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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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流- 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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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论到此结束!”港督卫奕信无力地挥了挥手,“同意把那个抢匪的照片登在《二周刊》上面吧,听听坊间的传闻是什么吧。新闻报道上,你再严把一下关,把损失降报到我们能承受的范围,那几个和记的打手,把他们当成被警方击毙的匪徒报上去。” 
  “YES~SIR‘!”警务处长鲍礼臣并脚敬了个礼。 
  “忘了这一切吧,你我只是做了场恶梦罢了。”港督卫奕信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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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记的刑堂里也上演着另外一幕。 
  几张太师椅上端坐着几个白发白髯的老头子,鹤发童颜,有一个老头子还在手里转动着两颗铁胆,他们的身侧还散坐着几个中年人,个个脸色严峻,不怒自威。身后的关老爷像面前烟雾缭绕,几拄棒子香正在散放着氤氲,一股逼人的沉闷回荡在整个房间里。 
  照壁上也是一溜黑白照片,全是些老头子,依稀能从他们的眉宇间,看出多年前叱诧江湖的风采。 
  一个强壮的汉子被用绳子勒的紧紧的,捆在了地上,脸上满是累累的伤痕,他的周围全是些五大三粗的壮汉,横眉竖目地看着他。地上被捆着的汉子正是当天去了道明臣他们寓居地的那个原69军的侦察兵,他的手指还包着,鲜血把外面的纱布洇红了,伤口看来是受到过重击。 
  “阿强,我们再问你一次,你究竟认识不认识那些摆我们一道的抢匪!”坐在了中间太师椅上的老头子用江浙口音的普通话问道。 
  “我真的不认识!老太爷!”叫阿强的壮汉抬起了脑袋,他的眼睛已经肿成了一道线,眼袋位置全是一片淤青,配合着脸上几道触目惊心的豁口翻卷开了的粉红色嫩肉,越发楚楚可怜。 
  “不认识这帮人?那你为什么弥敦道大火并你不去?临阵脱逃?”老头子闷哼了一声,铁胆在手里溜转的更急了。 
  “我那天去了他们那,你也知道的,我是丢了一截手指才回的来的!我也告诉你们了, 这是帮不同一般的大圈,他们是越战时的侦察兵!”阿强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嘴角涌出的一片血沫没能把他的话打断。 
  “是吗?”旁边又有一个坐馆老大模样的人站了起来,俯下了身子,摸了摸阿强的脸,手指抠进了他脸上的一道伤口,狠狠一扯,一片烂肉被拽开了,阿强一阵咬牙,楞是没发出一声惨叫。 
  坐馆老大在他的身上把手指擦了擦,又坐回了位置上。 
  “蚊爷,这小子不说实话,宰了他算了!”这个坐馆老大说道。 
  “等等先。”老头子还在溜转着手里的铁胆。 
  “蚊爷,我是冤枉的啊!我早说过了,不能去赴会的,这帮人我知道,虽然不是和我一个部队,但他们的战绩我早就听说过,他们是参战部队中人均杀人最多的侦察兵,他们比那些越南特工还要有忍耐心,还要残忍,他们是我们国家的少见的几支专门以越境杀人为天职的侦察兵啊!我真的没说谎,他们的事迹,我们军里老早就传开了,而且这帮大圈崽里头有个人就是他们侦察连队半移动侧身靶的第一名啊!这样的人每年在集团军大比武里,都是实弹上膛,背靠着死亡指标,打出来的神枪手啊!我早就告诉你们了,只不过你们不相信罢了!”阿强急迫地说道,脸上那块烂肉也跟着上下颤动着。 
  “人家说什么你都信啊?”老头子扯了下嘴角,似笑非笑。 
  “不是不信啊,这帮人的文身我看到了,那是如假包换的,谁也冒充不了的啊!那个领头的我老早就看过他的资料了,他当时是虐杀战俘被内退的,这个家伙一个人徒手格杀了所有来偷袭的越南特工,这些越南特工的尸体曾经在内参上有过照片报道,要不然我当时为什么会突然切断手指回来?我其实认出了他了,一眼就认出了他了!”阿强说道,他的眼睛里满是真诚。 
  “浩南,你是阿强的老大,你来说说究竟该怎么办。”玩铁胆的老头子把头扭转到了一边,看住了坐在最末太师椅位置上的一个后生仔。这个后生仔长的也是一脸的帅气,留着一头飘逸的长发。 
  “这个情况其实我知道一点,我没怎么相信,其实我也天天去派人去看住那几个人的,不过他们是怎么来到弥敦道的,我还真是不知道,派去的弟兄也没看到。阿强也许说的对,的确不关他的事,是这帮大圈太厉害了。”叫浩南的英俊坐馆老大神色复杂地看着老头子说道,言语中已经有了替阿强开脱的意思。 
  “话不是这么说的吧?浩南!”边上又是一个坐馆老大开口了,阴阳怪气。 
  “那你们准备怎么办?”浩南哥偏过了脑袋。 
  “临阵脱逃就是不义!三刀六洞这是帮规!”这个老大狠狠地说道。 
  “不要吵了!”老头子开口了,“浩南!你御下不严是跑不了的!这帮大圈的驻地还有人看着吗?” 
  “还有人看着呢!”浩南说道。 
  “不是猛龙不过江啊!你们是不知道,今天警务处长其实已经找过我了,你们是没看到当时有个路过的狗崽队拍的照片啊!那帮大圈哪里是来打劫的!简直是一帮民国时期的胡子!这帮大圈不简单啊,三合会那边也反馈了消息过来了,说近期我们熟悉的大圈根本就没什么动作,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悍匪!阿强也许说的是实话,但是,他临阵脱逃,也算是重罪!警方现在让我们交人,浩南,不要怪我,这是你的堂口的事,不要拖累别的堂口,你自己交几个小弟出来吧。另外,大圈那边,你们也不要再查了,这帮大圈只要不是来抢地盘的,我们什么都可以往下咽!如果和他们干起来,我担心,我实在担心!你们什么时候也去看看警务处的资料吧,太惨了!警方这次死的人比我们还多,这种棘手的事就留给他们吧!这帮杀人机器现在肯定已经不在香港了,那个驻地附近的兄弟也撤回来吧。”叫蚊爷的老头子叹了口气说道,“阿强居然也会被他们给吓住,这其实已经是最好的证明了。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三刀六洞,阿强就看你自己的造化怎么样了。” 
  阿强连忙叫道,“我愿意接受三刀六洞!” 
  “你妈个白痴!和大圈拼命怎么你没这么积极?”旁边有个老大上来就给了他一脚,踹的阿强窝成了一团。 
  “你们根本不了解他们!你们根本不了解!”阿强抬起了血肉模糊的脸说道,“如果有一天你能了解,你就不会活在这世界上了。” 
  “住口!”浩南哥“刷”地站了起来,“阿强,你给我住嘴!” 
  “我要说!”阿强梗着脖子吼道,“我也不管了,我知道你们看不起我!我知道你们鄙视我临阵脱逃!我就说掏心窝子的话吧,其实那天我也在,我就躲在了不远处的九龙半岛酒店附近,我看到了什么你们知道不?一把黑星54手枪,在不到2秒时间里,连续射杀了八名荷枪实弹的军装警察,7颗子弹杀8个人啊!当时的我浑身都在发抖,我绝对没说谎,我看到那个大圈崽用枪柄砸向军装警察时我就知道我没出现是对的了,这个飞枪毙敌的绝招在我们当时69军侦察兵也找不出一个来,用手枪飞砸敌人的鼻子,把碎骨拍进脑袋里,这是特级侦察兵终极杀人技术!即使我去了又能怎么样?他们有六个人,还有隐藏在暗处的狙击手,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集体射杀我们堂口的兄弟啊!他们全是雷鸣登霰弹枪,枪枪毙命,不留一个活口!他们太厉害了!你们永远无法理解!永远!” 
  “不要再说了!”浩南哥吼道。 
  “这事到此结束!”几个老头子站了起来,拂了拂袖子,“浩南,你自己解决吧!” 
  “蚊爷!”几个年轻的坐馆老大也站了起来,“这事就这么算了?我们吃大圈的亏就这么算了吗?” 
  “你们知道个屁!”蚊爷气的胡子都翘了起来,“你们想干什么?去宰了他们?去哪里宰?杀了那个窝藏他们的人?没用的!孩子!混江湖不是靠血气靠武力的时候了,这帮大圈虽然勇猛,但只要他敢再这样横行下去,会有人收拾他们的!但绝对不是我们!我们去干这事成什么了?有什么意义?有什么收获?女王颁发勋章给你们吗?” 
  “我咽不下这口气!”有个坐馆老大说道。 
  “咽不下也得咽!”蚊爷说道,“当年杜月笙大爷在上海滩呼风唤雨,碰到王亚谯这个杀手之王,还得叫一声“五爷”呢!这伙大圈已经超越了当年王亚谯的境界了,他们是大陆军队训练的杀人机器!看来他们只是想捞一笔养老金而已,我们没必要再纠缠下去了!我们这次虽然被他们当成棋子给利用了,但也是个教训!给我记住了,这样的人下次碰到,要拉拢为先,这种人唯利是图,对我们没有害处,只有促进!记住了!越战还没打完,今后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多的,我们都要管,那我们不是成了警察了?听我的没错,尽量不要去触怒他们!” 
  几个年轻的坐馆老大全气呼呼地坐回到了太师椅上。 
  “阿强,你自己了断吧!”浩南将一把匕首扔到了阿强的面前,一旁的大汉拿起匕首把捆在他身上的绳子挑断了,把匕首硬塞进了阿强的手里。 
  “浩南哥,谢谢你!”阿强的眼睛湿润了,手腕一翻,匕首笔直地刺进了他的小腹里。 
  血光顿时四面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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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记的老龙头说对了,道明臣已经收到了惩罚了。不是来自香港方面的压力,而是后院起火了。 
  道明臣根本就没料到,自己一去香港,有个躲藏在暗处的对手就狞笑着开始了自己的复仇计划。 
  这时的天都上空已经是阴云密布,风雨欲来。 


第九十二章 你好毒
  天都市迎来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 
  纣臣墩山上一片花团锦簇,去年种下的竹子被春雨一浇,刷刷地冒了出来,把整座山装扮的青葱一片,谁都能肯定,再过一段时间,这里肯定是一片潇湘乱舞,龙吟森森的美丽景象。 
  荷花却按奈不住了。 
  道明臣最近时间忙的不得了,就连从上海回来那阵,也是忙着公事,能陪着她到处走走的时间少之又少,这让对道明臣有着极大依赖心理的荷花很失落。 
  道明臣的衣服一向是荷花来洗的,就连她碘着大肚子也一样。道明臣这阵又去了香港,荷花实在是想他想的厉害的时候,就把他的衣服翻出来,放在脸上闻,感受他的味道。对她来说,外面的景色再美,也没有道明臣身上的气息更让她陶醉。 
  每当这个时候的荷花,脸上的幸福能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 
  青衣最害怕看到荷花这样,每当这个时候,她的心里有种莫名的酸痛,堵的厉害。她甚至想象着能有一天能当着很多人的面,把道明臣的衣服也放在脸上闻一闻,该是一件多幸福的事。 
  虽然大家都在顺从着荷花,但是孤单和寂寞还是在她身边象挥之不去的愁绪一样,时刻缠绕着她,她的脑袋自从以前受了刺激之后,就一直没完全恢复过来。加上对道明臣的思念和眷恋,越发让她心绪不宁,就象小孩子一样,时不时就要发点脾气。 
  荷花想念着安徽家乡这时盛开的紫云英,想念这时家乡的风。没有寄托的她开始发疯般地想念着自己最最亲近的人。 
  刘妈妈一直戴着老花眼镜,每天都在缝制小孩将来的衣服,她说小孩不能穿买来的那种涤纶衣服,对皮肤不好,乡下的土布养人呐!蕾蕾现在一直和爸爸住在市政府的小楼里,也转到最好的中学去上学了,学校的校长看到她的时候,笑得能把牙花子露出一半,那个年轻的后妈对她也很和气,每天都要去接她放学。老头子不敢来找道明臣,听说了道明臣离开天都去做生意了,和蕾蕾回来偷偷地来看过一回媳妇,和刘妈妈聊了很久,出来的时候眼圈很红。 
  “我这个儿子,从小时候开始,眼睛里就老是划过陌生可怕的光芒。”道大海对刘妈妈说道。 
  “老道,你错了!明臣一直是很懂事的!小时候吃了太多的苦了,他心里有苦啊!”刘妈妈眼圈也红了。 
  “我知道!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他和蕾蕾,他们的母亲就是为了我这个右派,受不了这个打击才自杀的。尤其是我在秦城和现在的妻子结婚之后,明臣就不再给我写信,我完全失去了和他的联系,只到恢复工作才知道他居然上了战场!我现在一直觉得愧对于他,不敢见他。”道大海把脸埋在手指中,用力地揪动着自己的头发,脸上浮现的愧疚若隐若现。 
  “等荷花把孙子养下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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