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华权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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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华权臣-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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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培青也不扶他,坦坦荡荡受了老头一拜,笑了,“为什么说我居无定处?”
    老头起身,笑眯眯道。
    “先生可知,你在用词之处的不同?无论是寡君还是魏王,你都直呼其‘赵王、魏王’,从不用‘寡君’,可见先生并不是赵魏人。小小历城,自然不可能是先生这等人的发展地方,所以我斗胆猜测,先生只怕尚未寻到好的去处。”
    张培青没想到这么细微的地方都能被对方发现,说实话,要是司马佐不说,他还真的没感觉到。
    认真倾听计策的同时还能寻找到如此小的不同,可见司马佐也不是个等闲人。况且他一而再的折损老头也不怪罪,反而大大方方礼遇——这是一个心胸宽广的人。
    总结完之后,他不由得感叹,怪不得司马佐在军队中如此有名,人家是名副其实。
    赵国是个大国,国富兵强。任何一个兵家都愿意到这样的大国建功立业,成就自己。只可惜……
    “不好意思,我只想混吃等死。”
    老头愣了足足有五分钟,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你、你说什么?”
    那人麻利地又重复了一遍。
    胡子花白的老头气的直发抖,瞪着他喘不过气来。他实在没有想到世界上居然有这种不长志气的人,简直、简直是——
    老头浑身哆嗦着,如果自己是他长辈,这时候一定毫不犹豫两大嘴巴子抽上去!可问题在于他不是,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呼吸越来越困难的老头不敢再看他那张无所谓的脸,快步离开了。
    护卫们跟着老头出去,走出老远还不甘心地回头瞟两眼。
    夜浓星稀。
    一处府邸房屋深处,两人跪坐促膝长谈。
    跳跃的油灯火焰照亮其中一人的脸,眉目苍老,沟壑纵横,正是白日见的司马佐。对面跪坐的男人身材高大,一把浓密络腮胡。此时他正皱着眉,低垂睫毛沉思。
    “正是两军交战之际,此人来历不明,恐怕有诈。”司马佐摇摇头。
    “大将军,你所言我也想过,可他的计策的确对我们百利而无一害。且我观他年纪轻轻,许是初出茅庐,不出名也情有可原。”
    大将军眉头依旧紧紧皱起,喃喃自语:“张培青……张……没听过啊……”
    司马佐想到白天那小子语出惊人,顿时头疼不已。的确没听过,这样任性的人,要是以前出现过肯定有迹象。
    “年纪轻轻便有如此才华,要真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计策,此人绝对不能放走。”大将军沉吟。
    司马佐一听更加头痛,“大将军……只怕是,不大能成功。”
    大将军愣了愣,想到手下汇报上来的消息,能把司马先生这么淡定的人气的吃不下饭,看来那人的确有叫人呕血的本事。
    “不过,我有一计。”司马佐眸光闪了闪,笑容神秘,“定能让他留下。”
    ——
    夜很黑,很安静。
    张培青就着小护卫端来的热水洗把脸,布巾擦了擦,在铜镜中看见身边的小护卫那张吞了苍蝇一样憋屈又惊异的脸。
    “小子,怎么了?”
    小护卫吞吞吐吐,半晌,终于道:“先生……您……您的脸……”
    怎么还是这么黑?
    本来小护卫和所有人都以为他脸上抹了锅底灰,所以特意打了一大桶水给他洗。结果洗了之后还是这样,小护卫不由得怀疑,先生不会长的就是这德行吧?

  ☆、第4章 试探

“哈哈哈,我这脸,爹娘生的。”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张培青笑眯眯。
    小护卫心中惊奇又惋惜,同情地看了看先生,收了铜盆和布巾,已然想好待会儿驻守时的唠嗑话题。
    脱了衣裳,张培青死狗一样懒洋洋在床上躺尸,两只眼珠子睁的大大的,顺手把紧勒的裹胸布解开。
    手指摸上自己的面颊,触手细腻,的的确确是真实肌肤,并没有涂抹什么异物。
    其实长的黑也不错,还省的涂防晒霜。伸了个懒腰,忽地想起了白天撞到的那个傻大个,想到这里张培青就蛋疼。
    要不是那厮,她怎么会被赵国抓壮丁!
    方才司马佐可是带着一大队人马过来问她要不要留在赵国,那些人各个手按佩刀,好似他一不答应就立马乱刀砍死似的。
    牲口啊!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送洗脸水的小士兵就是其中之一,现在那些人都围在帐篷外分批随时监视她出逃。她就知道司马佐一定会想办法让自己留下来,可没想到是这么个粗暴的方法,一点都不文明!
    胸闷气短的张先生在被窝里打了个滚儿,把自己卷成一条毛毛虫,呼呼大睡去了。
    次日。
    天空大亮,湛蓝的高空白云悠悠,时不时几只飞鸟掠过。
    门外护卫早就等候着。
    张培青睡眼朦胧地开门,招呼护卫可以拿水进来了。
    但见她从衣袖里掏出随身携带的、自制的牙刷牙膏,舀了一瓢水刷牙。
    护卫好奇地看着张先生把一根奇怪的棍子塞进嘴里,来来回回上上下下,不明白这些聪明人在干什么。
    洗漱完毕,张培青顶着一张黑脸去见大将军。既然答应了司马佐要留下来,她就会履行自己的诺言。留在赵**队肯定得先去见见赵**队第一领导人,赵国大将军白期昌。
    整了整衣裳,四下看看没什么不妥之处,她这才慢悠悠地踏门进去。相信里头的人早就通报了。
    果然,看见来人大将军一点惊讶都没有,倒是真正见到她那张传说中奇黑无比的脸之时,小小的诧异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掩饰住了。
    双手交叠,张培青礼貌地行了个礼。
    “见过大将军。”
    “张先生果然如传闻中一般不同凡响。”
    忽略她那张诡异的脸,此人通身淡然的气度堪称绝品,不愧是司马先生鼎力推荐的人才。
    张培青但笑不语,接受了他的夸奖。她有这个本事,自然没什么不好意思。
    不知道是该夸司马老头衷心还是大将军消息灵通,张培青的位子居然不是座垫而是一个小凳子。看到和华丽的案桌格格不入的小木凳,她啧啧称叹。
    两人拉东拉西扯淡了一会儿,无非就是把关于计谋的事情旁敲侧击又打听了几遍。大将军可不会轻易相信,如此绝佳的计谋是一个尚未加冠的小小少年能想出来的,他更倾向于张培青只不过照搬别人而已。
    早看出他的意图,张培青心中冷笑,不动声色跟他扯皮。能扯多远就扯多远,就是不告诉你真相。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了。
    大将军本来预想的是把张培青叫过来敲打几句,探听探听。那小子顶多不过十□□,就算脑袋瓜子聪明,人也是毛头小子一个,到时候三言两语就套出话了。谁知道这一问就是一上午,自己口干舌燥不说,有用的信息一句都没问出来!
    吃了个闷亏的大将军心中暗骂好狡猾,纵然不甘心,也只能让士兵先送她出去。
    “先生先生,怎么样?”
    刚出门一直候在外面的小士兵立马凑了上来,紧张兮兮地问。
    和张先生相处了才一天,可是他们都很喜欢这个能经常给他们讲一些小故事的人,这会儿小士兵比张培青自己还紧张。
    双手悠闲地负在身后,她唇角带笑,衣袂飘飘地朝着帐篷走去,“相谈甚欢。”
    ——
    释放历城人的命令在昨天已经准时下达,按照张培青的原话,赵**队封锁各个城门,重兵把守,不会让任何一个历城人逃走。并且为了计划更好的实施,城中所有军队,不准对百姓有烧杀抢掠等不轨举动。
    经过赵国将领的刻意安慰,历城人并没有太大的惊慌,甚至对不杀死他们的赵国士兵十分感激。
    前几天大街上空空荡荡,四天之后,已经有人零零星星重新开始摆摊。
    而在十天之后的今天,历城恢复了热闹的原样。除了时不时穿过的一队队赵国士兵,几乎和原来没有什么不同。
    百姓,最容易满足,最容易安抚。
    ……却又是最容易反抗和暴、乱的人。
    慢慢吞吞走在大街上,看着和那天完全不同的景象,张培青高深莫测地叹息一声,深感自己的思想觉悟又提升了一个境界。
    还没悠闲多久,一道惊雷般响亮的声音在耳边炸开,震的她三魂七魄俱飞!
    “兄弟!”
    惊喜交加,感人肺腑。
    刹那间张培青手脚冰凉,头也不敢回,二话不说拔腿就跑。
    “兄弟!你不要跑,兄弟!”
    身后之人见她狂奔,下意识也跟着撒丫子狂奔,野牛似的轰隆隆震得大地晃动。
    张培青脸都绿了。
    身后劲风呼呼,一股子卯足了劲儿追不上誓死不罢休的癫狂,叫她苦不堪言。
    此人已经不单单是傻蛋和铁蛋。
    尼玛这是咸蛋超人!
    两条瘦腿拼死奋战,张培青气喘吁吁氧气供应不上。身后奔雷滚滚,那人话语饱含深情。
    “兄弟!”
    “兄弟!”
    “兄弟!”
    “抓到你了——”
    傻大个拎小鸡崽子似的扯住她的后衣领,她正跑的凶,被猛的一扯差点没勒死。不等张培青有所反应,一个结实雄厚的胸膛将她用力挤压进去,两只滚烫的钢铁胳膊能活生生把人肠子都挤出来。
    傻大个热切地拥抱她,激动的难以表述。
    “我还以为你死了!我还以为我也要死了!没想到我们都没有死!我们竟然都没有死!”
    内伤到吐血的张培青好半晌才哼唧出声音:“……你丫,先放开我!”
    两人寻了一处酒馆坐下来,点了一碗牛肉两斤酒。
    都过去老半天傻大个依旧激动的要死要活,这会儿正抓着她的手,牛眼含泪地诉苦,把这几天所有遭遇的不幸以及对她深深地思念和担忧娓娓道来。
    “我以为——”
    张培青打断他的话,“你以为我死了——这句话你已经唠叨了不下十遍。”
    傻大个使劲儿点头,小鹿似的可怜巴巴瞅着她。
    一米九的大个子,宽阔结实的身材,破烂的衣服下露出的手臂上还有一块块健美肌肉,再加上那双梦幻般纯真的眼瞳——
    张培青硬生生打了个哆嗦,赶紧喝一口酒压惊。
    傻大个吐酸水吐完了,这会儿没什么话说,就直勾勾盯着她看,看的张培青浑身长毛。
    她着实觉得这人是不是脑袋有问题。
    两人从头到尾就见过两面,张培青不认为他们之间有傻大个口中那种,堪比生死战友的交情。
    “你是不是先放开我的手?”
    什么德行,怎么总是一见面先拉人家的手!
    傻大个被她鄙夷的委屈,低头看了看包裹在自己手掌中的小手,忽然好奇地发现这只手又白又嫩,还小巧的可爱。
    “兄弟,你的手真滑。”
    粗粗的指头试探两下,触到一片细腻柔滑。傻大个一下子来了乐趣,调戏的天真无邪。
    然而还不等他摸上第二把,对面那人一巴掌呼过来,狠狠落在他手背上,疼得傻大个嗷嗷直叫不得不老老实实松开,眼珠子依旧恋恋不舍地瞟啊瞟。
    对面那人见此,邪恶冷笑:“知道为什么我的手比你的手滑吗?”
    傻大个憨憨地摇头。
    “因为你笨!”
    恶毒的话语毫不客气从那张嘴里吐出,高傲的眼角透着鄙夷。
    “……”
    傻大个有点伤心,他没想到连她也会嫌弃他笨。摇摇头,他为自己申辩:“我娘说我一点都不笨。我能抓野猪,能下地干活,能抗两百斤的稻谷,我娘说我很聪明,只不过你们都不懂。”
    张培青无语,“你娘还说什么?”
    “我娘还说,只要我好好种地,一定能娶个好媳妇,生个胖娃。”
    怎么觉得话题朝着诡异的方向去了?嘴角抽了抽,她干咳几声举起酒杯转移话题:“别光说话,喝酒。”
    “哦。”傻大个笑呵呵跟着举杯:“干!”
    张培青撇嘴,喝两口随意问一句,不出十杯酒张培青就把傻大个的家底打探的一清二楚。
    他是历城中的普通百姓,自幼丧父,十八岁丧母,赵军攻进来之前一个人生活,靠着打猎为生。今年二十岁,最大的愿望是娶一个好媳妇,生一堆胖娃,幸幸福福活到五十岁。
    典型的单纯人民百姓。
    张培青长叹一口,“你叫王栓子?”
    傻大个憨厚点头。
    她不忍地看着这个淳朴的乡下汉子,“我给你再取一个名可好?”
    傻大个乖巧地点点脑瓜子,傻笑,“你知道的多,听你的!”
    这话……
    有前途!

  ☆、第5章 荣耀

认真想了想,张培青蘸着碗里的酒在桌子上写下一个字。
    衡。
    “衡,为秤,是辨别是非善恶的标准。我观你心性纯良,明辨善恶,衡字再好不过。你意下如何?”
    傻大个听得头晕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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