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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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流- 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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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我浪军刀今天不才,在游哥面前露丑了。我玩文学纯粹是玩票,今天还希望游哥不吝斧正,今天就即席瞎编一首,大家别笑话我。”宿云微擦了擦鼻子上的汗,口气有点慌乱。
  “别这么说,年轻人应该有点勇气嘛!”游哥带着点点的自傲笑道。
  “那我就藏拙不如献丑了。”宿云微先向游哥偏着脑袋点了点,算是致敬,然后又对着话筒继续说道,“今天冷餐会上我吃了很多东西,就觉得那盘蛋炒饭味道很好,不知道可不可以拿这个当题目?”
  “没问题,这才叫才思敏捷嘛!”游哥笑得活蟹活蟹之声不断。
  “OK!我的诗的名字主叫蛋炒饭吧!”宿云微清清喉咙朗声念道:
  “在我的一生中,
  已经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事,
  如果说有,
  就只有那一碗蛋炒饭,
  如果有一天,
  那碗饭已经凉了,
  我想,
  我会用心去加热!”
  台下的人全傻了,他们虽然听不出这首诗究竟怎么样,但起码还是知道比刚刚游哥的那首长城长要高出不止一截,而且落尾也很有味道。游哥的小七子也傻眼了,明显的看着宿云微的眼光也有了轻柔的转变,有种惺惺的味道。游哥也傻眼了,半天才回过神来。
  “好!”游哥兴奋地鼓掌道,:“好诗!”
  “谢谢!”宿云微也涨红了脸,不是因为高兴,是因为难为情。这首诗其实是道明臣以前吃饭的时候张口编出来的,道明臣手底下有个扬州的厨师,炒的一手好蛋炒饭,道明臣拿他开心,随口就作了首所谓现代诗来忽悠他的,属于玩笑之作。后来在天都渐渐传开了,宿云微也是听人说才知道的,因为这首诗道明臣编得实在是琅琅上口,宿云微就把它记在了本子上,没事拿出来念念。对于道明臣的才气,宿云微一向是很佩服,佩服之外,他想着的是取代。今天纯属于赶鸭子上架,刚好福至心灵了。
  “不赖!”台下的爆发户们懒洋洋地鼓了鼓掌。
  无意之中剽窃的一首诗,居然让宿云微结训了炙手可热的游哥,由此后,游哥对宿云微发函发青眼有加起来。那道《蛋炒饭》也经过了游哥的修改润色之后,发表在了当年的《收获》杂志上面,署名俨然是游骑兵在前,浪军刀在后。游哥把那首诗改了一个字,就是最后那句“我想我会用心去加热”,改成了“我想我会用心去加热它!”
  就多了一个“它”!
  “你不会怪哥哥我吧?”游哥还特地就排名的事问过浪军刀,也就是宿云微。
  “哪里哪里!”宿大麻子谦恭地说道,“古人常言道,一字为师!游哥你这是点铁成金嘛!理该排名在前,这个编辑真有眼光!”
  “哈哈!小浪!有你的!”游哥笑得前仰后合。宿云微知道那个编辑部的审稿编辑其实就是游哥的小七子,那个叫流流的身材高挑的美女。
  “妈的!”宿大麻子心里暗骂道,但愿将来道明臣告你们剽窃!
  宿云微和游哥的关系随着诗的发表,也渐渐铁杆起来,宿云微有幸参观了游哥从不对外开放的金碧辉煌的办公室。游哥的办公室里不但装潢极尽奢华,更让宿云微咋舌的是,游哥的办公室的墙上挂满了一长溜的枪!
  从双筒猎枪到威镇江湖的五连发,再到当时还是很罕见的下握把式的七连、八连、十一连、十八连,游哥的办公室简直就是一个军火库在搞展览。
  看着瞪大了眼的宿云微,游哥豁达的笑了,笑得风起云涌。
  “别误解,我就闹着玩,你真要让我拿着这去干什么事,我也没那个胆子。”游哥笑道,顺手递给了宿云微一支硕大的雪茄。
  “这种雪茄很冲!”宿云微嗅了嗅雪茄的味道。
  “卡斯特罗的专用哈瓦那!”游哥言语中掩饰不住的顾盼自雄,“这个世界上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卡斯物罗的雪茄是,这些枪也是!”
  “这枪是游哥你从哪搞来的?”宿云微问道。
  “我在边境上做点贸易,和边境上的倒卖军火的贩子买回来的。这些军火贩子是和缅甸那边的人换过来的,他们用咱们国内的香雪海电冰箱、长城电扇什么的换这些枪,一换就可以换一捆回来,人家那边喜欢我们国内产的这些电器。我其实自己也可以去换,但我不想多这个事,我只是想买回来搞点气氛而已,又没想过杀人放火。其实真又说回来了,你真要杀人放火的土匪去跟这些军火贩子搞枪,他们也不一定肯卖给你,主要是人家也怕有后遗症,我们政府毕竟查这个查得比较严格,出了事,都有连带责任的,以前那叫株连,现在改了个名字,人家也怕。卖给我们生意人就简单了,我们求财不求气,买枪只是图个安全感而已。象我们做事遇到摆不平的疙瘩,是自动有人帮我来清理的,这叫什么?这就叫‘高到极处不畏寒’!”游哥的诗人情结又涌出来了。
  “那是!”宿云微抚摩着墙上挂着的粗大的子弹链,点了点头。
  “所有的道路其实都是殊途同归,全离不开利益。就拿你手里的那子弹来说吧,缅甸那边的军火贩子在装药的时候,有的在火药里面掺荧光粉,有的在里面掺盐,这是为什么?还不是为了打开销路嘛,装了荧光粉的子弹打在人身上,会发生溃烂,伤口根本就没办法好。掺了盐的子弹打在身上,会把一头大象活活疼死。做什么事,如果不追求效益,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游哥侃侃而谈。
  “没人威胁过游哥你嘛?你这么大家业,没人眼红过?”宿云微盯着子弹出神。
  “没有!”游哥抽了一大口浓烈的雪茄,“我是花了钱的,海州那几个帮会我哪个不给钱?现在的帮会其实都是狗,谁有钱就跟谁,我外边站着的那个保镖,要他做什么就做什么。你可能不知道,他们可都是道上赫赫有名的红棍青棍一级的知名战将!你可能要问,要是有人胃口太大怎么办?呵呵……我丢笑钱出去,立马有人抢着来摆平你。”
  “游哥果然是高人一筹,运筹帷幄!”宿云微马屁随着上。
  “小浪啊!”游哥笑得合不拢嘴了,“我发现你这个人有个缺点,就是太爱讲真话!”
  “游哥,你也帮我去搞几支枪好不好?我现在在白马湖那老是听说有江匪的消息,我有点害怕。”宿云微滴溜溜的转着眼珠,看着豪哥。
  “长江江匪?”游哥大笑了起来,“有没有搞错?哪里有什么长江江匪?这些人不过也是一帮穷得没办法的人出来吓唬那些比他们更胆小的人罢了,他们这样的矮骡子也配称匪?全还玩着冷兵器,至多算群黄巾罢了!”
  “我搞两支回去镇船也好,万一遇到了,也能吓唬一下,让他们知难而退。”宿云微说道。
  “那没问题,现在的行情是八千一支。”游哥故意多说了一倍的价格。
  “没问题。八千就八千,我老早就想买枪了,我这人平时也喜欢打个水鸟啥的。”宿云微说道。
  “呵呵……你小子倒蛮有情调的。”
  “那倒不是,你可能不知道,我们白马湖的水鸟就象刚从辛弃疾的《水龙吟》里飞出来的似的,那灵气,那意境,啧啧……”宿云微摇头晃脑起来。
  “谁是辛弃疾?”游哥一脸茫然的问道。
  “……”
  “得!你的事我立马给你办了,你要几连的?十一连还是十七连,那种子弹不好找,打起来可爽,就象是机关枪一样。我劝你要不还是考虑一下吧,毕竟也算是笔不小的数目,你用这买枪的钱,托上个大帮会也是一样的,比这还管用。”游哥站起身,从墙上摘下了一把精巧的猎枪,眯着眼摆了个酷酷的造型。
  “我一定要买枪……我就想玩玩枪……子弹不好找的我不买,就买两把下握式的七连发和十杆五连发吧!”宿云微差点说漏了嘴。
  “我日!你比我也差不到哪去!一买枪就买这么多!你想做什么?打仗啊?还是学我的派头?告诉你,我的派头可不是你学得来的。”游哥的眼睛被衔在嘴里的雪茄熏得热泪滚滚,赶紧丢开了枪,从怀里掏出块真丝的绢子,用肥胖雪白的手捏着绢子轻轻的擦拭着眼泪。
  “我要组织个打鸟团,到时开个摩托艇,迎风而立,那叫一个爽!”宿云微神情中浮现出了一种东西,是向往。
  “算我一份。”游哥丢开了绢子。
  “那是一定。”宿云微说道。
  “我看上了个我公司里的美少妇,她的老公常年在外地上班,正经得让人心疼,一看就知道贤惠得要命,我要了她好几次,她一直不从我,他妈的!我就喜欢这种正经的,越正经我就越要搞到手,这次我把她骗到白马湖,你给安排条船,我在船上非把她给办了,我看她再往哪儿躲我!”游哥嗅了嗅自己象浆糊粘上去一般的扁平鼻子,转了转手指上硕大的宝石面金戒子,又摸了摸自己的水滑油亮的大背头。
  “哈哈,湖光山色,在水佳人,游哥你真有情调!”宿云微奸笑了起来。
  “浪军刀,呵呵,你小子怎么叫这个破名字呢?”
  “我在家是老末,大哥叫浪军刺,二哥叫浪军流,我小时别人管我们兄弟几个叫流浪的军刀,外号叫无比帅呆。”宿云微瞎话张嘴就来。
  “你该改个名,叫蛔虫。”游哥朝宿大麻子挤挤眼睛,笑声朗朗。
  后来游哥真的在白马湖上公然骗奸了那个美少妇,美少妇愤然投湖自杀,又被游哥救了一来,扒了衣服,让人在美少妇的肚脐下面刺上了“游骑兵到此一游”的刺青,宿云微在旁边做了直接的帮凶。美少妇后来和自己老公一直上访,不停地上告,却一直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解决,公检法互相推委着,就象踢皮球。其实确切的说是没人敢解决,当时本有个很有正义感的警察想帮助他们,结果被很快就被上面通知先脱了警服,再回家反省,因为有人举报他有受贿的嫌疑。
  半年之后,美少妇的老公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撞成了重伤,上半身癫痫下半身中风,肇事的车正是隶属于游哥公司的汽车。美少妇漂亮的容颜瞬间苍老了,此后她整个人变成了半疯子,见着穿制服的就掀起肚皮上的“游骑兵到此一游”的纹身给人家看,害得海州穿制服的见着她就躲得慌。
  直到有一天她再次向一群穿着制服的人掀起她肚脐下的刺青,才总算将自己的冤情给昭雪。那帮穿着洒金下摆制服,上面绣着龙抓的球,留着红色胡子的汉子,为她讨回了应有的公道。
  闲话嘛就此打住,我们的麻皮老哥宿云微就是靠着这种机缘,好不容易凑起一堆枪支,还没等他自己完成热兵器改革,就先送出了一半给荷兰太保迎战道明臣。宿云微其实也是老大的不情愿,但一想到对付的是道明臣,宿大麻子还是咬了咬牙,认了!
  宿云微并没有直接送枪给荷兰,他找的是另外一个中间人,这个人就是龙五。 


第一百一十一章 人民卫士
  龙五这个人在天都已经很出名了。他的出名和他英俊的外貌和才干有着直接的联系。他在天都有名到什么程度呢?我讲件事情大家就明白了。
  八七年春节的时候,天都市政府曾经举行过一次公安系统和天都大学的警民联欢会,那场联欢会汇聚了天都大学表演艺术系的文艺骨干,称得上是男的英俊,女的漂亮,那年月的搞文艺一眼就能看出来,因为气质和打扮是和普通人截然不同的,天都大学表演艺术系的大学生们更是个中翘楚。那天本来应该是这些天之娇子们尽情发挥的舞台才对,但是那天的风头楞是被刚刚从警校毕业分配到海州刑警大队的龙五抢了个干净。
  当天的晚会上,高大的龙五乍一上台就让所有与会的文艺骨干中的男孩们黯然失色了。龙五的相貌不只是英俊,还有种军人般的刚毅,眉心中间的那一颗红痣,恰如其分地缓和了他刚硬的线条,用一个女大学生的话来说,这张脸简直就是米开朗基罗“大卫”的翻版。他用吉他演唱了一首自编的歌曲《冬天里的一把火》,在会场上掀起了一场巨大的风暴,很多女大学生到后来情不自禁地跟着他在一起重复那句琅琅上口的歌词:“你就象那……冬天里的一把火!”
  这场演出结束后,好多女大学生都拿着小抄,追着龙五,让他把这首歌的歌词抄给她们。这首歌曲在天都的传播速度是惊人的,大街小巷的男孩女孩都在哼着这首歌,只唱得最后大兴安岭也情不自禁地失了火。
  龙五的舅舅是我们的老朋友了,这位老人家就是前文中介绍过的那位黎叔。黎叔在天都担任了公安系统的领导工作多年,最早的时候是搞统战工作的,在天都广有人脉,以前的雷猛和现在的宿云微就是背靠着这棵大树,在天都叱咤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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