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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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分手吧!-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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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依偎在他怀中,仿佛天生她就该在此栖息,忍不住叹口气,幽幽问道:

“爱我吗?”

“我爱你。”对此他不曾怀疑。

“有多爱?”

“我……我不知该怎么形容。”他真恨自己不善花言巧语,连爱也形容不出来。

她却已心满意足,只因她懂,他是真正在乎她,只是不会化为言语。“以后你什么都要答应我,就是不可以答应我分手。”

“好,我都听你的。”他这话是有逻辑矛盾的,若当真什么都听她的,那自然也包括分手,若到时不答应她分手,不就变成不听她的话了?

然而恋爱中的人本来就很矛盾,管什么逻辑不逻辑,他们自有一套恋爱哲学。

她终于笑了,灿烂而满足地笑了,而他对自己发誓,要全力守护她的笑容,再也不让她皱起眉头。

这是他们第一次分手,维持了没几分钟,陆崇平暗自祈祷,拜托不要有下一次了,否则他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次接吻之后,两人的感情突飞猛进,才真正像是一对恋人。

旁人不明内情,只当他们热恋期特别长,都两、三年了还卿卿我我的,也佩服陆崇平修了两个硕士学位,还能兼顾打工和女友,算他厉害。

时光飞逝,当雷若璇升上大三,陆崇平也毕业了,他选择服国防役,既能上班也算当兵。

虽然国防役要四年的时间,但他认为值得,他迫不及待要在职场上发挥,他相信自己可以出头天,让爸妈安享老年,让女友以他为荣。

“擎宇科技公司”早就预留了位子在等他,尤其是研发部门,对他期望甚深。

在毕业后、上班前,陆崇平有一周的假期,因此他回屏东老家一趟,还带了女友去见爸妈。

他因为每天接送女友,与雷家人早已熟识,也获得他们的支持和欣赏,只差没感谢他肯做她的男友,拜托他千万别甩了她就好。

雷若璇第一次见到男友的爸妈,仿佛媳妇见公婆,害她紧张万分,决定表现得淑女些,毕竟南部人比较保守,应该会喜欢乖乖牌的女孩吧!

一看到儿子进门,还牵著一个女孩的手,陆弘基和施盈霞都吓得目瞪口呆,除了儿子事先没通报,想给他们惊喜之外,更因为这呆头鹅终于开窍,学会谈恋爱啦!

过去三、四十年来,雷家都是种田维生,富不起来但也不算穷,只盼下一代能走出另一条路。

种田人勤奋有余、热情不足,平常也不知怎么教儿子修恋爱学分,希望他到适当时机就娶妻生子,反正别人家的孩子不都做到了吗?

雷若璇受到空前的热烈欢迎,附近的亲友都跑来看她,带了许多农特产品,又赞又夸,直称雷家的未来媳妇,真是漂亮伶俐又讨人喜欢。

来到雷家的第一天晚上,雷若璇因为舟车劳顿,加上亲友们的热情轰炸,一上床就沉沉睡著了。

这时,陆崇平和父母坐在门前院子里,亲子间难得有机会深谈,听虫声蛙鸣、夜风徐徐,令他感觉格外亲切。

“爸、妈,你们对若璇的印象怎么样?”

陆弘基端起茶杯,皱起眉头。“这还用问?你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么可爱爽朗的女孩,太难得了。”

父母的反应让陆崇平松了口气,他已决定此生要爱的人就是若璇,自然希望父母也能赞同。

“对了,”施盈霞拿出存折和印鉴。“我们存了一点钱,想说在台北给你买个小房子,不过只有头期款,剩下的你还得自己加油。”

陆崇平一惊,忙道:“爸、妈,你们不用这么做的。”

他明白双亲的辛苦,每分钱都是流汗赚来的,从小他们就要他好好念书,长大后做个在办公室吹冷气的人,不要像他们一样只会种田。

因此,他早下定决心,等硕士一念完就要好好工作,赚很多钱来孝养父母,让他们过惬意的晚年。

陆弘基拍拍儿子的肩膀。“我们知道,以后你赚了大钱,就能买大房子,但是先有自己的窝也不错。”

施盈霞跟著说:“顺利的话,等若璇毕业了你们就结婚,这房子就是你们的新房,不要等来等去的,等得人都老了,没钱也是可以结婚的,别考虑太多。”

“可是……”陆崇平不知该怎么开口,他只怕是自己一厢情愿,他没半点信心她会答应。更何况,在他尚未开创一番事业之前,他该怎么承诺她幸福?

若璇虽不是豪门千金小姐,从小却也被呵护得像个宝,精神和物质上都不曾缺过什么,他希望自己能给她最好的环境、最棒的生活,连一点苦都舍不得她尝。

看儿子犹豫不决,陆弘基和施盈霞又劝了几句,陆崇平只能点头回应,却难以说明自己的心情。

“时间不早了,去睡吧!你明天带若璇到处去走走,希望她会喜欢我们这里。”

“嗯……爸妈晚安。”

看父母都进房了,他才悄悄走进客房,静静坐在床边,就著窗外洒入的月光,让他看清那张柔美的睡脸,有种难以言喻的感受。

爸妈都赞成他们尽快结婚,但他很难想像,这么一个年轻美丽、朝气十足的女孩,会愿意嫁给他这木头人吗?尤其是在她了解他们的家境以后,未来还要为房子、车子、孩子辛苦,她是否会打退堂鼓呢?

忽然,雷若璇睁开了眼,把他吓了一跳,但更让他诧异的是她说的话。“刚才我去上洗手间,听到了你跟你爸妈的对话。”

“啊?”他心一沉,那么她也听到那些关于买房子、娶媳妇的话了?

“你是不是想娶我?”她不懂,他为何一脸忧郁?难道这男人从来没想过他们的未来?

“嗯……”他点点头,没有否认的余地。“如果你愿意的话。”

“如果我说我不愿意,你不会苦苦追求我吗?”真是的,可不可以拜托他霸道一点啊?要是她跑了,他就该追上,这才是真正的男人呀!

“我……我不敢强求,只希望你快乐。”

“哼!”她双手使劲,用力捏起他的脸颊,她对他最不满意的就是这一点,老实归老实,却不懂得攻占女人心,除了刚开始,他算勉强有“追求”过她,接下来都是她主动的耶!

他任由她捏圆捏扁,只会傻呼呼地看著她,等她做出决定,决定他的幸福或痛苦。

终于,他听到了天使的声音──

“陆崇平,我警告你,你敢不娶我,你就试试看!”

“小璇……”他又惊又喜,握起她的小手,难以相信这事实,她真的愿意嫁给他?!

唉……雷若璇不禁在内心感慨,这下可好,连求婚都是她自己来,命运实在太不公平,要到什么时候他才会开窍,给她浓烈到近乎窒息的爱?

月光如水,他轻轻吻上她的唇,仿佛亲吻全世界最脆弱、最珍贵的水晶,唯恐一不小心就会弄碎了,这是上天赐给他的宝贝水晶,他将一辈子为她的光华而炫目。

而雷若璇告诉自己,在柔情和热爱之间,她不能两者兼得,既然有了他的柔情,就珍惜吧!

“恳亲之旅”结束后,陆崇平成为擎宇科技公司的正式员工,全心全意投入工作。

为了让女友幸福,为了让爸妈休息,他把所有责任都放在自己肩头,相信只要他努力工作,就能换取美好未来。

研发部门对他期望甚深,他也想发挥所长,从周一到周五,他每天早出晚归,三餐都在公司解决,到了周末仍常加班,即使没到公司,也会在家作业,只要一台电脑,处处都是办公室。

忙碌是种奇妙的习惯,一旦染上就难以戒除,一停下来反而不知所措。

雷若璇明白工作的重要性,因此不敢打扰他,常常来到他的住处,静静地帮他拖地、做饭、洗衣服,不要求他多所注意。

又是一个加班的周末夜,陆崇平盯著电脑萤幕,双手飞快敲著键盘,神情严肃到让人不敢打扰。

“喝杯咖啡吧!”雷若璇泡了杯蓝山咖啡,端进书房。

他没有回应,她正想再开口,却又忽然放弃了,他正全神专注于工作,她又何必打断他的心思?

于是她放下咖啡杯,坐到她选的那张红色单人沙发上。

如此望著他的背影,不被发现也不被注意,她是否还存在著?

即使两人相恋已迈入第四个年头,寂寞仍会不时爬上她心头。

说他不爱她吗?不,她确定他爱她。说他对她不好吗?恐怕会惹来旁人怒目,大家都认为天底下最温柔、最认真的男人就是她男友,她哪有资格抱怨?

可为什么?她会不由自主地叹息,甚至常偷偷地想哭,她好讨厌自己这样,明明拥有却觉空虚,到底她是缺了什么呢?

不知过了多久,陆崇平回过头,发现沙发上的她已睡著了。

他替她盖上小毯子,轻抚过她的睡颜,柔声道:“我会让你幸福的。”

他所认定的幸福,就在不远的未来,他会赚很多钱,买大房子、买好车子,举办豪华的婚礼,然后生三个健康可爱的孩子,上最好的学校、拥有最棒的前程。

一切的一切,就在他投注工作时,即将一点一滴画出他们的梦。

桌上那杯咖啡已冷,他端起喝了一口,苦得他皱起眉头,但想必苦尽会甘来,他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连下战功、成绩斐然的结果,让陆崇平以最快的速度从职员升上小组长,创下擎宇科技公司的历史纪录。

为此,雷若璇为男友办了个小小庆功宴。

周五的夜晚,她一下课就来到他的住处,买了一大堆材料,坚持不让他进厨房帮忙。

从小都是大小姐的她,在家里只要饭来张口,茶来伸手,还不曾帮爸妈切过一次水果,但跟他交往以后,她开始尝试下厨,东摸摸西搞搞的,终于也有些进步。

女友之命难违,陆崇平只好在书房继续工作,猛一抬头,闻到厨房有烧焦味,赶紧跑到她背后问:“没事吧?”

“由我雷大厨出马,怎么会有事?”只不过烧焦了点,不会有多严重的,她舀起一匙浓汤,看他喝下才问:“好吃吗?会不会太淡,还是太咸?”

“好吃!”她的厨艺还有得磨练,吃在他嘴中却是五颗星。

“问你都不准,真讨厌。”她叹口气,瞪他一眼,却是娇媚十足。

他看得傻了,她真的好美,有时他会不敢相信,如此美丽盛开的一朵花,居然会是他的女朋友,甚至常说爱他,还答应日后要跟他结婚!幸运如他,应该更认真工作,为两人打造灿烂前景。

庆祝大餐端上了桌,两人面对面坐著,还开了一瓶香槟,难得有这闲情逸致,毕竟过去半年来,他们的约会都是他加班、她休闲呢!

当他日以继夜地赶工,她就看漫画小说、写报告做作业,或者起身打扫做饭,虽然跟他在同一个屋檐下,也明知他仍是爱她的,但哪个女人不需要浪漫?

今晚,除了庆祝他升迁,她更想燃起两人的恋火,就不知他肯不肯合作了?

“祝你升迁快乐,干杯!”

“谢谢。”

两只玻璃杯轻轻撞击,他们将香槟一饮而尽,琥珀色的液体流过喉头,带来一阵凉爽和余热,多矛盾的滋味,正如爱情,带给人们阳光和风雨。

吃了几口“大餐”,雷若璇放下碗筷,看男友一脸津津有味,她知道就算这些菜肴味道怪异,他仍会一扫而光。

相处越久,越发觉两人的差异,他可以每天都吃一样的三餐、穿一样的制服,约会也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做什么都无所谓。

相较之下,她似乎是个不容易满足的人,常要有变化、有起伏,才能感受自己是活著的。

交往到现在,他的存折、印鉴都在她这儿,他的零用钱都找她拿,表面上看来,她确实拥有这个男人,但为什么,她有种渐渐抓不住他的心慌感。

“你还喜欢我吗?”

“嘎?”他哑然失笑,差点喷出浓汤。“这什么问题?那是当然的。”

“你知不知道?我已经二十一岁了。”

“我知道,你的生日是十二月二十六日,所以你现在是二十一岁又五个月。”

他摸摸她的刘海,像宠爱一个小女孩。

“那你知不知道?我们已经交往三年多了。”从大一到大四,她的青春只为他盛放。

“我知道,今天是第一千零六十六天。”他的头脑就像电脑,要记得任何数字、号码、生日、年代,都是轻而易举。

她沉默片刻,却不觉快乐或欣慰,可能她太贪心了,她要的不只这些,她还想要更狂热、更极致的爱。

一开始,她以为是他太绅士,而她也还没准备好,总想说等毕业后再说,也许他们很快就结婚了,那到时什么该做的都会做。

但有股强烈的不安始终缠绕心头,看他日夜忙于工作,有时几乎忘了她的存在,虽然他从不多看别的女人一眼,但是否她已对他失去吸引力?“猜疑”是一股难以抗拒的力量,她就快被自己的不安打倒。

“你除了牵我的手、亲我的嘴、摸摸我的头发……从来都没有想做什么?”

“呃……”他整个人僵住,视线左右飘忽,就是不敢直视她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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