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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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尤物-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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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井空?”秦暮音皱了皱眉,苍井空,不就是那个要代言龙井茶的女人么?很出名吗?她不怎么关注娱乐方面的消息,这些不是很清楚,但是,知道她的名字,算是认识吧?“认识呀,怎么了?”

秦暮声搁在本把手上的手猛地一滑,停顿了一会儿,才缓缓地说:“姐你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什么时候啊!”秦暮音端着茶杯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很久了吧!”

秦暮声再次无奈,只不过这次的无奈里还包含着一丝难过,盯着那枚刺眼的手镯,秦暮声有些艰难地说:“姐你休息吧,我出去了。”

顾不得秦暮音的疑惑,秦暮声几乎是落荒而逃。

慢慢地走下楼梯,秦暮声不知道该不该跟告诉凌晨真相。虽然他已经很成功地将嫌疑引到王大伟的身上了,但是……

看着女佣将晒好的衣服装在篮子里提了进来,最上面就是秦暮音那件浅蓝色的外套,秦暮声的心猛地一抽:都是他的错,都是他的错!如果当初他解释一下,他那一直被他当作榜样的姐姐也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脑海里不断回放着昨天去询问送快递的小伙子的情形:因为包裹上没有写寄件人的信息,也就是说,这个包裹是寄件人让人送到公司的,如果能够找到那天来公司送快递的人,应该就可以找到幕后黑手了。

当他拿着已经被撕成两半的包裹壳去问那个一直负责他们公司包裹快递的小伙子的时候,本来没报什么希望,谁知道那个小伙子只是随意扫了那个不成样子的快递壳,就很快地说:“我记得那个来寄快递的女人!”

当他听到“女人”两个字的时候,先是有些诧异,然后就了解了,也就是某个嫉妒秦空的富家小姐或是公司女职员了。“你确定你还记得?”秦暮声有些怀疑地看了小伙子一眼。

“当然咯!”小伙子很是得意,“我们干这一行的,要是记性不好,能长久么?”见秦暮声有些迷惑,小伙子继续说:“我们不仅要记住每条街每栋楼的地址,甚至还要记住一些公司的地址,为的就是能够在第一时间将包裹送到可会手上……”

秦暮声很想打断小伙子滔滔不绝的自夸,可是,随便打断别人说话不怎么礼貌吧?正当他还在犹豫要不要打断的时候,小伙子已经很识趣地继续之前的话题了,而且接下来的话让他如当头棒喝,不能动弹。

“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小伙子很是怀念地回忆着那天的情形,也很努力地描绘着当时的情形,“嗯,虽然她戴着副太阳眼镜,但是从露出来到部分就可以看出来是个美女,不对,是个大美女!皮肤白白的,长发披肩,细细的手腕上带着一只很别致的手镯……”

“手镯?”秦暮声知道他的声音在颤抖。

“对呀!”小伙子说道,“很漂亮,跟她很配呀,而且一看就是高级货,好像是一朵兰花的造型,花蕊部分镶着一颗蓝色的宝石,和她身上的蓝色的外套不是一般的配呀……”

快递小伙后面还说了什么,秦暮声记不清了,也可以说是没听清。兰花手镯,不就是戴在他姐姐手上的那枚吗?

不会,绝对不会!秦暮声将脑海里不好的东西扔了出去,一定是哪里出错了,他的那么完美、那么纯洁的姐姐怎么会做出这种卑鄙的事情?一定是哪里弄错了!一定是那个小伙子记错了,一定是!他每天要见那么多的人,哪能记得这么清楚?是的,是他记错了!

☆、第七十六章  赴宴

一眨眼的时间,就到了秦暮音的生日了,具体是多少岁的生日,秦空不知道,请柬上也没有写,毕竟女人对自己的年龄还是很在意的,特别是年龄逐渐增长的时候。本来还有些纠结要不要去的,但是宋绫一听说,立刻给秦空决定了,要去,而且还要打扮得美美的去!至于生日礼物什么的,就交给凌晨去管了。

鉴于好友的建议,秦空虽然有些不解,但还是开始打扮起来,哦,是任由宋绫给她打扮起来。不过穿什么衣服去又是个问题,她花血本买的那条裙子已经被凌晨给撕了,好像还没有带回来,剩下能够穿出去就是之前穿过的几件晚礼服。都已经穿着出去过了,还可以再穿一次吗?

打扮好之后,宋绫很麻利地打开秦空的衣柜,摸着下吧思索了几秒,取出挂在最里面的那件秦空和凌晨第一次约会时穿的绿色的长裙,前前后后看了几眼,很是满意地扔给秦空,然后坐在秦空身边,做西子捧心状:“小空啊,都怪姐姐没用,不能把你打扮得美美的,就连一件新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你穿着这件旧衣服去更一大群穿金戴银的女人们……”

“打住打住!”秦空翻了个白眼,立刻抓起衣服就去换,她可不想遭受宋绫的荼毒。

秦空换好衣服后出来后,宋绫已经将全部家当搬出来了,甚至比上次还要恐怖。脸上的妆虽然已经化了好,头发还没打理,于是宋绫拿出卷发棒,将秦空一直是散着的头发烫卷,当然只是暂时的。

散落在背后的卷发配着秦空那有着明显的婴儿肥的脸,更加可爱了,再加上身上的绿色的长裙,可爱中又有一丝的魅惑。纤细的锁骨上,悬挂着一只精致的小猫咪吊坠,让人忍不住想要碰触。

满意地看了看秦空的整体状况之后,宋绫拿出淡色的指甲油给秦空涂了起来,是淡淡的绿色,很配身上的裙子。

才打扮好,凌晨的电话就打过来了,秦空手忙脚乱地收拾好该带的东西就下楼。

“玩得开心哟!”宋绫将头伸出窗外,从提着裙摆在街上奔跑的秦空大喊。

秦空在奔跑之中,也不忘抬头回了宋绫一个大大的白眼,就是距离有些远,不知道宋绫有没有看到。

“如果碰到了什么特别好吃的东西,记得打包回来让我也尝一尝哟!”宋绫继续大喊。

秦空艰难地加快了脚步,虽然是踩着高跟鞋也不管了,得快点儿离开宋绫的视线才行。

顺利地坐上了凌晨的车,两人先是一番甜蜜,然后直奔目的地——秦家大宅。

秦家大宅坐落在郊区,所以花费了一些时间才到。一路上,车上的音箱一直在重复着一首歌——《thesongofthemistymountains》,从打开的车窗可以看到沿途的风景,不是市中心那一成不变的浮躁与喧嚣,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静谧。

青翠欲滴的草随着微风而轻轻地扭动着纤细的腰肢,还有点缀在无边无际的青草之中的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小花,白色的,红色的,紫色的,微风过境,无一不欢快地随风起舞。

秦空吸了吸鼻子,似乎还可以嗅到淡淡的花香味。不是花店里那种浓郁的香味,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很清新,沁人心脾。

还没看够这样的风景,车就驶进了一幢有着巨大的雕花大门的欧式大宅。车一停下,立刻就有穿着一看就是仆人制服的年轻男子来代为泊车。秦空看着那人身上明显是质量上乘的衣服,微微惊叹。

虽然她早就知道和凌晨一起长大的秦暮声绝对不是普通人,但是亲眼见证这一点,还是有些微微的不爽。同样是姓秦,为什么她家就还要为了一个巴掌大的房子辛苦地背着房贷,而这家姓秦的住的房子几乎可以抵上一百个她家的大小了!

“呀,这不是小晨吗?”一个与秦暮音有着几分相似却更成熟的中年女人走出豪华的大宅,笑容满面地对刚下车的凌晨说道,“这么久都不来看看伯母,每次让你来都说忙,现在一听说暮音一回来就过来了,真是……”

“妈,你乱说些什么!”说曹操曹操就到了,一身淡蓝色露肩长裙的秦暮音出现在门口,打断了母亲的话,“大家快进来吧!”

见女儿出来了,秦母立刻笑嘻嘻地让到了一边,说道:“哎呀,本来就是这样嘛,怎么是瞎说!”完全忽视了凌晨的旁边还有一个人。

她的存在感有这么低么?秦空有些委屈,居然都没有看到她,更别说介绍一下眼前的这些人是谁了。还有这个一看就是秦氏姐弟母亲的女人,居然完全没有看到她,只顾着怀念往事。真的很不爽啊!

像是知道秦空在想什么,凌晨牵着秦胧的手,向秦母问好:“秦伯母,这位是我的女朋友秦空。”然后将带来的礼物递给一旁的秦暮音,很平淡地说:“暮音,生日快乐,这是给你的礼物!”

秦暮音结过礼物,礼貌地道谢。

秦空赶紧露出最得体的微笑,甜甜地叫了声:“秦阿姨好!”

“好……”秦母挂在脸上的笑容明显僵了,在听到凌晨牵着一个毫不起眼的女孩子向她介绍说是他的女朋友的时候。

秦空有些不自在地低下了头,知道眼前的人对自己很不满意,有些委屈。真不应该来,就知道会遇上这种情况。

不知道什么时候聚过来的女人们已经开始小声地议论了,甚至有些人还在对秦空指指点点,似乎不相信这个除了身材没有一点儿可取之处的女人会是凌晨的女朋友。

偌大的庭院里,点缀着许多洁白的香水百合,在修剪得整整齐齐的树丛中摇曳,随着微风送来阵阵香味,不似天然的花香,似乎是在花朵上洒了香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银光闪闪的巨大的游泳池旁,安置着许多铺着洁白的桌布的餐桌,上面陈列着许多诱人的食物和酒水。

浓浓的食物的香味混合着花香,还有越聚越多的女人身上的香水味,秦空只觉得一阵恶心,想要离开这个不属于她的地方。

“我们先去给秦伯伯问好了!”不顾众人是什么表情,凌晨拉着秦空就进去了。

众人看了看十指紧扣的两人,再看看脸上笑容依旧的秦暮音,想要找出一丝的八卦的味道。

秦暮音朝好奇的众人一笑:“大家就当作是自己家里,不要客气!”说完,也进去了。

☆、第七十七章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凌晨带着秦空一一跟在场的长辈问候,虽然大家都对凌晨突然冒出来一个谁家女儿都不是的女朋友表示好奇,但是这么多年了,都看着凌晨的手段与谋略,也相信凌晨看人的眼光,都对秦空点头示意。

见到平时只有在财经版才看得到的人物,还不是一个两个,秦空觉得她快要飘起来了。虽然这不是她第一次参加这种上流社会的聚会了,但是第一次没去多久就醉倒了,根本就没多少印象,而且,秦空觉得现在似乎不是秦暮音的生日宴会,而是在向众人宣布她和凌晨的关系,不自觉脸就红了,问候的声音也越来越低了。

“哼!”某人用鼻子回答了秦空的问候。

秦空抬起头,咦,这个大叔好像在哪里见过,怎么脸上的表情很不好?难道她以前得罪过这个大叔?不可能呀,能来参加秦暮音的生日宴会的人,肯定是非富即贵,她这辈子可就认识她家晨和秦暮声这个两个有钱人,不可能认识这个大叔,可能是这个大叔长得太大众化了,很容易将他与其他中年大叔弄混吧。

周振看着一脸茫然地看着他的秦空,气得牙痒痒的,却又碍于身份不能有所动作,只好对她的问候不屑一顾。在一旁挽着他的宝贝女儿周婉婉可不这样想,一口银牙几乎要咬碎了,瞪着秦空的双眼瞪得不能再大了,似乎想要将秦空撕碎,特别是看到两人十指紧扣的手,眼珠子都红了。

“你的眼珠子红了!”秦空看到在一旁打扮得很是惹眼的周婉婉,立刻认出来了这是她第一次参加晚宴的时候的主人,虽然那天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但是鉴于两人曾今一起同桌吃过饭,不,她只喝了一杯果汁,想想两人应该算是认识了,于是很好心地提醒道:“眼睛都红成这个样子了,看来是病得很严重了!”

“你说谁病得不轻!”周婉婉的眼睛更红了,是气的。

“难道不是吗?”秦空很认真地研究了一下,笃定地说,“没什么害羞的,不就是红眼病嘛,没事儿,很快就好了!”看到周婉婉越来越青的脸色,秦空心想,这人是不是还不知道这是红眼病?继续好心地提醒:“那个这位小姐,我跟你说呀,这个红眼病其实很容易好的,忌食葱,韭菜,大蒜,辣椒,羊肉,狗肉等辛辣,热性刺激食物,最好不吃带鱼,鲤鱼,虾,蟹等海腥发物,然后就是不要暴露在强光下,休息好,很快就会不治而愈的!”

秦空一边劝说一边在心里感叹:有钱人家的女儿就是不一般呀,居然连红眼病都不知道,应该是从小生活的环境太好了,没得过这种比较普遍的传染病,所以不知道有这种病吧。难道这种病是穷人特有的吗?学校一向是红眼病爆发的主要地方,看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也不会去那些公立学校上学,环境肯定不是一个档次的。

“你——”周婉婉被气的说不出话来。

要是有人一脸真诚地告诉你说你有病,还病得不轻,语气真挚,完全是一副我在为你着想的模样,你能不生气吗?如果不生气,那不是修养好、气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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