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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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六月底,北台湾的艳阳已经肆虐得无法无天,在这种天气之下,任谁都会想躲在冷气房里横躺着吹冷气消暑,可是有一大票人却大大的不以在日晒底下为苦,非但绵长的队伍一排数个钟头毫无怨言,脸上更是充满了等待的幸福笑容。
“颜乐童、颜乐重、颜——乐——童!”
一座三层楼高的白色巨型拱门后是拥有全省数百家连锁的“新世纪唱片城”,此时,此起彼落的鼓噪声从唱片城内传到唱片城外,兴奋的叫喊声不绝于耳,如果不是亲眼目睹,绝不会相信一个年方十六的小女孩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和号召力。
“你别挤我啦!”屠奕中皱着眉头用手肘顶开旁边那个汗流浃背的男生,男生就是这么讨厌,稍一流汗就臭兮兮,恶心极了。
“中中,你在哪里?你有没有跟着我们?”一个微胖的女孩扬声叫唤,她是中中的同班同学包美凰,同时也是她们“恋童俱乐部”的部长。
“中中,这次要是你再得不到颜乐童的签名,你就自动脱离我们俱乐部吧,我们不要这么没用的团员!”
恋童俱乐部里最痴狂的成员——董嘉丽,她在包美凰语毕后也随即用讥诮的语气扬声道。
“等等我!我被个臭男生挡住了,你们等等我呀!”听到包美凰的叫唤和董嘉丽的嘲讽,中中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了,她用力顶开臭男生,奋力的往前冲。
今天她非得亲眼见到她心仪的颜乐童不可,也非得到颜乐童的亲笔签名不可,身为恋童俱乐部的成员,就只有她还没获得颜乐童的亲笔签名,这太丢脸,也太可耻了,她发誓,今天她一定、一定要洗刷这项屈辱!
没错,在大太阳底下群起聚集的她们并不是要做什么抗议、示威、游行等等有建设性又有抱负的事情,她们就是标准的追星族,追的正是半年前突然窜起的乐坛小天后颜乐童。
说也奇怪,女性偶像歌手的拥护者应该以男性居多,而男明星总是被一大票痴心的女影迷追着跑,可是颜乐童却颠覆了这项惯例,她的歌迷,百分之八十是女孩,而且是年龄从十岁到二十岁不等的年轻女孩,欣赏她的男歌迷渺小的只占了百分之二十而已。
为什么会这样?据专家学者分析,这大概和颜乐童极中性的打扮有关,她身高一百六十五公分,娱乐圈有众多长腿美女,她绝不是最高佻的,可是她削瘦,只有四十三公斤。又惯穿剪裁合身的西装式裤装,因此她一站出来,在舞台上往往给人又瘦又高、光芒耀眼的感觉。
现在,颜乐童的穿着打扮已经成为台湾年轻女孩购衣的指针了,裤装再度受宠,她那一头注册商标似的直长发更是许多洗发精广告商觊觎的目标。
摒除时下女孩喜欢洗发的爱好,她的长发直且黑亮,不施脂粉的调调,加上有点偏古铜色的健康肌肤,她整个人恰与今年全球流行的自然风不谋而合。
总之,颜乐童风暴空降全台,她个人魅力横扫亚洲挡也挡不住,非但词曲创作全能,独特的R&B黑人节奏蓝调的灵魂唱腔,更是令乐迷们如痴如醉,她的个人首张专辑销售量在全台已经大破六百万张了,以台湾两干一百万的人口来算、这样的销售量实在惊人,也着实跌破乐评人的眼镜。
这股颜氏风潮预计还会延续下去,至于会延续多久,专家们也不敢预估,有人预言颜乐童的专辑会卖破一千万张,全台平均两人就有—个人会拥有她的专辑,也有人对这股风潮不以为然,认为颜乐童一定红不过千禧年,并嗤之以鼻的指出,她的走红只不过是台湾人民面临公元两千年的总统大选,不知所措所反映出来的空虚现象罢了,不能当真。
但不管如阿,颜乐童此刻红翻天是不争的事实,她上的任何节目总能造成万人空巷,守在电视机前抢着看她的收视高潮,她所到之外,必然有大批歌迷和媒体也蜂拥而来,连美容材料行里的黑直长假发变成新鲜抢手货也是拜她所赐。
看来.世纪末颜氏娇女当道是在所难免的了,不知道何谓颜氏风的,真的会被人家当成刚从亚马逊河流放回来的,在逊河待久了,免不了就很逊、很逊、很逊……
愈近晌午,新世纪唱片城的人潮就愈是汹涌泛滥,中中好不容易与包美凰会合了,她松了口气之余,不忘紧黏着包美凰不放,以免又错失会面心仪偶像的时机。
话说回来,包美凰真不愧是她们恋童俱乐部的部长,她不多话,但冲击力一流,吨位颇丰的她总能带领她们这些团员逆流而上,在源源不绝的人群里排除万难,冲到最前锋!
传说包美凰已经拥有五张颜乐童的亲笔签名了,她甚至还秘密的拥有一张她与颜乐童的合照,虽然谁也没有福分看到那张传说中的合照,但也真叫她们这些团员又妒又羡的,更加觉得技不如人,只能安分的以包美凰的马首是瞻了。
其实,中中的要求并没有那么多,别说拥有与颜乐童的合照那么高难度的事了,她只要求有一个签名就好了,这是她平凡生活里一个小小的大心愿。
“颜乐童来了!天呀!”
尖叫声四起,等着签名的队伍顿时混乱了起来,原本队伍虽然长,但还算安分守规矩,可是颜乐童本人已经来到唱片城的消息一放出,原本良好的秩序马上就乱七八糟。
瘦小的中中立即又被人潮挤得无法待在包美凰的羽翼之下,人潮不退,可是她猛往后退,这跟站立的技巧毫无关系,跟个人的“分量”才有关系。
“部长!”中中连忙跳起来举高双手向包美凰求援,她不要真中了董嘉丽的魔咒被驱离恋童俱乐部,她太爱这个俱乐部了,失去俱乐部成员的资格,她真的无法想象自己该怎么活下去。
跳着跳着,蓦地,她觉得脚不着地,而且后衣领紧紧的,好象有什么东西提着她衣领似的,她恍似夹娃娃机器里突然被夹起的娃娃,吊在半空中,动弹不得。
咦?怎么会这样?难道……
她灵光乍现,眼睛一亮。
天哪!难道她被神仙选中,在这神圣的签名会上赋予了她仙法,从此,她就是仙女了……哇塞,她真是太荣幸了,能在颜乐重的签名会上变成仙女,她这是几世修来的福气,如此的有神缘,也如此的有神机……
正在惊喜不定,冷不防的,一个浓重浑厚的声音泼冷水的在她耳边响起——
“你的笨脑袋瓜先不必高兴得太早,是我。”浑厚的声音又讥诮的道:“顺便告诉你,中中,就算是神仙,它也没有兴趣挑选一个思考不经大脑又顽劣不堪的少女来当仙女,那会让整个仙班良莠不齐。”
听到这个声音,中中就知道她完了,什么神仙选中她,现在是死神来逮她了,蹦出这个程咬金,她什么都不必做了。
双脚着地后,中中极缓、极缓的转过头去,她无辜的抬头看着眼前火药味极重的高大身影,然后,她还不怕死的露出一个“别来无恙吧”的笑容。
“哈,大哥,好巧,好久不见。”中中冲着她大哥—笑之后,便天真的、毫无心眼的问道:“对了,大哥,你刚刚怎么知道我以为自己变成仙女了?”
“因为我是你大哥!”屠奕东皱着眉头回答。
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他会有这样一个妹妹.她的想法完全不按牌理出牌.老实说,除了凶字诀之外,他拿她—点办法都没有。
他与这个幼妹相差十三岁,他不了解她少女的心理在想些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她会喜欢在大热天来这里和这些看起来都疯了的人穷搅和、鬼吶喊?
留在家里吹冷气看书不是很好吗?再不然去图书馆看书也是个挺好的选择,又安静又有读书气氛,怎么样都强过来这里和大批人潮推挤那么野蛮。
听到奕东气结的回答,中中拍了她大哥一记,大笑道:“哈,大哥,你真爱说笑,我当然知道你是我大哥喽。”
奕东又再度皱起眉头,他的妹妹居然当他是哥儿们似的拍他,这是什么举动?没大没小的,乱来!
他知道自己不能再任中中打哈哈下去了、他必须拿出兄长的威严,否则她是不会怕他的。
“中中,我问你,你知不知道你学校明天要干什么?”他板着长兄如父的脸,不苟言笑的问。
中中很快的点点头,轻快的回答道:“知道啊。”
他的眉毛上扬了,这丫头,知道还来这里?难道她很有把握吗?不,不可能,依照他认识她十五年的经验,她怎么可能有把握?若有的话,她就不能叫屠奕中了。
奕东忍着脾气不发作,他忍耐的问:“好,那你告诉我,明天学校要干什么?”
中中一脸受不了的看着他,她扬扬眉梢地说:“期未考呀!哇,你很逊耶,大哥,学校上个礼拜不是有寄通知单给你吗?你还真是未老先衰,小心现在有种病叫少年痴呆症,我现在告诉你了,预防点,将来得了别怪我没兄妹情,没事先告诉你。”
“中中!”他真会被她给气死,明天要期末考,她居然现在还在这里寻欢作乐,太放肆了!
中中笑嘻嘻地道:“大哥,你干么那么生气?啧,瞧瞧你,扣子没扣好,领带也松了,哦,我知道了,八成是昨晚又没睡好了对吗?”
她这个大哥的脾气她摸得一清二楚,只要睡不好,他就会发脾气,就会心情不好,看在兄妹一场的份上,她不会跟他计较啦。
“跟我回去,家庭老师在家里等你,你不能继续待在这里。”他懒得回答中中的问题,只对她下了最后通牒。
中中的眉头倏地垮了下来,唉,她就知道再怎么打哈哈也逃不过被遣送返家的结果。
“走!”奕东不容置疑的命令着。
中中叹了口气,无精打采的道:“噢,好吧——”
她依依不舍的看着她的同伴们已经愈冲愈前面了,包美凰的背影是那么的雄壮威武义无反顾,而她的偶像颜乐童也正穿着白色潇洒的裤装,踩着高跟鞋俐落的步上台,欢呼声和掌声如雷的响起,颜乐童那绰约的风采是多么迷人啊、可惜她是无缘目睹了。
奕东瞥了一眼远处台上那模糊不清的身影、不以为然的皱皱鼻子道:“真搞不懂你为什么会崇拜这种遥不可及的偶像明星。”
在他的记忆里,他从未迷过明星,当年他那些同学们都在风靡什么大眼玉女明星和军中情人的时候,他的生活里只有教科书,就算崇拜偶像,他的偶像也不是明星,而是——
国父。
啧,他的偶像是国父,虽然说出来有点老套又有点恶心,这个时代若这样告诉别人,恐怕还会遭人唾弃,说他谄媚、狗腿。
可是,当年他是个满怀热血又极度严谨的青年,在八股教科书的摧残之下,他当然只能正气凛然的崇拜国父,要他对玉女明星那些无病呻吟的歌曲认同,他说什么也做不到。
耳闻奕东的不以为然,原本沮丧的中中嘻嘻笑地说:“当然搞不懂喽,所以大哥你二十八岁,我十五岁啊。”
她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所以今天没得到颜乐童的签名,她顶多只有一点点计谋无法得逞的懊恼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颜乐童的签名会又不止这一场,她还有台中、台南、高雄那三场可以博一搏,只要她小心一点,溜出家门时谨慎—点,搞不好就给她拿到签名了。
不过,照她那些哥哥们的讲法、她是过度乐观,且极度梦幻。
或许吧,她从不知忧愁,生活里没有什么大志愿,也没有什么大烦恼,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她觉得这样很好啊,做人嘛,开心最重要。
“上车!”奕东有点不爽了,他二话不说将中中撵上车,他当然知道自己已经二十八岁了,这点不必她这个小鬼来提醒,况且他也不觉得二十八岁有多老。
“好吧,上车。”知道反抗无效、她是很识时务的。
一上车,中中便立即从背包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拿出—张CD往前递,她甜甜地说:“老纪,我要听这张CD。”
“咦?是颜乐童的CD!”老纪惊喜的道,并且立刻将CD片装好。
“真有你的,老纪,识货!”中中笑得嘴都阖不拢了。
“这么说,小小姐,你也喜欢这歌儿喽?”老纪开怀的问。
中中崇拜的双眼闪着光芒,脸颊染上一层兴奋的红霞。“当然!不止喜欢,我简直太欣赏了,你知道吗?老纪,打从我出生到现在.从没听过这么好听的流行歌曲,我觉得自己真是三生有幸!”
奕东对这一老一小的谈话很是不以为然,这是什么对答,简直会笑掉人家大牙,区区一首通俗流行歌曲罢了,犯得着用“三生有幸”来形容吗?这个中中对他从来就没有这么尊敬崇拜过,对那个颜什么童的却如此崇拜有加,太藐视他这个长兄的存在了。
有点吃味的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