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大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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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 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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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便和林徽茵约定六月份乘坐从上海出发的邮轮前往美国。
  今晚之所以这么热闹,是因为他们要排演一处戏剧,泰戈尔的抒情诗剧《齐德拉》。
  这是徐至摩的主意,在5月7日,是泰戈尔的64岁生日,新月社的成员准备为泰戈尔献上这出诗剧,作为生日礼物。
  所谓诗剧就是用诗体写成的剧本。
  它除了舞台提示采用散文形式外,人物台词全部运用诗的句式,因而人物台词富于诗意和强烈的抒情性。语言凝练、含蓄、流畅,讲究韵律和节奏。
  比如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和歌德的《浮士德》。
  泰戈尔的《齐德拉》是根据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一段故事写作的。
  讲述了般度族的王子阿顺那和马尼浦国公主齐德拉的爱情故事。
  整部诗剧有九场。全部是英文,这就要求演员的英文功底非常好。还要有一定的舞台表演经验,如此才能驾驭这种类型的作品。
  在这部诗剧中,林徽茵扮演公主齐德拉,张歆亥扮演王子阿顺那,徐至摩扮演爱神玛达那,林常民扮演春神伐森塔,梁思城则担任舞台布景设计。
  张歆亥是浙江海盐人,出生于上海。
  1916年考入北京清华学堂,两年后以优异成绩毕业。并赴美留学,入哈佛大学学习英国文学,1921年任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随员。
  1922年获英国文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在清华大学任西洋文学教授。
  徐至摩倒是想扮演王子这个角色,和公主来一场热恋,不过梁思城可不答应。
  林子轩在一旁看着这三人在排演时的小摩擦,觉得挺有意思,比诗剧更有意思。
  最郁闷的恐怕就是王子的扮演者张歆亥了,他完全是个局外人。被拉来凑数的。
  在北平,新月社的成员都知道这三人的复杂关系。
  徐至摩对林徽茵那是一往情深,林徽茵则是若即若离,梁思城把徐至摩当成了头号情敌。
  好在现场还有林徽茵的父亲。否则他们三人还不知道会闹成什么样子。
  张歆亥对此颇为抱怨,他不想参与其中,在排演中。一旦他和林徽茵有了肢体上的接触,就会受到其他两人的怒视。
  这是爱情题材的诗剧啊!
  没有牵手。没有拥抱,没有亲密的动作。怎么表现伟大的爱情?
  林子轩觉得这家伙恐怕就是想占便宜,现在占不到便宜所以才抱怨,好在这是印度诗剧,不是西方戏剧,没有男女之间大尺度的场景。
  林常民快要五十岁了,不可能一直排演下去,很快就离开了。
  接下来的事情可想而知,徐至摩和梁思城就像是小孩一样斗气,林徽茵则从中劝说,完全像是后世的爱情肥皂剧。
  张歆亥实在是受不了直接走人了,林子轩也准备回房睡觉,其他新月社的成员纷纷离开。
  林徽茵看两人不听劝,也恼了,便说了几句狠话。
  这部诗剧是要给泰戈尔的生日惊喜,如果一直这样子闹下去,根本没办法排演。
  公主一发狠,徐至摩和梁思城两人老实下来。
  然而,扮演王子的张歆亥已经离开了,排演没办法继续了。
  让梁思城扮演王子,徐至摩肯定要反对,就像徐至摩扮演王子,梁思城不答应一样。
  这时候,徐至摩看向了林子轩,这出诗剧要以新月社的名义进行演出,如果由林子轩出演的话效果想必会更好,至少林子轩的名气够大。
  也显得对泰戈尔足够尊重。
  徐至摩想起林子轩是位戏剧家,写过话剧剧本,还演过电影,多才多艺。
  最重要的是他知道林子轩已经结婚了,妻子有孕在身,家庭美满,这样至少他能放心。
  于是,他邀请林子轩扮演王子的角色。
  梁思城想了想,没有反对,他对林子轩有所了解。
  虽然上海曾经传出林子轩和一名梨园行的戏子有染,但林子轩因为这件事把多家报社告上了法庭,最终让商务印书馆旗下的杂志社公开道歉。
  想必只是小报的流言。
  林子轩想到刚刚张歆亥的无奈,直接拒绝了。
  你们三个继续玩吧,我没工夫和你们来一场四人行。
  林徽茵知道林子轩在担心什么,向他保证不会再发生刚才的事情了,要好好排演,给泰戈尔献上一台精彩的演出。
  看到三人坚定的模样,林子轩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答应下来。
  他大脑里有搜索功能,记忆台词完全没问题,刚才看了他们的排演,记住了走位和说话的语调,只是模仿的话很容易上手。
  这让其他三人诧异不已,只是看看就能记住台词,不要这么天才好不好?
  林徽茵穿着一身印度女人的长袍,头上裹着头巾,一口流利的英语,表演时神情专注,眼神灵动,很有演戏的天赋。
  林子轩觉得就算是演电影,她也能成为明星。
  诗剧讲述的是王子和公主的爱情故事,自然少不了搂抱在一起的场景。
  林子轩有点尴尬,特别是在两个男人的注目之下,他总算是了解刚才张歆亥的感受了。
  林徽茵倒是泰然自若,斜倚在林子轩的怀里,用饱含感情的语调说出台词,非常具有演员的专业精神。
  林子轩一想自己也不能表现的非专业啊,那就豁出去吧,一切都是为了艺术。
  于是,排演继续下去。(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一章 此间的北大

  林子轩来到北大,打听沈丛文,因为稿纸上并没有沈丛文的住址。
  他没有去找北大的老师,而是直接找学生打听。
  这种做法在后世是很难想象的,后世的北大至少有数万名学生,细分为几十个科系,就算是找到科系也不一定就能找到一名没有在学校里注册的旁听生。
  但此时的北大只有大概一千名学生,教职工不过百人。
  学生可以直接到校长办公室谈事情,基本上做到了平等交流,风气开放。
  北京大学设为文学院,理学院和法学院三个学院,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较为自由,课堂上的惯例是:来者不拒,去者不追。
  换句话说就是爱听就听,不听就走。
  教授都很有性格,学校也没有硬性的考核任务,他们不怎么关心下面听课的都是什么人。
  这就给旁听者创造了极大的方便,因为都漠不相关,所以来去都没人在意与过问,更不会有人盘查。
  常有这样的情况,一个学期,上课常在一起,哪些是选课的,哪些是来旁听的,不知道;哪些是本校的,哪些不是,也不知道。
  这种做法看似随意散漫,却体现了包容的精神,这才是大学应该有的样子。
  不是关起门来自己说是高等学府,那就真的高等了,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在北大的旁听生中出现了很多出名的人物,他们是北大值得骄傲的资本。
  林子轩来到了文学院,也就是北大有名的红楼。
  红楼因为建筑的主体用红砖建成,红瓦铺顶而得名,始建于1916年,是北京大学的校部、文学院及图书馆的所在地。
  红楼为砖木结构建筑。平面呈工字形,楼高四层,有半地下室。
  半地下室设有印刷厂,《新潮》、《国民》、《每周评论》等新文学刊物就在地下室的红楼印刷厂印制出版。
  这里还集中了新潮社、国民杂志社、新文学研究会、哲学研究会等许多革新团体。
  第一层为图书馆,第二层为行政办公室, 第三、四层为教室。
  林子轩看到北大图书馆。不由得想起了后世一个北大拖欠图书管理员工资的事情。
  这件事其实是个误会,北大没有拖欠图书管理员工资,拖欠工资的事情发生在上海。
  1924年,那位曾经的北大图书管理员在上海担任秘书,负责一些文书工作,月薪是120块大洋,当时一起工作的邵力字和向警宇的月薪则为80块大洋。
  可能因为活动经费紧张,这笔工资就没有落实。
  林子轩刚上楼便碰到了在北大教书的周作仁,红楼的第二层正是教师的休息室。
  他昨天在北大的演讲虽然还没有刊登在报纸上。却早已在北大传开,特别是最后的那首词更是广为流传,不少人甚至到大礼堂去参观林子轩的笔迹。
  那首《沁园春》算是出名了。
  林子轩和周作仁闲聊几句,表明来意,要找一位在这里的旁听生。
  周作仁就找了一位自己的学生带着林子轩到楼上的教室里看看,他们这些教授不会去记学生的名字,除非是特别有才华的学生。
  此时的沈丛文基础差,还没展现出自己的写作才华。自然不会引起北大教授们的关注。
  沈丛文在北大旁听了大半年的时间,有不少人知道这么个人。便指给了林子轩。
  林子轩没想到会这么顺利,他原本以为旁听生不住校,或许不会被人熟知。
  而且,沈丛文怕是还要挣生活费,不一定每日都在北大听课,想要找到需要费一番周折。
  想不到沈丛文正在听北大教授马优渔讲授的音韵学。马优渔是古文大家章泰炎的弟子,古文功底深厚,在北大国学大师中颇有声望。
  他有个女儿叫做马决,1910年出生。
  马决在三十年代被公认为北大的校花,燕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校花和她相比都黯然失色。
  那么她有多漂亮呢?
  马优渔一位学外语的朋友曾这样赞美:“像大理石雕出的那么美”。
  据说马决在北大读书时。每天收到十几封情书,甚至有装订成本的。
  重点是鲁讯和马优渔是同事,而鲁讯和马优鱼的女儿马决有七年多时间的书信来往,在鲁讯的日记中提到马决共有五十三次之多。
  后来,马决结婚了,鲁讯知道后就把原本打算赠送给马决的一本书让朋处理掉了。
  自此以后,两人就不再联络。
  林子轩没有喊沈丛文出来,而是站在外边听着,他的古文不怎么好,听听课也有益处。
  大概半个小时,课程结束,学生们离开,他才喊住沈丛文。
  沈丛文没想到林子轩会来找他,有点不知所措,他昨日听了林子轩的演讲,觉得应该学习一点传统文化,就跑来听国学大师的课程。
  在这个时期的北大,国学并不热门,新文学才算是热门。
  沈丛文以往听得都是新文学和外国文学的课程。
  林子轩不想被人围观,便带着沈丛文离开了北大,毕竟有不少学生听过他昨日的演讲。
  他虽然走了,却留下了一桩逸闻趣事。
  那就是站在教室外边半个小时,没有贸然打搅里面的讲课,这是对讲堂和里面讲课老师的尊重,以林子轩如今的声望这么做难得可贵。
  这是一种基本的礼貌,尊重都是相互的。
  北京大学附近有不少档次不高的馆子,适合学生用餐和聚会。
  林子轩随便选了一家,找了一间包厢,叫了饭菜,询问了沈丛文如今的处境。
  和他记忆中的差不多,沈丛文虽然还没有窘迫到需要救济的地步,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那种,经济上颇为拮据,经常到同乡那里蹭饭。
  两人在馆子里吃了饭,林子轩拿出那叠稿子,给沈丛文讲了起来。
  他在上海大学讲过如何写作的课程,指导此时的沈丛文没什么问题,他给沈丛文指出稿子里的问题,那些需要修改,应该怎么修改。
  这一谈,就是一个小时的时间。
  “我之所以和你讲这些,是因为我看得出你是真心写作的,而且很有天分。”林子轩最后鼓励道,“你如今还在模仿的阶段,但想要成功,就要有自己的风格,当别人看到一篇文章,就能分辨出这不是鲁讯写的,也不是郁达浮写的,而是你沈丛文写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二章 幸福来的太突然

  沈丛文这一年多的时间过的可以说是颇为心酸。
  他在家乡看了几本《新青年》杂志,受到新思潮的影响,便决定脱下军装,前往北平。
  他也是厌倦了家乡军阀混战的局面,见到周围的朋友接连死去,想着自己还没有到远方看过那些风景,就做出了这个决定。
  他当时想的是再不济也可以在北平当警察,然而,他那里想得到大城市生活的不易。
  沈丛文到北平的时候身上只有几块钱,没有文化,在社会上没有关系,想要找份差事都不容易,之后都是依靠朋友和老乡的接济,就这样混了下来。
  期间,他也动摇过。
  看到奉军招兵的旗子就想着还是当兵去吧,但走到骡马市大街,要按手印的时候,他还是临阵脱逃了。
  他买不起书,只能厚着脸皮到书摊看书,装出买书的样子,与卖书人聊天。
  与人熟络后,他就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直到将书看完才离开。
  他住的地方是由贮煤间改造而成的小房间,又小又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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