又要闹什么幺蛾子?李金的正妻扭头,狠狠瞪了逐月一眼。逐月顾不得她,心中只懊悔得绞作一团。
如果能跟他们再说一次话也好啊,如果余光瑞能带我走呢?带我离开这个重重高墙的李家后院!我不应该被困在这个地方。逐月又恨李金,恨他的多情,恨他的多事。她忘了当初要不是有李金,可能她早就死了。
或许是心想事成,晚宴上余光瑞借着酒劲儿,还真的就闹了起来,他不知从哪里得到的消息,逐月没有死,心下以为被霍水仙藏在后宫中,闹着要找到当初的未婚妻。
看来真是给了余家太多脸面,心大了。霍水仙知道,余光瑞是想试探他的态度,看他能容忍到什么程度。余家军是曾经和北邙军当面对抗死伤最严重的阵营,也是众多军营中,最不忠诚的一只队伍,霍水仙早就想整治了。
“余卿家说的可是当初晋国的逐月公主?不想余卿家还是一个念旧国的人。李金,没记错是你吧,你把人带上来让余将军瞧瞧。”
余光瑞听得“旧国”两字,酒醒了一半,不敢再多说话,只得尴尬地站在场上,等候下文。
李金当初抱得美人归,这些年没少被眼热的人嘲讽为“捡破鞋的”,今日余光瑞竟然在文武百官面前,要他一个小妾出来抛头露面,当下心中对余光瑞也是恼恨,牵连着对逐月也更为不喜,阴沉着一张脸,示意他的夫人将逐月带到宴会上来。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余光瑞看到逐月一张铅粉雪白的脸,剩下的酒意也完全醒了,讪笑着说了两句客套话,做回自己的位置上纹丝不动。
场上轰然大笑。
逐月看到李金瞪了她一眼,打了一个哆嗦。
李金也很后悔,自己捡回来的不是美人,是个笑话。不过这个笑话并没与持续很久,这场宴会后一个月的某天,逐月出门散心,被人劫持了,消失了,只她乘坐的青布马车里有一摊血迹。
曾经名噪一时的绝代佳人就这样永远失去了踪迹,众人都有些怅然若失。不过很快就有新的事情吸引了注意力。余光瑞被调回了建邺,手握御林军大权,倒也说不上究竟是升是降。有多事的人猜测,难道咱陛下当年冲冠一怒,是为蓝颜?哦,是了是了,当初逐月公主的未婚夫不就是余光瑞吗?哦哈哈。
城里的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欢快的,人们脸上开始有了笑容。整个华夏大陆又有了生机,有了安稳的日子,百姓安居乐业,人人能食饱饭。
而很远的山上,有一个女子刨开一座孤坟,那孤坟杂草有人那么高,不知有了多少年。她将奄奄一息的逐月放到一副枯骨边上,喃喃道:“哥,对不起,直到今天我才找到七姐姐。你们终于能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