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我们来了。”
陆良靖已经不能说话了,眼睛半睁着,知道是他们来了,张张嘴发不出声音,只好放弃,抬手,但也只抬到一半,陆言宸先一步握住他手。
俯身凑过去,听清楚他说什么,陆言宸眉头一皱,让宋昭过去,她俯身,屏气才听清楚他要说什么。
这么多年的愧疚,到这一刻才说出来。
“我知道了,会跟她说。”
陆良靖眼睛眨了下,终于放下手,慢慢闭了眼。
他走的快,仿佛撑了这么久,只为了等着一句话,宋昭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陆言宸搂着他肩膀,外面的人都进来了。
在陆氏强势了一辈子的男人,在今天为他的一生划上句号,何芸扑过去,哭的几乎昏厥,陪伴了这么多年的男人,怎么会没有感情呢?
她偎进陆言宸怀里,听他跳动不规则的心跳,手紧紧搂着他脖子。
“准备后事吧。”
陆良靖的丧礼,来参加的人多,陆言皓主持,陆家人全部出席,她和林子喻陪在何芸身边,何芸昨天已经昏厥过一次,到现在什么也没吃。
宋昭昨晚陪了陆言宸许久,后来他们几个兄弟去了楼上,一直到凌晨一点才回来,不知说了什么。
知他心里不好受,陆良靖就算不是称职的父亲,也养了他们,宋昭别开视线,正好看见沈家人来了,还有沈蔷。
“节哀。”
她款款走来,一身黑衣,手里抱着菊花。
“谢谢。”
“宋昭,听说你们要走了。”
听说,听谁说?
沈蔷微笑,忽然凑到她耳边来:“我前些天单独见过陆言宸。”
这人分明是想她心里难受,宋昭笑笑:“就算你们单独在一个房间,也发生不了什么?”
沈蔷脸上的笑僵硬:“你就这么自信。”
“呵呵,我是对他放心,你们之前不会有什么,现在更不会有什么。”
她看了眼宋昭手上的钻戒,真是讽刺啊,直了身体。
“宋昭,好吧,到这一刻,我承认输给你,你们在某些方面,还真是像。”
“我送送你。”
宋昭送沈蔷出去,路过陆言宸,他在跟客人说话,撇了眼她们这边,又笑着别过脸去。
两人跟好姐妹似的挽着出了大堂,站在太阳下,宋昭稍稍后退一步。
“就送到这里吧,我知道你也不是真心的。”
“嗯,慢走。”
“再见。”
“再见。”
一生里,会遇见很多人,有的擦肩而过,有的停留片刻,有的陪着你走向终点,人生时时刻刻都在上演着分别,她站在台阶上,沈蔷黑色身影没入人群,很快消失不见。
大概她们以后都不会在遇见,剩下的怨念也都彼此释怀。
☆、第七十三章
宋昭回去,站在何芸身后,过来悼念的人多,一天下来,累的半死。
“累了就去里面歇会。”
陆言宸过来,搂着她腰,看前面的照片,上面是陆良靖老年时的照片,虽然头发微白,却神采奕奕。
“阿姨,一起进去休息会吧。”
林子喻和她一起把何芸扶走,外面交给他们兄弟几个,里面桌上放着食物,还冒着热气,林子喻端来,何芸吃不下,宋昭看了眼也没什么食欲。
“阿姨,宋昭,多少吃一点吧,晚上估计还有一会要忙呢。”
宋昭拗不过林子喻,拿过来草草吃了几口,完全没有食欲,何芸吃了口忽然哭了起来。
“孤零零大概说的就是我这样的吧。”
“阿姨,你还有我们呢。”
何芸抹干眼泪:“不说其他了,吃吧。”
宋昭吃完出去找陆言宸,没看见倒是看见站在门口吸烟的陆言皓,从没发现他吸烟也这么猛,地上散落一地的烟头,她站在一边琢磨着过不过去,他侧头看过来。
“找老四?”
“嗯,找了一圈没看见人。”
“送客人去了,一会回来。”
“哦,你……也节哀,少抽点。”
陆言皓掐灭烟,吐出嘴里最后白烟,看了眼地上的烟头:“抱歉,大概这两天心情有点沉重。”
“我明白。”
“宋昭,其实老四是我们兄弟里面最看的开,也是最聪明的。”
“不必夸他,他只是知道怎样过让自己舒服而已。”
面前枝头上的骨朵,斜斜的伸出栏杆,被陆言皓摘下来,夜色朦朦胧胧,他在指尖反复摩挲:“花无百日红,感情的事情,真是难琢磨。”
这句话不知是说给宋昭听,还是说给自己听,宋昭听见前面陆言宸的声音,抬脚跑了过去,陆言皓扔了手里的花瓣,重新摸出口袋里烟,点了一根。
前面隐隐约约传来他们说话声,女人声音柔和,带着些许的撒娇。
这也是他没见过的一幕,应该是及其难忘的吧。
陆良靖的墓地位置极好,现在都流行看风水,在他活着的时候就找人来看过风水了。
那天a市格外炎热,六月中旬,已经热到这地步,宋昭站在陆言宸旁边,他额上早就出了汗,顺着下巴滴落下。
“在忍一会。”
“我没事。”
她大概是这两天没好好吃饭,身体素质下降,晒了会变觉得头晕目眩,被陆言宸扶住。
“真的没事,脸色这么白。”
他说话声不大不小,在场的都能听见,站在前面林子喻回头:“是啊,宋昭,你是不是病了,脸色这么差,老四,你快扶她去车上歇会。”
宋昭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陆言宸不放心,先把她扶到车上,坐在车里,也觉得闷热,开了空调,喝了点水,这才好了些。
“你上去吧,我没事了。”
陆言宸温热的手摸摸她脸,确定温度一切都正常,这才离开。
宋昭在车里,断断续续喝了半瓶水,靠在座椅里休息,外面阳光浓烈,晒得大地都热乎乎。
陆言宸他们很快下来,各自进了车里,她手里拿着矿泉水,给陆言宸递过去,又抽了两张纸巾。
“热吧。”
“嗯,回去了。”
陆良靖的丧事算是结束,今晚按照规定,都要留宿在梅园,宋昭回来进了卧室,冲了澡出来,一会陆言宸也进去冲澡,她躺在床上,肚子开始咕咕叫。
现在也不是吃饭时间,去楼下找了点零食上来,吃了点饼干,陆言宸出来看见,伸了脖子过来,往他嘴巴里塞了一块。
“你也饿了?”
“嗯,在喂我口水。”
宋昭递了杯子过去,陆言宸喝了水掀开被子上床,打算睡觉了,她也洗了手后钻进去,这几天一直没好好睡,两人一直睡到晚上,佣人上来叫下去吃饭了才醒。
陆家的饭桌上,第一次空了一个位置出来,看着有些伤感,佣人要把陆良靖那把椅子撤下去,被何芸拦住:“就放在那里吧。”
“你们吃饭吧,这几天都累坏了,宋昭,身体还好吗?”
“没事了。”
今天饭桌上异常的安静,大家都默契的不说话,宋昭看见饭菜,又没了食欲,估计是饼干吃多了,后来又喝了不少水。
陆言宸往她碗里夹菜,她的碗堆的跟小山似的。
宋昭用筷子拨了拨,没有食欲,少少的吃了点。
陆言皓也发现她碗里的饭菜几乎没动,看看陆言宸,最后别开眼。
晚上,何芸在下面呆了很晚才上去,她和陆言宸先上去,陆言风和林子喻也回了房间。
“媳妇,你最近在减肥啊,咱不肥,你别减成吗?”
宋昭喝了一杯水,无辜的眨巴着大眼睛:“没啊,就是饼干吃多了,水也喝多了。”
“这样我就放心了。”
他过来邪恶的在她胸口摸了下:“这是我的福利,若是减肥小了,我可要造反。”
宋昭把他踢到一边去:“好了,就知道耍流氓。”
“我若是去流氓别的女人,你就该哭了。”
“油嘴滑舌。”
虽嘴上这么说,陆言宸过去,把她抱起来放在自己腿上,手指摩挲她的手背,一下下,有节奏的。
“宋昭,下个月,我们离开。”
“这么快。”公司那边事情不是这么容易收手的,况且陆良靖刚走,以为他会多呆些日子。
“这边有顾子秋,我需要过去掌控那边的事情。”
“好,我跟你一起去。”
陆言宸戳着她小小的手,掌心柔软,凑到唇边吻了下去。
“你若是不去,我也要把你绑去。”
“谢谢你,如此霸道。”
“哈哈,宋昭,你真要谢我的话,我们一起做啊。”
她脸皮子薄,这种事情每次他说出口,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我们还要生猴子呢,都好久了,说不准你这里已经有了。”
“别瞎说,哪会这么快啊。”
陆言宸可不觉得,他技术那么好,晚上又那么卖力,怎么会不可能,宋昭被她说的脸红,搂着他脖子,被他吻的头晕目眩,抱到床上,隔壁住的是谁啊,只有宋昭才会关心这些,他从来都不关心。
宋昭被他压在身下,衣服一件件脱下,陆言宸拉着她的手放在自己裤带上:“乖,帮我脱了。”
“真是讨厌。”
“乖,快点,它都迫不及待跟你见面了。”
宋昭这才加快了速度,他在这事情上十分热衷,且时慢时快,弄的她抓狂,有时恨不得一脚把他踹下去。
大概是察觉到的不高兴,陆言宸这才快了起来,抱着她,最后让她在上面。
窗外夜色变得旖旎,略带浮躁的风吹过窗帘,撩起一个角,灌进些漆黑,屋子里温度逐渐攀升,陆言宸降低了温度,搂着趴在床边上的宋昭。
“怎么了,不舒服。”
“嗯,有点难受。”
宋昭拉过被子盖住身体,刚才有点难受,缓了缓好了些,陆言宸去下面端了热水来:“喝两口。”
宋昭坐起来喝了两口,一看他什么也没穿的站在床下,真是个地地道道的流氓。
“快把衣服穿起来。”
“反正又不是没看过,媳妇,你又脸红了。”
宋昭脸红的毛病总是改不掉,每次都被他嘲笑,愤愤的朝他扔了个枕头过去,被他一下子接住。
一夜好梦,睡在他坏怀里,早上先醒来,没急着摞开,听着窗外的鸟叫,在看看漏进来的阳光,时间不早了。
琢磨着要不要叫醒他,见他很累的样子,悬在空中的手放下,仔细看着他,双眼紧闭,黑而长的睫毛如刷子般,她想伸手去揪一根下来,和自己比比谁的更长。
视线落在他下巴上,青色的胡渣,拨了两下,还有点戳手,陆言宸就是这样被自己媳妇弄醒的,一睁眼就看见她坏笑的脸,瞬间世界都亮了,抱着她一个翻身将他压在身下,宋昭好笑的推他:“下去吧,不早了,要起床了。”
“嗯,不早,不如我们……”
“不行,你昨晚的机会都用完了。”
陆言宸不依不挠,脸在她胸口上蹭啊蹭啊,正好外面传来敲门声,她一惊,赶紧让陆言宸起来。
早上得不到满足的男人是很恐怖的,一早起来听闻是陆言风敲的门,就没给过他好脸色看,宋昭昨晚没怎么吃,今早喝了点粥,胃口还不错。
林子喻看了陆言宸,又看看宋昭,一瞬间明白了。
吃过早饭之后,大家陆陆续续离开,宋昭他们的第二个走,直接回了家,已经好几天没回来,回去第一件事情就是开窗,然后开始洗衣服,她现在都快要成洗衣婆了。
☆、第七十四章
陆言宸大爷的叼了根香蕉,自己吃一口,在喂她一口,自己两口,在喂她两口,吃完躺在沙发上装大爷。
早知道婚前就跟他协议,家务活分担。
“陆言宸,去把衣服晾起来。”
“好嘞。”
他今天倒是听话了,执行率这么高,宋昭去厨房打扫卫生,出来他在打游戏,一会顾子秋来了,跟他谈论公事,中午宋昭做了饭,留他一起吃饭。
“顾子秋,你喜欢吃排骨还是猪手?”
“非要二选一吗?”
“你还可以选择狗屁。”
顾子秋无奈的选择了猪手,陆言宸给他一个眼神,孺子可教也,陆言宸喜欢吃猪手,而且是特别喜欢。
基本上每次去超市,都要去买猪手,还要最大的,也不知哪来的癖好。
“你们继续,我去做饭。”
宋昭煮了条鱼,起锅时闻着鱼味,一点食欲也没有,又炒了几个蔬菜,等做好之后出去端出去:“去洗手来,吃饭了。”
讨论工作的两人同时默契的放下手里文件,起身一前一后去洗手,宋昭又进去拿碗,陆言宸看见猪手,眉开眼笑,顾子秋看见有红烧鱼,好开森!!!
“来,尝尝我媳妇的手艺。”
陆言宸跟献宝似的,让顾子秋都尝尝,顾子秋爱吃鱼,狂爱吃,某一任女朋友因为他爱吃鱼,最后问他选她还是选鱼,他选择了鱼,最后分手了,因为她女朋友不会吃鱼。
当然这是宋昭从秘书室那里听来的八卦,并没有得到顾子秋的证实。
“哈哈,这盘鱼都是你的。”推到顾子秋面前,他高兴的直点头,然后把猪手推到陆言宸跟前:“这是你的了。”
“哈哈,还是老婆最疼我。”
宋昭吃了几口蔬菜,摸摸肚子,好像又没了食欲。
“媳妇,你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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