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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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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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元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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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嘶!啊,好痛好痛啊,臭郎中,你给我轻轻点,哎哟!轻点、轻点啦!你谋财害命啊嘶──噢!”疼痛的尖叫声,响彻了整间屋子,中间还掺杂了几句恶毒的咒骂语。

“没事了!”回答她的是一贯温煦的声音。

“没事?”天啊,她都快痛死了,还没事?凤小邪咬牙切齿地伸出自己的魔爪欺向他。“你这没医德的死郎中、下九流的臭大夫,分明是故意整我,哼!我我跟你拚──哎哟。”

该死的,她的手又扭到了,呜呜呜!

“来,我看看。”温柔的声音中不带丝毫怒气,俊美的脸上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更没被她那鸡猫子鬼叫声给吓到,就像刚刚她的恶语和动作,全都是幻觉而已。

“你轻点。”她含泪警告。

“我知道。”好不容易处理完她过于激动而又崩裂的伤口,他认真地交代着。“好了,记住,少碰水,还有,这些天妳最好收敛一下脾气,免得一天到晚往我这里跑。”

“哼!你以为我爱来啊,若不是你求我,本姑娘才不屑咧!”她高高地仰起下巴,一副凶狠模样。如果不是看在他“诚心恳求”她若有伤口一定得找他医治,她才不肯踏入这间充满恶心药味的药堂哩。

其实这种情况周而复始,早已司空见惯了,每次她都带着大伤小伤被他“抓”进他的药堂,医治过后,她也总是张牙舞爪地要他好看。

他不语,平和的脸上挂着同样温煦的笑,默默地收拾着她刚进门时所摔坏的东西,一如往常。

“哼!臭花刁、死郎中,你有啥了不起?干么笑得一脸见鬼死样?”看着他平静无波的脸孔,凤小邪觉得自己像只小猫,被耍弄着玩。

“我没有。”他多无辜呀!

而且他才不是一般跑江湖骗钱的郎中呢,人人都称他“逢春神医”喔!这小女子显然很不识货,才会郎中、郎中地乱叫。

“你少来,哼,若不是这回的对手太强,本姑娘才不会受这小伤。”

“是!”花刁一副受教朴样。

凤小邪就是讨厌他这副死人样、一张死人脸,怎么说、怎么骂都毫无波动,就像在纵容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女娃。

“可恶,死郎中、臭花刁,我告诉你,以后就算你求我,我也不会来了。哼哼,要是我再来,本姑娘就跟你姓,哼哼!不见!”她气冲冲地往门外跑。

“也好,下一回妳再进“逢春堂”,我就将妳留在身边一辈子。”说话时,花刁的口气如常,依旧没有任何波动。

凤小邪的脚步差点打跌。可恶!这死郎中居然敢威胁她?哼哼,不来就不来,他以为她稀罕、她爱呀!

哼哼!

许是上天惩罚她欺人太甚;也可能是老天太过同情花刁这个傻到没脾气的笨郎中会娶不到老婆──所以她才会昏了头,再度踏进这里,从此不得翻身“他一定是对我下了迷药。”在很多、很多年后的今天,凤小邪还是坚持着这个论点。

不过一想起自己目前幸福美满的生活,她忍不住又偷偷地扬起了嘴角。

其实斗嘴归斗嘴,她和花刁还是十分“恩爱”的,不信?光看他们制造了不少“爱的结晶”就可以知道喽!

他们总共育有四女一男,分别是──大女儿风筝,芳龄十七,人如其名,个性喜好自由又奔放,活泼又讨喜、正义又热心,是个人见人爱的宝贝姑娘,和冰心是双胞胎。

二女儿冰心,芳龄十七,人如其名,大概是凤小邪怀这对孪生子时,对自己孕妇之身不够认分,怀孕时曾经受伤;又因双胞胎养分不均的缘故,才会造成她自出娘胎以后,身子虚弱得犹如风中蒲柳,连她那医术高明的神医爹爹也无法根治她这与生俱来的病,只能将她养在深闺里,细心地呵护着她。

然而她孱弱的身子和众人过度的关切,却造成了她和亲人间的隔阂,就像“冰心”这个名字,她冰封起自己的一颗心,对谁的态度都十分冷淡,纵使亲人也一样。

三女儿涟漪,芳龄十六,人如其名,个性温柔如水,恭谦有礼、笑靥如花,完完全全是花刁的翻版,从小到大,还没发过脾气呢!

小女儿火雁,芳龄十五,人如其名,个性易喜易怒,火爆野性善惹事,如果不是生了一张俏脸蛋,说她是男的绝对没人会怀疑,最是叫人又爱又恨。如果说涟漪是花刁的翻版,那火雁就是凤小邪的翻版喽,母女俩一样的令人头疼哩。

小儿子祖儿,今年十岁,人如其不,人和名字正好相反,他并没有因为是家中唯一的独子、年纪又最小,而像小祖宗一样被高捧着,反而年纪小小就苦命地必须担任起“管家”的职务。

花老爹有云:女人是生来被宠爱的,相反的,男人是生来宠女人的。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事情不交给他去做,谁去?这就是花家的成员,更值得一提的是,花家不论男女,皆是男的俊、女的美,尤其花家这四大姑娘,简直可以称作是城里的四朵名花呢!

而今连年纪最小的火雁姑娘都及笄了,再加上逢春堂在苏州一带的影响力,自然而然的,想和花家攀上亲事的人自是不胜枚举喽!只可惜她家的四大姑娘眼高于顶呀对了!凤小邪的眼中闪过一丝诡谲。

花家有女初长成呀,若不好好、狂肆地大玩不,应该说她必须负起做母亲的重责大任,为四个女儿找个好婆家才是。

只是,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有情郎啊、有情郎,该往何处寻觅呢?看来得好好合计、合计了!

第一章

破军星坐落夫妻宫──

此人个性刚强,婚姻不顺,会有死别!

死别!

荒凉的山边,萧瑟薄凉的风儿轻拂,将满地的冥纸吹成了数道回旋漩涡,缠绕着一坏新堆成的黄土。而后紧跟着而来的轻风再吹,那些纸,只能随风漫天飞舞,遥向不知名的地方而去。

可怜红颜多薄命,不过荳寇二八年华,人生的路才刚开始没多久,便香消玉殒了,多凄悲呀!

黄土边,一道颀长俊伟的身影直立,那双闇黑幽深的眸子盯住了高耸的土堆,良久,才发出几不可闻的叹息。

但他还是一径地面无表情,更遑论他身上那股冷漠气息,谁要看了,都会猜测他是个凉薄铁心的无情汉,黄土底下的红颜都尸骨末寒呢,他怎能无动于衷,好歹也佯装个悲伤表情来瞧瞧,是不?

只是有谁能知道他的心事呢?在历经过三次同样的事后,就算还有泪,恐怕也流不出来了吧!

真的,这太沉重了,连他堂堂昂藏的身躯,都承受不住这沉甸甸的迫力,紧压着他胸口的闷气,就像无形中有双恶魔之手,硬生生地掐住了他的脖子,几乎叫他喘不过气来。

何必呢?当初他就该预料到结果了不是吗?他怎么能够拿人命开玩笑?怎么能?

可谁来告诉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莫非人世间、冥冥中真有定数,他这辈子真的注定了孤寡的命运,谁靠近他,谁就逃不过阎王的追逼?

他想大笑,这太荒唐了,他不信,起初他压根儿不信的

此人生来命富达,奇才卓绝样样佳,

唯有一事难成全,无缘双飞命孤寡!

这是在多次意外后,娘找算命仙为他批的命。他的命的确富达,做事总是事半功倍。当年他父亲所遗留下的小镖局,在他手上历经一番整顿后,“厉风镖局”的名号,如今早已名闻四海。

然而他也逃不过命运的安排,看似什么都拥有了,却独独缺了一份真情。

或许母亲是有先见之明的,才会把这唯一的遗腹子,取了个如此奇谲耸动的名字──厉千孤!

千孤,千万般孤独呀!这真是他的命运吗?

※※※※※

“我──”一声娇喊传来,带着跃跃欲试的新奇和喜悦。“我去,就让我去吧!”女孩将手举得高高的,让人想忽略她都很难。

一群正在商议的人纷纷抬头看向她,脸上多得是不赞同的神色。

“哎哟,这怎么行呢?妳是花家的大小姐呀!”总管花忠立刻拒绝。

“花家大小姐又怎样?”可没缺手少眼睛呀,风筝笑开了一双慧黠的眉眼,努力撒娇道。“让我去、让我去嘛,让我帮帮你们,我可以跟你们保证喔,我一定会把药送到的。”

很显然的,刚刚众人的讨论她都听见了──“逢春堂”里负责送药的小六子的娘病了,那就让他安心回家去吧,少了个送药的,她可是很乐意递补的哟!

“不成,不成,大小姐,妳还是回房休息吧!这件事我们自己会解决的。”就算这大小姐一向亲切热情,花忠也不敢让她如此纡尊降贵地当个跑腿的。

“为什么?”风筝一张俏美的脸蛋顿时暗下,声音充满委屈。“为什么你总是不愿意让我帮忙?难道难道我真的那么没用吗?”

众人慌了,花家四大姑娘中就属这大小姐最热心,只要有人找她帮忙,不论亲疏,她绝对是义不容辞,毫不考虑,拚了命也要帮你完成任务。

而且她既亲切又没架子,尤其时常挂在漂亮脸蛋上、那抹阳光似的笑容,更会让所有亲近她的人感觉到无限舒畅。

可现在她却一脸沉郁,让在场的人都乱了手脚。

“不,不是的,其实我也很希望大小姐能够帮忙,只是”总管花忠说着违心之论,考虑着该用什么样的借口才不会伤害她。

“只是什么?”风筝灵动的眼珠子一溜,忽然用力一击掌。“啊哈,我知道了、我了解,忠伯,你是不是担心我是女孩子,不爱让我拋头露面?”

花忠连忙点头。“是呀,妳可别像四小姐,镇日让我操心呀!”

花家四姑娘火雁十分贪玩,一天到晚在外闯祸惹事,一点女孩子的自觉都没有,尤其打起架来那种悍劲,绝对有乃母之风,而且青出于蓝。

而花家夫妇的心都悬挂在病体恹恹的二姑娘冰心身上,深怕她有个万一,管教的担子自然也就落在总管花忠身上了。但老好人怎么敌得过小魔女呢?火雁便是个活生生的例子,简直叫他这个总管快无颜见人了。

“忠伯,我最乖了!”风筝露出一抹无害的可爱笑容。“呵呵,你们等等,我一会儿就来、一会儿就来喔,别跑──”

大小姐一下子便消失了芳踪,像来时一样突兀。

众人面面相觑,根本搞不清楚她究竟要他们等她做什么?

“呃!”花忠清了清喉咙,转移众人的视线。“我们继续商议,这谈到哪里了?”被她一打岔,他已经快忘了今夕何夕了。

“禀总管,谈到小六子的工作该找谁来顶替。”有人回答。

“嗯,依我看──还是小五你暂时兼小六的工作,这样你可以多赚点钱,小六回来后,又不至于没工作,这样好不好?”花忠思考了好一会儿才道。

“好是好”小五迟疑地说。“只是总管,我怕我无法两头兼顾得很好。”

“这这也是没法子的事,你就尽量吧!”

话声方歇,立刻有人接话。

“用不着尽量,我看还是由我来做吧!“逢春堂”的名声建立不易,我们必须让客人满意才行。”

一道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扬起,众人循着声音往外瞧,才发现一个模样俊美的小(奇*书*网。整*理*提*供)公子就站在门外。“大大小姐?”老天爷,她的动作也末免太快了吧!花忠抹去额上薄薄的冷汗。

风筝笑靥如花的脸蛋一垮,怀疑地眨眨眼。

“你认识我?你认得出我?”那声音中蕴涵无限讶异。

花忠得意地颔首,从小看着花家各个儿女长大,风筝这小小把戏,焉能逃得过他的锐眼?

“哎哟!”风筝皱了皱眉,不一会儿眉头又舒展开了。“不要紧,你认得出我,不代表别人也认得出我。就这样吧,我替小六子送药去。”

“大小姐,妳妳还是不死心呀?”花忠差点跪下哀求。要是让大小姐大街小巷的送药、拋头露面,那他只有提头去见主子花刁的分儿了。

“忠伯,快别这么客气和感动,男儿有泪不轻弹。”风筝提醒着,还以为他老人家是太感动了呢!

“我这”糟了,看来大小姐兴致勃勃,如果悖逆她,她铁定会伤心的,他不忍;但他也不能真的让她去送药,简直左右为难。

“好啦,就这么决定,我去”风筝喜孜孜话还没说完,就让另一道声音给打断。

“妳要去哪里?”来人个头不高,声音有点童稚之气,但却有一股无形的震撼力,让人不得不服。他正是花家唯一的男孩,花祖儿。

“少爷,小少爷你来得正好。”花忠感动得痛哭流涕。“大小姐,其实其实不是我不让妳去,这都是小少爷的意思。”他将所有事情往花祖儿身上一推,让他去伤脑筋。

“祖儿?”风筝在看到他之后,立刻发难。“你为什么不同意?难道你觉得你的大姊有这么无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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