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小丫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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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丫飞啦-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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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小心地钻出宿舍的大门门后,就悄悄地溜到操场上了,刚到操场上,就听见了起床号——“健康歌”在喇叭里叽里哇啦唱起来,那首歌,在不久后,由于附近的居民嫌我们学校的学生起得太早而“暂播了”。这一暂播,就是一年多,直到我初中毕业,也没再在校园里的喇叭里听过。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真像磁铁,相处得越久,越黏糊。我和小雨整天黏在一起,如胶似漆。我也是一个爱炫耀的虚荣的家伙,经常在小雨面前自夸,也经常把诗给她看。

时光飞逝,令我激动的一刻终于再次来临。运动会上,我们班刚把板凳搬到操场上,还没组好排,我就在操场中央看见一个身穿黑色风衣,高高瘦瘦的,眉目清秀的大男孩。陆郅男!我的心怦怦地跳,好似要跳出来向全世界宣告——“现在站在操场中央的那个帅得无可救药的大男孩就是我兰小丫喜欢的人!我的眼光不错吧?!”

最最真实的激动,是任何事物都掩盖不掉的。小雨看到了我,非常惊讶地说,“小丫,你怎么那么兴奋啊,是不是见到你诗里写的那个人了?”小雨真是聪明伶俐,一语中的。我故作镇定地回答,“嗯,对。”脸上泛着羞涩。“啊?他在哪呢啊?”小雨激动地大声嚷嚷,唯恐天底下有谁听不见她的惊吼。旁边的同学都好奇地问,“谁啊,谁啊,谁在哪?”我真有一把掐死小雨的冲动!我羞愧难当,立即把头埋进腿里。

小雨将整个操场粗略地扫视一番,失落极了,叹息着说,“操场上芸芸众生,楞是没见到帅哥!小丫,你喜欢的人该不会也就是长得像菜瓜一样的人吧?!”旁边的同学哄然大笑,用非常鄙视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刚从垃圾堆里走出来。我脸顿时热得无可救药,好像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难受万分。我真后悔刚才没一鼓作气掐死她!她把我的脸都给丢尽了!这个鬼灵精,肯定是一不小心没看到陆郅男。

为了挽回我丢掉的可怜的面子,我鼓起勇气,高傲地抬起干巴巴的手指,指向操场中间,“看,操场中间那个穿黑色风衣的那个大男生就是他!”

“哇~!真帅呀!”全班女生一起花痴地吼叫,也不怕把野狼先生给招来。我突然间觉得非常自豪,虽然陆郅男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能喜欢这么一位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这么有女生缘的大男孩,说明我兰小丫的眼光还真不赖呢!

就在我瞎想的瞬间,陆郅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我真后悔自己没一直盯着看他!对我来说,能坐着一直看陆郅男,真是千载难逢啊,可我竟然会一时大意丢失了看他的机会。少看他一秒,都是我的损失。我真想抽自己两巴掌!

突然,一声枪响,操场那头起跑线上开跑了。我聚精会神地盯着起跑线上移动的物体。突然,眼前一亮,是陆郅男!他穿着一身红色的短装在以惊人的速度前进,风驰电掣般地朝我们这边跑来。我们班的同学都在为我们班的王筱加油,我不敢做天下之大不为,大喊‘陆郅男,加油’。因为,如果那样,我会被二《1》班全体学生视为叛徒的。我只能在心里默默为他加油,“陆郅男,加油啊!”

就在陆郅男距离终点线还有二十米的时候,后面的那个人竟然超过他了,旁边的人开始议论起来,“陆郅男肯定不是志以轩的对手,后来者居上嘛!”

“什么?志以轩?这个名字听起来咋这熟啊?”这句话在我的脑子里转了0。1秒钟的时候,我就恍然大明白了。我不屑地看了看笨笨,他正在奋力拼搏着,我能透过他那一丝不苟的样子,看到他必胜的信心,气愤极了。“这个笨笨,竟敢跟陆郅男抢冠军,真是不知死活!”

在一堆花痴都在眼巴巴地期待着笨笨越过终点线的那一刻,我灵机一动,恶作剧地冲着他大喊,“笨笨,加油!”笨笨被我的叫声吸引住了,四处搜寻,忘记前进了,陆郅男就在他心智涣散的那一刻,越过了终点线,成为了公认的冠军。我们班的花痴和笨笨他们6班的花痴很惋惜地盯着笨笨,又非常鄙视地看着我,好像,我就是他们的敌人,扼杀笨笨冠军美名的罪人!我真是气愤死了,6班的孩子们那样看着我也就算了,我们班的这群傻丫头们也这般敌视我,我真是无处说理去。笨笨不是我们班的啊!我也没耽误王筱跑步啊,是他自己不争气,跑了个第三名的啊!我无语了,管他呢,只要陆郅男是冠军,我就什么都不在乎了。我的架势,还真把自己当冠军夫人了。

在接下来的比赛中,陆郅男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优秀了,他竟然输在了笨笨的后面!这个死笨笨,不知道哪里来的尽头,跑一百米竟然那么轻松地就超过陆郅男,绷紧他的大长腿,以得天独厚的优势,占领了冠军的位子。我真是恨死他了!

虽然,陆郅男在这次比赛中没有做冠军,但是,他是我心里的大英雄,这是任何一个冠军都取代不了的!喜欢一个人,是不会那么容易就动摇的,而我对陆郅男的爱,稳如泰山。怎么会为了区区一个笨笨,就忘了他的美好呢!不会,永远不会!

运动会快要结束时,在一群花痴的惊叹声中,我一转头,看见了笨笨,他正在非常感激地、傻兮兮地看着我,如见到救命恩人一般。见到陆郅男的大敌,我真有踩他一脚的冲动,以解我心头只恨。

“小丫,真的很感谢你啊,你那一句‘笨笨,加油’让我找到了小时候的感觉,你还是那么可爱!你还记得我小时候的绰号,真是难得啊!没有你,我就不可能在接下来的两场比赛中一举夺魁,你真是我的大恩人啊!”旁边的花痴们都在非常花痴地看着笨笨,又用非常羡慕的目光看看我,我呆若木鸡地看着笨笨不停絮叨的嘴,傻傻地期盼时光倒流。如果时光倒流,我绝对不会喊出,“笨笨加油”,让该死的笨笨得逞。

我怎么会在乎笨笨呢?这个孩子,太天真了,天真的我都不忍心再伤害他了。我怎么会不记得他小时候的绰号呢?那可是我亲自为他取的啊!我这个人很自恋,但凡我自己办的事,就肯定能记得。更何况,这个绰号可是我专门为刺激狼外婆而给她的爱孙取的啊!面对笨笨真诚的感激,我真是哭笑不得啊!真想揍他一顿,让他赶快滚开,这种哭笑不得的感觉,真得比杀了我还要难受!

爱情,真是会使人变白痴的学校,我竟然办事愈来愈不经过大脑,只顾冲动冒进了。我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失算了啊!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让我伤心至极。我在心里刻下了一个字,“忍”……

第四章 灵感高峰时期

 喜欢一个人,就总会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勾勒他的轮廓,想象着此时,他的境况。然后,在不知不觉中,进入梦乡,飞向属于自己和他的天堂……

第一节金色的季节

金色的九月,是我们开学的季节。我在收获的季节,播种了我的爱情。我知道,我什么都不会得到,那个种子,也只会在埋入心底的那块净土后,慢慢地死掉,腐蚀,消失殆尽……

在熬过了痛苦的两个月后,我的春天又到了,我的心底长满了水草,生机勃勃。真的难以想象,那两个月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在没有陆郅男的日子里,我就像是一只快要死的鱼,浮上水面,露出白白的肚皮,在惨烈的太阳的暴晒下,等待死亡的到来,难受到极点!

在难受得要死掉的时候,我就倒数计时,算算又战胜了一天,能见到陆郅男的日子又近了一天,我都会安慰自己,“不管天空多么昏暗,我知道,再过不久,我就会获得重生,遗弃昨日的星辰!”

在日落十分,万分孤寂的时刻,我总会想起他,想起那个无比快乐的孩子。想起他,我就会忘却烦恼,忘记了我是个长不大的丑小鸭!如果,我马上就长大该有多好,像书中的丑小鸭一样,变成白天鹅,成为万人瞩目的对象!那样,我就配得上他了!真希望风流潇洒的他,能与我一起浪迹天涯!但我更希望,风流倜傥的他,能活的更加潇洒!如果,他能永远这样就好了,我希望他永远都长不大!永远停留在十六岁,停留在可以天真浪漫的像天使一样的年纪!

这个学期,好命的瑶瑶被分到了三《21》班,和陆郅男在一班,我真是嫉妒死她了!这个小妮子,小小的眼睛,淡淡的眉,贪图蝇头小利,竟然会那么好命,太不公平了!最最可气的是,她竟然喜欢上了笨笨,真让我无可奈何!我最最可爱的同桌,竟然会喜欢我最最烦气,讨厌到极点的笨笨!这可如何是好啊!

自从那次运动会,他抢了陆郅男冠军之位后,我就越来越讨厌他了,简直恨他入骨!而我的宝贝花痴同桌瑶瑶,竟然因为笨笨做了冠军而喜欢上了他,真是太不可理喻了!

那一天中午,我和瑶瑶刚刚吃过午饭返回教室,刚登上三楼的台阶,瑶瑶就跟着了魔似地,反应异常。她极度花痴地盯着前面的背影,兴奋地拉着我裸露的胳膊,把我那骨瘦如柴的胳膊拉得生疼。“小丫,小丫,帅吗,帅吗?”“什么帅吗,帅吗?”我疑惑地看着她,真得无法想象瑶瑶能把自己的花痴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她羞涩地看着我,脸微微泛红,眨着眼睛,小声地说,“前面那个人啊!”我一本正经地盯着背影,“没感觉他有多帅!”当他走到拐角处时,露出了他的半个真面目,我气得差点没吐血。“笨笨!”我小声嘀咕。“是啊,是啊!就是他!志以轩!他竟然和我在一班内,老天爷真是开眼了!”瑶瑶激动地看着我。我酸溜溜地说,“呦,小丫头,又一次情窦初开了啊!”“哪啊?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瑶瑶不知羞耻地争辩着,好像曾经她迷恋陆郅男打篮球迷恋地快要发疯的事从来都没发生过。

不管她喜欢的是不是讨厌的笨笨了,只要她不喜欢陆郅男,我就感激涕零。因为,我害怕死了“近水楼台”这个词,曾经的那个时候,菁菁、帆帆和我都吃了这个哑巴亏。以至于让傻不啦叽的李美静得意忘形,整天笑得跟中了五百万似地,坐在陆大帅哥的单车上,不亦乐乎。害菁菁、帆帆和我在后面盯着他们的背影气得直跺脚。

为了能看见陆郅男,我每天晚上下晚自习都要去《21》班找瑶瑶。我先是冲教室里面轻声喊,“郭瑶瑶!”然后,迅即后退,用后背紧贴着墙,守株待兔,等陆郅男一走出教室,我就认真地看着他。喜欢一个人呢,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幸福的要晕倒。当他跨出教室的瞬间,我的心狂乱地跳着,仿佛要跳出我的身体,跑到外面来透气。心跳的感觉真的很奇妙,美得飘飘然,心好像飞到了彩虹国去了,在蓝色的图纸上翩翩起舞。陆郅男是使我第一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的人,我真得很感激他带给我的快乐。虽然,对于我的快乐,他都没贡献什么。

后来,我终于发现我自己愚蠢到家了,竟然喜欢那么一个庸俗到极点的人。在我眼里,喜欢漂亮的女孩就叫庸俗。因为我不漂亮,因为没人喜欢我!

那一天,我在课间本来应该上课间操的二十分钟的时间闲晃。因为临时停电,我们又富于了二十分钟的时间。我在偶然闲晃的时候,看见陆郅男正在我们斜对面的那个《15》班教室门口趴着玻璃张望。他一定还对菲菲念念不忘,到现在,还忘不了她,还在默默地观望她,他真是太痴情了!我单纯的想。

突然间,教室的门开了,里面走来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不是菲菲!她比菲菲矮半头,尽管如此,在沙白色连衣裙的映衬下,也感觉得到她的半点风韵。我不忍心再看下去了,这种感觉,犹如刀割,我立即窜回教室,爬在桌子上休息,准备上课。突然,菲菲站在离我一米之外的门口,冲我轻小声喊道,“小丫,出来一下好吗?”

看到了菲菲,我的体内像又充满了能量,立即跑出去,服从命令听指挥。

“小丫,把这封信给翔!要上课了,我先走了啊!”菲菲冲我眨一下她那美丽的蝴蝶眼,立即返回到她们班的教室。

爱情就像兴奋剂,在她的滋润下,菲菲变得异常兴奋。见她幸福的好像全世界都为她祝福的时候,我真得羡慕死她了!

当我走到翔的书桌前,大跌眼镜。昔日的才子,今天变得萎靡不振,趴在桌子上睡觉,一副窝囊废的模样。我真为菲菲心痛,那么漂亮的女孩,成绩那么好、那么优秀的学生,竟然会和这种人谈恋爱?!我知道,翔现在这副没出息的样子不能全怪翔,菲菲也有责任,他们把中午休息的时间和下晚自习后那么美好的时光都浪费在谈情说爱上了,根本没时间休息,就是晚上回宿舍,洗漱完毕,他们又拿着手机甜言蜜语。一直到我睡醒一小觉后,还能听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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