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阵中刺出的长剑,凡是碰到这条黄龙立刻被崩回,而阴冷的刀风亦是毫不留情的从剑手身上划过。当年武松使出的摇光破军斩,一刀下去甚是猛烈,凡是遭到攻击的敌手或是开膛破肚,或是身首异处,死相好不血腥恐怖,可如今武松手上的长刀却使得颇为巧妙,只是在对手要穴上轻轻一抹,至多溅出两、三滴血液,要了对手性命即可,其余的力气懒得多出一分。剑阵中被武松砍死的对手,神态安详,貌似熟睡,倒是使得武松杀人的技巧凭空添了几分优雅。
在性命相搏的战场上使用没练熟的新招数本是武林中的大忌,在这种情况下本应起手便用上自己修炼多年、最为顺手的绝技杀招才是。武松练武上瘾,在你死我活的战场上尝试新招数乃是极大的冒险,不过敢于冒险往往会有丰厚的收获,在这种激烈战斗所带来的压力刺激下,武松潜力被激发,渐渐控制住了长刀的走势,这意味着,七元列战阵斩的第四斩“文曲天权斩”与第七斩“摇光破军斩”马上就要融合成功。
另一位武学高手高月柔则是径直走向剑阵的主持者——位于阵中心的灰袍剑手。保护剑阵的发动者乃是每一个阵势都具备的基本功能,如今这个由七七四十九人组成的顶尖剑阵当然也具备此种变化。灰袍剑手见得高月柔靠近,口中陶埙吹得愈发响亮,白衣剑手们闻得命令,四面八方向高月柔递出长剑。
一座剑阵一多半的攻击力量都放在高月柔身上,可她却不慌不乱,脚下的步伐都没有快慢一丝。甚至她根本就没有拿出武器,而是仅凭一双粉拳击退来敌。
说起使拳头的大师,微笑旁观的卢俊义正是其中之一。卢俊义的拳头势大力沉,阳刚十足,只要蹭到对手身上,保准给对手造成断筋折骨的损伤。猛烈二字,本就是使用拳头的不二法则。
不过,高月柔的拳头与卢俊义猛烈之拳恰恰相反。她的出拳利用了一种类似于“寸劲”的发力方式,根本无需摆足姿势拉开架势,只需一转手腕,就是一招拳法。她这拳法看着柔弱,不料击打在人身上取得的效果却一点也不比卢俊义差。凡是被高月柔的拳头蹭到的剑手,无不是筋骨分家,关节脱臼。
原来高月柔的拳法有个名称,乃是“分筋错骨追魂捶”,这个拳法,专打筋稍骨末之处,挨了追魂捶的对手,要么肌肉筋脉链接的地处被淤血堵死,要么两根骨头连接脱臼,连软组织脆骨什么的都折断几毫。这种伤害还有一个附加效果,那就是极度的疼痛,中招者不晕厥过去就不错了,更不要说继续战斗。
眨眼间,七八个剑手就被高月柔打倒在地,她离着灰袍剑手只有一步之遥。
灰袍剑手既然是众剑手的首领,那么一身武艺自然不错。他见月柔武艺亦是高强,所以上手就用了绝招。只听他一声尖啸,魁梧的身材顿时缩成了小孩子的模样,又听他一弹长剑,凭空跃起,像是离弦箭矢般向高月柔袭来。
灰袍人的看家绝学自是非同凡响,不过月柔的反应又是高了一筹。只见女孩的手中忽然出现一团金光,兜头向灰袍人打去。丁一声脆响,灰袍人势若流星的一剑与月柔的金光撞在一起,再一眨眼,只见灰袍人的长剑碎做了三节,一柄金灿灿的八棱小金瓜印在的天灵盖上,早已是将他的脑袋砸出深深一块凹陷。灰袍人抽搐着歪倒在地,一半身子变回了魁梧的原形,一半身子却还是缩成个小孩模样。这样一来,灰袍人的尸身扭曲成一团,许多肌肉筋脉都被膨胀撕扯的断裂,起死相可谓是恐怖至极。
原来,这柄小金瓜才是高月柔的武器。大宋江湖中最为常见的武器,除了刀剑枪老三样之外,还流行棍与锤这两种武器。棍棒招人喜欢,是因为大宋太祖赵匡胤的武器就是棍棒,且太祖创下的盘龙棍法各县团练乡社免费教授给百姓,因而棍棒也成了穷苦人学艺的首选兵器。
至于锤的流行,乃是因为盔甲的普及以及制甲技术的日益提高。遇到一个身着好甲的对手,刀剑枪棍棒的效果都减弱不少,唯独是锤,乃破除盔甲的利器。锤的形式多种多样,什么瓜、球、槌、骨朵,都是锤的一种,甚至铁蒺藜狼牙棒一类的武器,亦可裂做锤类武器之中。
高月柔的这柄小金瓜,长三尺有余,通身黄金打造。锤柄雕刻着精美的花纹,除了装饰,还有上佳的防滑排汗功能;锤头是个圆润的金球,周身镶嵌八条带有放血槽的锯齿状棱边,反倒是有点像个小南瓜,因而这柄金锤有了金瓜的名字。锤头顶端镶嵌了一粒耀眼夺目的绿松石,这颗绿松石用了特殊手法雕琢,专门用来击碎刀剑类武器。这柄权杖模样的武器看起来秀气,实际上却有三十几斤的重量,没有过人的内力支撑,寻常庸手根本耍弄不了。
且不说作为武器的价值,但说是制造材料,这柄小金瓜已是价值连城。不顾这个武器并不是大富大贵的高氏家族为少东主配备的拉风装备,而是当年静月师太行走江湖时的武器。众多弟子中,师太独爱月柔,因而将这件武器传给了她。由于前主人的威名,因而这柄小金瓜的名号在江湖中也十分响亮,它的正式名字本叫做“金丝媚眼勾心锤”,不过到了师太手中后,也只好更名为“余恨碎心瓜”了。
月柔一瓜击死了剑阵的发动者,阵势立刻就凌乱了。恰得武松吃透了大半新招数,长刀威力大大增强。一股金灿灿的黄龙在白衣剑手人群中打了三个转,厅堂中七七四十九名剑手已是全数归西。
观战的卢俊义此刻脸上笑容更盛了。他清了清了嗓子,朗声道:“老匹夫,你还不出来么?不随你主子去西辽,怎的躲到耶律淳的地牢中了?”
厅堂尽头传来一声冷笑,只见一个面容阴狠的高壮道士从花帘后显出了身影了。放眼望去,这个道士不是全引教的掌教尹士平还能是哪个?不过,太史昆一行人却是没表现出意外。
陶埙、朱鹤吟,这就是全引教的标记。再者说方才剑阵中的剑手们也没有掩饰自身的招数,在场的几位自然都能判断出招数的师承。
卢俊义冷笑一声,道:“尹士平?或者是萧达鲁古?我该叫你哪个名字?你这贼盗,如何又投靠了耶律淳?”
尹士平冷冷说道:“耶律乙辛二十年前就想杀了萧达鲁古灭口了,好在有师傅段铁猡护着乙辛老鬼才没有动手。后来他有了收揽全引教为己用的想法,萧达鲁古才有了重新行走江湖的机会。如今,他的师傅段铁猡死了,全引教几个像样的分舵也被一个唤作天王的娃娃灭了,你说,乙辛还留着萧达鲁古作何用?毕竟,萧达鲁古是帮着他杀害过太子的人啊!”
一百三十九 他不死,我不休
更新时间2011…10…18 21:00:45 字数:3242
“耶律乙辛想杀我灭口,耶律延禧想杀我报杀父之仇。你倒是说说,我不投靠耶律淳,还能去哪呢?”尹士平反问道:“听了我这一番解释,你在这里看到我还觉得奇怪吗?”
“听你如此一说,我果真觉得你本应出现在这里了。”卢俊义紧了紧袖口,一双铁拳握得越发结实。“贼道士,你做好为耶律淳尽忠的准备了吗?”
尹士平一抖拂尘,答道:“我这一辈子就没有忠于过谁,只是,我不想尽忠,难道你就能放我离开吗?还有,你真的有信心让我尽忠吗?”
“既然答案你都知道,又何必苦苦追问呢?”卢俊义侧过头来,对太史昆说道:“贤弟,这里交给我好了,时不可待,你们速速去追拿耶律淳吧!”
太史昆掏了掏耳朵,道:“卢兄,你们二人的言语还真是费解,如果我没理解错,你准备与尹士平单挑?还是不死不休的哪一种?”
卢俊义呵呵大笑,道:“没错,他不死,我不休!”
太史昆道:“我来想个法子,咱们四人一拥而上,将尹士平乱拳打死罢了!明明咱们占优势,又何必给他单挑的机会?”
卢俊义道:“尹士平如今虽有些落水狗的境遇,不过他一身武艺却不可小视。谦虚点说,即便是我们并肩斗他,一时半刻也拿他不下,白白浪费机会给耶律淳逃跑的时间。与其这样,还不如咱们兵分两路,我慢慢地斗死他,你们速速抓取耶律淳。”
“最后一个问题!”太史昆问道:“你真的有信心摆平尹士平?我记得咱们去年初次逢着他的时候……”
卢俊义叹气道:“太史贤弟,你唧唧歪歪的还不前行,莫非是为了拖剧情不成?此时不走,你还待磨蹭到几时?”
太史昆心头一凛,背心顿时被冷汗浸透。当下,太史昆、武松、高月柔一人给了卢俊义一个激励的眼神,转头向地堡深处走去。
越王府的这座地堡并不是用了挖掘地洞的方式建造,而是在地面上硬生生掘出一个长宽各三十丈、深五丈的大坑,在坑底建好全封闭的坚固建筑后,又用渣土回填夯实的。用了这么一种费力的方式,取得的效果自然也是不错。整座地堡的空间非常充足,房间布局设计没有受到地下建筑的局限,做得如同地面上的宫殿一般无二。
一座建筑的内部想要看起来很气派,那么除了要空间够大且有错层设计之外,足够高屋顶与足够深的长廊是两个重要的指标。如今,展现在太史昆面前的就是一条气派的长廊,长廊的地面铺就着厚厚的羊毛毯,踩上去甚至会产生力反馈的效果;长廊两侧挂着精美的布幔,金黄色的流苏扫拂过刻画着宗教故事的基石座,在富丽堂皇的同时还增添了几分厚重的历史味。长廊的顶部挂了十二盏八宝琉璃灯,琉璃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线,映得长廊内处处流光溢彩。
要知道,八宝琉璃灯这等物件就算是放在大宋也是宝物,多少号称富可敌国的富商也不过只舍得在家中最气派的大厅正中央挂上一盏这样的灯。这种灯绝不是说挂就挂的,大户们在家中悬挂了这种灯,说不得还要雇佣专门的护院日日夜夜守卫八宝琉璃灯的安全。一盏灯,往往可以吸引十里八乡的名流来家中欣赏,甚至在数十年之后都会被人羡慕嫉妒恨的提及。这么宝贵的东西,在一条长廊中便挂了十二盏,此长廊的华贵,可想而知。
不过,太史昆站在长廊的一端,脑子里却无论如何也联想不到“富贵”两个字。其原因嘛,乃是这条长廊中的气味太过于难闻了。汗臭,狐臭,口臭,脚臭,尿骚,屁味,还有头油发酵过后的腥腻。这还不算,各种各样刺激性食物半消化后从胃部翻腾挤压出得气息与酒精胃液胆汁反应后的气息同样在悬浮在这个空气流通不畅的长廊内。站在这样的长廊一端,太史昆、武松、高月柔三人的脸色都有些发绿。
能够同时发出这么多种气味的物体只有一个:人。十二丈长、三丈宽的长廊换算一下不过三百平的面积,勉强可以摆下二十桌酒席。不过,眼下这条长廊中,竟是足足挤下了三百人。三百人皆是粗犷豪迈的江湖汉子,至少一半人手中还握着鸡腿酒葫芦一类的享受品。
看来,这些人竟然是连吃带住都在这个长廊中解决的。因为眼尖的太史昆已经发现了墙角处的被褥与长廊另一端的马桶。
太史昆呼吸不畅开不了口,长廊中的江湖人们却没有这份矫情。江湖人中站在最前方的是一个秃顶大胡子,此人一双浑浊的眼睛盯住武松,出言道:“你,是快活林的武二郎?”
武松把这个大胡子的江湖人看了一眼,冷笑出口:“我当是谁,原来是蓟州无终山上的小爬虫!你的名号叫什么来着?金刚蜈蚣裴雄?我说怎的搜了你一个月没搜到,原来是藏到了这里。”
原来这个金刚蜈蚣裴雄小时候有一番奇遇,学了一身好武艺,成年后便成了无终山的里盗头首领。这厮劫掠手段异常残忍,不仅仅是截取钱物,还喜欢杀人取乐。多年来,雪月斋与宝仁号两家的商队不知道栽在无终山中多少人,因而对这金刚蜈蚣裴雄恨之入骨。
天京城势力坐大后,两家商会便在佣兵协会里发布了任务,悬赏大笔银钱剿灭无终山群匪,尤其是这个匪首裴雄,更是为他的人头开出了黄金五百两的高价。无终山中的强盗少说有两三千人,一般的佣兵团自是对付不了,所以这个任务最终是被武松的快活林佣兵团接下的。武松与三百佣兵在无终山中转悠了七八天,将山中的大小匪徒杀了个一干二净,却单单走丢了裴雄。而后武松散布出眼线寻了他一个月,也未曾找到半点音讯,却不料,今日在越王府的地堡中将他遇到了。
那裴雄阴狠一笑,道:“姓武的,我寨中的兄弟尽数归天,全是你送的行,真个是好手段!今儿咱南京道绿林一百二十八寨大大小小三百三十六位寨主全部结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