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之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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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之灯-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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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实在没有失去什么。”

他静静的看她。好一会儿没说话。

“你知不知道,”终于,他慢吞吞的开了口。“你是个非常非常可爱而善良的女孩!”

她的脸孔蓦然间发热了。生平第一次,被一位男士如此直接了当的恭维,使她立刻羞涩起来。而和羞涩同时涌上心头的,还有种微妙的喜悦和满足感。

“你有一些说服了我,”他低叹著。“最起码,你让我觉得比较安慰。我想,在某一方面来说,你是对的……”他侧著头沉思,眼光忽然变得深不可测,变得凝重,变得遥远起来。“我大概从来没有真正要过林雨雁。”

“我想……”她羞涩而直率的接口。“你这个人有些古怪,你大概没有真正要过任何女孩吧?”

“叮”然一声,他手中的打火机掉到地上去了。他弯下身子,去拾起打火机。等他再直起身子的时候,他脸上整个的线条都变了。他的眼光倏然冷漠,嘴角向下垂,露出唇边两条深深的纹路,他的眉头蹙著,眉心竖起了好几道刻痕。他的眼睛在灯光的照射下,变得灰蒙蒙的,眼珠不再乌黑,而转为一种暗暗的灰褐色。他的背脊挺得笔直,脸色里的温暖、真挚,和那种一见如故的热情,突然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不知为了什么,像有个铁制的面具,对他当头罩下,他忽然武装起来了。全身全心都武装起来了。他开了口,声音冷冷的如冰铁铿然相撞:“你想干什么?对一个陌生人追根究底?你一向都这么有兴趣研究初认识的人吗?你不觉得你太随和,随和得过了份吗?”她如同挨了一棍,睁大眼睛,她不信任的盯著他。他说些什么?他怎能在前一分钟赞美她,立刻又在后一分钟羞侮她!他怎么如此易变、易怒,而又难以捉摸?陌生人,是的!这是个她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她居然跟他走出一家餐厅,再走进另一家餐厅?她是太随和了!太容易相处了!随和得近乎随便了!她顿时就涨红了脸,鼓起双颊,她从座位上直跳起来,跳得那么急,差点打翻了咖啡杯。她拿起手提包,一语不发,转身就要往外走。他跟著跳起身子,说:

“你吃饱了?要走了?”

她收住脚步,讶然看他。难道他以为她要骗他一顿吃喝吗?世界上怎有如此可恶的人呢?她劈手就去抢他手里的帐单,怒气冲冲的说:“我们各付各的帐!”“悉听尊便!”他淡淡的说,让开身子,让她走在前面,一副冷漠,傲慢,高高在上的样子。

他是什么人?自大狂?疯子?阿Q?混帐!

她咬牙,抬高下巴,直冲到柜台前面。他跟了过来,拿帐单看。他们很认真的分清楚帐,各人付了各人的。那柜台小姐一直对他们好奇的看著,又好心的笑著,大概以为他们是一对正在吵架的情侣。倒楣!真倒楣!她想著,参加什么倒楣婚礼!遇到什么倒楣人物!她真想对那柜台小姐大叫:我根本不认识这个神经病!可是,不认识,你却跟他有说有笑又吃又喝了啊!冲出了餐厅,夜风又温柔的卷过来了。台湾初秋的夜,是标标准准的“已凉天气未寒时”。这种夜,是属于年轻人的,这种夜,是属于知己和情人的。可惜她身边站著个神经病!神经病!是的,她回头看,那神经病真的在她身后跟著呢!低垂著头,他神思不属的跟著她,脸上的冷漠已不知何时消失了,他半咬著唇,沉吟不语。有份难解的沮丧和落寞感,压在他肩上,堆在他眉端,罩在他全身上下,涌在他眼底唇边。就这么走出餐厅的一瞬间,他又变了,变成另一个人了。她瞪他一眼,没被他的外表蛊惑,她恼怒的嚷:“你跟著我干什么?不会走你自己的路吗?”

“噢!”他好像大梦初觉,抬起头来,他看了看她,眼光是深切而古怪的。然后,他硬生生的转过身子去,硬生生的抛下一句话来:“那么,再见!”

他背对著她的方向,大踏步的对那夜雾弥漫的街头走去,身子有些僵硬,脚步有些沉重。街灯把他的背影长长的投在地上,越拉越长。这街灯,这夜雾,这背影,烘托出一种难绘难描的气氛;有些孤寂,有些苍凉。

她站在那儿,目送著他的背影发怔。奇怪,刚刚她真恨死他,恨死他那突发的刻薄和莫名其妙。现在,她却觉得有些同情他,同情他那突发的刻薄和莫名其妙。好一会儿,他的人已经走远了,她才回过神来。叹了口气,她被他那种萧索、落寞和苍凉所传染,忽然就觉得有说不出的孤独,说不出的惆怅,说不出的苦涩和迷惘。她开始沿著人行道,慢吞吞的往前走。走了不知多久,她听到背后有脚步声,她本能的一回头,叶刚煞住脚步,定定的停在她面前了。眼光直直的望著她。“我追过来,告诉你两句话。”他说,声音哑哑的,温柔的,像夜风。她睁大眼睛,瞪著他,不说话。

“第一句,我很抱歉。我并不是安心要让你难堪,我突然间不能控制奇+書*網自己,你必须了解,你很好。”他眼光温柔如水。“今晚,我很失常,表现恶劣,那都是……”他顿了顿:“那个婚礼的关系。”她继续看著他,有些被感动了,心里有某种柔软的东西在悸动,但她仍然固执的沉默著。昨夜之灯4/30

“第二句,我很高兴认识你。”他停了停,眼底掠过一丝近乎苦恼的、挣扎的、矛盾的神色。他吸了口气,勉强的微笑。“我们绝对是来自两个不同的世界,却在同一个婚礼中遇到了,我有我的失意,你有你的不满。总之,在目前这一瞬间,我们绝对有相同的落寞感,对不对?”

她闪动睫毛,眼眶微润,仍然不开口。

“所以,第三句……”

“你说……只有两句话!”她忍不住开了口,心里已完全软化了。他那突发的刻薄,他那突发的神经病,都不重要了。重要的只是这一刻的感觉,这种“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

“我说过只有两句话?”他愕然的问,愕然得有些夸张,很可爱的夸张。“嗯,瞧,我今晚语无伦次,对数字都算不清了,亏我还是学电脑的!”“电脑?”她好奇的重复了一句,电脑是很遥远的东西,很陌生的东西。“电脑,比人脑好一百倍的东西。”他说:“电脑是机械化的,没有人脑的感性,也没有人脑的痛苦。它不会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哦?”她的眼睛睁得更大了,有些天真。“可是,电脑还是要人脑操纵。”“唔,”他哼著,笑意堆在唇边。“你真是个很烦人的女孩子,反应又快,说话又直率。好了,不管我说了几句话了,我追回来,主要是来告诉你,现在才只有九点钟。我们各回各的家,可能都有个很不好受的漫漫长夜。我想逃避,你呢?”

她点点头,被动的看著他。

“那么,去音乐城,好吗?”他小心翼翼的问。“那儿可以跳舞,可以听音乐。我们不必再谈什么,如果你认为我是阿Q,是疯子,是神经病,是喜怒无常的自大狂,是什么都没关系!我们去跳舞,让我们暂且忘记一些该忘记的事!”

她惊讶的看他,这是什么人?他会阅读别人的思想吗?“读心人”。一本翻译小说的书名。读心人!这个人也是读心人!他读出她心中暗骂他的各种名词。可怕!

“怎样?去吗?”他再问。

去吗?当然要去!那怕以后再不相见,仅仅为了打发这个落寞而惆怅的夜,仅仅为了这相遇的缘分,仅仅为了他去而复返的一份诚意,仅仅为了他说了一句话、两句话、三句话、四句话……这么多句话,也值得去的!值得去的!

于是,他们去了音乐城。于是,他们跳了一个晚上的舞。于是,他们也一起笑了,一起乐了,一起忘了一些该忘的事。总之,他们在音乐声中,灯光之下,度过了一个安详、温柔,带著点淡淡的忧伤,淡淡的哀愁,淡淡的酒意的夜晚。

那夜晚还带著点浪漫气息的,淡淡的浪漫气息。



很多很多日子以后,裴雪珂还是常常记起那个夜晚。但是,时间的轮子不停不停的转,生活总是那样单调而规律的滑过去。叶刚从她生活中消失了,本来,那晚他们就知道,彼此之间既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因为,他们的认识太意外,关系太微妙。他们谁也不想去制造未来。

那晚的一切都成过去,居然没有再演变出下一章。裴雪珂偶尔想起来,也会有点异样的感觉。那晚,他们交换过姓名。他还曾送她回到公寓门口。虽然他没有追问她住几楼几号和电话号码,可是,如果安心想探索她的一切,实在是太容易太容易了。可是,他没有去探索,他也没有去发展。

叶刚,这个名字在裴雪珂的生命里逐渐淡化,在记忆里也逐渐淡化。大学二年级的生活,是那么丰富的,那么多采多姿的,那么忙碌而又那么充实的,那么充满了梦幻又充满了理想的,她忙著,忙著,忘了叶刚。

雪珂和母亲住在一栋大厦的六楼,是个小单位,三十几坪的房子,母亲早出晚归的上班,是个标准的职业妇女,最体贴解人的母亲。雪珂下课回家,常和母亲抢著做晚餐,母女共餐的一刻,是每日最温馨的时间。裴书盈——雪珂的母亲——人如其名,带著满身的书卷味,满心的关怀,细细倾听雪珂述说学校中种种趣事,同学们种种宝事,教授们种种怪事,生活中种种驴事……听的人含笑,说的人含笑,日子就在甜蜜中流逝。当然,雪珂每个月总抽一天去和父亲共进晚餐,这是六岁以来就持续的习惯,是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徐远航再婚后,这聚餐只维持了两三次就不再继续了。雪珂的理由是:“我不知道怎么称呼林雨雁,什么都变得怪怪的!我就受不了这种怪怪的气氛!”她不再和徐远航吃饭,彼此变成了电话联络。父女的血缘关系最后就靠一根电线来维持,生命是奇妙的!

生命真的是奇妙的,尤其,在唐万里闯进了雪珂的世界以后。唐万里!唐万里是大三的同学,在学校里一直是风头人物。他没有一八○的身高,看起来似乎超过一八○,因为他两条腿又瘦又长。皮肤被太阳晒得又红又黑,游泳池里是把好手,游起泳来活像落水大蜘蛛,长腿长手在水里乱划乱伸,居然游得飞快。他并不漂亮,下巴太方,嘴巴太大,又戴了副近视眼镜。但他生来就有种滑稽相,能言善道,会让人开心。他又会弹吉他、作曲、唱民歌,常常上电视,综艺一○○里也曾露相。而且,他写得一手好文章,最擅长打油诗,会骂教授,会作弊,也会考第一名,每年拿奖学金。学校里每次演话剧,他一定参加演出,总是演配角,也总是把主角的戏吃得干干净净。唐万里是个人物。全校都知道唐万里是个人物,他身边也没少过女孩子。只是他外务太多,年纪太轻,他对谁都定不下心来。裴雪珂从进大一就认识他,却从没把他放在心上。他看裴雪珂,也像看万家灯火中的一盏小灯,从不觉得它特别亮。但是,人生许多事,都可能在某日某时某个瞬间有了变化,尤其是男孩和女孩。事情的起源是学校突然要考游泳。这时代的男女青年,大概十个有九个半会游泳,裴雪珂偏偏就是那半个不会的。不会游泳不说了,裴雪珂对游泳还视为畏途。体育要考,她就吓呆了。她最要好的女同学郑洁彬游泳打网球样样精,笑著对她嚷嚷:“怕什么怕!你只要买件游泳衣换上,走到游泳池里去泡泡水,我包你就一定‘过’!这年头,没听说念文学院的人会因为游泳当掉而留级!”“过”是“及格”的代名词,自从念大学以后,大家只问功课“过”不“过”?不问“好”不“好”。

“真的?”雪珂担心极了。“如果不能过,连重修都不行呢!”

“真的!真的!”郑洁彬一叠连声喊:“体育老师不会刁难我们,不信,你问阿光!”

阿光是三年级的男生,和唐万里他们是一伙的,也是弹吉他唱民歌的好手。早就通过了游泳考试。

“裴雪珂,”阿光一本正经的问:“你会不会洗澡?”“要命!”裴雪珂笑著。“谁不会洗澡?”

“只要会洗澡,就一定过!”阿光说。“你穿上游泳衣,就当是去澡盆洗澡,走进游泳池,伸伸手伸伸脚就可以了!只是,千万别擦肥皂!”大家大笑,雪珂也大笑。

好,就当是洗澡!考游泳没什么了不起!反正只要泡泡水,就一定“过”!于是,到了考试那一天。

游泳池边挤满了同学,本来男生和女生是分开考试的,但那天是周末,天气又热,很多不考试的同学也来戏水。于是,池边男女同学、高班低班的都有。体育老师要考试,一些在戏水的同学就让出游泳池,坐在池边旁观,这些旁观者中,阿光和唐万里都在。还有唐万里的一群死党,阿文、阿礼、阿修。裴雪珂换上了一件新买的游泳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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