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得很真诚,声音已经有些嘶哑,这些员工都是他一个个选来,然后跟着他一直打拼到现在,他当然也不舍得离开他们。
“好了,都别难过了!邓总是去更好的地方了,大家应该替他高兴!我祝邓总前程似锦!”工程部老王举起酒杯说道。
“我祝邓总早日和晓瑾姐喜结良缘!”张丹也拭去眼角的泪说道。
“我也祝邓总事业、爱情双丰收!”
“……”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祝福着,邓诺天也一个劲地一一道谢。
晚宴结束后,回到家,邓诺天站在窗口,望着窗外,发着呆,心情始终有些沉重,奋斗了四年的地方,终于到了离别的时刻,那种感觉犹如在割舍一个自己一直带大的、疼爱着的孩子。
苏晓瑾悄悄地走了过来,从身后抱着他,将脑袋靠在他的背上,柔声说道:“想哭就哭吧,我不会笑你的!”
听了她的话,他反而笑了,顿感心情舒畅许多。
“有你在真好!我人生最正确的选择就是到了G城,不仅仅因为开辟了我的事业,更重要的是再次遇到了你!”
“我也是。”她低声应道。
他转过身将她拥入怀里,觉得心里很充实。他初到G城时,孤身一个人,而现在要回去了,身边却多了个她。
☆、第七十一章 你最重要
出发的前一天,苏晓瑾却生病了。这年G城的冬天,特别的冷,纷纷扬扬的大雪,一连下了好几天,刺骨的西北风也没有停歇过。苏晓瑾和邓诺天从养老院回来后,就觉得头昏沉沉的,想着大概是大姨妈忽然来访的缘故,于是便早早地上了床。
次日早晨,邓诺天做好早餐,等了好一会儿,发现苏晓瑾还未起床,看着时钟已经快指向九点了,这也太不正常了!于是,他走了过去,敲了敲她房间的门,里面一点声音都没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立刻浮上心头,他推门走了进去。
苏晓瑾面色苍白地躺在床上,嘴巴干裂,额头上还有一丝丝的汗,邓诺天伸手去摸她的脑袋,天呢!她发烧了!
立刻给她倒了一杯水,推醒她,说道:“晓瑾,快醒醒!你发烧了,快喝点水吧!”
苏晓瑾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这才发觉喉咙干痛,根本发不出声音,邓诺天扶起她,让她靠在自己的怀里,然后将水杯放在她嘴边,让她喝了下去。
喝下水,苏晓瑾觉得喉咙舒服许多,低声喃喃自语道:“我怎么就发烧了呢?”
“我们去医院吧!”邓诺天关切地说道。
“不去!我最讨厌去医院了!不过是发烧,吃点药就行!”她蹙着眉,直摇头,显然很不想去医院,医院的气味让她讨厌。
“真不去啊?那你先躺一会儿,我帮你去买药,如果中午烧还不退,那就一定要去医院了!”
“嗯。”苏晓瑾点了点头,无力地应道。
邓诺天让她在床上躺了下来,用一块冷毛巾放在她的额头上,又用酒精在她大腿、脚底、手臂、脖子上擦了一遍,这才离去。
他走后,苏晓瑾又昏昏沉沉地进入了睡梦中。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被推醒,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那张熟悉的清俊秀致的脸映入眼帘。
“来吃药吧!”他柔声说道。
轻轻扶起她,让她靠着自己的肩膀坐了起来,然后在她的嘴巴里塞进一粒药。
“想要吃什么?”他问道。
“一点胃口都没有,只想睡觉。几点了?一定很晚了吧,你去忙你的吧!我睡一觉就好,不碍事的!”她轻轻推着他的手,催促道。
“傻瓜,你都这样了,我怎么可能出去?”
是一个懂事的姑娘,即便生病了,也不想他因为她而耽误了他的事情,只是她越发这样,就越发让他怜惜。
“我不是说过吗,如果你有什么事,我一定会守在你身旁的,工作多做点,少做点,能有多大关系?而你却只有一个,所以你始终是最重要的,明白吗?更何况现在基本也没什么事了,你就更不用替我担心了!”
苏晓瑾听着他的话,甜甜地笑了,隔了一会儿又深表歉意地说道:“本来打算明天回去的,看来得推迟了,只能让诺成先回去了。”
“迟个几天也不碍事的,你好好休息吧,身体最重要了!”
她轻轻点了点头,躺在他的怀里睡着了。
邓诺天小心翼翼地将她放在床上,然后去厨房炖粥了,以便她睡醒后可以吃一点。
炖完粥,邓诺天一直守在苏晓瑾的床边,注视着她,时不时地给她量体温,替换她额头上的毛巾,一直到她的温度降下来了,他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苏晓瑾再次睡醒时,已经是中午时分,一睁开眼,便看见了邓诺天,他哂笑着看着她,她莞尔一笑,心里美美的。
“你总算醒了啊。”他说道,他真的等了好久,坐在她的床边,期待着她睁开双眼,仿佛等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我睡了很久吗?现在几点了?”她晃了晃脑袋,感觉没先前那般沉了。
“快一点了。”
“你一直呆在这里?”
“是啊。”
“这里都是病菌,你还是出去吧!”她驱赶他道。
“我体质那么好,哪那么容易被传染?”说着他俯下身去吻她的唇,她的脸上不禁又泛起了两朵红晕,他感到很好笑,彼此都那么熟悉了,她却还是那么爱害羞。
“肚子饿了吗?”他问道。
“没有。你不会也没吃午饭吧?”
“是啊,一个人吃多没意思,等你一起吃啊。”
“干嘛要等我啊?都这么晚了,你一定很饿!”
“没关系,我吃过点心。你等我一会儿,我帮你把粥搬过来!”说着他转身向门外走去。
“别搬了,餐厅吃吧!我现在好多了,先去冲个澡,刚刚出了很多汗。”
“好,我等你。”
吃完午餐,她躺在他的怀里,坐在靠窗的沙发上,烧刚退,浑身疲软,筋骨酸痛。冬日那明媚的阳光隔着窗户暖暖地照在她那松软的身子上,她觉得很舒服。
“总算开太阳了!”望着窗外,她懒洋洋地说道。
“是啊,下了太长时间的雪!”
“以前不下雪时,总盼着下,真下了这么多天的雪,倒有些不爽快了!要不我们出去打雪仗、堆雪人吧!”苏晓瑾忽然来了兴致,一下子坐了起来,眼里闪着亮光。
“算了吧,刚有点好,你就生龙活虎起来,现在出去,一会儿又发烧了怎么办?”他一口回绝道。
“哦,那就算了!以后回Z城了,就再也见不到这么美的雪景了!”她嘟着嘴巴,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又倒在了他的怀里。
“后天吧,如果后天你完全恢复得差不多了,我们就出去玩雪。”不忍心扫了小孩子的兴,他宽慰道。
“好啊!”她的眼里立刻又散发出先前的光芒。
“晚上想吃什么?”
“我想吃面。”
“好,晚上给你煮面。”
“那你呢?跟我一起吃面吗?”
“当然,我也喜欢吃面。”
她莞尔,笑得很妩媚,他忍不住在她的唇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两个人的相处就是那么简单,不需要太多言语,只要时刻惦记着对方就行。
傍晚时分,他出去买面条,她将他送到门口,将他大衣的扣子一粒粒扣好,又替他围好围巾,犹如一个太太在送即将出门的老公,这种感觉很温馨,他咧嘴笑着,心里很满足。
“外面冷,把手套戴上吧。”她把手套递给了他。
“嗯,等着我,我很快就回来了。”他接过手套,在她额头上轻轻落了一个温温的吻,便出去了。
☆、第七十二章 再踏那块土地
那天晚上,邓诺天烧了青菜、排骨面,还没动筷,苏晓瑾望着那鲜美的排骨面,就已经直咽口水,是的,身体渐渐恢复了,她的胃口也跟着来了。他哂笑着,望着她在那里狼吞虎咽地吃着面条,一边帮她擦去嘴角滴下的汤水,一脸的幸福,幸福就是这么简单,看着自己心爱的人,吃着自己煮的东西。
隔了一日,邓诺天果然带着苏晓瑾一起到小区的花园里堆雪人。那天苏晓瑾一脸的喜悦,兴奋地滚着雪球,堆着雪人,时不时地还抓起一团雪扔向邓诺天,完全就像个孩子!邓诺天哪舍得还击她,哂笑着,不停地替她掸去身上的雪,生怕她再次感冒发烧。
堆完雪人,她靠着他的肩,问道:“好看吗?”
“好看,跟你一样,一副调皮的模样!”他说道。
她笑得更开心了,在雪地里蹦蹦跳跳的,可雪地很滑,她差点就摔倒,幸好被他扶住。
她总算实现了她的愿望,堆雪人,这对于北方的孩子太容易实现的愿望,但对于一个来自南方的孩子,却实在太不容易了!
次日,苏晓瑾和邓诺天便拖着行李来到机场的候机室。苏晓瑾正坐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翻看着手机新闻,忽然,一个电话跃了进来,一看是林思琪,嘴角不禁上扬。
“在干嘛呢?不会正在约会吧?”一接通,林思琪便问道。
苏晓瑾心想,她还用特意去约会吗?她每天都在约会!
“你呢?”她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把问题又抛给了她。
“我正跟海峰在外面吃饭,刚聊到你,就想着给你打电话了。”
“聊我什么了?”
“我跟海峰打算初五结婚,想让你做我伴娘,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林思琪讪讪地问道。
“你们大年初五就要结婚了?这么快!”苏晓瑾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是啊,本来也没想这么快,我们买的房子是期房,还在盖,他父母说了,等盖好、装好至少得两年,还是先结了吧。而我父母的思想向来保守,生怕我跟海峰久了,会吃亏似的,所以自然主张快点结婚,两方老人一商量就定在初五了!”
“呵呵,真好!恭喜你们!两个人在一座陌生的城里,有了家,就不再孤单了。”
“你……愿不愿意做我伴娘啊?”林思琪懦懦地问道,声音有些结巴,她怕苏晓瑾拒绝。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怎么会不愿意?”
“谢谢!我真担心你不愿意呢!”林思琪深深地松了口气。
“为什么?”
“怕你因为某个人,不想来啊!”
“你是说陈阳吧,怎么会呢?我跟他已毫不相干了,我又不欠他,怕他干嘛?”苏晓瑾再次提起陈阳已很坦然,没有一丝不爽。
“那就好,你的男朋友会一起来吗?”
“当然,他当然会去的。”
“这太好了!那你们到了Z城,给我打个电话,我们先见一面吧!”林思琪兴奋地说道。
“我们现在就已经在机场了。”
“真的啊!哈哈!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你,我好激动啊,晓瑾!”林思琪的眼圈不禁又有些红了,此时的她太过高兴,居然没去想苏晓瑾为什么会到Z城来。
“是啊,两年的时间过去了,我也好想你,还有海峰,我也挺惦记他的,大家当初都是在Z城打工的同学,现在你们总算要结婚了,我真替你们高兴!”
“那你呢?”
“也快了,或许明年吧。”此时苏晓瑾的目光扫向邓诺天,嘴角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真的?这太好了!晓瑾,你总算得到了你应有的幸福。”林思琪激动地说道。
“嗯,他待我真的很好,现在的我真的很幸福。”
“我特好奇你男朋友到底长什么样?”
“不用好奇,马上就可以见面了!”
挂了电话,苏晓瑾甜笑着坐在沙发上,心里暗暗想着,怕是见面了,你就不是好奇,而是惊讶了!像邓诺天这样的人,即便林思琪不知道,张海峰也肯定是知道的,更何况林思琪也曾说过这个名字很熟悉,只是苏晓瑾现在还不想马上告诉她,他就是Z城那个风云人物,她觉得还是见面了说更好些。
人生真的很奇妙,许多年前的苏晓瑾只是想着在自己生长的那座小城里过着很平静的生活,从没想过她的人生会和邓诺天搭上了界,和这个带着传奇色彩的、不一般的男人搭上界。
自从上次邓诺天跟她说他是‘邓氏集团’的继承人之后,她就上网查过他的资料,不查倒也罢,一查吓了她一跳,网上对他的报导很多,包括那次婚礼。不过,大多都是正面报导,说他是一个能力很强的神秘人物,将“邓氏集团”起死回生,可这个神秘人物却在四年前忽然消失在大家的视线里,谁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正因为如此,苏晓瑾在Z城时,并没听见过多少关于他的传闻,对他自然是不知道的。现在,他们又要回到Z城了,苏晓瑾很清楚,她这次回去,身份将和从前不一样,她将要面对的人和事也将和从前不一样,她的人生也将因为他而变得不再平凡,可是,她并不担心、紧张,因为有他在身旁。
坐在飞往Z城飞机上,苏晓瑾略蹙着眉,看着飞机穿过云霄,向Z城飞去,此时的她心情既期盼又有些害怕,她终于又回来了!那个令她浑身伤痛的城,因为他的缘故,不得不让她再次面对,再次踏上那块土地!
☆、第七十三章 他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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