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极城订情崖顶准确的角度跳下,便可直接达到离崖顶不远的石台上,石台很隐秘,不易被人发现,石台后面是个隐藏的山洞,洛雅恰恰就栖身于这个山洞之中。
其实跳崖这一幕,洛雅早就筹划很久了。就连那个被她称为“忘情水”的小瓶子也是事先准备好的。这样做,她就是想让所有人知道,那个名叫沐洛雅的人已经死了,即使活着,她也想忘记所有人,同时也想让所有人都忘记她。
而活着的自己,一定要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了。
机缘巧合下来到无极国,并不一定非得要和子墨在一起拆散人家的姻缘,子墨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她也会祝福他的。而她心中的那个沈子墨,以及和子墨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则是她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天分日夜,季有春冬,月有阴晴圆缺,花有绽放凋零。普天之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她只想做回自己,一个人展开一段新的旅程,努力开展新的生活。
用自己的血滴在脸颊处的胎记上,胎记会顷刻消失。这是城妃日记上写的。洛雅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割破自己的食指,把破涌而出的鲜血慢慢涂抹在上面。果不其然,这个跟随沐洛雅多年众人眼中视为不详的蜈蚣型胎记立刻消失不见。
拿着铜镜细细端详,没有胎记的洛雅的确算是美女一枚,她的皮肤变得比以前更加白净剔透,眼眸乌黑深邃,未点朱红嘴唇微微薄而嫣红……自己都有些不认识自己了。
这样也好,那些曾经的故人,即使见面也会不认识自己了吧?
啃着干粮,望着崖外越下越大的雨水,洛雅盘算着何时才能不被发现并顺利离开这里。不料,雨越下越大,山洞中不断有雨水流进洞中。为了避雨洛雅只得拿起简单的行李,向山洞内缓缓走去。
洞很深,湿气很重,洛雅好不容易才点燃了火把,因为周围空气的缘故,火把燃烧并不是很旺,忽明忽暗,勉强可以照亮前方的路。
本来洛雅想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下的,但是洞内一直潮湿异常,没有地方可以落脚,只得继续向前。不知不觉中,洛雅已经走出很远了。洞内越深,隐约可以看见微微光亮,出于好奇,她不停吵着光源处走去。
不知走了多久,只觉得脚似灌铅,真的走不动了。而就在这时,洛雅也走到了山洞的尽头。前面是砖块封闭的石墙,因年代久远,石墙已经开始坍塌腐烂,砖块也已经发霉,就在腐烂的石块中间,微微透出些许白光。
顾不上已经走的很累的身躯,洛雅左手举着火把,右手不停的挖那些腐烂发霉的砖墙……
扬起的尘土夹杂着腐败潮湿的味道,对于这样的味道,洛雅似乎似曾相识。说不上喜欢,但并不反感。
因为墙体年代太久,又长期处在潮湿环境,所有不到一盏茶时间,腐烂的石墙就被洛雅挖出了一个大洞。一束束耀眼的太阳光照射进来,刺得洛雅有些睁不开眼睛。
石墙外面布满了蜿蜒生长的蔓藤,正好遮盖住了这道本来就不太显眼的石墙。
山洞外面别有洞天……
☆、第八十章 大漠之国
这是一片望不到边际的青青草原,天空是明朗清爽的蓝色,目光所到之处,清透的蓝天与碧绿的草地连成一体,有着说不出的美感。阵阵微风,艳阳高照,青葱小草迎风招手,各种叫不出名字的鲜花遍地生长,偶而可以看见几只羚羊毫无戒备悠闲的品味青草的甘甜……在这里,没有黑暗,没有压力,没有尔虞我诈,更没有勾心斗角,所有的一切都是懒洋洋的模样。看似单纯又美好。
这是一幅童话里才会出现的梦幻美景。
真想不到山洞的出口处会是这般的景致,就跟想不到悬崖顶侧边缘可以延伸到山洞里一样。
现在的所有人都会认为我死了吧?这种感觉似乎挺不错的。
新的开始,新的美景,新的发现。
对于这个新的开始,洛雅还是很喜欢的。因为惊喜无处不在,上帝给为你关上了一扇门,一定会在另外的地方帮你打开一扇窗。
曾经脚下的路,蹒跚、凌乱、布满荆棘,自己不是也一样坚持走下来了吗?一路走来,其实那些都是曾经经历过的,现在已经逝去的风景罢了,人要向前看,要相信明天一定会比今天更美好,阳光比今天更灿烂!
沿着青青草原一路走去,沿途风景美不胜收。青草的翠绿,天空的蔚蓝,阳光的明媚,空气的清透……偶见几只羚羊悠哉悠哉的散着步,步伐慵懒缓慢。呼吸着空气中微微的甘甜,洛雅心情很是不错,路也走得很慢很慢。是的,她很喜欢这里,不想这么快就离开这里……
……
就这样,漫无目的的慢慢走着,一直到天边微微泛黄,橘色的阳光洒在草地上,洛雅这才发现,原来天快黑了,夕阳已经渐渐西下,夜幕就要来临……
索性洛雅便不走了,她找来一些干柴,就地起火,随便吃了些干粮,合衣而眠。
这一夜,洛雅睡得很不安稳。她梦见城妃泪眼婆娑;梦见一袭黑衣的男子在月光下仰首而立;梦见自己和现代的好朋友林澜一起逛街看电影;梦见沈子墨温暖的笑脸,她还梦见宇文卓琪;梦见曼儿……梦见很多很多自己认识的、不认识的人,有现代装扮的,也有古代装扮的面孔,如同走马观灯般,匆匆入梦,又匆匆的离开梦境。
第二日,阳光依旧明媚,空气犹如昨日一般清新。
洛雅似乎丝毫未受昨日梦境的影响,继续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
接近中午时分,天气变得越来越干燥,风沙仿佛也大了起来,弄得自己总是无意间便被风沙迷了眼。就在数不清的又一次迷眼之后,洛雅发现自己携带的水源已经近于干涸,一滴不剩了。
就在此时,洛雅看见了又一番景象。那是沙漠,是看似没有边际的沙漠。原来草原是有尽头的,草原的尽头居然是沙漠,这是洛雅万万没有想到的。
西北的大漠,天边的黄沙蔓延在这片无边的土地上,人际踪灭的苍凉与昨日的悠闲和煦的青青草原形成强烈对比,这里没有一丝绿意,没有小溪流水,更没有高山河流,有的只是漫天飞舞的黄沙和火辣辣的阳光直射。
其实,洛雅也有一丝犹豫,她在考虑是继续向前还是回到昨日的青翠草原。
经过反复思考,她还是决定继续向前。
对于这个决定,她也不知是何原因,只是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对她说,大漠的尽头才是属于她的终点。
相比于昨日的懒洋洋跋涉,今日的洛雅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极目望去,尽是一片苍茫浑厚的黄,长沙绞风,卷舞直上,戈壁犹如在炉上碳烤,伴着黄沙,还有干燥。
除了干燥,还是干燥。
这些看似贫瘠而厚重的戈壁之上,是否也会出现某些神秘莫测的东西?传说中的无极国宝藏要是藏在这片沙漠苍穹之下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胡思乱想之际,洛雅看见远处有些许黑点,更确切的说是一群可以移动的黑点。
奔着黑点的方向快步奔去,隐约听见驼铃击响在沙风中,稀疏而拖沓。
那是驼群,居然是驼群!而且是有人饲养的驼群!野生驼群不会有驼铃,跟着驼群走就一定可以走到有人的村子。
大喜过旺,洛雅不由得更加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可是不管洛雅如何奔着驼群奔跑,好像她和驼群的距离并没有丝毫的拉近。驼群一直远在尽头,驼铃的声音永远悠远绵长……
一直到洛雅毫无力气,被太阳烤的几乎有些虚脱的她,不停的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水,水,水……比起驼群,她现在更需要的是水源。
沙漠之中,没有任何东西比水源更重要。
她几乎有些怀疑看见的驼群是自己的幻觉,那些驼群就是传说中的海市蜃楼?没想到生平第一次来到沙漠,就看到了可遇不可求的海市蜃楼,不过这个海市蜃楼对于洛雅来说,可不是什么好的景致,很多沙漠探险的旅行者或是误入沙漠的行者都是因为看见了沙漠中的海市蜃楼而偏离行道,奔着那个虚无缥缈且没有终点的目的地走去,最后命丧沙漠变为干尸的。
在某种程度上,“海市蜃楼”可以说是“危险”的代名词。
洛雅最后的记忆还是停留在了一直没有达到的驼群当中。
不过,她最想得到的还是水源,清澈甘甜的水源。
…………
…………
待洛雅再次醒来,已经是三天后了。她躺在一处阴凉温馨的床榻之上。床边坐着一位少女,约莫二八年纪,模样很是清秀,一双漆黑的大眼睛闪着灵动的光芒:“你醒啦?”这姑娘不但人长得标致,声音也好听。此情此景,让洛雅不由得想起了曼儿,那个单纯可爱的小丫头,忽然有种特别想哭的冲动……不过好在还是抑制住了。不然面对陌生的小姑娘突然大哭出声,估计也会把人家吓坏吧?
想出声应答,但是感觉喉咙异常干燥,小姑娘很贴心的喂洛雅喝着水。
甘甜的温水,经过喉咙慢慢咽下,洛雅头一次感觉到“水”是好东西,古人把它比作生命之源不是没有道理的。
喉咙渐渐感觉好多了,洛雅用着有些沙哑的声音对小姑娘轻轻说了声:“谢谢。”
小姑娘微微一笑,模样清秀可爱。
不等洛雅询问,小姑娘便像个小麻雀似的滔滔不停的说着。大致的意思就是她叫央金白玛,她的哥哥叫强巴,他们去取水源时发现了昏倒的洛雅,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她和哥哥不能见死不救,便把洛雅背了回来。这里是大漠国的地界,他们所在的城市叫“娜姆城”,汉语里就是“仙女城”的意思。
一口气听小姑娘讲了这么多,出于礼貌,洛雅也大概交代了一下自己的身世,本来想给自己改个名字的,但是一时说漏了嘴,不好再修改,只能告诉小姑娘自己叫洛雅,因为迷路误入了草原,穿过草原来到的这里。
小姑娘表示对洛雅的话深信不疑,又倒水,有做饭,还不停招呼洛雅吃水果,大约一盏茶的时间,洛雅都在吃吃喝喝的状态下度过的。
将近傍晚十分,央金白玛的哥哥强巴回来了。她的哥哥和妹妹长得一点都不像,哥哥身高七尺左右(按照现代的测量方式大约160厘米),长得白白胖胖,体重目测差不多180斤,因为过于肥胖,强巴的眼睛只有细细的一条缝,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两只对称的小月牙。小姑娘告诉洛雅,“强巴”藏语里是“弥勒佛”的意思,而自己的名字“央金”的意思是“妙音天女”,“白玛”即“莲花”的意思。
洛雅忍不住暗暗想到,强巴的感觉还真是像个“弥勒佛”呢?小小的眼睛,胖胖鼓鼓的肚皮,微微一笑,一脸喜气。
此时的洛雅才想起来打量了一下这两个兄妹俩的住处,很简单的几间平房,屋内摆设并不奢华,但也并非穷苦人家。桌椅家具简单大气,床单摆设精致典雅。
强巴也很热情,一边询问洛雅习惯不习惯这里的饮食,一边招呼洛雅继续用餐。在得知洛雅已经吃过之后,便和央金白玛也一同吃起饭来。
☆、第八十一章 结拜金兰
在这个大漠之国住了几日,洛雅感觉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辞别强巴和央金白玛想要离开。毕竟非亲非故总是打扰人家十分不妥。
没想到强巴和央金白玛强烈挽留,说什么洛雅远道而来,孤身一人也没有地方去,这里只有他们兄妹二人相依为命,要是不嫌弃,可以和洛雅结拜金兰,一共生活。
洛雅也感觉此兄妹二人人品不错,就这样,她们三人跪在院中,以天为证,以地为凭,结义金兰,此生福祸与共。
自此刻起,洛雅的生命中便多了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
与此兄妹二人相处的这段时间,洛雅也了解到强巴是一个商人,靠种植号称“南国红”的金银花为生,金银花在当地属于名贵药材:具有热性、耐涝性、耐寒性、高抗病虫性、适应性广、抗逆性强、根系发达,对土壤、气候要求不严格,易管理、易采收、产量高、见效快,但是在大漠国,不是所有人家都可以种植金银花的,种植这种药材的人家必须有朝廷特颁的种植凭书,倘若违规自行种植,重者当斩。也不知道强巴祖上是如何得到这种植凭书的。总之,在大漠国,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家族可以种植,强巴家族是其中之一。
这一日,强巴回家后心情似乎不是很好,一直唉声叹气,愁眉苦脸,就差借酒消愁了。洛雅和央金白玛询问原因,强巴一直含糊敷衍,不予正面回答。
在二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不断追问下,强巴终于吞吞吐吐说出了原委。原来,今日他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