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大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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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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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听到季鸿明承认自己的确不是《老人与海》的作者时,记者们又觉得惊愕和快意。
  有些记者隐约的察觉到一点,这段影片明显是没有经过季鸿明同意偷拍的,那么偷拍的影片在法庭上能不能作为证据?
  如果偷拍的影片可以作为证据,那以后公民的**权将遭受极大的挑战。
  随着有声电影这种拍摄方式的普及,法律上将面临这个难题,或许为了应对这种新兴的取证方式,要对法律条文进行修改。
  总之,这次新闻发布会有太多的内容可以讨论,记者们已经迫不及待了。
  第二遍影片放完,彼得逊律师发表声明,影片没有经过伪造和删改,翻译也都是真的,欢迎任何电影专家和懂得中文的翻译前来查证。
  记者们询问彼得逊律师以后怎么做,会不会继续起诉?
  “我们希望能和季先生达成庭外和解,当然也不放弃使用法律手段。”彼得逊律师老练的应对道。
  这也是林子轩的意思,既然真相大白,上诉没有意义,太耗费时间,只要季鸿明承认林子轩才是《老人与海》作者就行了。


第七十四章 经典不需要续作

  社会舆论一下子变得对林子轩极为有利。
  记者们不是傻子,反而相当精明,既然林子轩有信心让专家来验证影片的真伪,那说明这件事很有可能是真的。
  加上季鸿明讽刺美国人是傻子,他们更加倾向于林子轩这一边。
  虽然谁也不知道偷拍的影片能不能作为证据,但真相已经浮出水面。
  《大西洋月刊》的编辑向林子轩致以歉意,因为他们误信了季鸿明,给林子轩造成了困扰,希望林子轩不要介意。
  出版社也找到林子轩,想要出版《老人与海》。
  这些事情林子轩都交给彼得逊律师处理,彼得逊律师以后就是林子轩在美国的全权代表了,既然拿了钱,就要认真办事。
  季鸿明陷入被动之中。
  当初是《大西洋月刊》证明他是《老人与海》的作者,其他新闻媒体才认为他就是作者,现在新闻媒体不再认为他是小说的作者,他就什么都不是了。
  这是极为讽刺的一件事情。
  但却是现实。
  人是属于社会的,只有得到社会的认可,你才是你,当所有人都认为你不是你的时候,那你就没有存在的证据了。
  听起来似乎很绕口,但其实很恐怖。
  当你被整个社会孤立或者抛弃的时候,你对整个社会来说就是不存在的。
  季鸿明可以起诉林子轩,状告新闻媒体,争夺《老人与海》的版权。
  然而,律师不建议他这么做,偷拍这种事情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加上季鸿明讽刺了美国人是傻瓜,胜诉的可能性极低。
  唯一能走的就是庭外和解了。
  林子轩并不想把季鸿明赶尽杀绝,毕竟都是中国人,他只要《老人与海》的版权就好了,至于季鸿明翻译的费用,他也会支付的。
  终于,在1922年1月底,这件事有了一个结果。
  季鸿明书面承认了林子轩是《老人与海》的作者,他只是负责翻译工作。
  有了这个声明,林子轩来到美国的事情算是办完了,他准备离开。
  在纽约的最后几日,他把《乱世佳人》的稿子赶完,陆小蔓也翻译完毕,剩下的文字校对工作交给出版社好了。
  《乱世佳人》的下部仍然是个开放式的结局。
  思嘉经过自己的努力,不择手段的保住了家园,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但她和白瑞德的感情却岌岌可危。
  随着他们女儿的意外死去,他们之间最后的联系也被割断。
  在这一刻,思嘉才真正明白自己所爱的人是谁,然而,白瑞德已经离开了。
  坚强的思嘉并没有放弃,她决定再次出发,寻回自己的爱情,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小说的下部重点塑造了思嘉这个美国精神化身的人物。
  随着战火的蔓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思嘉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
  在一系列的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改变了个人甚至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
  小说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历史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
  出版社对此非常满意,并询问林子轩是不是还要写续集。
  因为按照《乱世佳人》的结尾,作者明显埋下了伏笔,故事还没有说完,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林子轩知道《乱世佳人》有一部续作,是一位叫做亚历山德拉里普利的美国南方作家写的,名字叫做《赫思嘉》。
  小说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思嘉与白瑞德、阿希礼及另外几个男人之间的感情纠葛。
  揭示了她对白瑞德、对故乡爱尔兰、对爱尔兰的亲人们既爱且恨的复杂心理,其中不乏扣人心弦、催人泪下的描写。
  虽然这部续作也取得了成功,但林子轩不打算写下去了。
  真正的经典,是不需要续作的。
  他直接告诉出版社,这就是结局,思嘉的故事开始于亚特兰大,结束于亚特兰大,没有其他的故事了。
  出版社虽然遗憾,但也尊重作者的决定。
  有时候意犹未尽,反而比直接给出答案更具有吸引力,留给读者无尽的想象空间。
  林子轩花了点时间购买了礼物,然后踏上了返回中国的邮轮。
  直到他离开美国,《上海假日》仍然没有在美国公映。
  这是因为玛丽碧克馥把《上海假日》压在了她的手里,完全没有卖给大电影公司的打算,八万美元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事。
  她很聪明,她要拍摄《纽约假日》,不愿意被人说成是翻拍东方人的电影。
  就算要公映《上海假日》,也要等到《纽约假日》放映之后再说。
  到时候所有人都会认为这部东方电影是借鉴了她的《纽约假日》。
  于是,林子轩打算扬名好莱坞的《上海假日》就因为玛丽碧克馥的私心而被存放在了联美电影公司的仓库里,无法重见天日。
  殷明竹也没有了在好莱坞一举成名的机会。
  除了极少数人,没有人知道在1921年的时候有一部高质量的中国电影在好莱坞放映过。
  这是林子轩完全无法预料的。
  说到底还是实力的问题,这是他在美国最深切的感受。
  在上海,在法租界,他还算有能量,但在国外,他只是无根的浮萍而已。
  张康任为了华人在美国的权益而奔走,美国黑人也在抗议着,北洋政府一片混乱……
  这是个让人说不清的年代。
  踏上邮轮的那一刻,林子轩回首望着自由女神像,感慨不已。
  与此同时,在英国,有个美国人正在翻看着一本诗集,诗集的名字叫做《一代人》。
  这个叫做托马斯艾略特的美国人是个小有名气的诗人,他为这本诗集深深的着迷,他喜欢其中的哲理诗和象征主义诗作。
  尤其对于《死水》最为欣赏。
  他认为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社会的幻灭,对于世界的诅咒。
  传达出一种对世界、对现实的厌恶、普遍的失望情绪和幻灭感,表现了一代人的精神病态和精神危机,从而否定了现代文明。
  对于不了解中国现状的艾略特而言,这无疑是个巨大的误会。
  不过,这丝毫影响不了艾略特此刻的情绪,他诗兴大发,要写下自己的诗篇。
  于是,他拿起笔,在稿纸上写了一个单词,《荒原》。


第七十五章 从《死水》到《荒原》

  托马斯艾略特在1888年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
  他曾在哈佛大学学习哲学和比较文学,接触过梵文和东方文化,对黑格尔派的哲学家颇感兴趣,也曾受到法国象征主义文学的影响。
  后来他来到英国伦敦,认识了著名诗人庞德,接触到意象派诗歌。
  1922年他出版诗歌《荒原》。
  这部作品被评论界看作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一部诗作,而艾略特本人的名气也高涨的近似神话,这部作品被认为是英美现代诗歌的里程碑。
  艾略特看到林子轩的诗集纯熟偶然。
  林子轩的诗集在美国发行量并不大,也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力,这本叫做《一代人》的诗集是一位美国游客带到英国伦敦的。
  这位游客恰巧认识艾略特,所以艾略特就看到了《死水》这首诗作。
  由此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开始写作长篇诗歌《荒原》,也正是《荒原》这首诗作让他成功封神,成为后期象征主义诗歌的领军人物。
  在后来出版《荒原》的时候,艾略特曾提到过他写作《荒原》的灵感来自于一首不为人所知的诗人的诗歌。
  那个时候,身在伦敦的艾略特根本不知道林子轩是谁。
  从《死水》到《荒原》,只能说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两首诗作表达的意思完全不同,但诗歌就是这样,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理解。
  林子轩在邮轮上也没有闲下来,他除了继续写小说外还要整理书籍。
  答应严独贺的《白马啸西风》和《笑傲江湖》都要写出来,《寻秦记》要结尾了,他准备把《乱世佳人》的中文版刊载在《通俗小说周报》上。
  这样一来,报纸上挣一次钱,成书出版的时候再挣一次钱,拍成电影的时候还能挣钱。
  这就是后世所说的版权衍生出的多元化商业模式,可惜不能改成游戏和电视剧。
  林子轩还在美国通过各种途径购进了一批书籍。
  他在和季鸿明打这个版权官司的时候研究了美国的版权法,这个法律很有意思。
  美国国会发布的第一部版权法是1790年的版权法。
  这部法律保障作者14年出版“地图、图表和书籍”的专权,此后假如作者还活着的话他可以继续延长14年这个专权。
  这部法律没有规定其它作品如音乐创作、报纸的版权,它特别注明不禁止拷贝外国作家的作品,在当时大多数作品没有申请版权。
  在1831年和1909年美国曾先后出台两部版权法,其中前者将版权保护期限扩展到28年,到期后可续展14年。
  而后者则将到期后可续展的年限从14年扩展至28年。
  这让林子轩觉得有空子可钻。
  按照这个时代的版权法,在1922年之前的作品,如果没有登记就不受版权法的保护,如果登记了,就算作者活着,当他的作品发表超过56年也不受到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在美国书籍的版权只有56年的时间。
  这和后世的版权法并不相同。
  美国1976年的版权法案首次确立了版权自动获得原则,即不再以作品发表或者登记为版权保护的前置条件,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或者登记,均受到版权保护。
  并将版权保护期限延长至75年。
  1998年,美国通过了《版权期限延长法案》对1976年版权法进行修正。
  在1978年及以后创作的作品将受更多的版权保护,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70年。
  相比较而言,1909年的版权法是多么的不负责任。
  这意味着林子轩可以翻译或者改编这些作品,而不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和付出任何代价。
  所以,他按照这个筛选条件买了不少书籍,拿回去让万象书局翻译印刷,卖出去赚钱。
  其中以文学类和科教类为主,也有一部分英语词典。
  特别是英语词典,拿回去做成英汉词典,向学校销售,这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林子轩疯狂购书的行为让郑证秋和周剑允佩服不已,他们不知道林子轩的真实想法,只以为林子轩要买回去自己看。
  怪不得人家能写诗写小说呢,这么看书,是要有多么深厚的阅读基础啊!
  于是,郑证秋和周剑允也加入了购书的行列。
  郑证秋以电影类书籍为主,周剑允则主攻经营类书籍。
  到了最后,三人的书籍装满了几个大箱子,邮轮要按照货物重量另外收费。
  由于是返程,来美国的事情都解决了,大家的兴致都不错,林子轩也没有整日的窝在船舱内,不时出来和大家一起闲聊。
  王庚因为要协助张康任为华人争取权益,就没有同行,他委托林子轩把陆小蔓送回国内。
  在美国,黑人游行罢工愈演愈烈。
  张康任和纽约的黑人领袖达成了协议,华人也加入其中,彼此支持。
  这是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王庚不让陆小蔓参与其中,陆小蔓也不愿意参与。
  虽然他们都是《我有一个梦想》这篇文章的见证者,但写文章和参与示威游行是两码事,黑人的游行遭到了美国当局的强力镇压,境况堪忧。
  这些和邮轮上的林子轩都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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