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红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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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崛起-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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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住的地方。

    从罗格斯伯爵酒店所在的上城区,穿过六个街区,走了整整四十分钟,露娜才在昏黄的辉石灯光下找到了那家酒馆。和上城区的灯火通明不同,伊斯特区的辉石路灯不仅稀疏、使用的辉石等级也不高,光线驳杂而昏暗。而就在这昏暗的光线下,一个大大的、歪歪扭扭的木牌子挂在一栋三层小楼一楼和二楼窗户的中间,好像正在冲露娜招收。在那个招牌下面,是酒馆自己悬挂的两盏辉石路灯,一些穿着还不错的自由民在路灯下进进出出,让这家酒馆看起来很是热闹。

    露娜在酒馆不远处停下。她抬起脚,伸手揉了揉鞋跟,这一路走来她的脚酸疼极了,正在呼喊着要休息。她想了一下,把自己的钱包收好,把离开之前梅梅交给她的一个更加朴素的钱包掏了出来。她不是笨蛋,这里可不像是上城区,随便拿出100克朗都不是什么事情。在这里,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到20克朗,自己的钱包可绝对不能露了财。

    梅梅很是贴心,她给露娜准备的钱包里都是些5克朗、1克朗的小票,还有些50蒂尼、20蒂尼的硬币,很方便。露娜把那个小钱包拿在手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走进了老实人酒馆的大门。

    “吱呀——”

    酒馆一楼和很多小说中描述的一样,是一片小桌和一条长长的吧台。一个头发花白的大叔正在看着推门而入的露娜,他看到了露娜有些探询的目光,冲她笑了笑。

    这笑容给了露娜勇气,她穿过那些拥挤的人群和穿着有些暴露的女服务生,站在了那位大叔的对面。

    “这位女士,我是这家酒馆的老板格伦?吉利斯,他们都叫我老实人吉利,有什么我能帮你的么?”

    “我想要间房间,就寝。”

    听到“就寝”这个词,格伦?吉利斯不易察觉的皱皱眉,他看了一眼露娜身后,并没有别的人跟进来。他伸手拿过一个空的玻璃杯,在空中舞了个漂亮的杂耍,放在了露娜面前,右手好像变魔术一样拿出一个长颈瓶,拉出高高的弧线,给露娜倒了半杯透明的液体。

    “给旅途劳顿的旅客,送你杯水,免费的。”

    露娜拿过杯子,用嘴唇沾了沾,确实是水。她犹豫了一下,小口小口的喝了两口,才想起来自己的问题。

    “你们这里,有房间么?”

    “有的,三楼安静,4克朗一间,明天有早饭。二楼要吵闹些,3克朗一间,有早饭。不吃早饭可以少掉50蒂尼,你怎么选?”

    “我要三楼的,多少钱?”

    “给我5克朗的押金,退房的时候多退少补。”

    露娜从梅梅的钱包里抽出一张5克朗的纸币,放在吧台上。格伦?吉利斯收起钱,丢给露娜一串钥匙。

    “3楼右拐第三间,需要热水来找我,两点之前都有。”

    露娜点点头,转身打算上楼。可就在这时,那道吱呀作响的门又开了,一位穿着黑色长袍、背着一个长长的包裹的人影径直走过露娜身旁,拍了一张5克朗的钞票在格伦?吉利斯面前。

    “二楼尽头那间房。”

    “好嘞。”

    格伦?吉利斯熟门熟路地丢给那人一把钥匙,转身去给别的客人倒酒了。那黑袍人转身,经过露娜身旁时微微停了一下,走了过去。露娜想了想,跟了上去。

    如果她没听错,这个把自己的脸藏在兜帽下的黑袍人,也是一位女士,这让她感到了离开法师塔以来久违的心安。而这种安全感,也让她想要结识一下这位同样是女性的旅客。

正文 39 芬芳之城

    摧毁图卢卡斯军队在洛林城外的抵抗用了第六军团第四师半天的时间,可完成对城市的控制却需要更久。占据这座城的图卢卡斯和尼格鲁共和国的名誉贵族和上流人士,早在安肯瑞因军队攻占边境小镇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收拾细软、准备后撤。无法后撤的平民则只能躲在自己的家中,祈祷厄运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唯恐世界不乱的不良分子们借着两国军队交接城市控制权的机会兴风作浪,给第四师添了不少麻烦。到了洛林城战役后的第三天,第四师师长丹尼?凯里终于下定决心,把这座城市交给后方跟上来的部队,他要继续向前进军。

    而这时,在洛林城郊外师指挥部附近的空地上,按照加斯腾斯的办法演练的排枪战术,正在接受第四师主要军官的检阅。

    站在场上的是两排穿着安肯瑞因红色军服的士兵,来自夏洛特?芬得利的第一团。他们背着蒸汽背包,手中的蒸汽步枪已经完成了加压,正等待着加斯腾斯的号令。加斯腾斯征得了师长丹尼?凯里的同意后,吹响了口中的哨子。

    两队站在场地中的士兵听到哨声,开始快步前进,在他们前进的同时,加斯腾斯通过一面小鼓控制布点,保持着基本的队形整齐。等到队伍穿过场地大概三分之一的距离后,他再次吹响了哨子。士兵们立刻停在原地,第一排的士兵平端起步枪,开始瞄准,第二排的士兵则站在第一排士兵的斜后方,手中的步枪斜指向下,做待命状。

    加斯腾斯的哨声又响了起来,这一次,第一排的士兵几乎是同时扣动了扳机,同步率几乎一致的枪声砰砰的响成一片。紧接着,在枪声未落的时候,哨声又响了起来。这一次,第一排的士兵把步枪枪托向下放低,从随身的弹药袋中掏出铅弹开始装弹,而第二排的士兵则从第一排士兵的缝隙中伸出枪管,朝着刚刚第一排士兵射击的方向扣动了扳机。

    “砰砰——”

    一阵密集的枪声过后,哨声再次响了起来。第一排完成装弹和加压的士兵端平了枪,几乎不怎么瞄准的就开始朝着之前的方向射击。而第二排的士兵则放下步枪,开始装弹。整个队伍的动作衔接虽然不是特别整齐,但是也井然有序,空地上的枪声随着哨声的起伏连绵不断,好像一阵接过一阵的暴雨。

    稍倾,展示在短促的三声哨响后结束,有士兵拿来了放在空地另一侧的木质标靶,上面已经零零散散的出现了一些弹孔。以丹尼?凯里师长为首的军官们仔细看过标靶的状态,把加斯腾斯叫了过来。

    “这个战术确实有效,这几轮下来,大多数标靶的中弹数都不少于五发,基本可以确定击杀。我们的军官们有些问题想要咨询,加斯腾斯你给大家解释一下。”

    虽然只能站着,虽然头顶的阳光还有些炙烤,可加斯腾斯仍然很谦卑的点头。他没有太多时间训练,能把第一团这些从未配合过的两队人用两天时间练成这个样子,已经很不错了。

    “这种战法,把部队训练到能作战的程度,大概要多久?”,最先发问的是第一团团长夏洛特?芬得利,他和加斯腾斯比较熟,也没什么顾忌。

    “如果每天能保证三个小时左右的训练时间,一周就差不多能把节奏和步法掌握。不过这个战法最重要的是胆量,因为二七式蒸汽步枪的射程和准头都有限,排枪战法必须等到对方接近到极近距离后才开枪。这中间,面对敌人的冲击,士兵们的心理能不能承受的住,能不能控制住自己不要开枪,才是最关键的。”

    “那你是怎么做到的?”,第一旅第三团的团长巴伊拉姆?比尔比亚有些好奇。

    “我每次都和他们一起冲锋,站在队伍的最前面。”

    加斯腾斯扬扬手,他的左手还被包着,没有痊愈。

    “这种战术如何对付骑兵?”,又有人提问,第二旅的旅长安?阿斯佩尔想的更远,“这种战术对付步兵,尤其是对付结阵防御或者进攻、队形比较密集的步兵是很有优势的。可是对付那些速度很快的骑兵,我们怎么办?在对方冲到面前之前,我们可能只有放一到两枪的时间。”

    “骑兵不是这种阵型需要考虑的因素”,加斯腾斯很坦诚的承认了排枪战术的缺点,即使在地球上的这个年代,使用滑膛枪和前装枪的步兵战列,也拿骑兵没有太好的办法。直到线膛枪和后装枪普及,骑兵对步兵的优势才渐渐衰弱。“对付骑兵最好的办法还是骑兵,如果非要让步兵阵列对付骑兵,那就在两排枪手前加一排长刺刀或者长矛,列阵对付骑兵的冲击。不过骑兵的移动性好,如果他们绕到侧翼,现在这种长线排枪就不能应对,就必须做成方阵。如果是方阵的话,士兵的人数必须是骑兵人数的四到五倍,才有可能取得均衡。”

    “这小子说的也对,我们安肯瑞因的骑兵从来没有怕过谁,骑兵就交给我们骑兵好了。”

    说话的是第三旅的旅长略特?凯里,他手下有第四师唯一的骑兵团,是师长丹尼?凯里的弟弟。他的话在军官们中间引起了一阵笑声,略特说的没错,在八九百年前,安肯瑞因的骑兵曾经横扫半个中心大陆,无可匹敌。骑兵是安肯瑞因军队的骄傲,也是精英。步兵搞不定的东西让骑兵上,一直都是安肯瑞因军队的惯例。

    “很好”,师长丹尼?凯里看大家没什么问题了,开始布置工作,“我已经决定下午出发,目标是图卢卡斯的首都斯特朗伍德,那些逃亡的贵族这个时候应该已经把我们的消息送过去了,对面肯定一团糟。我们趁机杀过去,拿下斯特朗伍德,然后让皇帝大人给我们授勋、授爵!”

    丹尼?凯里的话在人群中得到了热烈的响应。不论在什么地方,军人们以生命为代价战斗,无非就是为了荣誉和地位。作为一百多年来安肯瑞因自索楼王国之后,再一次攻入他国首都的功臣,这些军官很轻易就能想象到自己可以得到的回报。他们齐声响应着丹尼?凯里的命令,带着各自团和加斯腾斯一起学习的参谋,离开了场地。丹尼?凯里等大家走的差不多了,才把加斯腾斯叫到了身边。

    “小子,我最后问你一次,你真的不来参谋部?今天看你的表现,不仅在排队枪毙这个战术上有深入研究,而且对各兵种和大局也都有自己的判断,很优秀,我很欣赏你。你在敢死队干下去风险太大,说不定下一次冲锋就是你的死期,来参谋部吧,这里更适合你。”

    “长官”,加斯腾斯站直了身子,把右手握拳,小臂放在胸前,“我是一名死囚,军队给了我成为自由民的机会。我现在已经冲锋了两次,还有一次就可以带着我的兄弟们摆脱死囚身份,成为自由民,成为一名光荣的安肯瑞因士兵。我希望靠自己的能力赢得这一切,我也希望能够带着信任我的兄弟们一起享受我们赢来的一切。也许我会死,也许很多人会死,可我虽然身份卑微,也是敢死队的队长,安肯瑞因的军队没有丢下自己士兵逃跑的长官,您说是么?”

    对凯里师长的邀请,加斯腾斯已经反复考虑过。从功利主义讲,这帮敢死队的兄弟是他的嫡系,不论到哪里都是他的队伍。如果他光杆一个人加入参谋部,死刑犯和农奴的身份会让他受到很大的排挤。再加上师长丹尼?凯里对他青眼有加,这更会恶化他的工作环境。而且,从他自己那个更长远的目标来看,敢死队这些同样是从社会底层爬出来,和他一起出生入死、被他暗地里已经筛选过一轮的兄弟,也是推动革命的好班底。而从非功利主义看,他也做不出丢下这五十五个信任自己的兄弟,自己跑去参谋部吃香喝辣的事情。所以,哪怕会死,加斯腾斯也决定要带着自己的兵一起去死,然后从地狱里爬出来,挣出自己的命。

    “安肯瑞因的军队没有丢下士兵自己逃跑的长官,说得好!”

    丹尼?凯里重重的捶了下加斯腾斯的胸口,“既然你这么想,我就不能做恶人了,下次冲锋之后,我在参谋部等着你!给我好好活着,不许死了!”

    “是的长官!”

    加斯腾斯大声回复,并无一句多言。丹尼?凯里看着他,沉默了两秒钟,再次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离去。

    ——————

    回到第二旅第一团敢死队那个破旧的营地,兄弟们早已从团长派来的士兵那听说了加斯腾斯的事情。他们团团把加斯腾斯围住,七嘴八舌。

    “队长,你该走就走啊!他妈的能活下来的机会多不容易!我们自己也会好好干的,没必要跟我们一起去死啊!”

    “是啊,队长。你是我们的队长,我们认你!可是这到现在都死了一半兄弟了,下一次大家都可能会死!你先去参谋部帮我们探探路不行么?”

    “队长,你太傻了!这种事轮到谁都不会拒绝的!你帮了兄弟们这么久,我们已经很幸运了!兄弟们不能拖累了你啊!”

    加斯腾斯看着自己这些士兵,有些诧异也有些温馨。他们来自社会底层,很多都有重罪在身,有些还是社会的渣滓。可不论怎样,一起在战场上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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