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舍成军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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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舍成军嫂-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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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人提供说那男人是贾志杰,但人家贾家两口子过的挺消停,要是真有这种病,那张巧静怎么也不能和他过了。所以这说法又不攻自破,以至于赵二瞅着村里的男人看谁都像奸夫。

这边闹腾的欢,那边张巧芳不受影响的绣好了九龙戏珠,拿到城里又卖了三千五百块的人民币。

有了钱的她,给两家老人买了些奶粉之类的补品,又一人买了件外衣,这才大包小裹的回到了家。对了,她还买了一本菜谱,不为了别的,今后她在吃上面是一定要自己做的,毕竟吃谁做的也不如自己做的新鲜,所以,还是努力地学习学习做饭吧,没有意外的话,这可是要吃一辈子的。

不说两家父母看到张巧芳孝敬的补品和外衣怎么高兴,单说宋长林,他拎着媳妇给寄的那两条围巾,满面笑容的准备给连长嫂子送去。

平日里连长嫂子对他们是真好,可他一直没有啥能送的东西,了不起回家的时候带点家乡的特长,所以他一直觉得心里挺亏欠的。

没想到媳妇连这个都考虑到了?竟然给绣了两条围巾?这围巾真好看,见到这上面的图案,他终于明白媳妇的手艺为啥能卖钱了,就他这外行都看得出,这可比孙连长家那两只鸟好看多了。

美滋滋的刚想出大门,他拎着东西又拐到了赵勇的房间,很不客气的直接推门而入。

“这大晚上的,你还准备去哪?”赵勇见宋长林穿上了他媳妇给织的开衫绒衣,躺在床上出声问道。这人要是没个正事,才舍不得穿这件宝贝衣服,也不知道这衣服寄过来供着的,还是给人穿的?

宋长林好心情的笑着道:“嗯,我媳妇给秀莲嫂子绣了两条围巾,我准备给她送去。”

“你媳妇绣的?拿来我看看?”赵勇顿时精神了,从床上一跃而起。他倒要看看,绣什么东西能挣那么多的钱?还能绣出天花来不成?

宋长林一听,忙从袋子里小心地把那围巾拿出来,近距离让对方看个仔细。好吧,他就是来显摆的,免得赵勇老怀疑他媳妇绣花卖钱,今天他就让对方看看他媳妇的手艺。

看着对方手上那围巾,赵勇咽了口唾沫,拿手指肚小心的摸了摸,而后咂着嘴点头道:“确实不错。”他都没敢用力摸。看着这个滑溜,让他这老粗手给摸坏了咋整?

“哪不错?”宋长林很期待听到好友对媳妇手艺的点评。

“呃,反正花是花草是草的,摸着流光水滑的,就像广播里说的那个……对,艺术,非常艺术。”总之,这是他看过最好看的花布。

宋长林不知道媳妇的手艺被当作花布,所以显摆完了的他,开心的把围巾放到了袋子里,转身去了孙连长家。

孙连长两口子正看电视呢,这么晚也没想到有人会来,一听有人敲门还一愣,等看到是宋长林来了,沈秀莲忙把人让到屋里。

“长林啊,吃饭没?没吃饭嫂子给你热去,咱家饭菜都现成的。”

宋长林一听忙笑着摇头:“吃过了,嫂子您别忙了。”这要是说晚了,他热情的嫂子可都能把饭菜端上来。

“好,那嫂子给你倒水去。”沈秀莲知道宋长林不会装假,转身给到了杯水,而后笑眯眯的坐在一旁,想看看长林有什么事。

“长林啊,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孙连长也以为宋长林是有什么困难,毕竟真是工作上的事,白天在部队就可以说了,不用非得来家里说。

“呵呵,没啥事,就是前些天我写信回家,说嫂子喜欢刺绣,我媳妇知道嫂子喜欢,这次给我寄来两条围巾,说是给嫂子和萍萍的,我给嫂子送来了。”说着,他从袋子里拿出那两条围巾递给了沈秀莲。

沈秀莲一听顿时就乐了,其实这要是宋长林买了东西送自己,她不但不会要还会翻脸,一个月挣多少钱?买什么礼物?但这是长林媳妇自己做的,即使卖出去就是钱,也不能那么算,这是人家的一份心意,她哪能不喜欢?

“你家那口子给我们娘俩绣了围巾?呵呵,我看看,我看看,我还真没带过刺绣的围巾……”她边说着,边接过来打开看,“呦,这围巾真漂亮?长林,你家弟妹手可真巧,这花绣的,简直都活了。”沈秀莲越看越喜欢,当即就拿起一条颜色较暗的围在了脖子上。

“怎么样?有没有年轻十岁的感觉?”她挺胸抬头的问着丈夫。

孙连长皱着眉摆了摆手:“你可别糟蹋那围巾了,刚刚我看着值二百,现在围你脖子上值两块了。”

“孙家全——”沈秀莲顿时怒了,刚想发作,她闺女萍萍开门进来了。“咦?长林叔也在啊?”

“萍萍,今天休息?”萍萍现在上高中,只有周末才会陪着父母一起住。

“对啊,今天是周六,我昨晚就回来了。”笑着和宋长林说完,孙萍萍一抬头,正看到母亲脖子上那条围巾,她眼睛顿时就亮了,“妈,亲妈,好妈,你什么时候给我买的围巾啊?真漂亮。”说着,鞋也顾不得换,来到母亲身边,就开始摘她脖子上的围巾。

“哎哎?你这丫头给我住手,这不是你的,你的在桌子上呢。”沈秀莲伸手捍卫自己的围巾,她还没带热乎呢,这爷俩一个比一个气人。

“呀,这个更好看?妈今天你怎么这么大方,这是手共刺绣的吧?手工的老贵了,你怎么舍得买?”还一次买两条?

她把围巾搭在自己的肩上,而后笑着对父亲道:“爸,好不好看?”

“好看,我闺女带什么都好看。”当爸的笑眯了眼,怎么看自家闺女怎么好看。

沈秀莲翻了个白眼,撇撇嘴没有多言。

“妈,您还没说这围巾哪来的呢?”越想越不会是她妈买的,她妈可舍不得。

“你长林叔拿来的,是你长林婶子亲自绣的。”一旁的沈秀莲终于发现自己带着个套袖,穿着个破大挂和围巾有些不相配,她把围巾摘下来仔细叠好,想放起来换件好衣服穿。

“我长林婶子绣的?”孙萍萍一屁股坐到宋长林身边,拉着宋长林的胳膊开始撒娇,“长林叔,过几天让你家我婶子来探亲呗?你没时间陪她不要紧,我和我妈都有时间。”为了见见伟大的艺术创造者,她宁可请假,呃,就怕她爸不让。

宋长林苦苦一笑,他也想让媳妇来探亲,至少两口子能见见面,可巧芳两年都没有来过,能不能来他心里没底。

最后被磨不过,他无奈的点头答应,谁让这丫头太能撒娇了,而这丫头的老爹还一脸赞同,认为他姑娘说什么都好?

其实宋长林和孙萍萍就差了十多岁,但谁让他是亲眼看着对方,从几岁的小毛丫头长成一个大姑娘?这么多年处着,心里还真有点对晚辈的疼爱,再加上他也想让媳妇来,所以告诉孙萍萍,他写信回去问问,要是她婶子同意的话,没事就让她过来。

得到保证的萍萍兴奋的起身回屋,想把空间让给大人谈话,临走前还不忘好心的拿过母亲的围巾:“妈,我先帮你拿屋去,免得一会儿弄脏了。”说完,她哧溜一下跑自己屋去了,进了她屋的东西就是她的了,她妈就别想再往回要了,哇哈哈……

宋长林又坐了一会儿,这才起身回自己的住处,想到答应萍萍的事,他拿起笔坐到桌前开始写信。

第二天,他满怀希望的把信寄了出去,寄信时,还把自己手里连补贴带工资的三百块钱也寄了回去。即使媳妇自己能挣钱了,但养家糊口还是他做丈夫的责任,再说了,万一巧芳要是同意来了,这也算给她的路费,媳妇可不像他这个大老粗,买个硬座一路坐着就到了,怎么也要给媳妇买个好点的卧铺,问题是,媳妇到底会不会来呢?

张巧芳接到信的时候,正在娘家帮着挑种子呢,虽然自家是不种地了,但娘家还是要种的,婆家干活的人多,还有两个不对付的妯娌,所以她乖乖的在娘家挑种子,婆家的事她理都没理。

接到来信,她有点犹豫要不要去?其实她挺想去的,毕竟长林都走两个月了,这夫妻感情也在维持,长时间不见面怎么行?可快五月了,眼瞅着就能种地了,想想自己那些就要到嘴的灵气?她是真的心疼。

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去,毕竟那灵气再多,也不能让自己修真成仙,可丈夫这边来信让她去,一定是想她了,现在不去,岂不是让长林寒心?所以去,坚决要去。

☆、第25章

又帮母亲做了些种地前的准备;张巧芳开始收拾自己。原主的衣服虽然买的时间并不长,但她喜欢颜色鲜艳的,好多配到一起都有些土气;前几次来城里她也买了两件在家穿;但去部队可不行;她的衣着打扮代表着丈夫的脸面,随随便便的怎么可以?

临去前两天;张巧芳坐车去了县里,她去县里事先买好了票,又问了下火车发车的时间;才心无牵挂的开始逛商场。

逛了半天;她买了两条现在较流行,百搭又耐穿的牛仔裤,又买了件白衬衫,因为刚刚逛街时,她发现一个女孩穿着衬衫,外面配着一件V领套头薄坎肩,看起来既气质又好看,想想自己的年龄也不大,她准备回去织件坎肩也这么配着穿。

最后又来了件浅粉色的小风衣,她终于满意的完工了,对着商场镜子里的人,她满意地点点头,都说一白遮百丑,更别说原主本来就不丑,看着皮肤白嫩、肤色红润的自己,她心里有点担心,家里的人都是一点点看到她的转变,所以没什么感觉,丈夫这么久没见,突然看到自己变得这么白?会不会有什么想法?

真有想法也没招了,她都已经这么白了,还能把自己变黑不成?晃去了脑中的胡思乱想,她又逛了一会儿,看了看没什么可买的,这才坐车回家了。

不是她不想给丈夫买两件衣服,但长林的衣服,她准备到地方和他出去逛着买,这样两人也有个事干,更能促进感情,所以今天她的任务,算是圆满完成。

临走前,她把被抛弃的虎子嘱托给了宋长霞,让对方没事喂两顿,而后怕自己回来的晚,还一再叮嘱:“姐,我要是真回来晚了,谁家有小鸡,你可别忘了给我抓,没有鸡,有鸭和鹅也行,总之有啥抓啥。”能下蛋就行。

“行,放心吧。”宋长霞笑着满口答应,她觉得巧芳自打挣了钱后,这小日子越过越胜,现在还想着养鸡养鸭了?越来越像样了。

见都叮嘱好了,张巧芳拎着个小包,里面装着自己的换洗衣服,起身坐车去了县里。

其实她的火车在晚上,之所以来的这么早,是因为她准备去给丈夫买些吃的。据说部队的伙食不太好,她想买些香肠腊肉等东西给他带去,谁让这东西她自己不会做呢?再说了,去一趟,总要带些土特产给他那些战友吧?这么一想,还真是任务艰巨。

杂七杂八的东西买了一堆,她拎起那个超大的帆布包,貌似悠闲地走在大街上,要是不知道的,一定会以为她拎的很轻松,而事实那东西的重量,男人也有点够呛。

又给自己买了些吃喝,她终于坐上了去部队的火车。

——我是分界线——

宋长林早就接到消息。来之前两人通过电话,说了几点的火车几点到站,此时的他,正跟着部队开车的小王,在门口焦急的等着呢。

“宋哥,哪个是你家我嫂子啊?应该是这趟火车吧?”小王伸脖子不住的打量着出来的人群,一见有二十多岁的农村妇女,就多瞅两眼,但旁边的宋哥没发话,显然都不是。

“应该是啊,再等等,应该在后面。”嘴上说着,宋长林也有点担心了,媳妇第一次自己出门,她不会走丢了吧?眼看着这人都出来的差不多了,巧芳怎么还没出来?

小王在一旁继续无聊的瞅着,突然,他眼睛一亮:咦,那女孩好漂亮了,二十左右的年纪,穿着大方得体,既不土气,又没像有些小青年那么过分,真好看。就是,那包裹太大了点,还一次拎了俩,是陪她妈妈来的?

小王看的有点着急,很想冲上去英雄救美的助人为乐一把,但他还有正事呢,只能无奈的继续等着宋嫂子。

唉,大好的缘分就这么白白的在他眼前浪费掉了,你说万一自己帮她拎个东西,她看上自己了呢,两人一拎定情,共进爱的海洋……呃,不对,那老太太怎么被别人接走了?连其中一个较小的包也被人拿走了?

啊啊啊,那女孩朝自己走来了?难不成,她已经发现自己了?所以想像自己求助?自己是帮她呢?还是陪宋哥继续等嫂子呢?

就在小王同志这思想,已经有多远跑多远险些拉不回来的时候,一旁的宋长林终于试探的出声了:“巧芳?”这是他媳妇?

噗,这是宋嫂子?宋哥认错人了吧?小王同志一脸僵硬的在两人面上徘徊,心里痛哭流涕的不愿意承认。宋哥的媳妇不是农村人吗?你见过农村人有这么白的吗?这不科学啊。

漂亮女孩脚步轻快的走到他们面前,笑眯眯地道:“长林,我来了,你们等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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