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记者,要有求证的精神。小月有点想试一试。
“娃娃,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就是……”
明白小月的意图,美美连忙伸长手想捣住小月的嘴。“别、别说出来——”
但为时已晚。
“官梓言?”小月脱口说出。
轰地一声,脑袋里彷佛历经一阵巨大的核爆。娃娃呆立在地,思绪跟着被炸飞到十年前,忍不住跟着吐出一声:“那狗娘养的!”
“做什么讲粗话!”
一记爆栗不轻不重地敲在她额头上,她皱起眉抬头看着比她高上一个头的少年,而后眼底笑意泛开。
“练习啊。”
“练习讲粗话?”少年瞪大眼睛,将一瓶冰镇的运动饮料递给她。
少女接过冰饮,在球场边的空地席地坐了下来。看见排球场上的队友正奋勇杀敌,痛宰对手,杀球得分,又激动地跳起来鼓掌。
“听说岚女的球队很会耍阴招,等一会儿可能有必要装狠,所以现在先练习一下,待会儿吵起架来才会有气势。”她乐不可支地说。
“这么开心有机会骂人啊?”
“那当然。我巴不得——”眼尖地瞄到对手一记凌厉的回击,球飞向边界。“小心!”她高声喊了声,看到队友迅速地飞身救起球后,才又继续刚才的话题道:“干得好!珍珍!”珍珍是排球队的队长,刚刚救起了那记边线球,让队友顺利再夺得一分,让少女兴奋地跳了起来。
“喂,小心你的脚。”摇摇头,受不了地说:“都还没好,就想再扭伤一次啊。”这家伙,做事老不经大脑,才刚加入学校的女子排球队没多久(虽然还是个候补),意外就层出不穷,连连受伤。再这样下去,他不是会被她给烦死,就是担心死。
真受不了。赶紧拉着她坐下来。
尽管坐冷板凳又受伤,身为候补球员没办法出赛,少女还是关心比赛的结果,彷佛自己正与队友并肩在球场上和对手厮杀一般。
很典型的,这就是她,不管做什么事情都那么样地投入,就算只是三分钟热度,她也会在这三分钟内倾注自己全部的热情。
比赛稍告一个段落,确定己方领先的状况下,她终于将心思转向身边的少年,笑着伸手戳了戳他微蹙的眉心,笑道:“官同学,你真像个老妈子呢,我家小妈都没你这样唠叨。”
“方心语,你敢再说我像老妈子一次,我就要你好看。”说是这样说,却没有半点真实的威胁性在里头。
“好好好,我知道你关心我,我只是忍不住想开个玩笑嘛。”每次看到他蹙起眉的样子,她都想伸手把那份郁结揉掉。真不明白,这世上哪有那么多让人忧愁的事!他却彷佛总与那些事分不开。
“谁关心你啊,要不是你小妈要我关照你——”
“你不开心我的话,那才真是见鬼了。”娃娃直接打断他任何否认的尝试。“我们认识对方也不是这一两年的事了,根本不需要这么见外,直接说你关心我会怎样?”
“我不是见外。”他否认。
“好,你不是见外,你只是故意想把距离拉远。”她不怎么高兴地说:“别以为我没发现,你最近真的变得很奇怪,老是在装陌生、拉大距离,好像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似的。”小时候他可不是这样的,怎么长越大,举止就越别扭?
梓言头稍微别开。“我们本来就只是普通——”
“你敢说!十年的交情还能算是普通?”
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打转,他改变话题道:“娃娃,我问你一件事。”
“你问啊。”
“可是你要保证你不生气我才说。”
“什么事?你说啊。”
没有得到保证,他不肯说。“你先答应——”
“我答应。”她举手发誓。
“好吧,那我就说了,其实我是想问——”
“噢!Shit!犯规!六号越位犯规。”
裁判已经吹哨,球场上瞬间陷入一片混乱。
球场两旁加油与呐喊的声量盖过了官梓言未说完的话,当娃娃再度转过头来,将心思分一点回他身上时,他已经没有勇气再说一遍。
“梓言,你刚说什么?”
他摇摇头,定定地看着她,眼神突然有点忧伤地说:“娃娃,记不记得你曾经说过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当然记得。”她用力点头道:“我们一定会永远在一起的啊。”
“你不会反悔?”
“不会。”
“即使我做了让你生气的事,也不会?”
“也不会。”
“那么要是有一天,如果我必须暂时离开你呢?”
“怎么会呢?”她直接打断他的话说:“我们讨论过了的啊。未来我们要一起读同一所大学,你去当兵时,我就跟你通信讲电话,现在当兵役期才两年不到,就算你“暂时”离开,我也不会生气的。因为你并没有违反我们的约定啊,就算那时候你不在我身边,可是我的心与你同在嘛。”这样挂保证,就可以不用再担心了吧?
久久,他看着她明亮真挚的眼睛,知道她说的话是真心真意,没有半点虚假。
然而这种要永远在一起的话,为什么由她说来,会这么样的容易?
这么容易的保证,真能有效一辈子吗?
为什么他就是没有办法像她一样,对他们的永恒约定深具信心?
他不敢告诉她,他刚刚接到一所美国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与一笔高额的奖学金。这申请是半年前他背着所有人偷偷寄出的,只有帮他写推荐函的老师知道这件事。他英文底子不错,到国外念书应该没问题。原先只是想试试看,没想到却通过了。
假如不想接受那个血缘上与他有关、内心里却流着冰水的老人的资助,这将是一个虽然不是唯一离开这座小镇让自己独立的机会,却也是一个非常珍贵的机会。
早在好几年前他就开始靠着打工存钱来支付自己的学费,未来也不会例外。他不想看着他人的脸色过生活。再者,他很清楚,那个人之所以支付他的生活费用,不过是为了他自己的面子罢了。他不想依赖别人,更不想欠下那个人的人情债务。
这种住在他人屋檐底下,想要早日挣脱束缚、得到自由的日子,娃娃是不会了解的吧?她有一个那么爱她的小妈。
她怎么能够理解他想要独立、获得自由的急切?
他早早就想要飞走,甚至只是提早一秒钟也好。
然而他也承诺过,他永远不会离开她。
她是他的牵挂,只是没想到,这份牵挂,曾几何时,开始变成了牵绊。
她手里彷佛捉着一条无形的绳捆住了他。有时候想起他们两人在童年时候订下的约定,他总有那么一点不安,深怕辜负……怕无法信守到底……
“梓言,你在想什么?为什么这样子看着我?”娃娃被他脸上那份奇异的表情所困惑。
他愣了一下,从思绪中回到现实,轻声回问:“我是怎么样子看着你?”
她细细打量他,忍不住蹙起眉说:“你刚看着我的样子,好像你虽然人在这边,但心思却己飘到很远的地方去了一样。我不太会形容。那让我很不安。”
沈默了好半晌,他才回应道;“如果我说你想太多了,会不会好一点?”
“当然会。我相信你。”
信任的问题再次浮上眼前,他也再次将之自迷惘的心中挥去。
“傻瓜。”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离校方给的入学日期还有一段时间,还是暂时先把那件事搁下来,再考虑考虑吧。
“笨蛋。”她微笑地看着他,顺口回了一句:“傻瓜爱笨蛋。”
爱。他心跳短暂地停顿了数秒,一如以往。每当她顺口无心地说出这个词汇时,他总有胸口一紧的感受,而后他笑自己想大多了。
娃娃经常不吝啬说出这个字。
她总说她爱她小妈。
也常说她爱美美和小月;她们是她的“好姐妹”。
她爱同学、爱老师,任何人她都爱,彷佛这世上没有一个能被她记恨一辈子的人。
当然,她也说过爱他,爱他这个“好朋友”。
娃娃是博爱的,她的爱可以无条件分给很多的人。
也因此,人人都爱她,自然他也不例外。
可为什么他会觉得这么悲伤?从前他并不会这么地容易伤感,更不会细分他们之间的情感成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虽然她说爱他,但他总觉得还是不够?
曾几何时,他变得这么的贪婪,想要更多更多?
“梓言?”每当他不快乐时,她会毫不迟疑地握住他的手,就像现在。“你又在想什么啦?”
他回握住她,贪恋她掌心的温度。刹那间,他觉得好冷,而唯一的温暖来自身边的她。“十年了,娃娃。我在想,我跟你认识已经十年了吧。”
“是啊,好长一段时间喔。真难想像我们竟然已经认识对方这么久了,有时候我都还有一种好像昨天才刚刚遇见你的错觉哩。”她想着,思绪跟着飘回过往。
认识官梓言的那一年,她才六岁,还很小,他也差不多,七岁多一点而己。
初相遇,她是英勇的女战士,拯救落单被欺负的小男孩。
他们从不是朋友,到成为彼此最好的朋友。
过程中,一起走过生与死。她陪伴他走出母亲离世的悲伤,他则拯救她远离死亡的阴影。七岁那年,他们发誓要永远不分开,成为彼此生命里最重要的存在。
那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但对她来说,所谓的“永远不分开”并不是像罗蜜欧或茱丽叶那样,是为了爱情的缘故;也不是失落的一角遇见另一半;更不是海枯石烂、天长地久。而是另外一种难以言说的,彷佛天经地义的亘古诺言,他们生来就应该属于彼此。
很难用实际存在于这世上的语言来形容他们两人之间的联系。
真要形容的话,那或许更接近于某种习惯吧。
习惯一转过身就可以看见他。
习惯沉思累了,想找个依靠时,他的肩膀就在旁通。那是属于她的肩膀,随时为她准备的。
习惯悄悄收藏起他偶尔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寂寞表情。
习惯在为他感觉冰冷时握住他的手,把自己的温度传递给他。
习惯分享彼此的哭、彼此的笑。
也习惯让所有人知道,方心语和官梓言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长久。但她习惯于相信,即使有一天,天塌下来了,海水都干涸了,他们之间的友情仍会历久弥新。
习惯了这样子的习惯,实在很难不继续下去。
十年了呢。他们一起经历了小学同班、中学同班、高中也同班的青涩岁月。
很难,却绝非做不到。在小镇生活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对她来说,能一直与他在一起,真是世上最棒的事。
能跟好朋友永远不分开,让这段友谊从他七岁、她六岁起,就不断地加温加深,彷佛泥和水融在一起,再也分不开,直到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
大概没有人像她这样的幸运吧?
能有这样一个此生不渝的好朋友。
“那狗娘养的。”二十七岁的方心语方警官吐出一句跟她一张娃娃脸不相称的脏话。“我真他妈的后悔认识这个人。”
二十八岁的葛美美和杜小月面面相觑一眼,还不及应话,又听见方警官一拳捶在桌子上,说:“在离开整整十年后,他怎么还有胆子再回来?!”
小月倒出杯里的冰块替方警官那只可怜的手冰敷,道:“也许是因为要累积一份足以承受你怒气的勇气起码需要十年吧。”
娃娃又冰又气的缩回手。“美美,你听,她这是什么话!”好像她方心语是只凶恶喷火龙似的。
美美想了想,决定公允地回答:“实话吧,我想。”
不等娃娃发作,美美又接着问了一个一直以来都想问、却又不敢问的问题。“其实我一直想知道,当初他为什么会选择那样离开镇上?”
娃娃不假思索便骂:“因为他爱慕虚荣、背信忘义,还崇洋媚外!”
小月反驳:“我们都知道他是到国外去念书。可是以他当时的能力,他大可留在国内念大学,别忘了,他可是班上万年的第一名。”
“所以他爱慕虚荣、背信忘义又崇洋媚外。”娃娃坚持地道。“而且他之所以会拿第一名,都是我让他的。”也别忘了她曾经是个天才少女,拿第一名对她来说何难之有!所以说,都是她让他的。
有够固执的。美美与小月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就算是第二名好了,还是可以留在国内读大学的啊。只是正在气头上的娃娃大概不会承认这一点吧。
小月发问:“如果官梓言真的是你说的那样的话,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回来?”
“因为他——”娃娃突然词穷。
美美追问:“他怎么样?”
“因为……”继续词穷当中。瞪了两个姐妹淘一眼,她哇哇叫道:“干嘛这样看我?!”挥手跳足地说:“我怎么知道他干嘛要回来,该死!如果你们真那么好奇,干脆去问他本人不是更快?!”
小月老早收拾好桌面上的纸笔,溜下座位。“好主意,我这个太阳报记者是该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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