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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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流- 第1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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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玩就继续奉陪。”这就是那个他们原本看不起的内地帮会老大让他们捎回来的话。
  道明臣所不知道的事是,青龙堂的人其实本来非常非常愤怒的,他们甚至还想策划一次报复,来个二上天都,干掉青衣来挽回颜面,但是年后道明臣在香港干出的惊天大劫案让他们的愤怒彻底消失了。因为那两个杀手无意中看到了一本香港的“二周刊”杂志,因为地处香港周边的缘故,广东那里经常有人从香港带点报刊杂志什么的过来,凑巧的是,这期刊登着幽幽大记者千心万苦拍摄来的道明臣抢劫金铺时侧面照片的“二周刊”杂志风好被那两个杀手中的一个发现了。上面那个熟悉的身影唤醒了杀手时刻萦绕在心头的记忆,一样的长发,一样的美髯,一样不变的张扬飞舞的霸气,报刊在杀手手中无声的滑落了。他忽然不觉得自己是不幸的了,那个长发长髯的英俊男子只是砸碎了他们的脊椎,他在香港可是凶残成性的干掉了不知道多少人。接到杀手反馈的消息之后,青龙堂的人也开始认真打听起来,越打听心就越凉,报仇的事也被就此暂时搁置了。
  道明臣听到慕容十一抬出他们,又怎么能不哑然失笑呢。于是他笑了,笑意虽然很浅,但里面不屑味道却很浓。
  这种不屑让敏锐的慕容十一很清晰的捕捉到了。
  “是我的错觉吗?我似乎看出了你对青龙堂的不屑一顾。”十一姐抱住了胳膊,逼视着道明臣的眼睛。
  “我没有不屑,”道明臣没有避让十一姐利箭一般咄咄逼人的眼神,“我是很不屑!很不屑!”
  道明臣的眼神顷刻间转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眼眸中闪着的寒光犹如一把从火花四溅的电砂轮上刚刚开了锋的斧头,一股傲视天下的豪气油然而生着,毫不退让的打上了慕容十一的眼睛。这种眼神属于很自然的一种流露,道明臣一旦感觉到被威胁,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抛弃自己原先那种苦心营造的温文儒雅形象,一下子本性使然的把真正的那一面性格展露无遗。
  “你究竟是远华帮进而的什么人?”慕容十一的眼神一下子收紧了,仿佛一只看到自己地盘上忽然横空冲出了条强敌的猛兽一般,十一姐的眼睛飘向了一边的老赖,“你是纸扇还是红棍?”
  “我是红棍。”道明臣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变化,刚刚那种锋利的眼神随即黯淡了下去,取而代之的双是原先那虚伪的谦恭。
  “我要是你的老大,我就不会把你留着。”慕容十一的眼神从老赖身上又滑到了道明臣的身上,目光灼灼:“你绝对不是那种甘于久居人下的那种人,你很有脑子,也很聪明,这点从你的眼神和表演天赋上就能看出名堂。你这样的人或许是把快刀,但更是害虫。有武力的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会动脑子的武人,我看得出来,你也是个练枪的好手,虎口上的老茧也很厚。我说得没错吧?”
  老赖的脸色忽然变得难看起来,一下子。
  “十一姐,你说得太严重了吧?”道明臣眯着眼笑了,“我就是个小角色而已,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你这么一说,我老大脸色都变了。”
  “我们家乡有句俗话,”沉默了很久的老赖也插嘴了,“一百斤的力气不只挑一百斤的担子。”老赖重重的拍了拍道明臣的肩膀,“明臣,你说呢?”
  “那是。”道明臣笑了,老赖也笑了。
  “我现在的身份是老板了,其实这种江湖上的鸡毛蒜皮的事情早晚会交给一个人的,至于是不是他,十一大姐你不需要担心,我们还是谈谈实际的吧,我们需要你帮忙的事你究竟有没有把握?”老赖的脸上恢复了一个江湖中人固有的平静和冷漠。
  “你是要我们帮你干掉一大帮人,嗯……人数你能再具体点吗?”十一把手里的烟蒂弹到了鱼塘里。
  “大约起码有一百人。”
  “他们有具体的住处吗?是集中在一起的吗?”
  “他们肯定是集中在一起的,所以很有难度,而且对方火力很强!”
  “你们能出多少钱?”
  “五十万。”道明臣插嘴了。
  “呵呵……我怎么感觉你反倒更象是老板。”慕容十一又捂着嘴偷乐了。
  “你是不是有什么难处?我知道,你们对于大规模歼灭对方没有什么前期经验,如果不行,我不勉强。”老赖面孔上的肌肉轻微的抽动了一下,还是不动声色。
  “的确如你所说,很难!”慕容十一把手插在了裤兜里,遗憾的耸耸肩膀。
  “很抱歉打扰你们了。”老赖摊摊手,回看了道明臣一眼。道明臣拿着火柴盒朝他翻了翻白眼。眉宇间那种名字叫做不屑的表情又涌现了出来。这样的不屑无论是针对谁,对方都会受不了的。
  就在一大帮人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慕容十一开口了。
  “没有经验就不能接吗?”慕容十一小巧的嘴角又扬了起来,“我什么时候说过不接了?”
  “好有霸气的大姐!”道明臣收住了迈动的脚步,平静的脸上有抑制不住的欣赏痕迹:“你也是我看过最有傲气的女子!”
  “谢谢!”慕容十一的鼻子轻轻的哼了哼。
  “需要付定金吗?”道明臣问道。
  “我还需要你们给出具体的时候,地点。至于定金,一半的资金当然先要入帐。这是行规,不过可以看在是笔巨款的份上,先可以缓上一缓,对于你们我还能放心。”慕容十一说道。
  “具体的时间地点现在还不好定,因为这趟活要去的是内蒙古,路很远。你们的杀手和我们一起去。我们这次要干大买卖,你们跟着我们过去,到需要你们动手的时候,你们直接动手,然后拿剩下的钱走人,至于那另外一半钱,我很快派人送来,临出发之前保证上你们的帐。”道明臣说道。
  “无所谓。”慕容十一笑道,“我们本就是杀手,你们是雇主,你们怎么说说我们怎么做。”
  “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道明臣伸出了手。
  “爽快!”慕容十一从裤兜里伸出了一只手,轻轻的和道明臣握住了。道明臣感觉到她的手很火烫,如果说青衣就象一块冰,那么这个女子就如同是一团火。
  “老握着我的手不放干什么?”慕容十一促狭的朝道明臣挤了挤眼睛,把周围的人都逗笑了。
  “呵呵……”道明臣讪讪的傻笑着把手抽了回来。
  “小伙子,能知道你的名字吗?你很有意思。”慕容十一的脚踩在了手榴弹箱子上问道,她的大腿修长细致,跷起腿的样子特别有味道。
  “我叫道镇东。”道明臣说道。他没说谎,这是他多年前用过的名字,因为这个名字在那个特殊年代很容易被人误解为镇压东方,所以改了。
  “威镇东方?好名字!”慕容十一笑了。她帮这个名字做出了另外一个解释。
  “大姐你的名字也不赖。”道明臣很虚伪的附和道。其实十一这名字好在哪,估计他自己也说不出什么名堂来。
  “我喜欢别人叫我的外号。”慕容十一说道,“我外号叫女大圣,来源于背后的这个纹身。”慕容十一把肩膀微微侧了一侧,背上纹的戴着金箍的猩猩脑袋透过紧身背心把狰狞的面孔露了露。
  “你长得好看了点。”道明臣说道,“齐天大圣哪有长这么标致的?”
  “你长得也不错。”慕容十一眼睛在老赖身上滴溜溜的转着说道,“就和你的野心一样,那是你想掩盖也掩盖不了的事实。”
  “哈哈!”道明臣看着老赖说道,“大哥,我怎么觉得她怎么老是象在挑拨我们关系似的?”
  “是你多心了,小道。”老赖礼貌的对慕容十一点点头,自顾自带着保镖先向前走去。
  慕容十一是看着老赖一大帮人消失在了山丘后面的,看到人影消失了,她的嘴角一扬,又露出了招牌式的微笑。
  这时候,旁边穿迷彩服的马崽身上的大哥大响了,马崽看了看号码,摁通了电话,只听了几句马崽的脸色就立刻变了。
  “大姐!”马崽挂断了电话,语气急促的说道:“交牛大会上有人捣乱!”
  “噗嗤”慕容十一笑了,“你小子怎么也这么沉不住气了?”
  “事情有点麻烦!捣乱的人全带着家伙!场地上的兄弟估计压制不住啊!”马崽急道。
  “麻烦全一起来了。”慕容十一冷笑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大刀向鬼子们头上砍去
  海冬青的交牛大会是莫甘山多年流传的传统了,就和别的地方的三月三庙会是差不多的一个概念。每年的这时候,海州附近地方上无聊的老板和有钱人都会云集于此,看看这一年一度的盛景,当然了,很多外地无所事事的有钱人也会来这里消遣,然后把这个作为自己闲暇吹嘘里的资本。
  海冬青豢养的全是莫甘山最好的壮牛,在这些牛刚刚断奶后,用上好的花雕酒和茯苓饲养,到了成年后,全都是一身漂亮的水光圆滑的好膘,每条牛的体重都达到了赫人的一吨重左右。这种特殊的饲养方法后来被新西兰的老外偷学了去,改了个名字叫“肥牛”,一度风靡了全世界的餐饮界。
  海冬青人并没有老外这样的头脑。
  他们经过了很长时候和心血饲养出来的壮牛,其实就是为了每年一度的交牛大会。每年的交牛大会上,看着几头被生理冲动烧红了眼的壮牛捉对肉搏,体验那种地动山摇的感觉,是每个看客都能感到无比快慰的事。
  有钱的老板是看热闹寻开心的,海冬青的人是数钱数得乐呵。
  今年的牛交大会本来也和往年一样,也应该是件双方都开心的事,但偏偏就出问题了。
  加里森敢死队的当家大司马小黑哥一头撞上了海冬青的大门。
  小黑哥是个平生谨慎的人,熟悉他的人都将他称之为心思慎密,工于心计的小诸葛。按说他怎么也不该一头撞上海冬青的大汴来捣乱,这不但不符合江湖规矩,更不符合小黑哥的为人。
  小黑哥不是了为道明臣来的,宿云微是以小人心度君子腹了。
  小黑哥那天等到伏击道明臣的彪子铩羽归来,再听那些小马崽们一说道明臣捎回的话,小黑哥就知道自己做错了件事了。
  小黑哥为自己唤醒了一头沉睡中的猛兽而感到了深深的懊悔。懊悔之余,他也被道明臣展现出的风范彻底倾倒了,什么是大哥?这就是顶级的大哥!有谁会因为对手是条骨气铮铮的汉子而手下留情的?小黑哥换位思考了一下,如果是他处在相同的位置,他是绝对不可能活着放回一个如此执着敌对自己的对手的,尤其是象彪子这种永远不会说软话的硬汉子。道明臣的豪气和骄傲让小黑哥真正的心服了,残酷的杀戮永远不会让小黑哥退让。小黑哥是被道明臣那种俯瞰天下的气度所深深折服的。
  复出后的道明臣也做出了一连串穿花潦眼的举措,清理自己地盘的手段和硬朗作风更是让小黑哥钦佩。小黑哥谈及月经哥的时候,也从原先的平淡口气渐渐发展成了一种隐约的羡慕和敬重。
  当然这样的敬重的话是不可能从小黑哥嘴里很明确的说出来的,小黑哥只是在一闪酒醉后说过这样一句话,“即生月经,又何生小黑?”
  小黑哥并不经常喝酒,他的酒量其实极好,但他一般很少喝,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喝酒容易误事,所以最好不喝。那天的小黑哥是因为弟弟在学校拿了小红花,高兴了,才喝多了忘形的。
  小黑哥的弟弟自小就和他相依为命。
  兄弟俩的母亲去世很早,父亲在他们俩很上的时候就是天都纺织厂子弟小说的语文教师了。原先的一家人,虽然生活得很清贫,但也充满了温馨。那时候的小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夏天放暑假的,带着撅着小屁股走路的弟弟和自己拖根柴禾棍子去邻居家的菜花田里练“刀法”。小黑在柴禾棍子上面用自己的红领巾扎个穗,在风中飘舞。到了晚上的时候,小黑还能用弟弟吃完的咸鸭蛋壳戳个小洞,抓来很多的萤火虫塞在里面,给弟弟做个小灯笼,小灯笼散发着迷离柔和的光,弟弟非常喜欢。家里的条件不好,懂事的小黑一般都把自己的咸鸭蛋留给弟弟吃,自己由和父亲一样喝粥。弟弟满足的雀跃和咯咯的傻笑让小黑感到自己被比咸鸭蛋更大的幸福填得满满的。
  厄运毫无征兆的突然降临在了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和年幼的小黑身上。
  当时的文革风暴发展到了极处,渐渐蔓延到了天都市原本不起眼的角落来了,做为一个比较典型的“臭老九”,小黑的父亲被打倒了,刚开始还只是简单的文攻,武斗最多也就是“放飞机”什么的,但是小黑父亲有着文人特有的傲骨,始终不肯交待问题,他的脖子昂得高高的,他认为自己并没有莫须有的政治倾向问题。他对一切批判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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