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村不是村,而是一处城乡结合的居民区,大都是平房。来自全国各地的摇滚青年们被这里低廉的房价和相对空旷安静的环境所吸引,大批驻扎此地,但真正在摇滚乐圈里所说的树村是西北方向一出叫后营的地方,百分之九十的乐队和歌手都在此处。关于树村的种种还有很多,但不一一叙述了。如今不知道树村还在不在,是不是还有摇滚圈子的人住那里。
一夜的狂欢并没有让我起不来床,相反,我很早就起来了。到外面买回了几根油条然后叫苗苗起床吃早饭。
她还在熟睡,看来昨夜她的体力消耗的太大了。我将她露在被子外面白藕般的手臂塞进被中,然后在她脸上轻轻吻了一下:“还不起来么?”
苗苗嘴角微微上扬,但却不肯睁开眼睛,惹得我扑上去一阵狂吻,她这才娇笑着挣扎起来:“好啦好啦,我起来我起来。”
她坐了起来娇慵的伸了个懒腰,被子从她身上滑了下去,露出雪白雪白的肌肤。我忍不住摸了两把:“苗苗,你们草原上的姑娘都这么美么?”
她没有回答,一巴掌拍掉我的手,还给了我一个白眼,然后赤luoluo的站了起来,顺手把我洗完搭在铁丝上一件短袖套在身上。
吃过早饭,我顺手从桌子上拿起纸笔,然后坐到合成器前,头两天听说高晓S要出校园民谣的新专辑,我打算编两个拿去给他看看,说不定能骗几个钱呢。
但干坐了半天也憋不出什么来,满脑子都是苗苗那俏丽的脸。我叹口气,刚想站起来到院子里走走,忽然一对手臂从后面环住我:“怎么了?没有灵感?”
我反手捏住她的脸:“我脑袋里飞来飞去的都是你,你已经把我害惨了,严重扼杀了我的创作激情。”
苗苗突然伸出手在身上游走。
“有灵感了么?”她在我的耳边轻轻问道。
眩晕中,我似乎真的抓住了些什么,马上便抓起笔写了起来。苗苗见我开始工作,轻轻的离开我的身后,坐到床上静静的看着我。
很快我就将脑中的旋律记录下来,但哼了几遍发现十分平淡无味。“kao!”我不快的把纸揉成一团扔掉,看来今天是写不出什么玩意了。
这时,苗苗低沉而赋有磁性的歌声响了起来,旋律分明就是我刚才扔掉的那个,不过她将本来的6/8节奏改成4/4的,并且放慢了速度。
接着她弹了一段散板SOLO,此时我已将身心投入到这情歌的意境里,脑中自然的涌现出了不可抑制的激情,当她的SOLO刚一结束,我便脱口唱了出来。
苗苗眼中放射着令我沉醉的目光,在我结束这段后,她轻轻的接着唱了下去。
我笑了,她也笑了。
她看起来已经重新的建立起了自信,这让我有些自豪,也感到十分的高兴。
正文 第122章 过往
我走到她身边轻轻的抱住她:“苗苗,或许我还不是很了解你,但我知道,一旦你全身心的投入到音乐中——就象刚才一样。那么你的眼睛里就会有阳光般的笑容,你的歌声会让所有的人无所适从地被打动。苗苗,你很有天份,只要你坚持下去,没有不成功的道理。相信我么?”
她点点头。我抚着她的长发接着说道:“悲伤的调子不适合你,同样也不适合很多别的人,所有的人都需要有向上的东西鼓励着去生活……答应我,不要再去写那些悲伤的东西。”
苗苗静静的在我的怀里坐了很久,然后抬头看着我的眼睛,郑重的说:“金子,我答应你,我永远都不会让别人在我的歌里听到悲伤。”
看到她恢复了原本开朗的性格,我有种救人一命的成就感。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我,歌坛上又会出现一颗星星呢。但那是后话,目前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我还是努力的去钻录音棚,另外还托朋友给找了个酒吧去卖唱。偶尔也将苗苗带到那里去唱上一两首歌:一个歌手是不能长时间离开舞台的,就象一个武士不能离开刀一样。
转眼间,北京的春天到了。
白天录了一整天的音,我有些疲倦。但不知为何,一看到苗苗走进酒吧,我身上就又充满了活力,我冲着在酒吧角落里坐下的她挤了挤眼睛,更加卖力的唱了起来。
一首歌结束,蚂蚱抱着吉它窜了上来:“哥们儿,今儿三子有事来不了了,你给我弹贝斯吧。”我本想下去找苗苗亲热亲热,但蚂蚱死皮赖脸的拉着我不放,无奈,只好客串一下贝斯手。
蚂蚱捏着嗓子唱了几首比较流行的歌,最后在一片嘘声中灰溜溜的下了台:“这帮混蛋,这么nb的音乐都不会欣赏——”我可没有闲心听他絮叨,挣脱出他的魔掌,三步并做两步窜到苗苗的旁边:“怎么样?成没?”
格日勒摇摇头:“没成,他们说不要女的。”
“kao——没关系,不要你是他们的损失,连L琦还能混上主唱呢,我就不信咱们苗苗不成,咱们慢慢再找。”说着我把她从椅子上拉起来:“有点受不了了,您得帮帮我。”
苗苗白了我一眼:“你就不能想点别的事?”
听我唱了几首歌后她先回家去了。我草草的结束了表演,收拾好了家什正打算回家,打鼓的三儿忽然拉住我:“金子,有人想跟你谈谈。”
“谁啊?”
“是T哥。”
虽然当面见过不少活的腕儿,但我在T哥面前还是感到有些紧张。他笑眯眯的看了我半天才开口:“兄弟歌写的不错。”
“哪里哪里,跟哥哥比不了。”
“我没夸你。三儿把你的东西拿给我看了,我打算要几个,你出个价吧。”
我看看他,然后点上一根烟:“哥哥看得起我,那我也不客气了。三百一个吧。”
他点点头,一如既往的笑着,半天没有说话。
看着我默默的抽完了烟,他又开口了:“我队里的贝斯刚走人,你有没有兴趣?”
心脏瞬间紧缩了一下,我知道这句话意味着什么。进入他的乐队就表示我将彻底告别地下摇滚的圈子,通过他,我可以尽快的实现我原先的梦想,我将有很多红的机会。但是——在和苗苗发生关系的那天,我已经下了离开北京的决心,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再适合这里,我已经失去了对摇滚的热情。之所以还没有走,是因为我得为苗苗找到出路——最起码得给她找到个能填饱肚子的工作。
我没有说话。虽然下了要走的决心,但眼前的诱。惑是难以割舍的。默默的想了很久,我终于下了决心。
“T哥,我想求您一件事。”
“说吧。”他抱着胳膊看着我。
“我认识一个草原上来的姑娘,也是贝斯手。她很有天份,歌写得也很棒,但就是没有机会。我想——请你给她个机会,或者说把我的机会让给她。”
他看了我好半天:“那你呢?我这里只有一个位置。”
我点点头:“她和我不一样,我除了玩摇滚还有另外一条路,但她没有,除了音乐她什么都没有。”
T哥似乎了解了,点了点头:“好,就这么办吧。回头我联系她。”说着他站了起来,重重的在我肩上拍了一下:“好样的。”
看着他宽大的背影,我的心情有些乱,我知道已经到了该离开北京的时候了。蚂蚱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我旁边,他给我递过一根烟:“你——要走了?”
我点点头,看了看他:“蚂蚱,陪我到老古那里去一趟。”
敲了半天门里面才有动静,一个女声传了出来:“找谁?”
“找古Y的。”
门开了,一张清秀的小脸从门缝里露了出来:“是要录音吗?古哥刚睡,你明天来好不好?”
“老古!!!”蚂蚱扯开嗓子叫了起来:“来活儿了!快接客啊!!”
“我kao!大半夜的嚎什么丧啊?”老古嘟囔着打开门,顺手在只穿着件衬衫露着两条雪白大腿的姑娘身上上拍了一巴掌:“没事儿,是我哥们,你先去睡吧。”姑娘白了我们一眼:“那你快点儿啊。”说完有些不高兴地进房去了。
“小妞不错啊。”蚂蚱冲房门吹了声口哨:“哪儿找来的?”
“嘿嘿,中院的,身材不错吧?功夫更棒!最近一直在我这儿给别人唱和声,感觉不错……这个以后再说,你们这么晚干什么来了?录音?”
对着麦克,我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给苗苗留了言。
“苗苗,我想我得走了。这是我早就决定好的事,你不要多想。本想当面跟你道别,但还是算了,见了面反而不知道和你说什么好,再说我们就这样多少带点遗憾的分开,都会彼此记忆得长久一点,你说不是么?那天听了你的歌——就是草原的那首,总觉得太悲,我说过那不适合你,所以给你改了改,我现在唱给你听听。”
老古把我和蚂蚱分轨录好的伴奏打开,我酝酿了一会儿,待前奏结束后唱了起来。
清晨,我登上了开往沈阳的火车。蚂蚱眼圈红红的,他在窗外扬了扬手中的录音带,对我点了点头,然后转身走了。
车开动的一刹那,我的心忽然象被撕裂般疼痛起来,脸上痒痒的,伸手一摸,原来我早已泪流满面——这一瞬间,我发现了存于心中的爱。“苗苗…”我对着窗外沉睡的北京喃喃的说:“……我爱你……”
已经好多年了,我已经忘掉了关于北京的很多,但不曾忘记过留在北京的那段爱情,当然,我指的是我的爱,我不知道苗苗是否爱我。直到我收到已经成名的蚂蚱——胡吗个给我邮寄来的两张碟。一张是苗苗的个人专辑,另外一张是2001年新千年华语榜中榜的现场实况,苗苗获得了神州最佳新人奖。
她看起来一点都没有变,还象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模样,只是长发没有了。致词过后,格日勒唱了她的歌。
这一刻,我的泪水不可遏制地涌上了眼眶。
正文 第123章 玩世
聂奇N梦之二十七。
主角,“小弟”。
小弟今年打算结婚了,从去年9月被女友发现外面有女人后到现在,一直没出去偷食了,现在快结婚了,估计以后要告别偷食圈子了!唉!
告别之前,打算对这些年的泡妞经历做下总结。
小弟接触女人比较早,在我15岁初二的时候,一个在社会上游荡的女子,准确的说是个女太保倒追我,相处半个月后,一次酒后终于和她qr,她比较漂亮,身材倒是一般。
后来,她不告而别消失在我们县城了,再一次见到她已经是6年以后,我21,她24了,在大街上偶遇的,相互出去喝了杯茶,她说她那几年去沿海打工去了!
我没有问她打什么工,因为那些年里很多和她一起出去的人回来告诉我她在外面做小姐!抛开暗恋的不算,这是我第一个女友,也是我的初恋,然而,从她离开家乡到最后一次见面,都没说分手,算起来到如今,她依稀还是我女友!这就是我的初恋,毫无感情可言,然而却给了我最深的记忆!
继此小太妹之后,我和社会上的人混,碰过一些不良少女,但没有固定名义上的女友。我初三,因为学古惑仔而荒废了学业,被父母送往离家80公里外一个半封闭教学的乡村中学复读初三,在那里的一年,碰过2个该校的wc,次数不计,其中一个怀上了,但father是谁不知道,她首先找上了该校的老大,该校老大找我商量该怎么办,我就说把我们知道碰过她的人都叫来,每人凑点钱打掉孩子。
于是我们把学校里我们知道碰过她的人叫到一起,除掉我和那个老大,居然有15人之多,其他不知道的还不晓得有多少,但大家都是穷学生,凑不出什么钱,那时候我们那打孩子要1000多,对我们每个月就100块生活费的学生来说,是笔天文数字,于是我和那老大盯上了学校的教导处主任,因为据我们所知,那个主任也碰过这个女的,于是我们让这个女的去找那个主任,要是他不给,就闹,为了名誉,不怕他不给,后来这个问题就让主任解决了!
在这个学校的一年,有了一个正式的女友,但没有碰她,那时候她才读初一,农村女孩较保守!怕负责,所以一直没敢碰她!
结束这个乡村中学一年的生活后,我依然没考上高中,铁了心要游荡社会的我,在邻近高中开学之际,被父亲以断绝父子关系相要挟,身为教师的母亲走了关系,把我送到县里的高中!在那里我遇到了这辈子我最感谢的老师,我们班主任!
第一天报名,我穿着拖鞋,衬衣不扣扣子,敞着胸怀,衬衣袋子里放包烟,耳朵夹着烟去报名,我之所以这样嚣张,就是打算给这个老师不好的印象,让她反感,到最后不想收我,让我转其他班去,然后我再到其他班主任面前再如此这般,这样,再加上我在外面的恶名,所有的老师都不敢要我,于是我可以顺理成章的不用读书了!哪想,这个班主任一见我的样子,就当我不存在似的!没有一丝不快的表情,可能是我老妈已经跟她打过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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