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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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孤单-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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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大门钥匙,钥匙下压著一张写给他的纸条,不知道他看见了没?她又陷入了冥想状态。

“妍歌,明天开始不跟你吃饭了。”阿南突然说。

“为什么?”她纷乱的脑子清醒了。

“我跟你走得太近,不知情的人都以为我们两个人在一起。”

“那有什么关系,我又不介意。”

“可是听说新来的图书管理员很喜欢你,一直打听你的事,我不想当你感情路上的绊脚石。”阿南说得一本正经。

妍歌努力在脑子里拼凑那个图书管理员的模样,可是一直想不起来。

“别理他,反正我对男人失去信心了,现在根本不想交男朋友,我宁愿和你在一起更舒服自在。”

“你太钻牛角尖了,唉,没想到让两颗老鼠屎坏了我们一锅粥。”

妍歌笑了笑,思绪绕呀绕,又绕回邵雍身上。“阿南,你认不认识一个弹竖琴的gay?”

“弹竖琴,哗,那是一个多特别的人,你认识吗?快点介绍给我——”阿南一股兴奋状。

不行,妍歌直接在心里拒绝了,要是阿南看见邵雍,说不定会迷上他而移情别恋,而且邵雍也说不定已经有男朋友了,干么多一个人来陪她心碎。

她揉了揉阿南的头发,笑说:“我也不认识他呀,还有,你不能这么花心,要对男朋友忠实一点。”

“嘘,有人过来了。”阿南抓下她的手,飞快地端正坐好。

“孙小姐,不知道有没有荣幸和你一道用餐?”

妍歌抬头看了一眼说话的男人——高瘦、年轻、斯文,看起来就像琼瑶连续剧里的样板白马王子。

“很抱歉,我已经吃饱了,你慢用。”她起身,一手端著餐盘,一手拉起阿南的手,挽著他逃之夭夭。

“干么这样,他就是那个很喜欢你的图书管理员呀,长得还满英俊的。”阿南细声细气地说。

“我现在还没有准备好再谈个恋爱,等以后再说。”

“你等了两年还不够啊,还想等多久?”

“我才二十四岁,急什么。”

“不是年龄的问题,而是心态的问题,你不觉得谈恋爱是件非常快乐的事吗?世界都变得很美好、(奇*书*网。整*理*提*供)可爱。”阿南的表情认真得像个传教士。

“我不觉得,前两次恋爱让我好像走了两趟地狱,只有水深火热,根本没有快乐可言。”她只相信自己的感受。

“你唷……”阿南摇头叹气。“快找个男人谈恋爱吧,再这样下去你会变成一个怪怪的老处女了。”

“你好嗦,不理你了。”她忽然觉得焦躁起来,老处女,她真想变成一个老处女吗?

她神经质地用力扳住阿南的肩膀,很认真地盯著他看。“阿南,万一我很老很老了还嫁不出去,你愿不愿意娶我?”

“你神经病啊!”阿南像甩一只蟑螂那样甩掉她的手,哇哇乱叫。“别以为我是gay就可以乱开玩笑,讨厌,我不是双性恋,怎么能答应你,就算真有人是双性恋你也绝对不能嫁给他,双性恋的人比同性恋更可恶。”

妍歌怔忡出神著,唉,为什么应该是粉红色的爱情,在她的生命中都一直是灰色的呢?到底色彩缤纷的爱情会不会走进她的生命里?

下班以后,孙妍歌到超市绕了一圈出来,提了一大袋食物回家。

一开门,她就听见二楼传来竖琴轻柔低沉的乐音,她从不知道竖琴的声音是那么温暖、浪漫、缠绵,让她有种仿佛置身希腊神话故事中的错觉。

她在沐浴于夕阳余晖中的厨房里做菜,搭配著典雅的竖琴乐曲,聆听著宛如天堂般的音乐,冰砌许久的心墙奇异地在这一刻暖化了,心境有著前所未有的自在和平静,灵魂也无比轻盈,像要飞出去。

乐音停了,她听见邵雍下楼梯的声音,脚步声正朝厨房走来。

她回头,看见邵雍穿了新的T恤和牛仔裤,对她绽出一抹迷人的微笑。

“你回来了,我在楼上闻到好香的味道,忍不住就被吸引过来了。”

“我在炖咖哩,你还没吃饭吧?一起吃啊!”她努力把邵雍和阿南画上等号,试著让自己摆出最自然的态度。

“我要不要另外付费?”他靠著流理抬,满含著笑意问。

“不用,你只是吃我剩下的晚餐,反正吃不完倒掉也浪费。”她垂下眼睫,笑意不知不觉浮上嘴角。

“哇,你是我见过最毒又最慷慨的房东了。”他扬眉大笑。

“好说。”她端起锅子,笑著命令他。“你帮我拿碗筷。”

“等一下。”他从她手中接下滚烫的热锅,理所当然地说。“锅子我拿,你拿碗筷。”他拣危险性最高的工作来做。

妍歌呆了呆,这种内外兼俱的男人,想让她不迷惑都难,她甩甩头,硬是甩掉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奇怪,和阿南在一起非常轻松自在,可是和邵雍在一起却总是会意乱情迷。

不行,她必须用超越性别的方式面对他,否则她将无所遁形。

“妍歌,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咖哩炖肉的手艺还不错。”他的眼里有赞赏,用心吃著她替他搭配的通心粉和蔬菜面。

她的心一动,他果然看过她写的纸条了。

“以前和室友最喜欢煮东西吃,可惜现在她嫁人了。”俪菱遇见中规中矩的好男人,家境富裕,又极度迷恋她,于是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火速地把自己嫁掉。

“你父母为什么放心把你一个人留在台湾?”他正经地凝视著她。

“因为我不喜欢美国,我不喜欢寄人篱下的感觉,在这里,我可以随心所欲读很多我喜欢的中文书。”她埋著头,一心一意吃面。

“你不觉得孤单吗?”

“还好。说说你的事吧?”她巧妙地避谈自己,专心地盯著碗里那块马铃薯。

“我父母离异了,爸爸在法国,妈妈在美国。”他坦率地说。

“那你又为什么一个人在台湾?”她微愕。

“我小时候跟著妈妈住在美国,可是十四岁那年,我妈在改嫁前一个月就把我送回台湾给外婆照顾,从此就留在台湾念书了。”他像在说别人的故事,一边专心诚意地把碗里的咖哩炖肉全部歼灭。

“你不是和外婆一起住吗?为什么还要到处找房子?”

“我外婆去年去世了,房子是舅舅和舅妈的,我和你一样,不想寄人篱下。”他舀了一碗浓汤喝,眼瞳认真地盯著她看。

她迅速低下头,讷讷地说:“是不是……你不想让亲戚知道你是gay?”因为阿南就是这样,逃避著自己的亲人。

邵雍差点把满口的浓汤喷出来,他几乎忘记自己对她撒的谎了。

他清了清喉咙,干笑了两声。“那倒不是重点,主要是因为乐团这一年来都在录制音乐CD,我必须做些编曲等等的工作,很需要安静独立的空间。”

“你学竖琴多久了?”她很好奇。

他侧头一想,很认真地计算著。“在美国的中学学了两年,回台湾以后光找老师就找了一年,到现在为止大概已经有十二年了。”

“竖琴是很困难的乐器,你为什么有兴趣?”她觉得自己像采访记者一样;而他倒是个很合作的受访者,有问必答。

“我在美国的邻居是非常知名的竖琴音乐家,有天跑到她家玩,无意间弹了一下她的琴,她居然就说我非常有天赋,然后莫名其妙就这样开始学起来了,回想起学琴的过程很痛苦,初学时两只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轮流起水泡,痛得只能拿叉子吃饭,然后是眼睛对四十七根弦的精确辨识,要能完整弹奏一首曲子必须经过一段很长的路。”

妍歌越听越觉得有趣,他低沉轻柔的声音听起来就像由竖琴弹奏出来的古典音乐,让她完全陷入他营造的浪漫情境中,她必须很用力,才能把略带肤浅的崇拜眼神给压抑住。

“男生弹竖琴实在很奇怪,竖琴这种优雅的乐器会让我直接联想到天使和长发美女。”她还是情不自禁露出崇拜的眼神,对他这个人愈来愈感兴趣了。

“这就是教授要我留长发的原因。”他修长的双手交握著,微微一笑。“团员清一色是长发女生,为了舞台上的整体美感,所以教授要我留长发跟大家配合。”

“哪有这种事?”她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如果大家都穿长裙,你也要跟著配合吗?”

“不必怀疑,我已经穿过两次长裙登上国家音乐厅了。”他边说边朗声大笑。

妍歌惊愕地挑起眉毛。“太离谱了,我才不相信!”

“真的啊!”他边说边笑,忽然想起了什么,笑得更大声,说:“第一次穿的时候很不习惯,下舞台的时候还绊了一跤,结果有一半以上的女团员都看到我的四角内裤了。”

妍歌噗哧一声大笑出来。

“我根本不知道女生穿的裙子这么不安全,才跌一跤就全部春光外泄,幸亏不是被观众或记者看见,否则我铁定上艺文版的头条。”他自己都说得笑弯了腰。

妍歌忍不住跟著笑趴在桌上,她忘形地抓住他的手,轻轻摇撼著。“你真笨,上头条不就红了吗?一夕之间全台湾的人都会认识你。”

邵雍微微一怔,感觉到握著自己的那只手柔软而滑腻,视线不由自主地望向她,她眉尖眼底的笑意点亮了她的眼瞳,令他有一瞬的迷惑。

当妍歌意识到自己不经心的举动时,随即把手抽回来,收起了笑。

“对不起。”她匆匆道歉,手忙脚乱地收拾桌上的餐盘。

“你做饭很辛苦,所以碗应该由我来洗才对。”他又开始发挥他的绅士风度,替她收拾碗筷。

“没有关系,我洗就行了。”妍歌体内的传统因子在作祟,总觉得洗碗这种事似乎不该由男人来做。

“这就是东西方女子的差别,西方女人一定会要求公平分摊家事。”他不由分说就动手开始洗碗。

妍歌傻傻地站在流理抬前,低低说:“那应该是情人或夫妻之间才会有的要求,我是你的房东,不一样。”

邵雍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没什么不一样,在我眼里你只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孤单寂寞的女人。”

她的心猛地一窒,有一刻想叫他住嘴,很想叫他别再用那种温柔的语气来呼唤她的灵魂了,那将会把她冰封的心寸寸融化,融化了以后能存放何处?

明明和他的距离这么近,近到可以听见他均匀的呼吸和稳定的心跳,但其实两人心灵之间的距离却是那么遥远。

这种孤单和寂寞更令她感到难受。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阿南,他和你一样,是gay。”她仰头看他。

邵雍看了她一眼,点点头表示了解了。“你想说什么?”他继续认真洗碗,动作干净利落。

“我想说,超越性别的知己朋友是人类情感关系中的最高境界。”她静静地说,却隐约听见心底深处传来碎裂的声音。

“嗯,我同意。”

“那……以后我们就成为超越性别的朋友关系好不好?”她正经八百地说,一边擦拭他洗好的碗盘。“噢,好啊。”邵雍被迫回答,觉得有点懊恼,当初随口说出来的谎言莫名其妙被扩张了,她居然想跟他成为超越性别的知己朋友。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他根本没试过。

妍歌深吸口气,仿佛非要这样确定过两人之间的关系,才有办法说服自己放弃所有对他的邪念。

“邵雍,你的衣物都买齐了吗?如果有我需要帮忙的地方千万别客气,一定要告诉我,有时间我也可以陪你去买。”她变得热情起来,甚至大大方方地说。一间屋子里的所有器具,包括电视、冰箱、洗衣机、厨房统统都授权给你使用,我是房东,我说了算。”

邵雍一脸大受感动的表情,他倾身向她,眼中笑意闪烁,意味深长。“我应该早点认识你的,说不定霉运会跟著少一点。”

他那双深湛如黑夜的眼眸凝视著她,她骤然觉得燥热,怕是自己脸红了,立即匆匆转过身,把拭干的餐盘一一放进烘碗机里。

门铃的响声把妍歌从尴尬的气氛中解救出来。

来人是沈俪菱,提著两个纸袋放在茶几上,自顾自地说著:“妍歌,明天我要跟我老公去香港,这里有几本书帮我拿回图书馆还。还有啊,我不在你要好好照顾自己,这边有一锅我炖的十全大补乌骨鸡,记得把它吃完喔。”

“去香港?”妍歌蹙了蹙眉尖。“你要去多久啊?”

“一个月,说不定会更久……”俪菱顿住,眼睛突然瞪得斗大,惊愕地张开了嘴,看著邵雍从厨房走出来。

“噢,对了,俪菱,他是我的新房客,叫邵雍。”妍歌急忙替他们两个人介绍。

“邵雍,她是我的前任房客,叫沈俪菱。”

“嗨,你好。”两个人彼此有礼地打了声招呼。

“妍歌,我不打扰你们说话,先上楼了。”邵雍礼貌地点点头,带著无与伦比的优雅笑容朝楼上走。

沈俪菱满脸惊讶地瞪著妍歌。

“你什么时候把房子分租给男人的?”她抓住妍歌嚷嚷起来。“为什么我不知道这件事?快告诉我这个帅得不像人的男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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