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完遗嘱之后,沈老先生将其他人打发走,唯独留下了沈自酌一人。
沈老先生伸出尚能自如活动的右手,将沈自酌的手攥紧了,“自……自酌,你晓得我要说什么……”
月亮仍然留着一个正圆的轮廓,月光自窗外照进来,白霜似的铺了一地。沈老太太呜咽的声音仍在耳畔,沈自酌看着沈老先生干瘦手背上突出的血管,心知如今再无法沉默下去,便默默点了点头。
“是……是个好姑娘……你性格太凉薄了,有她互补着,正,正好……”他浑浊的双眼紧盯着沈自酌,“我……我一辈子没失信于人,就……就剩这一桩心愿未了,自酌,好歹……好歹得成全我。
_
几天之后,谭如意再次见到了沈家的人。
那天谭爷爷正坐在楼前跟隔壁的大爷下棋,忽然从街那头开来一辆路虎车,稳稳停在自家楼前。车门打开,沈自酌同他父亲沈知行走了下来。谭爷爷见沈家来了人,立即丢了棋子笑着上前招呼,又朝二楼喊了一声,让谭如意加几个菜。
谭如意正在淘米,听见动静,走到二楼窗边往下看去,见沈自酌正立在目前的樟树底下,立时怔了一下。沈自酌穿着件黑色的长款大衣,显得身材颀长,脸上仍是几分疏荒的神情,目光深而冷淡,同她前几次见他一模一样。
快开饭时,谭如意父亲谭卫国从工地上回来了。谭卫国热情招呼,又打发谭如意去买几瓶好酒。谭如意买了酒回来,正要进门,忽听见里面谭卫国的声音:“二十万彩礼,就这个数,我答应了!”
谭如意一惊,立即推开门,“爸,你答应什么了?”
沈自酌的目光飞快扫过来,在她脸上停留片刻,又缓缓移开。
这目光意味深长,谭如意在其中读出了几分微妙的同情。她呼吸不觉一滞,攥紧了手指看向谭爷爷,“爷爷,这是怎么回事?”
谭爷爷吸了袋烟,将事情原委粗略讲了一遍。
谭如意听完,将酒瓶子搁在柜子上,目光在面前站着的四人脸上扫了一遍,最终落在谭卫国身上,“我不同意。”
沈知行笑了笑,“也不用领证,简单办个酒席,就当成全老爷子的执念。说句不好听的,老爷子这就是早晚的事,我们做小辈的,总不能连他这最后一个心愿都不满足。”
谭卫国立即笑说:“是是,应该的应该的,我爸的病还全靠了你们沈家……”
谭如意咬牙,“爸,你把我当什么了。”
谭卫国目光射过来,见谭如意面上含怒,也不由冷了脸色,扔了筷子跨过凳子朝谭如意走去,一把揪住她的马尾将她拽出楼道,压低声音骂道:“你懂个屁!你以为你这条件,还能找到多好的?能嫁沈家这样的人家,已经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谭如意头皮疼得发麻,又气得发抖,“我嫁什么样的人,不用你管。”
“呸!”谭卫国唾了一口,“跟你妈一样狼心狗肺,老子这是为你打算,别他妈不知好歹!”
“你怎么不说这是为你自己打算!二十万块你打算干什么用?又去赌?……”眼泪已经逼到了眼眶,谭如意抽了抽鼻子,生生忍住了。
虽隔着一堵墙,父女争执的声音在墙内却听得一清二楚。 一直沉默的谭爷爷站起身,“沈世侄,真是对不住,让你看笑话了。如意这孩子样貌学识都配不上小沈,你们还是另找良配吧。”
沈知行有些尴尬,仍是笑了笑,起身客套了几句,带着沈自酌告辞。
沈自酌走到门口时,脚下微微一顿,朝谭如意看了一眼。谭如意别着头,梗着脖子,浑身透着一股子倔强,活像一只殊死决斗的困兽。
沈知行和沈自酌刚走出大门,谭卫国的巴掌就朝着谭如意脸上招呼过去,“怎么生了你这么个赔钱货!”
这事儿像根刺扎在谭如意心上,她时常想到当日沈自酌眼中那微带同情的目光,心里堵得难受,又有种类似回天乏术的无力之感。
就在渐渐平息之时,谭卫国却出事了。他喝酒之后撞伤了人,对方家属要他拿十二万出来私了,不然就法庭上见。谭卫国这人对权势又恨又怕,哪里敢上法庭,于是瞒着谭如意去市里找到沈知行。
等谭如意知道的时候,木已成舟。
家里那点微薄的家底早在谭爷爷做心脏手术的时候就已掏空,即便她把自己卖了,也凑不出二十万还给沈家。爷爷在家里骂了几天,谭如意还得安抚他的情绪,免得他情绪激动又引得心脏病发。
四面的艰难,好似一个网兜朝她罩过来。
谭如意仍有几分不甘,思索了几天,进城去找沈自酌,且看看还有没有回旋的余地。
沈自酌没见到,先见到了沈老先生。沈老先生拉着她的手,用含混的声音一径地道谢,说第一次见面就知道她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还说他看人眼光极准,沈自酌跟她绝对是天作之合。沈老太太在一旁抹泪,也顺着沈老先生的话连声道谢。
面前的老人只剩一把瘦骨,前几日还清朗的目光如今浑浊阴翳,哀哀地看着她,好似一个乞糖的孩子。拒绝的话在喉咙里滚了几遭,无论如何是说不出口了。
正说着话,沈自酌推门进来,沈老太太忙让沈自酌请谭如意出去吃饭。
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谭如意刚来时的气愤已经消了大半,心里渐渐被一种生无所恋的悲哀填满。她停了脚步,低声说:“不用吃饭了,我还得回家照顾爷爷。”
沈自酌脚步一顿,缓缓转过身来,静了数秒,这才沉声开口,“抱歉。”
谭如意没说话,沉默良久,方咬牙说了一句:“你这是愚孝。”
谭如意回去的时候,觉得自己活像是斗败的公鸡,又愤怒又难过,却不知该将气撒向何处。谭爷爷正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卷着烟草,听见谭如意的脚步声了,抬头看了一眼,张了张口,又低下头去。
谭如意蹲在爷爷面前的阴影里,拿过他的烟斗,在脚边轻轻磕了磕,将他手里卷好的烟叶塞进去,递回他手中。爷爷掏出打火机点燃,猛嘬了一口。
谭如意好歹笑出来,“爷爷,没事的,沈自酌这人挺好的。”
爷爷看着她,“你喜不喜欢他?”
谭如意垂下头,看着灰扑扑的路面,声音低下去,“我才见过他几面。”
爷爷叹了口气,半晌没说话。空气里一时只有呛人的烟味,不知过了多久,忽听爷爷哑声说了句:“我怕你高攀了受委屈。”
谭如意眼泪顿时被呛出来,她捡了块石子,在水泥地面上胡乱划着。过了片刻,回过神来,方发现自己在地上写了一个字。她顿时心烦意乱,使劲抹了抹眼睛,捏着石子飞快划掉了。
—
婚礼当日天气倒是晴朗,河流雪霁,天高云淡。谭如意七点起来化妆,八点男方车子过来接人。闭塞的小镇何曾见过奔驰当主婚车的景象,一时谭家门口皆是过来看热闹的人。
谭如意和沈自酌坐在后座上,一言不发,副驾驶上沈家请来的婚庆公司的伴娘屡次想活跃气氛,见谭沈两人神情不像是结婚倒像是去就义,嘀咕了一声,也就听之任之了。
婚礼张罗得很仓促,大家都忙,沈老先生又还在床上躺着,是以一切从简。
唯独沈老先生乐在其中,因喜事在即,精神都抖擞了几分。他掏出自己当年跟沈老太太结婚的照片给谭如意看,照片里年轻的两人都是眉目精神,沈老太太穿着一身旗袍,黑白相片丝毫无损她焕发的容光。沈老先生便叮嘱谭如意,一定要选一身红色旗袍。
谭如意在准备入职事宜,婚宴在即才抽出空去试礼服。她自己本来也没心思,既然沈老先生坚持,也就听从他的意思。
婚礼前夕,沈老先生送给她两只玛瑙镯子,说是当年沈老太太戴过的。玛瑙成色极好,衬着旗袍更是分外好看。谭如意这才明白沈老先生的深意。推辞不过,终是收下。
车子很快开到订好的酒店,谭如意同沈自酌站在门口迎宾。春寒仍是料峭,她红色的旗袍外只罩了件绒毛披风,冻得只哆嗦。站了片刻,忽瞥见酒店的服务员也是一水儿的红旗袍。她觉得更冷了,脸上的笑容只剩个壳,随时都要哐当一声跌落下去。
好不容易客人来齐,谭如意同沈自酌上楼,一整层的大厅里乌泱泱坐满了。沈家交游甚广,宾客的名单精减了数次,仍有四十席之多。
沈自酌事先跟司仪沟通过,要求仪式尽量简洁,啰啰嗦嗦的讲话环节能省则省。但交换戒指和接吻这一项,司仪无论如何都不答应去掉:“连入个志愿者协会都要宣誓呢,您这是结婚,再怎么害羞,总还得表示表示吧?不然随了份子的人,哪有热闹可看?”
谭如意在旁听着,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难过,她的婚礼,到底是变成了一场“热闹”。
司仪让家长发言,沈知行振了振衣服走上去。无非都是些琴瑟和鸣、相敬如宾的吉利话,谭如意还没留神,他已经讲完了。
司仪哇啦哇啦说了一通,紧接着说道:“请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服务员端着两只首饰盒子上来,谭如意慌乱地接过来,拿出里面的戒指。
台下几百号人正全神贯注盯着,好似在围观一场行刑,谭如意执戒,犹自胡思乱想,手指让人一把捏住。她立时回神,见沈自酌正握着她的手指,将戒指套了上去,她立即如法炮制。
“现在,新郎可以亲吻美丽的新娘了!”
底下欢呼声浪潮似的刮过来,这下谭如意彻底慌了,不敢抬头,心脏擂鼓似的跳着。腰忽然让一双手轻轻按住了,紧接着沈自酌的气息缓缓靠拢,在她还没来得及反应之时,陌生的触感贴上她发抖的唇。
欢呼声一阵阵冲击耳膜,谭如意脑中一片空白,等她回神,仪式已经结束,底下一片觥筹交错之声。
这是初吻。她想。
没时间让她仔细回味,还得拾掇心情,一桌一桌敬酒。沈自酌在前,她紧随其后,挨桌挨桌的祝福声中,渐渐产生了几分错觉,好似自己确实正在办一场美满的婚礼;身畔之人,确实是她余生要携手走下去的丈夫。
☆、第3章 篱下(01)
一晃数日,谭如意顺利入职,开始教初一语文。
谭如意大学读的是免费师范,大四的时候实习半年,毕业了在山区支教两年,对于教学这事儿,算不上新手。但真正开始上班了,才发现城里的孩子跟山区的孩子,到底有所不同。城里的孩子自主性更强,而她原本的教学方法,则显得太过热心,甚至多余了。
每每她在讲台上讲得眉飞色舞,期待底下的回应之时,却只看到一排排低垂的脑袋瓜子。
非常挫败,又无从下手改变,总觉自己与学生之间,仿佛隔了层看不见的壁垒——跟她与沈自酌的相处一样。沈自酌对她相当客气,当然谭如意觉得所谓“客气”,也只是她自以为是的客气说法罢了,因为或许事实上沈自酌根本只是懒得对她投入过多关注。
沈自酌有自己固定的生活习惯:家政每周过来两次,帮忙打扫公寓和清洗衣物;工作日朝九晚六,周末出游或是探望沈老先生;三餐在外解决,周末有时在沈老先生家里吃饭……是以谭如意和他的交集,仅限于两人一道看望沈老先生的时候。
他们将名义上的“夫妻”履行得非常彻底,平日相处仿佛两个毫不相干的合租者——当然这个比喻也不甚准确,因为谭如意并没有花一分钱。
谭如意本意是想在附近租间房子搬出去,但打听了一圈,房租都远在她能力之外。沈自酌住的是一个两居室,一间做了书房,一间做了卧室。原先他一个人住自是刚好,但现在搬进来一个,卧房不够。沈自酌已在书房里打了数天的地铺,谭如意越发心里不安,想着房子既然暂时租不起,好歹得先帮沈自酌再买张床。
可两个人住在同一屋檐下,平日碰头的时间,仅仅只是早上谭如意即将出门前的十分钟。盘算下来,连个正经说话的机会都找不着,更别提商量租房和买床的事情。
谭如意便打算趁着周六回去看望沈老爷子的时候,顺道去一趟家具城。
自然不能空手而去,谭如意在周边逛了一圈,发现一处菜场。菜场在小区出门右转的一条小巷子里头,地方很小,但该有的东西都有。谭如意挑了只土鸡,嘱咐摊主帮忙宰杀洗净。摊主是个约莫四十岁的妇女,玫红色的羽绒服外面套了件深蓝色的围裙,围裙上一层极厚的油污。她一边麻利地给鸡放血,一边问谭如意:“小姑娘面孔很生啊,新来做事的吧?”
谭如意不清楚她所谓的“做事”是什么意思,只好语焉不详地“嗯”了一声。
“这附近都是住的小白领儿,知识分子,很多做家政的抢着要来这一片儿,”摊主将鸡扔进开水锅里,抄起旁边的一块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前段时间还出了个事儿,有个男雇主把小保姆给睡了,被正房捉奸在床,抄着菜刀追了几百米……”过了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