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她对着高老头耳朵狂噪。
为了暂时避免和我正面冲突,高老头连续几天躲得不见人影,不回寝室,也不上课。信海欣天天拉着我一起玩,不提不高兴的事,却想尽别的办法,以便让我分心。
在高老头又不知从哪个茅坑里冒出来那天,我不肯回寝室睡觉,信海欣竟然破天荒地陪我去看了场通宵录相。开始是准备去上通宵网的,但我对聊天不感兴趣,又不想打游戏,最后她只好说那我们去看录相吧。
开始放的是喜剧片,好像很搞笑。信海欣从头笑到尾,笑的时候还有意无意地东倒四歪,往我身上揩油。我没心思看,到录相厅更多的是为了找个地方呆着,所以整个过程都是一脸木然。信海欣自己笑的时候,还不忘用手强行把我脸拉宽。
“蔡小菜你快笑,你不会是看不懂为什么好笑吧?”
“我懒得笑。”
“哪有笑都懒得笑的人啊!你再不笑我都要哭了。”
“你不是说是喜剧片吗?哭什么哭。”
“你不笑,我担心你。”
“你把手拿开好吗?要不我才要哭了,你把我脸拉得真他妈的痛。”
“是他妈的痛,又不是你痛。”
“你再不放手,我要叫人了。你自己脸大,别为了配得上我把我脸也给拉大了。”
接下来好像还放了个武打片,信海欣对这种不感兴趣,看了几分钟就倦了,说要睡一小觉。不过香港的武打片的确好玩,刀总是在那种砍偏比砍准还难的情况下无所作为,子弹也是一颗颗长了眼睛似的,总是与目标物擦肩而过。
“蔡小财,我靠在你身上睡好不好?”
“不好,不安全。”
“为什么不好,为什么不安全?”
“我看武打片的时候,喜欢动手动脚。”
“我跟你有仇啊?”
“男人对男人动手动脚才需要有仇,但男人对女人动手动脚好像没仇也可以。”
“嘿嘿,你不会是开始喜欢我了吧?”
“要是这样,我早把你动了。”
“那就是说你不会动手动脚罗?那我睡了哦。”
没征得我的同意,信海欣已头一歪,身子一斜,靠在了我身上。对她这种霸道行为,我是不太欣赏的,可考虑到那个醉酒的晚上她都抱了我整整一夜,也就知恩图报地默许了。她很快就睡着了,传出富有节律的鼻息,我尽量坐得端正,以便不知不觉生出邪念。我好些天没洗澡了,身上的男人味十分浓重。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让她很快入梦的原因。
我耐着性了把那个武打片看完,就差不多是凌晨一点了。录相厅老板在除我之外的所有观众的强烈要求和呼吁下,终于开始播放最精彩的片子,就是那种不需要服装对话仅限于重复一些嗯啊嗯啊之类的语气助词的片子。我把靠在我肩膀上做梦的信海欣推醒。
跟我说的对不起(1 )
第十四章高老头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跟我说的对不起,已经无计其数,装几个个火车皮怕是没问题。他给我写过信,好像还挺厚,塞我书桌里的,我发现之后,没看,直接往厕所里送了。他还在外面打电话到寝室里,说找小菜,我听出是他的声音,愤愤然地说了句“我没你这个崽”,就挂了线。他绞尽脑汁,想了许多办法,但都被我几杆子挡回去了。
我很反感别人明知故犯做错了事还试图挽回什么。
像这那种事儿,高老头是断断不敢随便跟别人诉苦的,所以想要搬救兵就不那么容易。信海欣他肯定是找过的,这妞好骗,多哄几句便以为谁说的都是真理。令我稍感意外的是,高老头竟然还试图通过盛可以来与我冰释前嫌。好在,盛可以立场坚定,不吃这套。
这也不奇怪。她恨白玲玲,如今那样一闹,恨高老头也在情理之中。因了我哥,她连自己都恨得无法原谅,还有什么人不可以去恨呢?恨,往往比爱更易于扩展。
星期五的傍晚,下了点小雨,阴阴沉沉的。每到周末,校园里的广播总要放歌到比较晚。这天放的是黄磊的专辑,《此情此景》,《半生缘》,都是我挺喜欢的。往东区那边走,有个老乡在校外租了个房子,他姐姐在广西出了事,得过去一趟,可能个把星期,正好我可以去住一住。钥匙我已经拿到了,这天晚上我就是准备过去睡的,尽量与高老头避开。
听着广播里的歌,我哼哼叽叽地走路,经过外教楼的时候,被班上的一个女生叫住。她说她刚才和盛可以一起吃的晚饭,现在盛可以到男生寝室找我去了。现在大学里的女生都比较八婆一个,对她的话我半信半疑,但还是折回了寝室。我怕盛可以真去找我,找不过到,会很急。在宿舍门口,就与准备打道回府的盛可以撞了个正着。
“你找我?”
“是的。”
“我准备过老乡租的房子那边去,听说你来寝室找我,我就回来了。”
“晚上有空吗?我们一起去看电影。”
“啊,看电影?还是别去吧,多俗气。再说我这几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眼睛老痛。”
“那就不去了。”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跟我说?”
“今天中午高老头那狗东西找我了,要我劝劝你,原谅他。也亏他还好意思说得出口。蔡小菜我不怕告诉你,一听他说起那事我就生气,我又扇了他一耳光。”
见盛可以说到高老头就控制不了情绪,我拽了拽她,一起向外走。宿舍门口人来人往,盛可以怒火中烧地说话,浑然不觉,我却已经觉出了难堪。老有过路的学生扭头看,看得我非常的不舒服,恨不得朝他们的下身踹几脚。
盛可以怎么越来越暴力了?打过白玲玲,跟信海欣动手,现在又扇高老头耳光,跟女子敢死队混出来的似的。对于我哥蔡小财死后发生的一些事情,她的愤怒甚至高过了我。
离开男生宿舍,我们散步一样慢走,没要多长时间就到了我老乡租的房间。盛可以提议跟我一起过来的,我左想右想,也没想出拒绝的理由。
房子很小,可能不到十个平方,一张书桌,一张小床,书桌上乱七八糟的,小床上也是乱七八糟的。当然,最乱七八糟的,肯定是我的心思。进去,把门关上,我的心就开始发慌。也不能说是因为我脑子里塞满邪念。我从没试过在这种充斥暧昧气息的小房间里跟某个女性独处,不知道如何来消除紧张。
不过,我毕竟处于青春期,青春期都是很冲动的。我也搞不清冲动到底是哪在动,反正跟盛可以挨得很近坐下之后,我的心就打鼓似的跳得厉害,脸上发烧,心里发骚。千不该万不该的是,盛可以可能是刚洗头不久,用的又是我最喜欢的海飞丝,阵阵清香混着特别的女人味,一传过来,搅得我心慌意乱。这些感觉,在信海欣于黑暗中抓住我的手时都未曾有过。看来有句话是说对了,男人对有些女人是犯不了罪的。
盛可以拿起桌上的一把指甲剪,边剪指甲边对我说:“蔡小菜,你自己要开心点哦。高老头想怎么样就让他去好了,别把他当人看就是。”
我只轻轻地叹了一声,暗里地一直都在偷看她那修长的手指,挺白,我觉得我是喜欢的。谁知,我正看得出神,看得想入非非,盛可以转头过头。我的慌乱的眼神,她的妩媚的眼神,两束光像火星撞地球似的撞到了一块。我得承认,就在这一瞬间,我被生理冲动冲昏了头脑。
像旧社会饿极的了农民冲进地主家抢粮一样,我不管三七二十几,奋不顾身地抱住盛可以。她脸色突变,用适当的力气挣扎,我不管三七二十几;她说蔡小菜你不要这样,语气间还带着哀求,我还是不管三七二十几。
我把头也埋了过去,凑近她的发端,她的颈际,喃喃自语:“我喜欢你!”
这个时候的这句话,不像是心底的想法,更多的只是一种发自身体本身的声音。或者说,是冲动的借口。盛可以一直反抗,可我没有在她很给面子的反抗中罢休,相反,身体突然着火的我,甚至还有了“我把初吻献给你”的强烈愿望。
就在我快得逞之际,盛可以犹如一头觉醒的母狮子,猛地用最大力把我推开,站了起来,脸色很难看,但依然掩饰不住阵阵升腾起来的气愤。
她几乎是咆哮着对我说道:“蔡小菜,你是不是要我连你一起恨?!”
我看着她,不说话,然后又把头低下,像蚂蚁叫似的,很小声地说:“不生气好吗?我刚才错了。”
我以为她再朝我发了火教训过我之后,冲出这个小房间,但我想象的场面没有发生。她定定地站在我面前,一直站到情绪平静下来。我要送她回去,她却说等会,尔后挪了挪那把破旧的椅子,把我老乡堆在上面的那堆衣服抱着放到书桌上,再在我对面坐下。刚才因为没顾忌那么多,她跟我都坐在那张小床上。
“对不起,蔡小菜!”
“应该是我对你说对不起。”
“我也应该说,因为我刚才对你发火了。我不是故意的,但你真的不能那样做,知道吗?蔡小菜!”
“我以为你喜欢我!”
盛可以把脸别过去,装作看书桌上那个闹钟的时间,犹豫良久,才说:“以前我也以为我喜欢你。以前或许我也真有点喜欢你,但现在不了。蔡小菜,你会不会觉得我太善变了,不是个好女孩子?”
我摇头,说:“你可以告诉我,你现在喜欢谁吗?我记得你说过的,那个叫郑敬南的家伙,你并不爱他。”
“是的,我是不爱他。我心里已经另外有了爱的人。你刚才那样做,让我很难受,真的。我不能背叛心底的感情,不能背叛我自己,还有他!”
“他?郑敬南?”
“不是,我不爱他!”
跟我说的对不起(2 )
第十四章高老头通过各种各“不爱他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我不明白,我一点都不明白!”
盛可以就此沉默了下来,脸色比刚才生我气的时候更难看了。我看见她的嘴唇微微嚅动,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出口。这回轮到她自己提出先回寝室去了,并且坚决不要我送。出了门,回过头,望了望我,算是道别。她说,这天她找我,不为别的事,正是要告诉我,她真的不可能再爱我了!仅此而已!
我于是倚在门边,一直傻笑,笑得头皮发麻,双脚发软。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笑也这么摧残人。不能再爱我,还要如此轰重地通知我,是怕我死缠乱打吗?我本有底气认为她把我看扁了,可是刚才的青春期冲动,又让我很难把这种认为坚定下来。
盛可以到底怎么回事,没人知道,包括消息灵通得跟部人体收音机似的信海欣。我转弯抹角地把盛可以爱上某个人的事情说给信海欣听,她倒有一番高论。她觉得,也许盛可以谁都没爱上,之所以那么说,是为自己跟郑敬南在一起找个台阶。
高老头跟白玲玲的事儿,盛可以跟某个人的事儿,这些都让我十分烦闷。好在刚好在我老乡返回学校后的第二天,我们机械系便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我们学校对实习管理比较松散,不作统一安排,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到哪去都行,只要最后能交个实习鉴定就万事大吉了。所以很多人实际上并不去实习,要么回家玩,要么天天窝在寝室里睡大觉。
偷懒本也是我的习惯,但高老头因为考研复习不出去,我怎么也不会选择留在学校里的。刚好以前认识的一个师兄给我联系了一个大厂子,我便答应了下来。盛可以去哪里我不知道,也没问。信海欣则早早就说好回家去玩一个月,也早早就说好了,回去的时候要我送她。
那天,帮信海欣掮着大包小包走到校门口,就看见了盛可以。一个年轻而且还算帅气的男人正帮她把东西往车上放。那车就是我惟一认识的那款,本田雅阁。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在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我竟突然安心起来。以前盛可以跟我说她那些钱是找一个男人借的时候,我总做过很多种猜想,想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男人,是七老八实的那种吗?而现在眼前的这个男人,还算不错的,至少比我蔡小菜强,没看见别人都开小车了。
那辆漂亮的小车,就停在公共汽车的旁边,离校门口,不过20米距离,如果我们径直过去,盛可以应该还来不及走,甚至来不及上车。我不知道需不需要避离那种相对无言或者即便有招呼也是闪烁其词的难堪,正犹豫,信海欣扯了扯我手上的行李。她飞行员视力,我看见的,她理应也都看见了。
“蔡小菜,累了我们就歇会吧!”信海欣说。
“不累,累个屁啊。”为了不失男子汉气概,我违心地回答。我不知道她是在对我暗示。
“那你在这里等我一会,我去买包清嘴。”
信海欣屁股甩甩地跑进校门口右侧的那个超市,我只好原地不动地等,目光却一直紧随离我不远的盛可以,看不见表情,却好像挺认真似的读她与那个男人的一举一动,看他们两个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