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平日,她绝对不会这么做,但她似乎没有选择的余地,因为此刻她全身上下,甚至连每一根头发,都渴望泡在热呼呼的水里。
几番挣扎后,最终她还是妥协了。如果他要看,直接脱光她就行,大可不必这么麻烦,所以她选择相信他。
不再犹豫后,她用最快的速度脱光衣裳,将身子从头到脚洗去污泥后,大木桶里,让整个人沐浴在暖呼呼的热水里,然后舒服的吁出一口长叹。
热水的温度刚刚好呀~~
暖烘烘的热水,令她绷紧的神经暂时得到舒缓,放松了四肢百骸,不过一下子,白皙的肌肤就变得通透润红。
热气雾蒙蒙的,她的眼神也昏朦朦的,添了睡意,直到一股香味扑鼻而来,她才又清醒。
发现香味是从他那头飘过来的,她好奇的攀在木桶边缘,想知道是什么东西那么香?
原来他正在烤东西,那火堆上放着架好的火架,中间的竹子插着一只去了毛的野鸡,滴下的油落入火里,发出噗滋噗滋的声音,而他不知在肉上洒了什么香料,将野鸡烤得香味四溢,让人直流口水。
她直直的盯着肉,唾液直冒,肚子咕噜咕噜的响着。
泡完了热水,她将身子擦干,从包袱里拿出新的衣裳换上,一跛一跛的走到火堆旁,一双眼仍然死盯着野鸡。
这只鸡,肉质肥美饱满,烤得酥脆油亮,直勾引得人五脏六腑都在。
沙无忌撕下一只鸡腿,递给她。
不由分说,她抓了就吃,对于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她来说,这只鸡腿简直就是人间珍馐。
她一吃完,他就接着递给她另一块肉,而且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似的,不用她开口,自动将水袋递给她。
她拿起水袋灌了一大口,滋润早已干渴的喉咙,一脸的心满意足。
当味觉和肚子得到充分满足时,她的脑袋瓜才有多余的空间去思考,病环视周遭这一切。
生火的干树枝,烧开的热水,烤好的野鸡,以及铺好的草席,这些难道都是他弄的?
她霎时恍悟,原来他先前离开,并非抛下她,而是去准备今夜打尖的地方,找树枝、生火、烧水、猎野鸡、铺床,他所做的,全是为了她?
心中不由得升起一抹暖意,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其实……这人不坏嘛!话不多,做的事倒挺多。
想起先前他吻她的嘴、亲她的脸,脸儿浮起羞意。
其实她也不讨厌他,平心而论,看他还满顺眼的,在这荒郊野外,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还能打点出这格局,称不上完备,倒也算舒适,让她的气消了不少。
吃饱后,她躺在铺有干草的软床上,享受酒足饭饱后那份慵懒惬意,因为一时也无睡意,便两手撑着腮,骨碌碌的眼珠子随着他的身影移动,好奇的看着他收拾饭后残局。
当他走到右边,她的眼珠子也跟着往右边移,看着他将每扇窗检查关好。
当他走到左边,她的眼珠子也跟着往左边移,盯着他将拆下的桌板,挡住破了个大洞的门板。
接着,看着他帮自己脏掉的衣裳洗干净,拧干,然后挂在架好的竹子上,放在离火不远的地方烘烤着。
她生在苗城,长在苗城,众人对她万分宠爱,侍候她的都是些婢女,可还未被男人服侍过,所以觉得很新鲜。
凭良心讲,这男人倒挺贤慧的。
当忙完所有事情,他走到她面前,蹲下,拿出一个瓷瓶。
“换药。”
她看看自己的脚踝,绷带都脏污了,的确该换新的,所以很自然的将纤细白皙的足,放在他的大腿上。
沙无忌将绷带拆下后,用温水沾湿布巾,将她的脚踝先擦拭干净。
她正需要如此,酸疼的脚感到一阵舒畅,因为脚上有伤,所以她适wωw奇Qisuu書网才沐浴时,唯独这只脚必须挂在木桶上,无法清洗。
她闻到一股清香的药草味,这才发现,沾湿的布巾似乎用药草浸泡过热水,擦在肌肤上,传来一股清凉感,加上他用热毛巾敷在伤口处,舒缓了筋脉,反而不那么疼了。
望着他用布缓缓为她擦脚的模样,轻柔的动作,细心的举止,令她心头一股飘飘然。
她赤裸的足踝,还没让一个男人如此碰触伺候过呢!
这份陌生的亲匿,令她着迷,一点都不排斥。老实说,她还挺喜欢的呢,但又不想太便宜他。
她心下衡量着,这家伙武功高,又懂医药,做事也勤快,把她伺候得还不错,就是对她色了点,不过,还在她的忍受范围之内。
江湖险恶,人性狡诈,有他在身边,对她而言的确方便许多。
美眸偷偷瞄着他,鬼灵精怪的转着眼珠子,她抿唇偷笑,心生一计——
“喂,姓沙的,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我?”
抬起的眼,对上她秋水生波的美眸,毫不隐瞒的点头。
她嘴角的笑意,益加娇艳动人。虽然早料到他的答案,但瞧见他老实承认时,还是开心了一下,他的仰慕,讨好了她的满足感。
“那我们来做个交易,如何?”
“什么交易?”
“如果……”放在他大腿上的那只迷人纤足,故意似有若无的往他胸膛上磨蹭,存心逗得他心猿意马,才悠悠开口:“你能带我找到蛊王,我就让你碰我。”
黑眸燃起闇火。“碰你?意思是……”
她就知道,他没这么好打发。
“意思是,你可以搂着我,做你想做的事。”
那只在胸膛上磨蹭的小脚,透露出只要他答应,两人能做的事可比现在的挑逗多了,而她,存心撩得他心痒难熬,最好脑筋无法思考。
“只要我帮你找到蛊王?”
“是的。”
大掌温柔的包住那纤足,一口答应。“一言为定。”
他低下脸,亲吻她纤细敏感的脚趾,而当他这么做时,灼热的眼神依然锁住她,仿彿在举行一场仪式,藉由这个亲吻,传达他将会达成她的愿望,然后,他要她。
她的心跳漏了一拍。当他亲吻她的裸足时,也令她没来由的发软;他眼中强烈的渴望,令她身子热了起来。
这一定是错觉!是火堆让她的脸颊臊热,一定是!
她缩回脚。“那……就这么说定了,我累了。”
转过身,拉紧身上的披风,她假装想睡了,待他离开后,那俏红的脸蛋才又悄悄回过头,睁开一只眼偷瞄他。
哼,蛊王要是那么好找,她就不会拜托他了。
她之所以敢跟他约定,纯粹只是希望利用他对自己的爱意,好心甘情愿帮她找到蛊王。
当然啦,她不会傻傻的让他找到人,然后把自己吃了,只要一打听出蛊王的下落,她就会抢得先机,离开他偷跑去找蛊王。
既然是她先找到人,跟他的约定也就不算数啦,这也是为何她会有恃无恐的答应他。
偷偷拟定好计划后,她得意的窃笑,一点也不担心把自己给卖了。
打了个哈欠,睡意渐浓,困倦的闭上眼,噢~~她真的需要好好睡个觉。
明日,才有精神上路呢。
翌日,他们两人共骑一马上路。
沿路上,楚璇努力打听蛊王的下落,据说蛊王隐居于云南一带的峻岭深山,甚少涉足江湖,真正见过他面目的只有少数几人,苗城少主就是其中一个。
“沙无忌,你猜那蛊王生得什么模样?好不好相处?个性会不会很怪异啊?”
“……”
“一个人没事行踪搞得那么神秘,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啊?”
“……”
一整天下来,大部分都是她在说话,而他则静静听着,偶尔会回几句,要不是因为腰间有一只手臂紧紧搂住她,她真会产生只有自己一人的错觉。
其实她也不在意,早习惯这男人的沉默寡言,只要他把自己服侍得好,她就当是跟一个哑巴出门吧。
始终寡言的男人,突然开口。
“你为什么要找蛊王?”
嘿,她还以为他不会问呢!本来她懒得说,既然他这么捧场开口,告诉他也无妨。
她并没有立刻回答他,而是将身子往后靠着,调了个舒服的姿势,状似在思考这故事该从何说起,而他,则耐心等着。
“你知道吗?我小时候,有一天爹的朋友来苗城作客,听说是一位很厉害的江湖前辈,我记得,那位老爷爷身边还有位少年,好像是老爷爷的孙子,岁数跟我大哥相仿。”
沙无忌静静听着,没有答话,楚璇也不以为意,继续说道:“当时我才六岁,不过记得很深刻。第一眼见到那位少年时,就觉得他和我楚殷大哥好像,都是板着面孔,一副生人勿近、死人勿扰的臭脸。不同的是,我大哥肤色白皙,俊美得连女人都自叹不如,当时大哥才十三岁,就已经是苗疆第一美男子,而那位少年则肤色黝黑,一身的草莽气息,活像是横行江湖的土匪霸王头子。”
她拧紧秀眉,仿彿想起什么不愉快的事。
“也不知他和大哥是哪根筋不对,初次见面两人就互看不顺眼,不到半天,两人就打了起来。”
“……”他沉默不语。
楚璇脸色一沉,开始诉说她那段悲惨的童年往事——
“那段日子,他们成天比斗谁的功夫高,闹得苗城上下鸡犬不宁,如果他们比的是刀剑,或抽鞭甩枪也就算了,偏偏不是,你知道他们拿什么当武器攻击彼此吗?”
“……”
她的语气变成了咬牙切齿,还伸出十根手指,恨恨细数这两人的罪状。
“大哥拿出毒蛇、蝎子、蝙蝠、血守宫、蝾螈来攻击他,而他则拿出大娱蚣、大蜘蛛、吸血蛭、蟾蜍,还有一些我从没见过恶心可怕的虫,对大哥放蛊。他们每天,每天,每天斗得你死我活,我也每天,每天,每天活在恐惧尖叫之中。”
“……”
十根数完的指头紧握成拳,关节还发出喀啦、喀啦的响声,她的表情像要掐死某个人。
“那些不受控制的蛇蝎,在我的枕头棉被里钻进钻出,虽然恶心,但我从小看惯了,还能忍受,最可怕的是那些到处乱窜的虫子,在我的衣帽、绣裙、绣袜、鞋子,甚至头发里,不停的攀爬蠕动,吓得我脸色发白,频频作恶梦,当时我才六岁,六岁耶!”
她双手摸着自己脖子,苍白的脸色转为铁青。
“结果有一只虫蛊,半夜爬入我的嘴里,进到我的肚子里,害我痛得尖叫,当大人们冲过来时,我已经两眼翻白,口吐白沫,全身抽搐,最后还是那位老爷爷及时把虫蛊收回,才救了我,这一切,都是那个少年害的!我永远、永远、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件事!”
“……”始终沉默的峻容上,悄然沁出一滴冷汗。
她铁青的容颜缓缓回复正常,从那愤恨的记忆里拔回。
“想不到呀,当年那位老爷爷的孙子,长大后继承祖父的蛊术,名闻江湖,还得了个蛊王的封号,和我大哥的邪王之名不相上下呢,一个邪王,一个蛊王,哼!在我看来,全都是阴阳怪气的大怪人!”
“……”
原本激动挺直的身子,又软软的靠回身后的怀抱,舒服的叹了口气。
“苗蛇之毒,天下剧毒,天底下与我大哥武功相当的人,虽然不只一个,但蛊王却是唯一不怕苗疆五毒的人,因为蛊族本来也是我苗族的一支,只是后来分家了,所以蛊王一定可以保护我不被大哥抓回去,有了靠山,我就不用担心被逼着嫁去北蛮啦。”
“……你怎么知道,蛊王一定会保护你?”
说到这个,那双美眸再度迸射怒光,愤愤咬牙。
“因为我爹说过,蛊王历代祖训中,其中一条明文规定,除非对方挑衅,否则绝不对无辜的人施蛊,若犯此戒,必须偿还对方,所以我特来向他讨回,因为这是他欠我的,我一定要他补偿!哼,他当年害我那么惨,就算帮我做一百件事,也是应该的,我非好好压榨他不可。”说着,嘴角扬起阴恻恻的笑容。
严肃的峻容上,又悄然沁出第二滴冷汗。
“所以啊,你要快快帮我找到他,知道吗。”
原来她是去讨回公道的,这下麻烦了!
在晓得她的目的后,他禁不住暗自汗颜。
倘若帮她找到蛊王,她就要向蛊王讨公道、算旧帐;倘若不帮她找到蛊王,他就无法碰触她迷人的身躯,吻遍她每一寸肌肤。
浓眉紧蹙,他陷入了两难。
因为,他就是蛊王,货真价实的本尊,也是害她口吐白沫的那个十三岁少年,却在十年后的现在爱上了她。
蛊术家族,施蛊之法,代代相传。
祖训的确有规定,继承人若受人请托,一定要用物品或条件交换,此外,更明言规定,绝不可对无辜之人施放蛊术,这是为了避免后代子孙乱用蛊术而定下的罚则。
若犯此戒,必须补偿对方,若置之不理,将七孔流血、不得好死。
当年,还是少年的他,蛊术不精,不小心祸及到她,虽无心,但如今他成为这一代的继承者,已受祖训约制,的确对她有亏欠。
这该如何是好?
帮,也不是。
不帮,也不是。
两样……都很令人伤脑筋哪!
他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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