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很简单,我也是一点就通。确实是的,像大圈的人,打江山对他们来说易如反掌——别说那些地痞流氓,就算是老外的警察、正规军,见到他们这些从军队里混出来的人尖儿的组队,也会异常的头痛,绝对不敢轻举妄动。但一旦大圈他们接手黑社会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他们马上就没有太多的优势了。而且,估计他们那种高傲的个性,也不屑于与当地的老外们妥协,拍警察的马屁送点礼什么的——没有警察撑腰的黑社会,绝对不会长久——哪个帮会的力量,也不足以对付一个国家的暴力!
但就这样,任凭一个异邦人统治唐人街,似乎又太让人心里不舒服。
小玲随手递了一张地图给我。
地图不是很新,看来是常常有人翻看。
这是湖滨市的地图。很大的一个城市,东西向的在地图上标记得很粗线条的大街,就有三十三条。
我感叹道。
小玲点了点头,说:“是呀,唐人街就占了十一条街,几乎是这个城市的三分之一!让一个越南人占着,真让人生气。”
“就没有有骨气的唐人要对付他吗?”我问。
“有的!几年前,一个大圈的前辈,带了十几个人,围攻过那个眼镜蛇王。但那位前辈选错了同盟,当时一起行动的另外一个从香港过去的帮会的人,临战时却贪生怕死动摇了,把消息透给了眼镜蛇王,结果那位前辈反而中了越南人的埋伏。就在一个暴雨雷鸣电闪的夜里,双方交了火,一晚上死了三十多个人,谁也没有占到什么便宜。据说死的人,无一例外都是额头的眉心中弹!当时就把验尸的警察吓得屎了裤子!可能整个城市的警察的胆子都吓破了!他们都想,要是交火的时候他们在的话,谁还有命活下来?”小玲的手拍着方向盘,感叹道。
小玲的寥寥几句话,把我说得血脉贲张,手紧紧地握着门框上的扶手。
竟然有这样的交火!要在一个雨夜里,枪枪命中眉心,便是我也难做到!而他们竟然做到了。
都是高手!!!而且,这是怎样的高手呀?不是身经百战,又如何能练出这样的本领?
小玲开着车,过了一阵儿,关了音乐,接着说:“后来,那个越南人和大圈的人讲和,保证不动大圈的人一根毫毛,而且,保证不会在唐人街过分,他们只要混一口饭吃!”
“后来呢?和了吗?还是接着打?大圈一定不同意吧,不会和他们讲和吧?”我迫不及待地问。
“听师父讲,由于双方的损失都太重了,事实上根本没有力量再打了!就算勉强打,也只是各自送命而已,谁都没有半点把握——估计拼到最后,肯定是同归于尽——要是他们还年轻,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去这样做。但现在,要是把自己的势力断送光了,那么那些死去的人后代谁来照顾?而且后来,越南人又来了十几个援兵,实力大增,没有办法,所以也就讲和了。”小玲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
我想了半天,点了点头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知进而且知退,才是英雄,而不是匹夫之勇。他们都是真汉子!……那些叛变的香港人呢?”
小玲过了半天才说:“那些越南人,据说一个比一个心狠手辣!据说,他们的人去和大圈谈和的时候,拎了两个挺大的密码箱。当时一个不起眼的越南人一手一只拎着它。等到坐下来的时候,他们把密码箱打开,两只密码箱里,每只箱子里整整齐齐地排着八颗人头,脖子上的血还没有干!”
我让小玲说的心扑扑地跳:“人头?”
小玲嗯了一声,说:“就是那个叛变的帮会里地所有头目的。越南人一方面要求讲和,另外一方面也让大圈的人明白,他们也不在乎生与死!他们也不害怕杀人!而且,他们把大圈最痛恨的人给杀了,也是向大圈的人示好……”
“后来,也就一直相安无事了。”小玲说,“但师父说,我们迟早会和越南人算这笔账!”
我听得热血沸腾。
看了看地图,我指了指唐人街,说:“现在,那个越南人还在这里吗?”
小玲点了点头,说:“唐人街最大的赌场,就是那个越南人开的!我曾经在赌场里见过那个越南人。他的一双死人眼,真的像眼镜蛇一样可怕!看人一眼,就让人从头到脚都发凉!一点斗志都没有了……”
“哦?”我沉吟了一下,然后问,“那你今天会带我去那家赌场吗?”
“你想去吗?”小玲反问我道。
“这个,嗯,不过,我不希望你和我一起去。”我说道。
“为什么?讨厌我了?”小玲问,语气已经冷了下来。
“小乖乖,你误会了。你不是说你见他一眼就从头到脚都发凉吗?我可不想你不快活呀!”我赶紧解释一下。
“那你不能不去那里吗?假腥腥地!”小玲虽然语气仍然很凶,但眼神却柔和下来。
“嗯,我呀,和迷魂药学了点赌钱的招式。你看要不,我们去让那个眼镜蛇王的裤子都输得脱下来,好不好呢?”我询问她。
“这个……”小玲拿不定主意。
我接着说:“你想呀,要是他有钱,那他就越发安稳了,也能处理好他身边的事情了。而相反,要是他输得只剩下一条短裤,那他能安心吗?像他这种人,肯定会想办法搞一点黑钱,是不是?到那时候,警察就不得不出手来对付他们了。这叫借刀杀人!”
“这……这也太危险了吧?”小玲迟疑不决。
“没有事的!”我说,“你想想,我只出一百美元!要是输了,那是技不如人,也损失不大。要是我的赌技比他们高,哼,我就赶尽杀绝,把他们赌场的钱都卷走!到时候,他们哭都哭不出来——开赌场最重的是信誉,要是付不了钱,那还开什么赌场?对吧!”
小玲不作声。
我接着说:“我第一次要是得手的话,就狂赢它一笔!让他们接近破产。过些天,让他们喘口气。等到我要回国前,我再去狂赢他一笔,让他们再也翻不了身!然后,转身就直往飞机场,让他们再也找不到我!”
小玲摇了摇头说:“你跑了,我们还在呢!”
“所以,我想单独去的呀!而且去之前,我还会化个妆,戴一头金丝假发,贴上络腮胡子,让谁也认不出我来,这不就行了吗?”我诱导她。
“这……不行的吧……”小丽还是不肯,“这太冒险了。而且要是这样简单,那眼镜蛇王还能撑到今天?”
小玲说的话也对。也许,我还要再看一看,再深思熟虑一番!
但心里那种愿望却随着车子慢慢地驶往市中心而越来越强烈,可能是因为离那个越南人越来越近的原因吧——趁这次在湖滨市的机会,我一定要教这个越南人死得很难看!
第031节 剃刀边缘
湖滨市是个非常漂亮的国际大都市。
尽管我心里有事情,但仍然让我有了一些兴奋。这是我第一次到异邦,真让我大开眼界。我带了点钱,但那些大的专卖店里的衣物的奢华,还是让我有些日瞪口呆——这一件衣服要多少钱呀?简直够穷人一家三代所才人吃一辈子的……
建筑物,风土人情以及各色人种带着各种各样的神情与自己擦身而过的时候,带给自己的感觉,却是绝对是异常的新鲜。
觉得一切,都象是在从各个方面启发我什么东西——我的心就宛如春雨后的土地一般,要萌发出无数的嫩芽……
等到我一边看,一边为小玲挑了几件不太贵的衣服之后,又替丁总和小丽每人买了两套衣服。
小玲说不要乱花钱了。
她越是这样说,就越让我有些过意不去,于是,又在一家珠宝店,买了一条珍珠项链和一枚钻石戒指送给她。
这一次简单的转一转,一不小心,就花了我钱包里一半的钱——我开始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带的钱够多的呢!
小玲走了这么多的路,有一点累了。
等到我们拎着大包小包,在一家咖啡馆里坐下来的时候,相视一笑。两人已经亲密无间了。
喝了两杯咖啡,心里的欲望一直向上窜动。真是想立刻就去找一间宾馆,开个房间……
但周围的人都坐得基本端正,非常绅士的在一起聊天什么的,我也就没有太放肆的去搂抱小玲或者手脚乱放等等——可不能给国人丢脸呀!注意形象。
两人谈起一些事情,非常的投机。于是,我又告诉她。自己在中亚的时候,曾经在一间密室里,“捡”了一包宝石。估计光是那大颗的钻石,就能称得上价值连城。但要想正常的带出来,估计不太可能。我让小玲留意一下做珠宝生意的大腕。
小玲答应了,但似乎不太相信我说的。是呀,一包珠宝钻石——那值多少钱?别人都捡不到,结果让我一番巧遇,捡了回来?
我也不多解释,只是告诉她,我们是一家人,等到宝石出手之后,我们也在湖边,盖一个更大的别墅!等到我的三个义子十岁的时候,我把他们都送过来读书,让他们都开拓一下眼界!
小玲听我讲那三个孩子的事情,非常好奇,巴不得我立刻就把三个聪明的小家伙送过来。
我告诉她,孩子嘛,先要让他们把自己祖国的语言以及做人处事的学问做好,那样,他们才是一个真正的有自己的文化与国家情感的人,早早过来的话,他们也许会尝到更多的东西,但三个孩子便没有一种深沉的乡情与对祖国的归属感了,那样不好!
小玲也只是说说,转而,问我其他的事情。
我一边和小玲说话,一边,却开动多心经的功夫,把今天所有转过的大街小巷的每一个细节都回想了一遍。哪里是重要的路口,哪里的人流量比较大,哪里有警察在巡逻,哪里有警察局,哪里的公司门厅里有保安,哪里的路口有监控的摄像镜头等等……另外一个心思,在暗暗的盘算着,要是自己和那个眼镜蛇王打起来的话,应该如何利用地形,在哪里布防?在哪里设陷阱?在哪里扔手雷过去,用多少度的抛角……
小玲非常惬意的听着我胡吹。
多心经她也是会的,不知道她在和我聊得热烈的时候,她另外的心思,会在想着什么东西?
也许,我这样想太贪婪了。她也有她自己的秘密,有她不允许别人触摸的地方。我还是替她守护着她心里最隐私最温柔的地方比较好。
吹了老半天,她接着带我到她认为我应该看一看的地方四处走一走。
她的手,一直牵着我的手,象是害怕我走丢了一样。象是担心她的手只要一松,我便象个的孩子,瞬间在人群里再也找不到了。
我任由她轻轻的捏着我的手,跟着她,听着她讲解她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各式各样的城市的典故,听她介绍哪里的东西好,哪里的商品便宜,哪里的小吃味道足,而哪里的酒店档次惊人……
我用心听着,也不妨碍自己把各个街区,当成自己想象中的战场,在和自己突击队里的兄弟在这个城市里左冲右突,在哪里埋几颗防步兵的地雷,又在哪里,架一个防坦克的阵地,在哪里,布一个狙击点,又从哪里的下水道里进攻或者溜之大吉。
我整个成了双面人了。一面,和小玲卿卿我我,柔情无限蜜意无穷,另一面,却在和自己的兄弟,在假设的战斗里浴血奋战,要把那个所谓的“眼镜蛇王”的爪牙们一一收拾,最后,把“眼镜蛇王”一枪爆头。
我渐渐的发现自己同一个时刻里,想两件事情的习惯,已经养成了,好像,到现在多心经里的一心多用,才真正的并行无碍——以前,同时进行的几件事情,其实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相关性。
等到了黄昏的时候,我们才驱车回家,感觉就象小两口儿,周未一起上了一次街,买了点生话用品,然后愉快地在天黑前回家。
但小玲越是接近我们在郊区的别墅,她就越沉默,等到下了车,她让我先屋。
我迟疑了一下,听从了她的安排。
但她又很快从我的身后追赶了上来。
丁总在小丽的房间里,正在低声的吟诵着《旧约》。
我想进去和她打一个招呼。小玲阻止了我。她说师父在诵经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打扰。
这还治其人之身让我一愣。
本来,对宗教,我是没有偏见的,而且,也没有觉得佛经比基督一门要正确伟大光荣。或者,也不认为佛经不如本土的道教等等。
但丁总,一个奇门的精神领袖,却义无反顾的投向到基督教之中去了,这让我觉得有些……说不出来。
那么,我平常,时时为自己不能为奇门作贡献或者没有去实践奇门的大义而不安,是不是有些做作了呢?是不是,我把有些问题想歪了?
晚餐的时候,我本来想问一下丁总自己的疑问,但话到嘴边,还是留住了。也许,我自己去想,自己去体味出来的东西,对自己更有启发性。更重要的是,她现在已然是一个基督徒,她那样虔诚的向基督祈祷是我亲耳所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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