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迷柏林》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情迷柏林- 第5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你们太隐晦,我们竖着耳朵,都没听到什么。”
    “你们想听?”不等他接口,她又道,“那今晚我叫。床大声一点。”
    马克汗如雨下,拿起杯子,一口干了咖啡。
    樊希见他一脸不自然,促狭地笑了,算是良心发现,先放他一码。
    “谢谢。”
    马克问,“谢我什么?”
    “把你的帐篷让出来。”
    两个人一组,她睡的席位本来是马克的。
    马克挥了下手,表示不值一提。
    见她笑意盈盈,管不住这张嘴,忍不住又犯贱,“fancy,头儿是个好男人,你们俩要是结婚,我们喜闻乐见。”
    “结婚?”
    “相爱,再组成家庭,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
    樊希噗嗤一声笑了。
    马克莫名其妙,“笑什么?”
    “笑你太天真。”
    她喜欢尼尔斯,这点不容置疑,甚至还有点爱,但组成家庭,成为凡人为他生儿育女,她不愿意。
    结婚,就代表着被束缚。
    生子,就代表着尽义务。
    怀孕会让她的身材会走样,头发会干枯,皮肤会发皱……被孩子牵连,一切都为下一代,她不要这样活。她要自由,所以连如日中天的事业也放弃了。她来这,是因为她无牵无挂,不是为了被捆绑。
    爱他,却没到那个地步。
    她说过,什么都可以没有,但容貌不能。她惜之如命的东西,怎么可能随便给出去。
    樊希拍了拍马克的肩膀,道,“所以说,还是你年龄太小。”
    马克被她拍得嗷嗷大叫,“我比你大七岁好么?”
    樊希不动声色地看他,“我说的是心智。”
    无语了。
    马克有种深沉的无力感,和女人争辩,尤其是樊希这样的女人,简直是在找死。
    早饭吃完,各就各位开始工作,看着大家都有活儿干,樊希问,“我做什么?”
    马克撇撇嘴,“你去问尼尔斯,他是头儿。”
    樊希四下张望了一眼,不远处的大树下,站着尼尔斯,脚步一转,她毫不犹豫地走了过去。
    尼尔斯低着头在看报告,没瞧见对面的樊希,这里大小的事都要经他的手,负担压在他肩头,很重。但,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所以扛得起一切。
    只见他双腿分开,脚尖展开30°,腰杆挺得笔直,标准的军人站姿。贝雷帽插在肩头的肩章上,袖子撩到手肘,露出一小截小麦色的手臂,汗毛被阳光一照,金灿灿。腰间扣着一根皮带,双腿修长有力……
    樊希看着他,突然觉得就这么看着、守着,也不错。
    工作中的他,认真而专注,皱着眉的样子、下命令的样子、沉思的样子,都是爆棚的性感,令人心动。
    床上也同样。
    心中的兽又有点蠢动。
    想被他压着,被他侵虐,她承认,这个想法有点贱、有点荡,却情难自禁。
    尼尔斯布置完任务,一抬头,终于看到前方沉默的女人。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默默无声的,却有若实质般,擦出了火光。
    樊希侧着脸,静静地绽放出一个笑容,女人嫣然如花的模样,盖过耀眼的阳光。
    尼尔斯脸上没什么情绪起伏,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心在跳,欲念在动,渴望无限极。
    月光下,雪白的肌肤,胸口的玫瑰,腿间的湿润。
    风穿过指缝,仿佛还能感受某处的柔软和弹性。
    属于她的一切,都刻在骨子里,仿若在眼前、在耳边、在鼻间,不用回忆,她的人、她的声音、她的味道,时时刻刻都在。
    两人站在彼此的世界里,像两棵相思树,风止时间停。对樊希来说,永远太遥远,这一刻便是记忆的永恒。对尼尔斯来说,有她就是永恒。
    沉寂一瞬,这时,马克的大嗓门传来,硬生生地插入和谐唯美的画面,“你俩干嘛呢?比谁眼大么?”
    这个最傻二缺,没有之一。
    尼尔斯收回目光,淡然地道,“没什么。”
    马克将两个轮番瞧了一眼后,道,“fancy,你刚才不是要问头你的工作安排?问了没?”
    樊希道,“要不是被你打断,已经问了。”
    马克憋嘴,“合着还是我多事。”
    樊希弯起一边的嘴角,要笑不笑地哼了声。
    马克还想叽歪,却被尼尔斯截住了话端,他对樊希道,“等阿富汗人到了,教他们数学英语。可以么?”
    樊希还是那句话,“你是我男人,我听你的。”
    当着马克的面,打情骂俏,虐死了单身狗,马克不满地抗议。
    樊希不理他,问,“他们什么时候到?”
    尼尔斯低头看了眼手表,“快了。”
    才说完这句话,外面就传来了引擎的轰隆声,三人的目光同时投向大门口,马克喜道,“来了。”
    ***
    运输巴士缓缓驶来,前后一共三辆,因为安检系统尚未完善,今天先入驻一部分。
    一部分,但人数也不少。
    尼尔斯做事认真,没有电子设备辅助,无法高枕无忧。对着马克吩咐几句,便跟着哨兵一起走出边关,亲自督查。
    过岗哨的时候,德国士兵向他敬礼致意,尼尔斯一一回礼。他身上穿着防弹衣,扛着机枪,带着头盔,和这里任何一个普通士兵一样,在前线奔波,看不出他的军衔。亲力亲为,虽然累,却图个心安。对自己负责,也对所有跟着他的人负责,这是尼尔斯身为一个男人、一个长官、一个战士的责任心。
    巴士非常简陋,看不出花头,但车是阿富汗人的,车里是阿富汗人,谁也说不准,恐怖分子是不是混在里头。所以,严密谨慎的检查必不可少。
    德国人放下路障,开始检查证件,第一辆车停得太急,一个急刹车,导致后面几辆险些追尾。尖锐的刹车声过后,车里的人顿时一片东倒西歪,只听咚的一下,有人用手撑了下车窗。玻璃窗上立即留下了一个手掌印,阳光下,上面的纹路非常清晰,甚至连指纹也能瞧见。
    正对面的地方,站着尼尔斯,听到动静,他抬起头,看了一眼车窗,又瞧了一眼这个阿富汗人。
    长相普通,身材瘦小,没什么特征。
    尼尔斯觉得有些奇怪,像是有什么东西脱了节,但具体是什么,一时却又说不上。当哨兵检查到这人证件的时候,他不动声色地走了过去,站在旁边默默复查,证件上的照片和德军资料库显示的相互吻合,没有漏洞。看起来,是他多心了。
    哨兵抬头望向尼尔斯,等待下一步指示。
    尼尔斯没立即做出反应,而是沉默着,他在搜索他的记忆库。过了半晌,这才沉重而缓慢地点了点头。
    下个放行的命令虽然简单,但肩负的责任却不小,这就是所谓的权力越大,责任越重。
    见他的站着发呆,弗兰克走了过来,拍着他的肩膀,道,“发什么呆?”
    尼尔斯收回视线,“你怎么来了?”
    “上面派我过来培训他们急救措施。”说着,弗朗克向他眨眨眼,道,“听说昨晚,你和fancy……”
    话还没说完,就别尼尔斯打断,“上班时间,你收敛点。”
    见他一脸严肃,弗朗克耸了耸肩,叹息,“真不知道fancy是看上你这个书呆子哪一点,古板无聊没情趣。”
    尼尔斯,“……”
    两人才说了几句,这时,马克风风火火地走了过来,看见弗朗克就嚷了起来,“找你半天,原来你在这。”
    弗朗克没好气,“又不是你妈,找什么找?”
    “要不是樊希受伤了,谁找你。”
    “伤在哪里?”弗朗克。
    “她人在哪里?”尼尔斯。
    两人异口同声。
    “她在帐篷后头的临时教室,她伤了……”
    不等他说完,尼尔斯拔腿就走,抛给两人一个背影。
    一个走了,马克只好吧注意力转向弗朗克,继续未完的话,“伤了手指头,血流不止啊!你有没有带绷带?”
    弗朗克没回答他,而是摸着下巴,一脸沉思。
    马克推了他一把,道,“你特么倒是回答我啊。”
    弗朗克啧啧地感叹,“fancy是个人物。”
    马克一脸莫名,“啥人物?”
    “把我们的尼尔斯给吃了。”
    马克切了声,不以为然,“他们又不是第一次上床。”
    弗朗克纠正,“我不是说吃了他的贞操,我是说吃了他的冷静。”
    马克立即点头,赞同不能更多。
    所以说,可怜的尼尔斯,贞操和冷静……全丢。



  ☆、63| 10。5|家

    尼尔斯一路走过去,心都荡在嗓子口,直到看到樊希,才意识到自己小题大做了。
    关心则乱,不折不扣,说的就是他。
    樊希坐在椅子上,在抽烟。她神情自然,动作潇洒,哪有半点伤痛的模样。
    吞云吐雾间,听见脚步声,转了头,却只瞧见一个背影。
    她觉得有点好笑,一个大男人,睡也睡了,亲也亲了,摸也摸了,居然还躲着她。
    真把她当魔鬼了?
    嘴角一挑,她不咸不淡地开口,“既然来了,你躲什么?”
    听她这么说,尼尔斯只好又走回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问,“你伤在哪里?”
    闻言,樊希伸出血淋淋的手指,在他眼前一晃,道,“被纸片割了一下。”
    他哦了声。
    等不到他的下文,她挑眉,“你怎么知道我伤了手指?”
    他不答。
    她笑得贼,“你不说我也知道。”
    前因后果,不难猜。
    他沉默。
    “你心疼了?”
    他抿着嘴,还是拒绝回答。
    樊希道,“逃避即有鬼。”
    被她逼得走投无路,尼尔斯只好道,“一会儿让弗朗克处理下伤口,这里卫生差,小心破伤风。”
    “你是在关心我?”
    他侧开脸,转身想走。
    呵,真是个傲娇的男人。
    樊希站了起来,拦住他的去路,将烟吹在他脸上,不依不饶道,“艹的时候挺凶猛,现在怎么婆妈起来了?”
    “……”
    樊希喜欢看他闷骚,尤其是戳破那冷静的面罩,底下那暗涛汹涌的样子。反差越大,越勾人心。
    于是她继续逗他,将受伤的手指在他的手背上按了一下。尼尔斯低头,只见自己手背上有一道指印,纹路清晰,是她的指纹,带着血。
    “就算我得了破伤风,也是你的错,你是我的细菌,让我腐败、让我糜烂。”
    一语双关,带着挑逗,风情万种。
    尼尔斯看着那道殷红的血指印,耳边滑过她的话,浑身一颤。
    脑中有灵光闪过。
    像是想起了什么,他飞快地转身,扔下樊希,朝着大铁门的方向走去。走了几步,突然又停下,他站在原地,目光望着远处,在沉思。
    樊希在背后看着他,没吱声。
    这个男人,她睡了、亲了、爱了,却还是看不透。看不透的,不是他的性格,而是他的智慧。
    两人一前一后地站着,风从耳边过。太阳照在他身上,拉长他的影子。这一刻,她觉得他的背影,高大得不像话。
    这时,马克和弗朗克迎面走了过来。
    在两人调侃他之前,尼尔斯抢声道,“今天入住的三百个人中,有一个不在名单内。”
    马克惊讶,“安检出了问题?”
    尼尔斯摇头,“安检没出问题,是我发觉问题。”
    “什么意思?”
    “有一个人的指纹和照片对不上。”说完,他又自动更正,“不,应该说证件是真的,指纹是假的。”
    马克还是没听懂,看看尼尔斯,又看看弗朗克,“他在说啥?”
    弗朗克也不确定,“你的意思是,有人冒名顶替?”
    尼尔斯点头,“冒名的人和被冒名的人,是一对双胞胎。”
    两人面面相觑,“你怎么知道?还这么肯定?”
    尼尔斯道,“刚才,无意之间我在巴士的玻璃窗上,看到了一个人的指纹。当时,我觉得有些奇怪,却说不出所以然。是樊希的血指印提醒了我。这人的脸虽然对得上资料库,但指纹却对不上,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们是孪生兄弟。”
    弗朗克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你确定没记错?”
    毕竟有三百多个人。资料里不光是数据,还有指纹,那些纹路,光是看,都让人头晕眼花,更别说记,而尼尔斯居然将它们全部记入大脑。这有点夸张了,弗朗克不信。
    马克也觉得不可思议,“你连指纹都能记住?”
    尼尔斯点头,“我花了五个小时去记。”
    “五个小时?”弗朗克拿看怪物的眼神瞅他。
    对普通人来说,就算是花五天时间,也未必能记住。
    尼尔斯和弗朗克不一样,他要对这里所有的人命负责,任重道远,经不起一点风险。压力越大,动力越大。
    所以,见两人狐疑,他一脸严肃,“现在不是质疑我的时候。”
    马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