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东宇“你是不是已经讨厌我了?”
——谢东宇“已经一点多了,听不到你的声音我睡不着,什么都吃不下,我好想你,好想好想马上就见到你……”
——谢东宇“求你了,别再折磨我了,你讨厌我也好,不接受我也罢,如果收到信息后哪怕晃我一下,只要让我知道你现在很好,我就知足了……”
我实在无法阻止自己对眼前这个男人的感动,他或许不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却实实在在的打动了我的心弦。
或许是后知后觉,就在我以为无所谓爱与不爱的时候,一个男人从无形中闯入了我的世界,当倾城把我堵在电梯角落的时候,我的脑海竟会浮现出谢东宇扭曲的嘴脸,起初我是感到杌陧不安的,因为我不知道为什么第一个会浮现出他的样貌,但是冷静下来我终于明白:原来这就是爱!
借倾城一双翅膀(五)
『时间终于肯定了那句古训: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青春经过时间漫长的洗涤,因为有越挫越勇的无情历练,而变得更加锐利光芒四射,我想我的青春就是这样度过的。
正常来说经过半年的实习,然后再写一份有声有色的毕业论文,我们曾经花一样灿烂的大学时光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而我的实习只进行了不到两个月,剩下的全奉献给毫无收益的原创事业了。
在谢东宇的帮助下,我总算构成了半年的实习期限,带着对我来说简单到不行的毕业论文,就这样连坑带骗的混了个毕业证书回来。
还未到一年期限,我已经提前来到佳音的墓前,对她说了我身上发生的比一年更漫长的故事。然后,带着一身的轻松又坐飞机回到了上海,继续发展我一事无成的事业。
和谢东宇的爱情萌生在那个多事的午后,我正对未来规划停滞不前而感到心灰意冷,却多亏了谢东宇一席金玉良言,给我的未来起了推进作用。他说:“别忘了你当初发誓要成功的决心,跌倒了就再爬起来,再跌倒就再爬,就算脚残废了也要继续向前爬,再不行我就骑辆脚踏车载你,也许多两个轮子会让你踏实很多。”
我从来就不是铁石心肠的人,理所当然被他的多情给打动了。好吧,我承认这多多少少有受到算命的蛊惑,不过好歹结果是风花雪夜,虽然我俩天南海北人各一方,但是在这个二十一世纪的信息时代,我们用短信成功的造就了距离产生美的绚丽神话。
九妹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就把电话打过来了,我当时特惊讶的看着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哈尔滨区号,然听到九妹声音的时候我兴奋的跳了起来。我们的谈话没有从问候开始,而是九妹直接切入话题:“我早就觉得你们在一起最合适不过了,你想想,一个是商业未来龙头,一个是文坛未来才女,才子配佳人乃天作之合啊!就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组合,才不会酿成未来男女比例失调的惨剧。”
“嗯,嗯,说的是。”我一边点头附和,一边鸣谢九妹的大力支持,可说着说着我突然察觉好像被谁骗了,我咬牙切齿的说:“天作之合,不对吧九妹?可我怎么听着像是把两个直销产品绑在一块给促销了呢!”
果不其然,那小妮子草草否认,然后迅速结束了我们争辩的机会。
喜事接连不断,刚刚探听到小司的婚后生活,轻轻对着视频对面的小司舒了口气,笑道:“想不到我们声色俱厉教训下属的强女小司,居然会在三十岁之前找到理想的男人,过着小女人那样幸福美满的甜蜜生活。”
“哪儿的话,可惜你没能来参加我的结婚典礼,不过也幸亏你没有赶来,我告诉你哦,假如你看到我穿的婚纱,盖过所有女人成为亮点,你一定会嫉妒死的!”小司毫不掩饰自己的傲慢,这也是我最欣赏她的,兀傲也直率。
“对了,谢谢你的礼物和花篮,知道吗,你送的礼物是我结婚典礼最有意义的礼物。等到你结婚的那天,我一定送你份更有意义的礼物!”
小司不禁夸下海口,我差一点潸然泪下,我想说的是我这人特俗,经不起红包的诱惑,小司你要是够朋友就用金蛋砸死我吧!千万别用我这穷人的下贱招数。
和小司聊天的第二个黎明,我收到了一封从遥远的浪漫首都巴黎,寄来的一封Emil,是小慢发来的。先是慰问了未来的美女作家我,然后小慢在信里写到自己最近的生活状态,说她租住的公寓采光很好,每天都可以去郊外或公园采景,收获颇丰,每天都过得怡然自得。最后在尾段还提到一个关键人物,是小慢在法国邂逅的英俊帅哥。
署名是“慢画家的偶遇”,看到这里,我发现时间的流失改变了我们所有人的命运。谢天谢地,多半都是好的,显然九泉之下的佳音也在为我们祈祷。
对于创作,我已经彻底做好了觉悟,我决定从这一刻开始绝食,不是因为减肥而绝食,如今这年头不流行骨感美了。而是据古书记载,人在饥饿的状态下头脑都特别清醒,才思敏捷,传闻有好多名人的惊天巨作都是在饥饿中创造出来的,比如那几个知名画家。
借倾城一双翅膀(六)
果不其然,经过了无数个不分白昼的煎熬,哦不,应该是奋战,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剩女不愁嫁》终于在两个月零十三天后问世,龙大编辑那边已经终审通过,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剩下就是等推和排版方面的事儿了。
不远千里的麦穗打听到我小说即将出版的消息,还特地打电话为我道喜。我说凡是所有的功劳都在于麦穗最初的赏识,要不是她引介我和龙大编辑认识,也不会有今天的小小成果。
和麦穗的对话不全是寒暄,八成是出于内心真挚的感情。还依稀记得我和佳音最初的梦想,佳音自杀坠楼前托付我的最后一个希翼,如果不是麦穗的邀请,恐怕这将会成为我入土后仍未达成的心愿。
倾城的乐队进行得如火如荼可谓盛况当前,经过不懈努力的四个人,终于将自己的音乐打入前所未有的事业高峰。为了犒劳我这个千辛万苦即将走红的作家,特地在“午夜风暴”轰轰烈烈的要了个豪华卡台。
“咱今儿有点过火,让你破费啦!”我难得害羞的摆摆手,不好意思道。
倾城吩咐服务生开了所有的酒,仗义的说:“哪儿的话,在这儿驻唱快小半年了,这点面子老头子总会给的。”
“面子归面子,钱还是能省就不要破费的好。”说罢,我偷偷的从背包里露出一瓶洋酒,见弥和Abner露出惊诧的表情,我笑道:“不要声张,看见外面‘严禁自带酒水’的告示了吧,我可不想被请出去。”
面对如此豪气冲天不拘小节的死党倾城,我还真是无时无刻无法不关心她的经济状态,虽然在“午夜风暴”驻唱多多少少也小赚了一笔,人气更是超出上海其他娱乐场所的好几倍。班诺是一路伴随倾城的执念走过来的,可作为一个地下乐团,他们想正式拜会娱乐圈还太遥远。
倾城闻讯急忙凑了过来,诘问:“想死啊,哪儿弄来的,你不知道这不让自带酒水吗?”
我拽着倾城的脖子,嘘声道:“安啦,这是我从龙大编辑那骗来的奖励,芝华士威士忌,极品中的极品哦!”
“酒的话我还请得起!”听罢我怒视着倾城,无奈倾城只好听取我的建议,遂低沉道:“不会被发现吧?我还想在这儿混下去呢!”
我不耐烦道:“你在这样我保证不光是老板,这里所有人都会发现!我们偷偷的喝,不要被老板发现就好了啊!”
倾城终于被我的固执折服,我们欢欢喜喜的举起酒杯,拿威士忌当啤酒,玩鱼目混珠的把戏。然更另我折服的,竟然是这该死的“巧合”,是它让我丢掉了那该死的自信和尊严!
那时候我们正玩的高兴,倾城班诺他们表演的时间到了,一行四人晃晃悠悠的登上舞台,剩我一个人怪没意思的,我只好捧着爆米花一个劲往嘴里塞。这时一个人影突然闯进我的视线,跟我打招呼道:“哎,这不是夏悠吗?”
我抬头一看,竟然是衣冠楚楚的龙大主编,急忙正襟危坐,爽朗道:“龙大好,你怎么也来这种地方玩啊?”
“玩?呵呵,我不是来玩的。”龙大主编边说边找位置坐下,龙大如今三十多岁,一身正装打扮,晚上出来玩还带着副太阳镜,不过看上去挺酷的。
见他如此装扮,我好奇亦困惑的问:“不玩那来这干嘛,别跟我说你大半夜找人谈合作!”
龙大主编蹙眉笑了,不答反诘:“那你呢?一个女孩子不回家。”
我指了指台上卖力演唱的倾城,如实道:“和我朋友一起来的,他们收到我小说截稿的消息,特别帮我庆祝来的。对了,别光顾说啊,帮你倒杯酒喝!”
说着,我从桌子底下拿出那瓶洋酒,一边倒酒一边小心翼翼的提醒:“别出声啊,人家不让自带酒水,这可是我冒险偷偷带进来的。”
倒完酒我把杯子递给龙大,敬道:“可别说这是你的酒哦,现在它是我的。嗯,为了感谢你对我的大力支持,我敬你一杯!”
龙大点点头又冲我笑了,我发现自从我小说完成后,他对我的态度明显改善了许多。可我总觉得这笑得不简单,给人感觉阴郁的狠,让人毛骨悚然的。就在我疑惑的时候,倾城四人再次以激情嘹亮的歌声,和恣意劲爆的音乐掀起了全场的高潮。
……
在黑暗交错的夜,死亡又拉近一秒,是她握紧我的手,说明天还有太阳,听到她心在破碎,我怎能就此妥协?
怎能放弃祷告,那生命还未枯竭,在一起倒下之前,我咆哮诘问苍天,是你的一意孤行,让我们没有明天……
——THEEMPRESS(女皇乐队)《王命天涯》
借倾城一双翅膀(七)
『即使孤注一掷也要酝酿下一场战役,奋不顾身的维护我们这代人的尊严!』我恍然发现这次倾城诠释的,竟然是一首我从未听过的旋律。那音乐依然劲爆的像熊熊烈火在心中炙热的发烫,然不同的是,内心深处的感情随着跌宕起伏的音乐飘逸起来。
直到倾城喃喃道出最后的旁白,为这首歌烫下句号的烙印,我才后知后觉,原来感动的泪水早已崩溃决堤。
“你没事吧,夏悠?”
这时龙大关切的话语在耳边响起,我已经顾不得寒暄,整个眼里看到的只有倾城,还有那把黑色破旧的吉他。
有很多人蔑视打击我们八零年代出生的人,好像我们除了嚣张恣意便一无是处。真正的现实是我们在学校所学的所用的,很多在进入社会是派不上用场的。而那些无知的人们却在我们最窘迫的时候尽情嘲笑、谩骂、甚至侮辱我们,我们所需要做的即使是强忍泪水,也要照单全收。这并不表示我们甘心认栽,而是我们在储备、酝酿着下一次奋不顾身的战役,我们孤注一掷也要警告那些孤芳自赏的人们,给他们一个胆战心惊的教训,让他们从此不敢再小瞧我们这一代。
这首填词写出了我们所有八零后的心声,写给那些曾蔑视过我们的天真的大人:感谢你们曾经带给的无尽伤害,才造就了如今强势的我们!
此时随着音乐戛然而止,整个“午夜风暴”如同墓穴般安静下来,灯光像是在配合此刻各种复杂的情绪,也渐渐的沉睡了起来。
现实的社会太残酷了,它亲手埋葬了我们理应放手一搏的青春,换来了一副和谐社会万物皆歌的假象。然现在是一场妖孽纵横的欢愉盛会,它把所有错综复杂的时代纠集在一起,|Qī…shū…ωǎng|烟雾缭绕的氛围让我们都卸下伪善的面具,呛人的浓度酒精烧进了我们这代人的体内,把我们最为真实最想展现的不羁给逼了出来。
“这一刻起,我——就是我们的救世主!”
伴着倾城最后一句喃喃呓语的三秒钟后,“午夜风暴”顷刻间彻底的疯狂起来,整个现场齐刷刷的响起了“倾城……THEEMPRESS!倾城……THEEMPRESS!倾城……THEEMPRESS……”的叫喊声,而倾城更是摆出了酷劲十足的Pose,一张脸冷酷的像是尊不可一世的雕塑,惹得连绵不绝的掌声和口哨声轰炸我无辜的耳根,我算是彻底的了解什么叫让人折服的音乐了。
当倾城四人凯旋而归的时候,我像个对主人谄媚的菲律宾女佣,急忙倒了杯洋酒送到倾城手里,止不住亢奋的说道:“你刚才真是太帅了!看到没倾城,全场都被你煞到了!”
倾城一边笑一边询问:“悠,我刚才表演的酷不酷?”
我轻轻打了个响指,随声附和道:“简直帅呆了酷毙了,现在就是迈克尔杰克逊他老人家亲临现场,恐怕也要被你动情的演唱所折服!”
“咳咳……”
就在我和倾城忘我吹捧的时候,耳边突然响起了阵阵咳嗽声,当我眼神再对准角落上座的龙大主编时,才恍然想起还没介绍他的来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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