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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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二三事-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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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大学毕业,出国,二十岁归国,顺风顺水的打拼了几年,在有了点威名之后,又很顺利的入主父亲的公司,开始展开属于她的——女魔头的雄图大业。而这个顺利背后,只有方卿自己知道,她做过什么吧。从四岁开始,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方卿长想,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要是放在孤儿身上,就应该是没家的孩子熟的早吧。

活着,不挣扎,就不会聪明起来。

无利而不往,是方卿的人生座右铭和行事原则。

为了吃得好,穿得好,她会把自己不爱吃的,扔在别的孩子脚下,然后举报这孩子浪费食物,最后,那个孩子的零食,就会属于她这个正义的好孩子。为了一个好学的名声,她把别人写好的作业烧掉,只留下写的特别差的,衬托出了她天才的名声。为了能提前上学,她接近小学校长的小儿子,让他离不开自己,顺利的入了学。为了奖学金和保送,她设计一位国学大师收她当徒弟,抬高了身价的同时,还私藏了大师很多的字画,偷着拿出去卖掉,这样一来,名利双收了——她有了可以挥霍和招揽同学的本钱。

这些在方卿来说,还都是很不值得一提的事,之所以她记得这么清楚,不过是年少时,那一点点愧疚之心在作祟罢了。功成名就之后,她已经不知道愧疚为何物了。

方卿觉得,人之所以能强大起来,就是因为没有廉耻,没有良知,没有羞愧。所有这些作为一个人,该具备的东西,都一一的丧失之后,那就已经不能称之为一个人了,换句话说,不是按照人的准则,在活着。方卿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强大的人,她自问还差得远,但是也许在很多人心里,她已经很强大了吧。

在方卿停下来,回过神之后,天色已经很暗了。她很久没有这么长时间的,在外面这么活动了,所以她现在,甚至不知道现在这时是几月,什么季节。对于一个长时间都在屋子里活动的人来说,只要有中央空调,季节温度这种东西,只有在下雪的时候,她才分辨的出。毕竟看得见。

饿了。胳膊还越来越疼。

方卿摸摸口袋,果然一分钱也没有小小童养媳。就算她现在仍旧没有活下去的**,可人的本能不是她能抗拒的。方卿又是个不委屈自己的人,所以她真的很想吃东西。

可是,对于一个挑食又嘴刁的人来说,没有钱,那靠笑容换来的普通菜包子,她根本就吃不下去。但是在两天之后,饥饿和疼痛,让她像个破布娃娃似的,趴在路边。方卿现在,无比后悔,漫无目的的流浪了这几天,她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路,她这会只明白一件事——那时那个菜包子,为什么咬了一口就扔掉了呢?现在想想,其实也不是很难吃的吧。。。。。。起码面皮还是可以下咽的。。。。。。

都要饿死了,这孩子还这么叼极!!活该!!

方卿不知道自己现在几岁,但是估计不超三岁,而已一个几岁孩子的身体,方卿知道,她已经到极限了。要不是有这成人的灵魂,在坚韧的支撑,估计昨天她就死了吧?

可现在,方卿知道,她又要死了。

上次是被那几个同父异母之人暗算,逃跑时坠楼摔死的,这次呢,活生生的饿死。方卿真的想笑一笑,一次比一次死的离奇啊。。。。。

不过也好,也好。。。。。。方卿的眼皮开始发粘,脑袋身体越来越重,但是意识却已经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快点死了,一切,就干净了。。。。。。

***************************瓦是女猪脚不死的分割线*****************************************

铁门打开,出来一位高大俊朗的长发男子,头发长的,在脑后竖起了一个喜鹊尾,穿着洁白的棉布袍子和长裤,罩着一件画格子的马甲,脚下是双黑色皮靴,风格迥异的一身穿扮,在他身上,却是好看的紧。男子虽身形高大,但并不是个肌肉男,可行动间,单薄的衣服下面,依稀可见条条块块的身体曲线,是个很容易让人想伸手抚摸的好身材。

手上挂着一个手编的彩色小手包,能听见里面叮叮当当的硬币响,拉着小竹车,哼着太平调子,正在锁门,准备去晚市。因为前几天找张大爷定的野鱼,今天该来了,正好炖个鱼汤,喜欢喝鱼汤的男子,因此格外的心情好。

转过身之后,面容更清晰了。眉飞鬓角,星目含光,人中稍长,下唇丰润,肤白发黑,绝对全天然的美男子一个。但是眉宇间那股天真开朗之气,让他在魅惑方面的美色减退了些,却在温柔亲切方面,加分超多。总的说来,依旧是大美男一枚。如果没哼太平调的话,估计更加分。

一边想着今晚美味的鱼汤,一边乐悠悠走路的男子,叫董丞。是位画家,兼家庭煮夫。他是真的有资格被称为画家的,毕竟现在能在某国著名博物馆开个人画作展览的人,活人,真的是比大熊猫还少。还是在全世界范围来说。但是,画家都是有个性的,董丞有他特有的固定圈子,画作也有特殊固定的销售通道,他也不是个喜欢宣传自己的人,就并不广为人知。所以在很多眼里,他就是个吃白饭兼做饭的。

走到一个垃圾池子旁边,董丞从小竹车里拿出一大袋子垃圾,刚要甩手扔出去,就发现每天一直追着自己的野狗们,今天一只也没有了。想着,董丞扔出了垃圾,然后就听一声小狗的惨叫,接着就从垃圾池子的后面,窜出一只嘴里叼着某个东西的小黑狗。

董丞冲它笑眯眯的拜拜手,“小家伙,对不起对不起,疼不疼?等我买菜回来,给你带猪肝哦!”小黑狗也是认识董丞的,一时散了火气,就冲他摇了摇尾巴,还讨好似的,把嘴里叼着的东西,放在了董丞脚边。

咯咯笑了几声,董丞蹲下来,想摸摸小黑狗,忽然眼神就扫到了脚边的那个东西。那是一只小黑皮鞋,还没董丞的手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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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二章 新父

按说,在垃圾池子周围,发现这么一只小皮鞋,其实是不算什么的。但是先不说这鞋子还挺新的,单说是在这里,出现这只明显是小孩子的皮鞋,那绝对比出现恐龙还不可能。恐龙化石神马的,人品好点的话,挖挖也很可能就有了,但是这小孩子的鞋子,甭说挖,就是穿,也没有人啊。

因为,这一片,根本就没有小孩子。甭说小孩子,三十岁以下的,都没有。

使用这个垃圾池子的所有住户,董丞都认识,十多年的老街坊了。年纪最大的,九十多了,年纪最小的,就是他自己。男性偏多,还大部分都是老鳏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儿,女性很少,而岁数最小的女性,也五十多了,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小鞋子呢?!!!

董丞是天生的爱管闲事,这鞋子勾起了他大大的好奇心,就跟发现新奇物件似的,他到底要看看,这是谁的鞋子,或许还有别的小孩子的东西什么的,又或者是谁有什么癖好,想孩子想魔障了,偷偷收藏起来,不小心扔出来的。要是被他找出来了,一定要狠狠的敲诈一笔!!

拿起鞋子,董丞就照着小黑狗出来的路线,走了过去。。。。。。

然后,被施了定身法似的,董丞石化了。。。。。。五秒之后,他一边尖叫,一边奔了过去。

“快来人啊!!!有个小孩子要被狗吃了啊!!!!救人啊!!!!!”

这是董丞长这么大岁数,第一次,这么失态。当然,他有时也很脱线就对了,不过,以后,他会越来越失态的。

最喜欢装老成的董丞居然在大喊大叫,附近听见喊叫的人,都一个接一个的冒了出来,有端着水杯的,有拿着报纸的,还有拄着拐杖的人物天赋系统。只当是董丞这次又闹什么乐子呢,晃过来之后,看见董丞手里捧着的那个。。。不是东西的东西,也集体石化了。

十秒之后——木有办法,岁数大的,怎么说也要比董丞在反应慢点吧。。。。。

“这是,布娃娃?”

“是老钱家的人偶吧?他一贯宝贝,怎么这就扔出来了?”

“瞎说,他那有这么大的人偶啊,这绝对是什么人设下的陷阱!里面没准有炸弹呢!”

“你被炸的脑子糊涂了吧?一天不想炸弹你就浑身难受!”

“咳!!”最有威望的石秀才重重的咳了一声,八十多岁的身子骨,真是离了拐棍就走不道了。但是他从出身还是学问和人品,都是这一片最有声望的老人,所以这么一咳嗽,四周立马就安静了。

“小董啊,这是谁家孩子?还有气儿吗?”石秀才有点无语,这些老家伙,到底是多久没见过小孩子了?明显是个大活人,愣是看成布娃娃人偶什么的,真是丢尽了老脸!!

石秀才并不是叫这个名字,谁也不知道他姓甚名谁,有无家人,只是隐隐的知道他是经历过风雨百年的老人,祖上出过名臣,小时候留过鞭子,大了留过洋,老了受过罪,喜欢听着西洋曲子写大字,会好几种外语,报纸都是看外文的,也会写八股文,国字只写繁体,有点看不懂简体字。渐渐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被叫做石秀才了。这其实是一种反话。

董丞也顾不得那些醒悟过来,眼睛发亮的一群老家伙,把小孩子捧到脑袋边,细细的听着心跳和呼吸,周围的人也同时安静了下来。这些老家伙什么没见过,就算这孩子已经死了,他们也会乐呵呵的继续说这孩子长得真像个布娃娃。。。。。。但是,这会,他们都还是希望这孩子是活着的。

过了一会,董丞长出口气,不松不紧的却温柔的抱住了孩子。不等他开口,一直关注他的人就都咧嘴笑了出来,孩子还活着。

站在一边,早就跃跃欲试的陈老头小跑着,到了董丞跟前,“董小子,快快,让我给看看。。。。。”董丞蹲下来,旁边立刻有人脱了大衣铺在了地上,董丞把孩子轻轻放在大衣上,但是手还是没有离开孩子,“您快给瞧瞧,我刚瞅了,狗没吃她。。。。。。”就是在撕衣服罢了。

陈老头是个赤脚大夫,这是他对自己的称呼,但是谁都知道,他手上,绝对有妙手回春的真本事。六十多岁的人了,脸上一点皱纹没有,眼明耳聪,牙齐骨坚,从背影看,就是一个壮年男子。叫他陈老头,纯粹是一帮老家伙的妒忌之心作祟罢了。

给孩子把把脉,又翻看了一下眼皮,捏捏四肢,然后在孩子的右胳膊那里,就微微点点头,“没什么事,就是饿的,这只胳膊有点麻烦,养不好以后就会落下病根,等我给她接上之后,给你两个方子,你去抓两服药给她吃,一个养身体,一个养筋骨的。先让她暖暖身子,灌点米汤,等她醒了,在吃药。过了今天,在给她吃软烂的东西。”

手上不停的动了几下,一声细微的咯嘣声之后,陈老头擦着手,站了起来,“这孩子气虚体弱,难得的是心志刚强,吊着这一口气,硬是挺到现在,真是不容易。不过。。。。。。”既然想活着,干嘛不吃东西呢?陈老头没说这句,“被你遇见,也是缘分,你就养着她吧。。。。。。”

额,这要说是女猪脚的金手指呢,还是方卿小盆友的求生本能呢?

“慢着,依我看,这孩子养不得。”于神婆远远站着,侧身站着,银发一丝不乱的挽在脑后,抬手点着小孩子,“这孩子满脸黑气,明显是个死气不散的活人,这是妖孽,养不得。”于神婆六十来岁,头发全部银白,带着厚厚的水晶茶色眼镜,她其实是位老物修复师,据说手里复原的好些东西,都在各个大博物馆里,但是她最出名的本事,却是算命女配之我本炮灰。算了几十年,准的不少,这神婆的名号就叫响了。

有人不爱听了,“于神婆你赶紧闭嘴!好好的孩子,一口被你叫成了妖孽,那你自己个又是什么啊?整天神神叨叨的!”开口的这位,叫华少,其实已经快七十了,但就是喜欢穿的花里胡哨的,老流氓似的一个老头,可其实,他是位典型的唯物主义学者,精于数理,认为这世间万物,都是可以用数字来表达用物理来解释的,和于神婆是死对头。但是谁都知道,?z俩是一向是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出现一个,不用看,就知道另一个也会在。不过谁也没想过这二位会来一出最美不过夕阳红的戏码,因为真的是死对头到一定程度了,见面就掐。

董丞根本不理这些话,他已经轻轻整理好了小孩子的衣服,抱起她,亲了下她嫩呼呼的小脸,“走,跟爸爸回家!”天上掉下个女儿来!!!果然今天有大好事临门啊!!!

路过于神婆的时候,董丞点头谢过,笑的灿烂的说,“您看,妖孽,也是很可爱的不是?”

谁也没在说什么,等董丞走远,于神婆叹口气,“那孩子,必须要好好养着,能给她十分,就不能给她九分半,不然,就是一头养不熟的白眼狼。”这话评价的太实在了。

石秀才慢慢往家走,琢磨着家里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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