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藤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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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关于参加“经典大颠覆”系列的创作,(笑)其实好多经典故事已经被人一写再写,所以要翻陈出新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假如真的写出故事,那应该也是相当杰出的故事,所以不论是不是符合读者的口味,都算是勇气可嘉吧(笑)。
对于《乘龙引凤》的故事,那是我取巧了,因为这虽然是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但它的原始资料很少,也就是说,可发挥的空间很大,相对起其他故事,像什么《牡丹亭》之类,就自由得多,因为《牡丹亭》、《梁祝》还有个人人清楚的情节、甚至剧本,要真正写起来好难的。所以藤私下里也很佩服写最经典故事的大人,嘻嘻。
《乘龙快婿》藤萍只写了十二天,可能还没有十二天,十天吧!不是藤萍在耍赶稿的功力,而是这段时间实在太忙,有好多事做,空余的时间实在不多。虽然写得时间不是太久,但是藤萍自己觉得还是写得很认真的。藤自己觉得,不知道算不算是一部搞笑的作品?藤是很努力在搞笑,但不要搞笑不成变成苦笑,那才惨!藤已经努力了,所以也有一点点问心无愧的意思,喜不喜欢.看个人的性格了,至少藤自己觉得还是对得起自己的。
里面的歌词是藤随便编的,实在不怎么样,所以最好还是别认真,去幻想另外一首你们自己喜欢的歌比较好。里面的女主角弄玉可能比较像藤本人(当然,藤本人绝对没有那么聪明,也绝对没那么漂亮),至于男主角萧史.不知道有没有写得性格扭曲?应该没有吧!萧史的原型是藤在高三写的一本小说,他原来叫做“美穗”(藤的好友抱禧起的),呵呵,其实藤个人觉得这个名字比较可爱,比较符合萧史的性格,但是为了是经典颠覆嘛,所以无可奈何美穗只好永远闭幕了,虽然我很舍不得。
之所以会写成一个歌手,因为藤看了香港十大劲歌金曲颁奖晚会,许志安哭得好惨,好容易才得一个最受欢迎男歌手奖,明明唱得很好,到现在才得到多数人的承认,让藤突然觉得歌手这个职业,其实也很伟大。但藤毕竟还太幼稚,藤不是歌手,无法把一个歌手写得像个真人,没有那种经历,就不能了解他们的想法和为人,萧史作为“歌手”来说,写的是很失败的。但是算了,看小说,是为了消遣轻松,他是个很可爱的人,藤是喜欢他的。
至于弄玉,因为写得有一点像自己,所以藤当然是喜欢弄玉的,藤的一些想法,也是写着弄玉顺手就写了出来,希望看起来不会有说教的感觉,那很讨厌的。关于弄玉,藤自己觉得,是比较正常的女孩子吧,当然没有她的秦国婢女眼中的那么伟大,但也是正常人啦。
还有重要的一点差一点忘了!故事里面的古文,还有一些对话的来源,是《东周列国志》里面第四十七回“弄玉吹箫双跨风赵盾背秦立灵公”里面来的,是萧史和弄玉故事的来源,它是冯梦龙写的白话小说,还不是史书,但藤为了写小说的必要,假设它是史书,真正的比较历史的萧史和弄玉的故事在《列仙传》里面,没什么情节,所以,有学问的大家,看见知道不是的请多多包涵。
还有——没有了——藤逛街去了。写了这么多天,累死了!
飞来横祸
公元2015年,名和综合大学。
她抱着两三本书,慢慢在学校的校道上走,今天天气很好,淡淡的三两点阳光,透过头顶的法国梧桐的叶,碎了一地的光亮,一点点风,吹起人三两根发丝,也绝不令人讨厌。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虽然没有天使的光环不再唱歌琴弦也拨断是不是也算没有负担她想着那个歌词,慢慢地走。她不是很追星的人,但是Shellsea的这一张《时空穿越》的专辑,却莫名地让她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她觉得——似乎——Shellsea在这歌里的感情是真的,他穿越过时空,回到过过去,然后才有那种——很错位的寂寞却又庆幸、逃离城市却又无人理解的复杂心情。
时间若是重叠空间可对半我也算站到了彼岸所有的人无论哭得凄惨都要负起任性的伤残她懒懒地叹了口气,算了,明星的事情,她在这里随便乱“感觉”,自己把人家想得神秘兮兮,然后把自己迷得一塌糊涂,浪费一堆感情,歌很好听就算了,想太多又不见得会有人表扬她“思想深刻”或者“具有哲学头脑”?
“弄玉,颜弄玉,喂——”后面有人在叫她。
弄玉回头,看见一个胖胖的女生边跑边向她挥手,另一只手按着头发——她戴了一个枣红色的假发,跑起来怕它掉了。
“娇娇?”弄玉微扬秀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娇娇可以说是全系最讨厌她颜弄玉的人。因为——她漂亮吧,至少,娇娇觉得她漂亮。一半妒忌,一半是弄玉自己也承认的——她太散漫了,说得好听一点是太自由了、太懒散了,和娇娇她们不对盘。她自己当然不认为这其实是一种缺点,但是娇娇介意,她总是觉得弄玉看不起她。
“弄玉,我们买了Shellsea演唱会的票,但是今天我们近代史老师说要考试,临时小测,演唱会我们去不了,我知道你也喜欢Shellsea,这张票不如给你,下次你再请我好不好?”娇娇跑得气喘吁吁,无比痛苦地才把话讲完。
“哦?”弄玉微微歪起头看她,真的假的?
“喂,好不好啦?五点钟的票,你再不去就来不及了。”娇娇满头大汗。
“哦——”弄玉似笑非笑,“这样——好啊,谢谢你。”
娇娇呆了一下,把那张票递给她,笑得有些僵硬,“嗯,不客气,我们是同学。”
弄玉拿了票,轻飘飘地转身,“那我走了,下次有机会,我请你听另一场。”
“哦,再见。”娇娇如释重负,吐了一口长气。
弄玉拿着那票,眯起眼睛看了两眼——娇娇实在太天真了,想耍她颜弄玉,实在是要再修炼那么三五十年。Shellsea的演唱会,那是多少钱一张票的事,娇娇有这样好心白白给她?又何况,她也是历史系的,今天其他班有没有考试她会不知道?就算有考试——五点钟也放学了,小姐,你以为我弄玉是傻的?这票一定有问题,不过,反正下了课没事,去看看也无妨,看看娇娇小姐有什么奇计来伺候她这位“眼睛长在头顶上,做事从来不理人”的颜弄玉。
东门桥会场馆四点五十分。
弄玉背着她的包,慢慢走进会馆,这里倒是像要开演唱会的样子,海报贴得到处都是,不过——根据一地的荧光棒,零食袋,海报碎片,鲜花等等的尸体——可见,演唱会是有的,只不过,已经开过了。娇娇改了那张票的日期——唉,她以为有多么稀奇的事情可以看,真是浪费她的期待心情。
懒懒地看了两眼,晃了一圈,娇娇不过是以为她会在这里傻等,等到被人赶出去,不过,她弄玉不是傻瓜,她可以自己走。
“嗒”的一声。
有人?弄玉本已转了身,又转了回来。
有个人自会场里面开了门出来,见到观众席上还有人,似乎是呆了一下,而弄玉看见出来的人,也是呆了一呆——
咦——Shellsea?!
“你还没有走?”Shellsea显然是也很奇怪。
弄玉惊异了一下,笑了笑,“不是,我刚刚来。”
“可是,演唱会已经是昨天的事,你不知道?”
“嗯,我不知道。”弄玉看了他两眼,“你本人比海报漂亮。”
Shellsea又呆了一下,笑了。他看起来莫约二十三四,长得并不如何轮廓鲜明,但是,他漂亮——像琉璃娃娃那样的漂亮,一种婴儿一般的柔软,并不像其他歌星那般有个性风格,他像婴儿一般的漂亮。“是吗?有很多人这么说。”
弄玉微微一笑,“嗯,我很喜欢你的歌,不过,你有事你忙你的,我走了。”她背了包,向Shellsea点了点头,转身,径自向门口走去。
Shellsea呆呆地看她走出去,他还没见过看见明星不好奇的女孩子,又何况——态度如此自然,一点都不会让人讨厌。“我没有在工作啊。”
弄玉停了一下,回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可以解释为——你在留我?”她回头的样子很优雅,像一只回了头的白鹤,眼睛乌亮,黑漆漆的一种光在里面。
Shellsea笑了,他显然是有一点懊恼,因为他婴儿般的漂亮,那懊恼就带一点婴儿般的柔软的稚气,“唉,你是一个狡猾的女生。”他从台上跳下来,在观众席找了一个他看中的位子坐了下来。
弄玉走了回来,并不矫饰地在他对面的位子坐下,“是吗,有很多人这么说。”她学着他刚才的口气,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过,我刚才并不是在欲擒故纵,我本是要走的,你叫我回来,我就回来了。”
Shellsea叹了口气,“我知道,所以我才奇怪。”他叹气懊恼的样子真的像个小婴儿,要表扬一个二十几岁的男孩子“可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Shellsea给人的感觉就是——可爱!
“我说实话,其实我看到明星,是很好奇的。”弄玉支起颌,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Shellsea,“但明星有明星的事情,有时候遇到歌迷,被纠缠不清的感觉是很坏的,你如果愿意和我聊聊,你自己会叫我;如果你不愿意见到歌迷出现在这里,我走得越快越好。”她很坦然地道:“因为我喜欢你的歌,所以,我不希望惹你讨厌。当然,你叫我回来,我很兴奋,也很高兴。”
Shellsea又叹了口气,“遇到这样坦白的歌迷,你叫我说什么好?”他蹙眉哀怨,“虽然,我觉得有你这样的歌迷,也是我的荣幸。”
“哦?”弄玉笑笑,“看你的样子,真的看不出你唱得出像《放逐系列》和《我在这里》那样的歌。”“嗯,那些歌太复杂,我太简单了?”Shellsea好笑地看着她。一个很聪明的女生,她长得不算很美,不是那种娇艳的或者媚丽的那种,当然也不是一眼看去可以惊艳的美。但是她很清秀,肤色很白、很干净,一双眼睛幽幽亮亮,别有一种若有所思的光彩。看得久了,就看得出她似笑非笑的神韵,一点点玩味、一点点意犹未尽,是越看越有兴味的那种。
“不是,你像个娃娃,有没有人说过?”弄玉看着他。
“有,很多人说过,我像个娃娃,可是,我像个娃娃,和我会不会唱歌有什么关系?难道,我像个娃娃,就要唱童谣?《摇啊摇,摇到外婆桥》?”Shellsea无辜哀怨地看着她,“我又不是故意长得像娃娃。”
弄玉看着他就像看见个柔软稚气的小孩子,安慰道,“不是啦,长得像娃娃不是你的错,好不好?你不要用这样的眼光看我,好像是我欺负了你。”
“我哪里有用什么眼光看你?”Shellsea更加无辜,睁着一双眼睛黑黑地看着她。
“就是这样的眼神——好像——小狗。”弄玉叹气,“我觉得你应该去演童话剧,如果有男版的小红帽,你就是标准的小红帽。”她很坦白,她是这样感觉的她就这样说,她绝对不会为了讨好她自己喜欢的歌手,而肆意扭曲自己的感觉。只是,Shellsea是这样“婴儿味”十足的人,她想也没有想过,她也不太看娱乐新闻,原来以为,他是非常有经历、经历过许多沧桑的,会很敏感的。而现在看着他,就好像他天生是应该住在积木搭成的房子里面,和小熊小狗一起历险的大娃娃,她不知道该失望,还是该好笑,不过,有一点——他并不讨厌,甚至,很有一种哀怨的可爱。
“我像——小狗?小红帽?你不怕我生气吗?”Shellsea皱起眉,“哪里有人对歌手这样说话的?你一点也不像个歌迷。”他柔软地吐出一口气,“人家歌迷见到歌手,应该赞美我有魅力、歌唱得好;要签名,尖叫说一定要嫁给我,还有要送鲜花、香吻——”
“那我很同情你有这样的歌迷——”弄玉同情地看着他,“事实上,你就是像童话娃娃,就算我赞你英俊潇洒有魅力,你还是像个童话娃娃。你要听好话很容易,我可以立刻说给你听,只要你听得下去,不会吃不下饭。”她清咳了一声,音调像在背书,“Shellsea,在本年度成绩突出,不仅是相貌出色、英俊潇洒、气壮山河,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女歌迷表示非Shellsea不嫁——”
“好了好了,你真没有说好话的天分。”Shellsea塞住一边耳朵,两边眉毛皱在一起,“我要生气了。”他宣布。
“但其实你没有生气。”弄玉笑笑。
“你也是明知我不会生气,所以才这样神气。”Shellsea白了她一眼,声音闷闷的,“女孩子太聪明,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太聪明的人,会比较倒霉的。我当然不会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