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祸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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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祸朝夕-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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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假哭做悲喝茶的公孙朝夕“咳咳”呛了一口。“那东西现在在我肚子里,你不要说得这么恶心……”

“总而言之昆仑山顶必然有异兽,把自身之卵放入人体养大,最终破腹而出,兽成人死。”君霜桐居然查得很清楚,表情还很安然,“所以我这几个月都在昆仑山顶,但一直没见什么似龙非龙似蛇非蛇的异兽,倒是有一头‘掘母’总是试图杀我,我想这不知名的异兽,应该是‘掘母’的天敌……”

“那只什么‘掘母’只是蜘蛛,难道我肚子里的是只苍蝇?”公孙朝夕哀号一声,喃喃自语,“虽然说母不嫌子丑,但要我认苍蝇作儿子万万不能,我要去找棵大树吊颈……”然后他突然瞪大眼睛,“它干吗要杀你?难道你肚子里也有一个怪物的卵?”

君霜桐一怔,终于露出了一丝丝尴尬之色,“你……”

他本想说“明知故问”,却见公孙朝夕哈哈大笑,他终于看到传说中君霜桐君大公子不自然的表情,这可是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君大公子从没给人看见过的表情。敲桌捶椅笑了好一会儿,公孙朝夕叹口气道:“我说我和那朵桃花也就算了,你和刀二公子出这事要是给你们的老子知道了,说不定会杀了你们……”君霜桐贵为“明王君府”的长子名剑,刀狻猊贵为“神悟刀家”最出色的子孙,两家均以子为荣,家教森严,君霜桐和刀狻猊要告诉爹娘他们肚子里多了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孩子,只怕不是给幽闭,就是给杀人灭口。

君霜桐居然还能继续微笑,让公孙朝夕委实有些佩服,只听他淡定从容地说:“所以我们要先查清楚那异兽究竟是什么?‘掘母’的天敌又是什么?”

“那头大蜘蛛比房子还大,如果有能制服它的其他怪物,想必会很有名。”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

君霜桐一怔,“例如?”

“例如——龙。凤凰、麒麟……”公孙朝夕笑眯眯地说。

君霜桐又是一怔,醒悟他的意思,不由得淡淡地一笑,“就算你生出条龙出来,它咬破你肚子,你还是会死的。”

“人生得出一条龙来,死而无憾。”公孙朝夕感叹地道。

君霜桐再次一怔,含着笑道:“能像你这样乐见其事,倒也是一件幸事。”

“能像你这样若无其事,倒也是一件怪事。”公孙朝夕道。

君霜桐不以为件,反而听得很愉快,“那正是你我这种人本色。”

公孙朝夕忍不住有些想笑,“我如果和你君大公子是同一种人,早就被自己的酸气腌成醋溜酱菜,酸死了。”

君霜桐道:“过奖、过奖。”

说着两人相视一笑,公孙朝夕是大笑,君霜桐依然微笑。

“你们两个本就是同一种人,”门外传来萧守红淡淡的声音,“都是一肚子鬼胎的男人。”她一语双关,施施然走了进来,衣服她自己洗了,现在套着君霜桐晾在外面的长袍,倒也飘逸洒脱。

君霜桐就当没听懂,“萧姑娘请坐,待君某人为你疗伤。”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萧守红嫣然一笑,他那风度虽然很陈旧,却依然很令女人心动,难怪家里的表妹师妹为他争得头破血流。听话地坐下,君霜桐的手抚上她的背心命门,开始为她疗伤。

然后公孙朝夕去洗澡。

八昆仑山上空徒壁

第二天君霜桐带他们两个上昆仑山,花了几天工夫把整座山转了一遍,这次不但没见到“掘母”,就连草都没见到几根,满地尽是石砺。他们在上次聚会的山顶上坐了一个晚上,什么也没看见。

公孙朝夕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来昆仑山好几个月,究竟是在干什么?”

君霜桐含笑回答:“名为赏雪,本为求真,实为……”

“逃难。”公孙朝夕替他接下去,叹了口气,“既然你在这里这么久都没查出什么出来,看来要知道它是什么只有等公孙大少把它生出来了。”说完他斜睇着君霜桐,“你不敢回家?”

君霜桐看了他一眼,淡然优雅地道:“如果我老子像你,我就回去。”言下之意,似有遗憾他名震江湖的“明玉无双剑”的爹不如公孙朝夕。

公孙朝夕同情地看着他,“可惜你最多只能叫我老子,却不能把你老子变成我。不过君大公子,你要是常常这样说话,不怕把倾慕你的大姑娘小姑娘都吓跑了吗?”

君霜桐微微一笑,“哪里、哪里。”’“你在这里一个人慢慢盖房子和那头大蜘蛛做伴,我和小守红儿目前暂时回‘金钱坊’。”说到离别,公孙朝夕难得正经地说了两句,“如果有新消息我照旧用黄玉通知你。”

君霜桐点点头。

公孙朝夕拉着萧守红走了两步,回过头来眨眨眼,“虽然昆仑山顶的雪不化,但是赏了五个月你不腻吗?我看很快就会有人来陪你赏雪……你慢慢等吧。”说完一笑而去。

萧守红跟着淡淡地一笑,对君霜桐拱了拱手,负手跟着公孙朝夕离去。

君霜桐望着两人的背影,突然之间似乎有些落寞,眼眸深处依稀有些惘然,转身回到他造的木屋里,关上了门。

“霜桐居然逃到昆仑山去避难。”萧守红和公孙朝夕下山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拿下她“绝世仙女”的面具,插口说,“这件事又不是他的错,不必怕他爹怕到要躲在这里五个月吧?”

“他在等死、”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一怔,脱口问:“什么?”

公孙朝夕奇怪地看着她,半晌才说:“你不知道你的君大公子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个地方静静地死去吗?”

“什么乱七八糟的?”萧守红听得瞠目结舌,“胡说八道!”

“你居然这么不了解他……”公孙朝夕喃喃地说,“他七岁那年曾经被人拐走,拐走他的是个精通勾魂大法的老太婆,嗯……‘招魂咒’你听说过吗?”他抬起眼看着萧守红。

招魂咒是诱人自杀的精神控制奇术,萧守红虽然从来没见过有人在此咒下自杀,但闻名已久。皱了皱眉头,她问:“霜桐小时候被人下了招魂咒?”

公孙朝夕点点头,“他七岁那年被人拐走,被施了招魂咒,不过他的反应和别人有些不同。”他干笑了一声,“在君大公子之前所有被施招魂咒的人部乖乖地去自杀了,只有君大公子在那以后对死这件事充满幻想和好奇,找个如梦如幻的地方诗情画意的死是他的梦想,但是他就是偏偏不自杀。他的武功高,人聪明,运气好,家世惊人,行走江湖名气越走越大就是怎么样都死不掉……你别看君大公子道貌岸然,他的兴趣实在让人不舒服。”

“他现在在昆仑山等死?”萧守红有些不解,“他知道肚子里有只怪物会咬破他肚皮出来以后——他很高兴?”

公孙朝夕用“你终于懂了”的目光看着萧守红,“所以他在昆仑山什么都没查出来,他虽然好奇,但是根本高兴得不想查,他在那里又尊贵又高雅又寂寞又清冷地等死。

不自杀是他的原则。”公孙朝夕用一种我比他娘还无奈的口气说,“他等了那么多年,终于等到一个会让他死的契机了。”

萧守红叹了口气,“可是我觉得……以他的才智武功,就算肚子里有个怪物咬破他肚皮出来,他也不会死的。”

公孙朝夕扬着眉毛笑得很开心,“虽然对不起他,可是我也觉得除非那怪物把他整个人吃掉,否则君大公子还是死不了的。”

两个人说说笑笑,虽然嘴上都说肚子里的怪物将咬破肚子出来,但那东西实在长得太慢,那一天仿佛很遥远,竟让人担忧不起来。

※※※×金钱坊。

他说……马无皮瞪着那个从昆仑山回染号称“已死”、什么事也不再干却霸着最好的一张楠木椅子喝酒的公孙朝夕,如果不是因为他“怀着孩子”,马无皮早就用五百飞刀把他钉在门板上示众了。

可惜,他不敢。

不敢不是怕钉不死公孙朝夕,而是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在公孙朝夕身边嘘寒问暖,他怕一个失手,一柄飞刀过去钉不死脸皮厚如城墙的公孙朝夕,却有萧守红飞身挡刀上演美人救英雄的惊世传奇,那么冷芳第四谱不就泡汤了?

公孙朝夕自从上次那件白衣在泥里泡成花衣之后,终于了解到坚持穿白衣的君大公子究竟要多么小心,那件衣服才会始终“白衣如雪”。对于花许多力气把落到身上的灰尘泥土雨水一一弹走,这种功夫公孙朝夕一来不会,二来兴趣缺缺,所以他现在改穿黑衣,从头黑到脚。

他在喝酒,依然喝十两银子一壶的碧酒。

萧守红在给他斟酒。

马无皮想不通为什么冰清玉洁的萧守红突然对他马大爷二十多年来一直看不顺眼的公孙朝夕曲意奉承起来。而且只要公孙朝夕一动眉毛,萧守红就开始笑。

她那如冰雕般的脸蛋这么无限欢欣的嫣然一笑,笑得简直令马无皮都想原谅她惹来双燕阁和瑞鹤五行掌的亲戚祥麟三才剑对金钱坊的围剿了。

没错,金钱坊目前正在被双燕阁和祥麟三才剑两个门派联手围剿中,钱衰灯重伤之后不知去向,碧蝠死得干干净净,萧守红还冠着杀人凶手的罪名,虽然马无皮已经传出了是钱衰灯所杀的证据证物,但这两个小门派却宁死不信。

不信的原因公孙朝夕凉凉地说是因为马无皮没有信誉,他虽然嘴上不认,心里却很气馁。现在金钱坊被双燕阁“飞燕回旋镖”的高手和祥麟三才剑的剑手围住,虽然一时不愁吃喝,但再过那么三五天还是会断粮饿死的。

他们一时不敢进来,是公孙朝夕那招“满楼明月梨花白”打败钱衰灯和白星汉实在太吓人,何况萧守红本身武功亦是不弱。却不知道那一招三脚猫“满楼明月梨花白”其实是桃如丑于某日酒后醉醺醺打入公孙朝夕经脉中的一些气劲,公孙朝夕乃是天下第一等练武的蠢材,如果没有桃如丑留下的那些暗劲,就算他看过一千遍“满楼明月梨花白”他也是施展不出来的。那暗留的气劲打一次就用完了,要他再来一次,就算公孙朝夕肯,也是妄想而已。

何况他不肯。

他懒。

他只是放了只黄色鸟儿飞去照花斋找桃如丑来救命,然后他就舒舒服服地躺在椅子上喝酒。

萧守红给他斟酒,脸上虽然在笑,心里却很担忧。

她昨天和公孙朝夕小吵的时候一怒撕破他的衣服,终于看见他背后的那朵“紫薇”已经扩散了有一个半拳头那么大,印记更为鲜明娇艳,那图案充满了异样的生命感,简直像脱离了公孙朝夕的背脊而活着。

轻按他肚子里奇怪的东西,只能感觉到它平静的心跳,却始终猜不透那是什么东西。公孙朝夕的肚子并没有像怀孕的妇人那样凸出,她担心的却是如果那东西确实像他背上那印记那么大,只能证明它在往里压——莫非真的吃掉了公孙朝夕的许多内脏?可是如果当真吃掉了内脏,这个人又怎么能这样神气活现痞赖无聊地活着?想来想去,她只有一肚子的疑惑担忧,望着他满不在乎的脸,仿佛多看他一两眼就会比较安心,能看的话她就不停地看着他,不停地确认这个人确实在她身边,没有变化也没有死掉。

“咳咳……”马无皮终于在旁边看萧守红看公孙朝夕那“痴痴”的眼神看得快要吐了,“外面有人打进来了。”伴随着他这一声提醒,“哐啷”一声,“金钱坊”的大门被打破,十几个人挥刀弄剑地冲了进来。

公孙朝夕懒洋洋地挑开一丝眼皮,看了冲进来的男男女女一眼,叹了口气道:“你不能说得快点儿吗,我也好有时间去开门,你看这么一下砸破少说也损了三十多两银子,造孽啊。”

马无皮气得吹胡子瞪眼,骂人的话还没说出口,闯进来的一位紫衣女子指着他的鼻子下令:“此人獐头鼠目,一看就知道是个奸商,必定就是公孙朝夕,大家上!先杀公孙朝夕再杀萧守红!

“这人千真万确就是公孙朝夕,想他去年还讹诈了我五百两黄金去周转,到现在没还我。”公孙朝夕故意叹气,喃喃地说,“朋友就是朋友,借钱的时候你就是他亲爹,还钱的时候他就是你亲爹……”

马无皮被他气得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辩驳,只得跳起脚起来指着公孙朝夕的鼻于大骂:“公孙朝夕!我和你二十年交情今天就算完!

紫衣女子一怔,左看右看,一挥手喝道:“两个一起杀了!”

于是男男女女一拥而上,刀剑齐挥,一时间“金钱坊”桌翻椅倒,茶溅瓶破,却是没伤到半个人。马无皮逃命的本事大下无双,公孙朝夕赖在椅子上不起来,萧守红只好挥剑拦在他椅子前替他招架,心里啼笑皆非:这些人的武功也太差了。

她的玉剑在遇到“掘母”的时候丢了,本要再找一柄和“天犀”相配的寒玉剑,但有天和公孙朝夕逛大街,在他甜言蜜语油嘴滑舌的怂恿下买了一支最便宜最简单的青铜剑。青钢剑挥舞起来比玉剑威势得多,眼见她剑光霍霍闪亮如雪,紫衣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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