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恋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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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恋公式-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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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姨知道爸爸愿意放弃全部财产争取我吗?”

“知道,事实上这点是她提出来的。淑娟很清楚,那些年里,我尽全力塑造你,要你学小提琴、上乐理班,目的就是想创造第二个庄明彦,让你来完成他的遗愿,我怎可能轻易对你说放手。可是,她的诚恳打动了我,我相信她会照顾你、爱你,甚至做得比我更好。”

“我曾经怀疑过,她是为了爸爸的财产下嫁。”

“很多人都有这个误解,你外祖父母、祖父母,也都认定淑娟是坏女人,为图谋储家产业而来。儿子,很多事情不能单看表面,包括……包括小优对你……你很聪明的,我相信你会懂。”深吸口气,她又问:“你打算回去掌理储家的事业吗?爷爷奶奶很期待呢!”

“再说,我手边还有一年多的合约。”爸爸和娟姨太傻,为不揭穿他的身世,竟宁愿担起所有不谅解。

“我明天早上的飞机,愿意送我一程吗?”

“送!当然送。”英丰笑笑,他明白自己无权和世人一样,用批判的眼光来看待母亲和她一生中的爱恋。错怨爸爸,他懊悔不已,他不愿再让恨阻断他们的母子情。

“雨停了,明天会是个好天气。下回到美国,把小优带来,我推荐几个有名的复健师给她,说不定哪天,她又能重新站起来。”

“我会的,因为,她是……我小妹。”想起小优,他的心霍地开朗。

有了借口,他要去找她!关不住的心在雀跃,小优……午夜梦回,总陪他一路等待天亮的小优。

“第三章”

坐在储英丰的轿车里,于优又回到旧地。看著身旁的他,悄悄笑著,爱他啊!她又能偷偷爱他一个月。

这条路,他们上小学时,天天都要走上两遭。

记得那时,她总是背著他的书包,跟在他屁股後面走,他则轻轻松松拿著篮球一路拍回家。

偶尔,他会从别人家的篱墙上摘下两朵扶桑,拔去花萼用舌头舔吮里头的花蜜;偶尔,他会攀过她瘦小的肩膀,问她:“小优,你觉得六班那个吴蓉芬漂不漂亮?”

他的书包不重,他把大部分的书都留在教室里,不像她得来回背,背得个头长不高。

“哥,记不记得,你第一天转学?”于优看著专注开车的他问。

“记得,妈咪邀你上车,她说没见过小女孩如你,贞静婉约,她好喜欢你。”

“那次我对胡阿姨说谎,我骗她,爸爸很早就去世。其实,不是这样的,他……没有死。”说实话、坦承自己并不困难,他们只剩下一个月,短短三十天,禁不起一个浪费。她要真正认识起他,也要他真正认识自己。

“你没见过你父亲?”英丰问。

“不,我对他印象深刻,他长得高高帅帅,就像书里的巨人英雄,他的脾气和巨人一样不好,生起气来就会打我和妈妈。有次,一个胖阿姨到我家,她很凶,拿起扫把就要打我,口口声声骂我杂种、骂妈妈狐狸精,妈妈死命抱住我,要护起我,妈妈哭得声嘶力竭……那次,我们被打得遍体鳞伤、身上处处瘀血。

後来爸爸回家,妈妈求他放掉我们,他不高兴,又是一顿拳打脚踢。他的脚踢在我的旧伤上,痛死我了……可是我还是想要他,我要爸爸,不想当左邻右舍口中的杂种……我哭著求他留下。不要回胖阿姨家……“诉说往事,她满心伤感。

“小优,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一段。”几个自我鼓励,他的手握上她的。

“後来妈妈告诉我,她是爸爸花钱跟外公买来的,她还不起这笔钱,只好一直留在他身边。我很懂事,在六岁的时候,我就让环境逼得懂事,我告诉妈妈,我们逃走吧!我不要爸爸了,就算当杂种也没有关系。

於是,在胖阿姨拿著菜刀杀到我们家时,我拖著妈妈的手逃离那个监狱,那天,寒流过境,我们的脚上没穿鞋子,赤裸著脚板,我们在巷子尾紧紧抱著彼此,讨论要不要回去拿东西。“

沉沦在往事中,她不由自主地把他的手握起,贴在颊边,想窃得他一丝温暖。

“你们回去了吗?”她们的故事扣住他的心,叫它在胸膛里一阵一阵疼著。

“回去了,在天黑後,我们想胖阿姨不会继续待在我家里,於是我们走回去。没想到,不常见面的爸爸也在家,爸爸和妈妈大吵一架,我们趁爸进屋去找扫帚打人时,逃出来了……”

她笑得真开心,用力抓住他的手,她兴奋地说:“耶!告诉你,我们赢了!”

“赢?在那种情形下,你们要拿什么赢?”抚著她纤纤十指,疼惜呵……

“爸妈吵架时,我进房拿起我的小背包,把妈妈一抽屉的宝贝统统塞进去,这些宝贝里有印章、存摺、身份证、户口名簿还有……钱。

我们赢了,再逃出家门,我们脚上有鞋子,身上有外套、有钱,我们赢了!你说,我是不是好懂事?在那么小的时候,我就学会懂事……“

她的天真表情让他动容,她的“赢”让他心痛到无可复加。

“家”就在眼前,英丰把车子停在邻居墙边,那是一栋老旧的二楼洋房。

那里曾经是她们的第二个“家”,自从于优母女搬离後,再没住过人。

揽过她的肩,英丰让她靠向自己,心疼、非常心疼,心疼……她的懂事。那些“曾经”和“嫌隙”离他们好远。

指指二楼的木框窗户,地说:“那时,你躲在那里偷看我拉琴。”

※※※一九八一年夏天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他十二,她八岁天刚亮,床上小优还在睡,她瘦拎拎的两条臂膀紧抱住一件外套,怕丢掉似地,连熟睡也不敢放松。

外套是两年前,她从家里“偷”出来那件,早就太小不能穿了,但是,她仍夜夜抱它入睡,仿佛抱住它,就抱住了从别人身上偷来的温暖。

搬进这里整整两年,妈妈在附近国小的早餐店找到工作,生活大致安定。

小优则从一个稚龄幼儿变成小学生,人长大了,但伤痕未曾抹去,过往的恐惧仍在她心底伫留。比方,她上课合作、月考逼自己拿满分,并不是她喜欢读书,或想得到夸奖,而是她害怕老师手上的棍子,她很明白一个大人下手会有多可怕,挨打的滋味她尝得够多。

比方,她对每个朋友的要求从不说NO,并不是因她渴望友谊,或企盼有好人缘,而是害怕别人生气,怕别人恶狠狠的表情。

所以她乖、她懂事、她主动、她听话,谁的话她都听、谁的话她都遵从,不管合不合理,只要是旁人的要求,她都会尽力做到。

努力,只是为了不让自己受伤害。

小优随时随地在保护自己,她不像刺娟用锐刺防止别人侵犯,而是裹上厚重毛毯,让每个人都觉得她柔软、可爱、无害,而不对她发动攻击,她用博取别人的好感来减少伤害,不管这层厚毯是不是让她热得近乎休克。

今晨,闹钟还没响起,一阵小提琴乐声自窗外传来。平日一点细微的声音都会扰醒她,更别说是小提琴声音。

赤脚走到窗边,从窗口往外看──新邻居搬来了!

连续几个月里,邻家整修、植花树,成天吵吵闹闹连夜赶工,扰得她没好眠。

上星期吵闹声不见,几个工人抬来家具,堂皇富丽的家具看得小优傻眼,尤其当那架纯白钢琴从货车上被搬下来时,她张口结舌,说不出话。

公主、王子!直觉地,她认定了住在里面的人是公主、王子。

她愣愣地望著树下的大男生,一扬弓,他半眯眼的神情让小优为之迷醉。她痴痴迷迷地看著他,一眨不眨,心调不开、视线转不开……

王子……她心中的王子……在小优八岁那年,遇上了她一生中最重要的王子。

突然闹钟响起,刺耳的铃声制止她的陶醉,也制止迷人琴声。

大男生仰起头往窗的这边探望,金色阳光映在他迷人的微笑上,小优的脸一下子涨红,连连退过几步,脚步凌乱慌张,心跳噗通乱撞。

按下闹钟,她用最快的速度叠被、扫地、洗昨晚的碗筷,刷牙洗脸、冲牛奶、吞面包,在脸上红晕尚未尽褪时,打开嘎吱作响的生锈铁门,背书包上学去。

她一路走著,在脑中盘盘旋旋的,全是那张金黄色笑容,温暖、安全、让人舒服的笑。

低著头,承受书包的重量,她看著自己的白布鞋,一步步在眼前交错……

叭!叭!两声短暂喇叭拉回小优的注意。

回眸,黑色的车子在她身後停下,她以为是自己挡住别人的路,退过两步,她缩在小径边缘。

门开,一个漂亮得像芭比娃娃的阿姨走下车,她笑著对小优说:“妹妹,请问你是致强国小的小朋友吗?”

见到陌生人,于优下意识想逃,但她的毛毯性格浮出台面,定下身,勉强自己挂起微笑。“阿姨好,我是致强国小的学生。”

“我们第一天搬来,不知道致强小学在哪里,你可以为我们带路吗?”光是淡淡一句交谈,胡幸慧就喜欢上她。

这个小女生沉稳恬静,用美丽来形容小女生并不恰当,但她就是美丽,美丽却哀愁的一张小脸,以身量来测,她大约七八岁上下,但不展的双眉,却带著早熟的忧郁气质。

沉吟半晌,小优点头。漂亮阿姨为她打开後车座门,上了车,她才发现坐在身旁的大哥哥,是早上初见的小提琴王子。

车子刚启动,漂亮阿姨出声招呼:“我是胡阿姨,你也可以喊我幸慧阿姨,正在开车的是储伯伯,坐在你身边的大哥哥,是我们的儿子,叫储英丰。小妹妹你呢?”

“胡阿姨好,我叫于优,是二年三班的学生。”她没选择“幸慧阿姨”这称呼,她不习惯和别人太亲昵。

“英丰哥哥从今天起,要转到你们学校,以後请你多多照顾。”

“好!我会的。”柔顺点头,尽管他们只是陌生人,但她从没对人说过不。

“于优,接下来要往哪里走?”储伯伯转头问。

“不要转向大马路,走右边那条比较小的路。”

“知道了,谢谢。”笑笑,他点头。

他的斯文让她好羡慕,要是爸爸也像他,她们就不用逃出门了。

“于优,你都自己走路上学吗?家里到学校有一段路,爸妈怎没载你去?”

“我爸……很早就去世,我妈妈在早餐店里工作,天没亮就要出门上班。”

“这样啊!不然以後储伯伯送你去上学,下午,你再陪大哥哥一起走路回来,胡阿姨的开车技术不好,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去接哥哥下课。”储伯伯说。

可是……她是上半天课啊!但是,没学过拒绝的于优还是点头。这一点头,她和英丰的生命交叠,淡淡的一面缘加浓了色彩。

※※※算好时间,于优走到校门口等待,下课钟响起,她在鱼贯走出的老师、大哥哥、大姐姐中间,搜寻储英丰的身影。

她看到他了,几个同学围在他身边,一群人说说笑笑,好不愉快。她没走向前,只是慢慢|奇+_+书*_*网|地等他们从自己眼前走过,然後安静地跟在他们身後。

走过几个弯路,同学各自回家,空空的路上只剩下他一个人时,他才发觉一直跟在他身後的于优。

英丰停下脚步,等她走上来。

“你在等我?”他问。

“嗯,我陪你回家,胡阿姨的开车技术不好。”她复诵储伯伯的话。

“早上是你在窗户边听我拉琴?”他再问。

“是,你拉的很好听。”

“你喜欢的话,可以常到我家来听我拉琴。”她的声音软软甜甜的,听得人很舒服。

“可以吗?”她仰头望他,笑开唇,眉毛却仍是微微皱著。

“当然可以。”不自主地,他伸出拇指按平她眉间皱摺。

“你长大要当音乐家吗?你要站在台上拉小提琴给很多很多人听吗?”

“没错,我还要写出伟大的音乐剧给世人传颂。”说起未来,他有满腹理想。

“那是伟大的人才可以做的事情,大哥哥,你是很伟大的人吗?”

“我是很认真的人,伟不伟大要看我长大,有没有做出伟大的事情,才能决定。”

“不对,会拉小提琴就很伟大了,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会弹钢琴,只有她能够碰音乐老师的钢琴,我好想弹弹看,可是我知道不可以,因为我不够伟大。”

“笨!想碰钢琴来我们家,我教你,哪有伟大不伟大的问题。”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条巧克力,递给她,但于优手里抓了好几片绿色叶子,腾不出手来拿。“你手上是什么东西?”

“是桑叶,我绕很远的路去同学家拔的,自然老师说要养蚕宝宝,要是养死掉要扣分。”他的巧克力套出她的话,也套开她的拘谨和小心翼翼。

“为什么要绕远路到朋友家去拔,别的地方没有吗?”他拆开包装袋,一口一口喂给她吃。

储英丰是独生子,有渴求同伴的倾向,而眼前这个既顺眼又容易摆布的小女生,无疑是他最好的对象。

“我不知道。”摇摇头,巧克力真好吃,这是她第一次吃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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