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剑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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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剑传奇-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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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渐低,惊蛰坐在晴烟阁临窗的位置上,喝一盏银针。窗外流年不停风月暗换,看在他眼里仍是少年风景。彼时尚是眉目浅净的年轻人,和了然相对小酌,之后,他去了南洋学习制琴技艺,游历江湖,而了然娶妻,离家,隐居,归来……多少辛苦惆怅,一如当日在周庄时,了然的喃喃低语:“洛阳城里风光好,洛阳才子他乡老。”
金饰的事情,上次洛阳王带来了无生机的郑匠人后,惊蛰深知这是突破口,不可罢休。不过是稍做迂回,等待更好的时机,再向着既定的目标前进。这些天他暗地寻访,始终找不到洛阳秘密大牢所在,唯一能帮到自己的人,便是了然了。
“惊蛰。”
惊蛰回头,看桌前站了白衫的男子,含笑长立,他便咧开嘴笑起来,急急吩咐小二撤去寡淡的茶,要最烈的杜康,满满斟来。
“下人将你的口信带给我。”了然落座。
“当日我离开洛阳去南洋,你便在这晴烟阁送我,可还记得?”
“当然。”
惊蛰呵呵地笑,开心看着旧日玩伴。两人相交多年,知面知心。
“这些天在府中可好?”
“尚好。前几日随爹爹去宫里见了皇上,说是想封官让我做。”
“不拘做点什么,大概都强些吧。”
了然却不答惊蛰的话,淡淡一笑,低头喝酒。惊蛰才自觉自己这一番话,着实是玷辱了他。了然这样散淡的人,恐怕更适合吟诗作对,和素草自如游乐吧。
于是随意地说些话,借着酒意渐渐上涌,给洛阳城偷来半日清闲散淡。都是一样的人,烦透了乾坤太小,只乐得壶中天长。
幼时随爹爹在王府做客,与你一见如故,两名恶少直搅得偌大洛阳王府鸡飞狗跳,是不是还记得?学会易容后,我常扮作教书先生,是不是对你说过,将来,我要寻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开一间书院?十四岁的时候,群英阁为西北马帮所犯,我立下大功,是不是你陪我来这里尽兴买醉?及至最后那一日这晴烟阁中断然地离去,是不是你笑着挥手,对我说:“去就去吧,无须牵挂。”
去就去吧。无须牵挂。了然,我还是回来,做着自己未必想做的事,你知道,圣上和王爷,都是我的舅父,无论哪一方,都叫我为难。只是身为子民,我必须有我的立场和倾向。而你,依然清朗容颜。
席散人尽,茶客皆已离座。了然道:“密牢地点我帮你问出,是否让我将人带来?”
“还是你陪我去大牢见他吧,我有些事情想问问与郑匠人的狱友。”
了然沉吟着,眉头皱了皱,指节轻击桌面:“我虽不喜过问繁杂……此事与我爹爹有关?”
“是。让你为难了。”
“你我之间无需客气。爹爹近年来行事让我颇为焦虑,深感惶恐,但愿不是我预感中的那样才好。”了然叹口气,“我会尽快安排此事,等我消息。”
“……我也很忧心。皇上和王爷,都是我的舅父……”惊蛰叹息。
了然眼里一抹匆匆的笑意:“总是该以国家为念的。你很好,很好。”
水色空蒙,那白衫故友,消失在雨帘中。他必是感到父亲的诸多行为不够正大光明吧,但除了担心和不安,他能做的,到底有限。
丐帮总部万籁俱寂,半丝声响也无。帮主周行天行至一处门上贴有门神的篱笆院落,见屋内一团漆黑,先行进去点灯。一室皆明,但见窗明几净,日常用物虽然粗糙,倒也齐全干净。
帮主夫人娇杏呆呆地坐在桌旁,桌上摆着一盘家常咸菜,一小碟腊肉炒萝卜干丝,和一碗米饭。
周行天奇怪地望着娇杏:“怎么不开灯?咦?你这是怎么了?”想了想,从怀中掏出一只玉镯,兴致勃勃地扬起来:“娘子,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娇杏勉强笑了笑。
周行天递过去:“不高兴呀?你可别瞧不上眼,这玉镯可是水晶料,是难得的稀世珍品。”
娇杏问:“你从那儿弄来的?”
周行天豪气干云:“别看我是个叫化子头,江湖中还算一号人物……”
娇杏撇撇嘴:“得了吧,在铁敖面前低声下气的像条狗。”
周行天一怔:“我不过是哄哄他……干哪一行都该有靠山,没有七道门的帮衬,京城丐帮如何立足?当然了,他们也是利用我,借助丐帮当他们的眼线,各有所得就是了。”
娇杏不屑地:“算了吧!”
周行天仔细地看着娇杏的脸,不解地问:“喂,你今天怎么啦?”
“要说找靠山,铁敖算什么?一个臭捕快罢了,身份比臭要饭的高不到哪儿。”
里屋门口,清风和顾青跨步走出。周行天愕然,顾青道:“周帮主,恕我开门见山,我们这次前来,是想和你谈一笔生意。”
周行天警惕地问:“你什么意思?”
顾青见清风懒洋洋,只好接着道:“我们不喜欢绕圈子,直来直去,扔掉铁敖,和我们合作怎样?”
周行天笑了:“你当我是什么人了?叫化子一根打狗棍吃遍天下,虽说一无所有,但仗着情义俩字,又遍结天下朋友,没朋友罩着,能吃白食?这朋友不比打狗棍,扔出去容量拣回来难!”
顾青哈哈笑:“理由很充足,倒是没想到,叫化子说话居然也冠冕堂皇……可我要是告诉你,让你在丐帮生死和铁敖之间的情义之间选择,你当如何抉择?”
“你欺我胆小,我们叫化子一个饭碗一双手,靠的是一张巧嘴和一张厚脸混吃喝,虽说卑贱了些,但也吃的守法饭,生死二字从何谈起?”
顾青没有回答他的话,却伸手在娇杏的肚子上拍了拍:“据说你一直对你后继无人耿耿于怀,曾经暗中找过三个女人为你生儿子,可惜生下来的都是赔钱货……这女人肚子又大了,好像你背地里花了不少钱请太医多次号脉,确认她怀的是个儿子……”
周行天身子一软,跌坐到椅子上。顾青出手捏住他的脖子,他下意识地一张嘴,顾青右手一翻,蚀骨丹塞进其嘴,顺势一拍,滑进他的肚内。
周行天大惊:“这,这是什么?”
“你是老江湖,你该知道,蚀骨丹。”
周行天一震,呆住了。
群英阁暗中易主后,帮主多名正直门徒纷纷不满帮主连日来行事方式,广尽良言,试图劝说这性情大变的帮主,但都被麦加以巨毒蚀骨丹所制,每半个月发作一次,不得不依靠独门解药续命。
顾青将手中的一张纸条拍到桌子上:“凡事都需要想一想,这是我住址,想通想不通,你都找我谈一谈。”看了看清风,“我们走吧。”
走到门口,清风停住,回过身来:“当然,你也可以不找我们谈。”
顾青、清风走后,纸条在周行天手中捻动着。娇杏默默倒好一杯茶,递了过去。周行天挥手将茶杯打飞,叫了起来:“都是你他妈干得好事!”
娇杏眼泪涌出:“你为什么要往我身上推,我一个小女子,能阻止他们进来?”
周行天无话可说。娇杏颤抖着扑到他怀里:“我,我好怕,再有几个月孩子就要出生了,可你……如果你出了事,我们娘俩怎么办,依靠谁呀?”
周行天抱住娇杏,眼睛里也沁出了泪花,痛苦地:“我,我完了,娘子,我这辈子算是糟蹋了。”
娇杏抬起头,惊问:“你为什么说这种话?你……”
周行天摇头:“好多事你不懂,别说了,别说了……”说罢起身,步履迟缓地向外走去。
第十一章:尘埃
你从长长的廊上跑过来,而我在练剑,痛苦不堪。你问我,皇兄皇兄,扶苏葬的什么墓?墓上可有花满树?
悟已多,情未了,回首犹重道。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
——唐·牛希济
天色已晚,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来,麦加身在百里之外的会州,并不在水域,云真在雨中一直走,渐渐失去了知觉。
两天后,她才醒,朦胧地看见眼前的女子冲她嫣然一笑:“傻孩子,怎么在雨里走路呢,你身体这么差。”
云真茫茫然看着她的笑容,半天才挤出一句:“你是谁。”
女子就叹气,摸着云真的头发,眼泪掉下来:“孩子,是我,你的娘亲。”
云真惊醒,身子一僵,还是扑到她的怀里,喃喃地唤:“娘,我好累。”
麦加又叹气:“江湖血雨腥风,难为你一个女孩家了,不要再闯荡了,就回到娘的身边,好好过日子,好吗?”
“好。”
“饿了吧?娘给你端吃的过来。”麦加笑得眉眼弯弯的,起身端来几大盘菜肴。
大片大片的肉,红艳艳的干辣椒,盛在蓝花粗瓷碗里。仔细看去,有蒜蓉爆炒腊肉,酸豆角烩肉,黄花菜炖鸡,老姜肉片汤。米饭在一个巨大的木桶里蒸着,揭开盖子,香得无法呼吸。
云真舀了一勺鸡汤泡在饭里,小口地尝了尝,竟然是又麻又辣的味道,也许搁了花椒在里头吧。她不敢再吃菜,另外盛了一碗饭,准备就这么咽下去。
麦加拿了一个竹子做成的水杯下得楼来:“喝吧,喝了就不辣了。”她也不说水杯里装的是什么,笑微微地坐到一边了。
云真喝了一大口,清甜的液体,带着花的香气,是上好的枣花蜂蜜,入在口里,立马就解了那火烧般灼热的辣。她道了谢,把一顿饭吃完,听见麦加道:“娘和你失散了这么多年,捉摸不清你的口味,现在是知道了,再也不会弄错了。”
云真看着她。瘦削的贵妇,穿着上好的秋香色绸缎睡袍,腰间系一根丝带,脚上穿的是一双碧绿色的软缎拖鞋,细细看去,乌黑的发髻偏在一边,是新睡起的模样;秀丽无匹的一张脸,未施粉黛,却自有一段风流妩媚;蛾眉淡淡,杏眼含情。她简直无法相信,温柔和善的容貌下,竟藏着一颗酷冷的心。
“我会好好照顾你的。今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
云真在水域里住下了,每天和麦加相对而坐,彼此沉默,一整天一整天不发一言,神情恍惚。看得出来,麦加很想宠爱她,小心翼翼,嘘寒问暖,仍不得要领,云真还是淡漠,缺了心,没了肝。她感到心痛,自她一出生,她就不再属于她了,过了这么多年,再想去弥补,也是手足无措。
会州战事吃紧,需要她前去安排布署,可云真……她看着她孤寂的女儿,道:“你感到寂寞吗?”
云真点点头。
麦加想了想:“娘有要事在身,即将离开水域,你独自在这里,虽然安全,但太孤独了……不如你去群英阁?我安排几个丫鬟陪你说说话。”
“依你。”
云真住到了群英阁,每天早晨,都会有门徒送一枝梅花过来,也不肯说是遵照谁的吩咐。云真暗地里猜想应该是惊蛰,一个大大的玻璃瓶子入了水,养着它们,一天一枝,渐渐地,就挤挤挨挨的了。先前的开始枯萎,她不舍得丢,风干在那里。
直到某一日,清风回来了。一见到云真,他就扑过来,也不多说,一头扎进她的怀里,紧紧地抱着她,那种依恋简直让人心酸。
好半天,他才放开她,被自己的行为吓坏,走到旁边去,讪讪地不敢出声。云真主动去抱他,从麦加那里,她就知晓,这明朗的小小少年,是自己的胞弟,难怪初次见到他,就觉得他的长相和自己有几分相似。
可她照常没有什么话要说,总望着窗外浓蓝的天空发呆,从小阳台上方看一群一群肥白的羊羔,在天上的草原游荡。有时候它们围成一圈,好象乖乖地在湖边饮水,而湖面湛蓝如镜。
清风怕她闷,古琴、古筝、诗书画册都搬过来了,她仍然发呆,轻巧地规避现实,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清风倒是会经常说起过去的一些事情:
云姑娘,你还记得吗,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江南,你穿白裙,从那幢白墙灰瓦的楼上飘然落下,我真以为见到了仙子。
云姑娘,在乱坟岗,我扮成老太婆,还真吓坏你了吧?真没想到,你的棋艺竟是我意料之外的高明。
云姑娘,在洛阳城楼的那次,你说,我不强求什么,但求最艰难的时候,有人肯为我伸出他的双手,其他的,无需过多考虑。我想着你,再想到自己。我发誓终有一天,我会回来娶你。
一个人的点滴细节,被另一个人记得,在一些时日后,拿出来,安静地说一说,这本身就是一种煽情。何况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风把白窗帘吹得像水一样飘荡,洒落一地月光。云真又不是钢筋铁骨,自然会被感动。看着清风伏在她的床前,干净而忧伤的样子,她伸出手去,抚摸着他的头发,说:“清风,这些天,你都瘦了。”
清风抬起头,欣喜的目光中带着探询意味,嗫嚅道:“不,我愿意。”
云真的手沿着他的后脑勺向前滑翔,攀缘上他光洁的额角平原,翻过眉眼的丛林丘壑,最终陷落在嘴唇这一温暖的盆地里。她用轻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弟弟,你记得,你是我弟弟。”
清风站起来,拧着眉头,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知道他克制得很苦,可血缘关系注定了他只能隔岸观火。忽然他凑到她面前:“我不会叫你姐姐,我不会叫你姐姐。”
云真无言以对。就算她不是他的姐姐,也于事无补。她发自肺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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