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队抢帅哥》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插队抢帅哥-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作者:元湘
申明:本书由霸气 书库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楔子

“青春公寓”位在闹中取静的小巷里,紧邻几所大专院校、办公大楼等,为一栋出租型公寓。平时进出公寓的几乎清一色都是年轻学生及上班族,更特别的是,这栋公寓只租给女孩子。

青春活泼的年轻女孩活力十足、热情可爱,其中又以“青春公寓”七楼A座的三位美女最引人注目。

她们分别是夏安婕、孟铃熏和宋知昀。

夏安婕今年十八,个头不高,圆圆的小脸蛋上镶着一双灵活又淘气的大眼睛,自然鬈的头发及肩,个性热情奔放、乐于助人,对所有零食来者不拒。她刚考上附近的大学,聪明的脑袋和运气,让夏安婕从小到大不管要什么就有什么,平顺的人生使她拥有一张超爱笑的脸蛋。

孟铃熏今年十九,留着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身材清瘦,皮肤白皙,漂亮得像个小公主,个性温柔甜美又带点梦幻气质,只可惜太过迷糊,连续两年的联考都因零点几分的差距而名落孙山,让她欲哭无泪,目前只能在补习班中继续奋战。

宋知昀今年也是十九,削了头率性利落的短发,再加上高瘦的身材,常常让人误认为是个小帅哥。不过她的个性冷淡,不够圆滑可爱,需要人深入了解,才能发觉她的好。她在“爱迪儿广告公司”当了一年的打杂小妹,日前获得上司的赏识,升为助理,正在为她的将来打拚中。

三位美女各具特色,兴趣和个性也完全不同,但是她们却一见如故,很快地结为好友,常常可见她们同进同出,互相玩闹的欢乐画面。

娇甜的美女就在眼前,怎不教人动心?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和事业正起步的年轻男士们不知道多希望能够一亲芳泽,可令人哀怨的是,这栋公寓是男宾止步呀!

不过有个人例外,那就是公寓房东那绰号“凯子”的儿子林子楷。

林子楷今年才高二,但是爱看美女是人的天性,而他也很聪明地利用自己的“特权”。

这天,他又借故带着他的新道具──命盘和签筒前来串门子,和美女们打交道喽!

“哈哈哈,凯子,你最近改行算命了?”这个小子花样真多。夏安婕戏谑地用指尖戳戳他的背,那张爱笑的脸上始终挂着甜美笑容。“准不准啊?”

“当然准,不准不用钱。”林子楷拍拍胸膛保证。

“真的吗?”孟铃熏睁大一双好奇的眸子,惊奇地看着他的道具。

而宋知昀无聊地瞄了一眼,完全不感兴趣。

“好啊,那就算算吧!”最喜欢新鲜玩意儿的夏安婕率先应允。

孟铃熏也跟着附和,最后在大家的怂恿下,宋知昀很无奈地只能舍命陪这群疯子,跟着她们随意抽了一支签。

解签开始,只听林子楷一声声惊奇的大叫──

“哇,安婕姊姊,妳红鸾星动了!”

“铃熏姊姊,妳也是。”

“呼,真不敢相信,知昀姊姊,妳──”

“红鸾星动?”三个女孩异口同声,脸上都有种不敢茍同的表情。

这小子会不会算啊?哪有每支签都是红鸾星动的?更何况她们三人不但个性不同、兴趣不同,连爱情观都大异其趣。

“凯子,你别乱讲,我怎么可能现在就红鸾星动?人一辈子不谈一百次恋爱,哪算活过?”夏安婕爱死恋爱的感觉了。

“真的?凯子,我……我真的红鸾星动了?好好喔,什么时候?你可以算出时间和地点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孟铃熏向往从一而终的爱情,她认为爱一个人就要爱他一辈子。

“哼,无聊。”宋知昀嗤之以鼻。她觉得爱情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东西,与其和一个人牵牵扯扯,不如多利用点时间去做有意义的事情。

林子楷无辜地摸摸头,是他算错了吗?但他的老师──“无敌仙人”就是这样教他的啊!

不过这三个姊姊对爱情的看法完全不同,真是有趣!

第一章

夏安婕觉得自己真是全世界最幸福快乐的人。

她父亲是电子业的大老板,自小家境富裕,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独生女,父母将她宠得不象话,简直就是捧在手心上的小公主。

但是一直生活在父母的羽翼下,总觉得有那么一点不足和不自由,若有机会,夏安婕很想往外飞。

她的口头禅就是:我什么都不缺,只缺自由。

考上大学后,她努力跟家里争取想搬到外头住,但她父母担心女儿在外面吃苦,迟迟不愿答应。

只是他们就这么一个掌上明珠,见她难过简直心如刀割,因此终究还是拗不过她的苦苦哀求,让她如愿了。

没想到搬进“青春公寓”后,认识了孟铃熏和宋知昀这两个好朋友,独生女的她第一次享受拥有姊妹的感觉。

如此广受幸运之神眷顾,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也难怪她每天都笑嘻嘻的,完全没有任何烦恼。

但是最近,她幸福的生活却因一个人而改变了──

救命啊──夏安婕在心里拚命地尖叫。如果可以的话,她真想将林子楷那个小子抓起来痛扁一顿。

哼哼,自从那个臭小子胡言乱语一通,说什么她们三人红鸾星动以后,生性梦幻的孟铃熏就当真,每天张大眼睛仔细地瞧啊瞧的,没想到还真的让她找到了她的梦中王子。

现在她每天开口闭口都是齐柏磊,烦得让人简直想尖叫,就像现在──

“我告诉妳们,齐柏磊他真的好优秀,他讲话好迷人,他身材好高挑,他举手投足好性格,他刚刚才从国外回来,一身的才华,可是半点傲气也没有,他──”梦幻的表情、崇拜的话语和一脸的着迷,让人很难不怀疑孟铃熏中了毒──一种叫做“齐柏磊”的毒。

宋知昀听得频频皱眉,干脆拿起耳机塞住自己的耳朵。

而夏安婕的反应更激烈。

“住嘴!”她大叫,摀住耳朵。“拜托,铃熏,妳不要每天重复同样的话,而且还说得这么……恶心,不知情的人会以为妳是花痴。”

想不到孟铃熏一听,还真的点了点头。

“对啊对啊!惨了,安婕,我真的觉得自从见到齐柏磊之后,整个人都不对劲了。我上课想他、下课想他,连在家里都想他,整个脑子里都是他,简直就像花痴一样。”美丽的爱情离她越来越近了,真的好期待。

“哇哩咧,妳中毒好深喔!可怜可怜。”夏安婕同情地拍拍她的肩。

“可怜?”孟铃熏那双单纯的水眸眨了眨。“不会啊,我觉得我好幸福耶!可以遇到他。”她一笑,认真地问:“安婕,我觉得我真的对他一见钟情,这就是一见钟情对不对?”

夏安婕不但是父母眼中的宝贝,更是男孩眼中的小公主,追求她的男孩犹如过江之鲫,想当她男朋友的人更是多得数不清,想当然耳,她对爱情应该也很有研究,相信她一定能够了解她的感受。

“一见钟情?”夏安婕扬起美丽的唇角,毫不留情地大笑。“才怪,妳这不叫爱情,相信我,妳只是太向往包裹着美丽糖衣的“爱情”而已。”

也就是说,孟铃熏是为了恋爱而恋爱,并不是真的爱上了齐柏磊。

“谁说的?我每天都想着他耶,这还不算是爱情吗?”孟铃熏皱皱鼻子,非常不赞同。

“当然不算,小姐,妳只不过听过那个叫做齐柏磊的家伙三、四场演讲而已,怎么可能就爱上他?”

何况,孟铃熏这个小迷糊也只知道人家叫做齐柏磊,刚从国外拿到企管学位回国,偶尔会参加一些演讲活动,分享自己的工作心得而已,根本连人家的底细都还没搞清楚,就这样爱上对方,会不会太扯了?

“所以我说那是一见钟情。”孟铃熏还是很坚持自己的看法。

“哈哈哈!是吗?那真的不是妳为了想谈恋爱而产生的错觉?”夏安婕才不相信。

孟铃熏真的是个倒霉大王,虽然长得十分漂亮,白皙的皮肤配上乌黑的长发,温柔浪漫的个性加上有点小迷糊和害羞,活脱脱就像个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白雪公主,人见人爱。

不过由于她太梦幻也太漂亮了,加上品学兼优,因此所有男孩对她通常都是敬而远之,常常误以为像她这样柔弱美丽的公主,身边一定早就围了一堆苍蝇,害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身边长相平凡的好友、同学们个个谈恋爱谈得不亦乐乎,自己却连半点机会也没有。

活了十九个年头,孟铃熏连跟异性手牵手去逛街的经验都没有,也难怪她会对爱情有所向往和期待。

“夏安婕──”孟铃熏嘟唇抗议。身为好友的她居然完全不能体会她的痛苦,还来笑她,真是太没良心了。“妳不要乱讲,绝对不可能是妳说的那样,我对齐柏磊有强烈的预感,妳没见过他,自然不能体会我的心情。”

“是吗?”夏安婕才不信。“那妳现在不迷“黑暗”的主唱啦?”

孟铃熏也许太过单纯,个性梦幻,很容易沈迷于一件事物。之前她也一直嚷着一个叫做“黑暗”的地下乐团,说他们多好、多优秀。

“那不同,“黑暗”的音乐是用来欣赏的,而齐柏磊是活生生地在眼前。如果可以……”孟铃熏那双无辜又漂亮的水眸突然直盯着夏安婕看,看得她浑身发毛。

“别这样看我。”怪怪的耶!

“安婕,下次齐柏磊再去演讲时,妳也一起去,到时候妳就会知道他有多迷人了。”孟铃熏现在变成了齐柏磊的Fans,原本是乖宝宝的她,凡是遇到他的演讲,一定会逃课去听。

“去就去啊,我就不信他有那么好。”

“大话先别说得太早,到时候妳可别也迷上了他才好。”

“哈哈哈,我夏安婕什么帅哥没见过,要我迷上他?”呿,孟铃熏是看不起她,还是太看得起齐柏磊?她偏不信邪。

他真的好帅,充满了知性气质。

尤其那认真工作的表情,真是迷死人了……

熊宛姿看着修长手指正在键盘上移动的俊帅男子,心里不断冒着万千个爱心。

感受到那炽热的眼神,齐柏磊慢慢地抬起头来,一见到她,剑眉稍稍一皱,调了一下金边眼镜,随即有风度地朝她点头。

“宛姿,妳什么时候到的?怎么不喊我一声?”齐柏磊的口气客套,心里不断地想:外头的秘书到底在做什么?怎么可以随便让人进入他的办公室?

“呃,你的秘书小姐刚巧不在座位上,所以我就自己进来,希望你别见怪。”熊宛姿果然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很快地察觉他话中的意思。

“算了。”齐柏磊按下对外的通话键,要外头的秘书泡杯茶送进来,随后带着客人走向一旁的沙发。“什么大事需要妳亲自跑一趟?”

他们两人是高中时期的同学,还进了同一个社团,见面的时间自然比其它同学多,交情也好一些。

后来齐柏磊出国深造,今年才回国,没想到就那么巧,两人又在日前相遇。

再相见时,他们已经不是昔日的小毛头了。

齐柏磊拿到企管学位后,目前在夏德电子公司当行销部副理,不过短短半年而已,成绩斐然。

而熊宛姿则进了X大任职,负责替学校处理对外的行政工作,俨然有女强人的架势。

由于工作需要,她常常得安排一些工商界的名人到学校演讲,就在她热情的邀请之下,齐柏磊终于首肯应邀到学校去做了一次工作上的心得分享。

没想到那次演讲竟然十分成功,学子们反应相当热烈,因此让他邀约不断,意外地成为众校炙手可热的邀请对象,这点是两人始料未及的。

“我最近跟你提的演讲,你考虑得怎么样?”熊宛姿采低姿态。“学校经费有限,但是我们都很有诚意,希望你可以拨点空。”

“宛姿,对我来说,演讲费的多寡不是问题,重点是,我不是专业的讲师,偶尔客串一、两回还可以,再多就露馅了。”齐柏磊很喜欢校园单纯的环境,也很乐意跟学子们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但他毕竟不是专业的人才。

“怎么会?就因为你不是专业的讲师,而且有实务经验,所以你讲话更为生动有趣,也较贴近现实,难怪广受学生们的喜爱。”熊宛姿再度发动人情攻势。“拜托,看在我们是老同学的分上,再帮帮我一次吧,一次就好,真的,拜托啦!”

“妳……”这真的是强人所难。

“柏磊,再帮我一次,看在我亲自前来邀请的分上。”见面三分情嘛,熊宛姿深谙这个道理。“为了感激你,我请你吃饭,请你看电影……看你有什么要求,只管提出来,没关系。”她全都乐意接受。

“这……”人情攻势真是难以摆脱的束缚,齐柏磊叹了口气。“好吧,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是是是,下不为例,下不为例。”这次先搞定就好,至于下次,那就下次再说吧。熊宛姿喜孜孜地跟他订下了时间,这才肯走人。

齐柏磊轻轻耸肩,认命地边努力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