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一句便让那个劝谏的臣子吓破了胆,连忙跪下来磕头认罪。
风摄冷眼瞧着匍匐在自己脚下的一干人等,露出一种莫名戏弄的笑意,看着自己戏弄的对象濒临死亡时的惶恐,他觉得好笑,轻轻抬手扶起那人,体贴异常。“爱卿这是做什么,起来吧,朕不追究便是!”
喜怒无常,先给你一巴掌,再给一颗糖,这是权属者常用的招数,而风摄却是把这招数用的超凡脱俗!
一时间,圣心难测,人人自危!
有人疑惑心狠手辣的皇帝为何不杀了朗宁。
这时候,有聪明人给了答案。
因为风摄绝对不是庸碌无为之辈,他最擅长的便是——看人。朗宁是个不可多得人才,他早就看的出。而且他也喜欢这样的人!虽然,朗宁曾是卫家的家将,但正所谓一将难求,相对于一些只知道编排是非的文臣,凤摄更欣赏朗宁这种属于军人的傲气!
这一年,凤国发生了很多事。
最大的便是,先帝亲封的贤王一朝间倒台,大儿子因为谋逆造反被圣上察觉,卫家一夜间,除了卫僚之外,其他人全部斩首示众!
风摄为什么不斩草除根呢?有人好奇。
原来。老贤王临死前,伏地认罪,恳求皇帝为他们卫家留下一根血脉,不要赶尽杀绝。
然后又歌颂下风摄的仁义,又说了很多关于以前陪着先帝打江山的事迹,无非只想留下卫僚一人延续他们卫家的血脉。
可卫僚又不是他亲生的,留下他又有何用?
留下他有什么用风摄不知道,但他知道留下卫僚,便是给自己一个大好的机会,显示自己仁德!
反正他们卫家已经死光了,卫僚又是养子,就算还保留贤王称号又如何,不过是个被拔了牙的老虎。
“也罢。”想到这,风摄下旨,“谋逆之罪虽说要灭九族,凌迟处死,但朕怜悯贤王是两朝元老,就判斩首吧,其养子卫僚一向温良,和此事并无瓜葛,就保留贤王头衔,仍留京城吧!”
于是,卫家上下在一个明媚的午后被集体送上斩首台!
监斩官便是朗宁。
虽然肩膀上的伤已经被处理过了,但朗宁依旧疼的厉害。
现在的他正端着一碗酒站在老贤王面前,抬头看看天色,他已经站了多久?
时辰是不是快到了?
老贤王曾经跟随先帝四处征战,虽然老了,但眉间英气犹在,仿佛还当年策马飞奔平定战乱的威武将军。
此时的他,头发凌乱眼神灼灼的盯着面前的人,眼中没有恨,没有怨。
朗宁面色沉重,手里的酒碗也跟着微微颤抖着!
卫家一百多口人命就跪在他面前,这里面有从小跟他一起玩耍的朋友,也有看着他长大的长辈。他还记得小时候,不懂事,跟一帮年轻胆大的士兵一起偷老贤王私藏的好酒,被人发现后,狠狠骂了一通,可当天晚上,老贤王便提着酒壶找他们一起喝酒。
“我求你们了。你们啊,就别老惦记着我这点压箱底的家当了!”
当时他们哈哈大笑,喝着老贤王的压箱底,肆意的打闹着。
但他们最爱的还是跟老贤王赌钱,谁手头紧,便去找老头子赌上一局,老贤王好赌,但赌钱技术实在太次,每次都输。
“哎,我又输了,要命哦,再这么输下去,家财万贯也禁不住你们这帮混小子赢啊!”老贤王痛心疾首,并发誓,以后再不赌,可每次又安奈不住。
谁叫他家开银矿呢?
这一幕一幕像是昨天才发生的,画面不停的在朗宁眼前来回循环,慢慢的,眼睛有些模糊了。
好像,昨天,他还和一帮小子,筹划着怎么骗老头子的钱。
吸了一口气,走到老贤王面前。
“还请老贤王喝下这碗送行酒!”他颤抖的将碗举起。
旁边有人骂开了,“朗宁,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畜生,老贤王对你一直不薄,你这个白眼狼,为何这样加害!”
骂声此起彼伏,顿时刑场沸腾了。
骂什么的都有。
朗宁闭着眼,不为所动,只是颤抖着手,将酒又凑近几分。
老贤王低头闻了闻,忽然呵呵笑开了。
“还是你小子机灵,让我临走也能喝上一碗鞠叶青!”
手抖的更厉害了,他死死咬住唇不敢多说一个字。他情愿老贤王能骂他两句,这样心里起码好过点!
“老。。。老。。。”朗宁坑着头,只看见肩膀在抖。
“你跟卫僚。。。给我好好活着!”这声音很轻,但千真万确是卫城说的。
当朗宁意识到这话是出自老贤王之口时,老家伙已经咬着碗,开始喝他这辈子最后一碗酒了。
朗宁惊愕了。强忍着夺眶而出的泪,死死咬住唇。
“鞠叶青啊鞠叶青。。。我老头子估计以后都喝不到喽!”喝完最后一滴,老家伙非常遗憾的摇头。
悲壮!悲哉!
一世枭雄。如此落幕!
心中没有恨,没有怨!
烈日当头。
天空陡然响起一道闪电,随即,便是倾盆大雨浇灌而下。
秋雨无情!
老贤王迎着雨,大笑!笑声穿透雨帘,在刑场来回回荡!
他果然适合这样悲壮的退场!
先王!卫城来了!
这一天,血染红了半边天,残阳夕照,卫僚忽然从梦中惊醒。向四周打量一番,只觉得背后一阵寒冽,冻的手脚冰冷。亲们,这章是不是字数很多呢?这是送给你们的,这章以后沼液就要入V了,在这里,我不知道要说什么,真的很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耐着性子追我的文文。
而我呢?只有写出更好的文文才能对得起亲们对我的支持!
还有些废话想说,如果你们想听,我不妨借着这最后一章公众章节说了吧。
沼液是个新人,真的是不能再新的新人了。
第一本书,《我的邪恶夫君们》是我的处女座,是一本NP文,在此之前,我根本没打算写NP,也不会写。
那本书的名字本来叫《卷轴梦》,却因书名不吸引人,生生改成了《我的邪恶夫君们》,这名字说起来,是我一辈子的疼,明明是一篇荡气回肠,凄凉唯美的故事,却偏偏变成一篇NP,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写的。佩服我吧?呵呵!
名字改掉之后,我花了一夜时间构思新名字的大纲,苦思冥想如果写才能配的上这个非常有杀气的书名——《我的邪恶夫君们》。
后来,黄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写完了。
我简直是天才!
那本算的上一本小白文。我是一边写一边笑。
当时我想,还会有人看啊?
后来,那篇文居然凡响非常好。可想而知,我心里多郁闷,郁闷到最后,我开始变态起来。
为了满足我的变态,我毅然放弃了《我的邪恶夫君们》前传进度,开了新文,就是你们现在看的这篇《冷情皇叔》。
要知道,我是写NP发家的,一对一从没写过,我能行吗?
当时,我写《冷情皇叔》的决心跟黄继光堵枪眼有的一拼。
——都抱着赌一赌的心态。
可事实证明。。。。我堵的不是枪眼,而是。。。。悲剧。
这文本来的名字,叫《一生叹息》。
中心思想是。。。
一叹此生多情,二叹红颜薄命,三叹真心难寻,四叹一生孤寂。
此生多情的,是凤摄。
红颜薄命的,是十三他妈。
难寻真心的,是十三。
一生孤寂的,是帝王。
自此,一生叹息。。。。
但有位资深的作者告诉我,叹你个死人头啊,名字不吸引人,谁看你的叹息?
于是,我叹息一声,将名字改成《禁忌爱恋》,但效果还是不好,后得高人指点,说书名不YY,那时,我早已心灰意冷,连叹息的力气都没了,不明白,一篇文章,名字的重要性会那么大,后来证明,名字的重要性确实很大。
千回百转,几经波折,我又改成现在的《冷情皇叔》,朋友跟我开玩笑说,你改成《色情皇叔》会不会好些?
我欲哭无泪!
当时,我有那么一种想法,如果我够大胆,如果我够执着,硬要用《一生叹息》这个名字会怎么样。
到现在,我也没得到答案!
后来,我在惨痛的教训中得知一个真理。
沼液,你不是大神,不是写什么,读者就看什么。你丫的就是一只菜鸟,而且是很菜很菜的那种。
果然,这么骂完自己之后,心情顿时豁然开朗。
但有时候,我会想,什么叫大神呢?有人这么跟我解释大神这个名词的。
——就算书名取成《狗日的xx》都有人争先恐后看,这就叫大神
关于大神的问题,纯属玩笑话,只是供大家娱乐娱乐。别当真啊!
这都是我写文的遭遇,如果你们中间有作者,千万要记住啊,书名很重要,沼液作为失败的典型,实在太成功了。
在此,我要感谢梦依然,她是个执着的孩子,基本上,每天都会送我花花,送的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这孩子有点别扭,她不喜欢留言,只喜欢送花。
有时候,我就在想,你丫的倒是吱一声啊!别让我觉得,你送我花其实是手抖,点错了。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那就是我所有铁杆粉丝里的一位佼佼者,她叫韩小好,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看看,我以前的那本书《我的邪恶夫君们》的留言,就知道她有多经典了。
这里,我实在是忍不住要说,丫的,只要我文里一出现受伤镜头,或者谁有危险,她立即会在第一时间跳出来,威胁。
甚至,她还真砸了我鸡蛋。但砸归砸,你稍微低调点还行呢?她不,砸完我之后,还光明正大的告诉我,鸡蛋是她砸的。
我有四个鸡蛋,大概有两个就是她的。
以至于在她的“淫威”带动下,当时引起不少读者共鸣,后来实在扛不住了,我不得不收了一个叫小九的男人。那天,我是吐了三升血,硬生生把写好的两万字,删掉重新写。甚至连简介都为她改了。。。。
韩小好啊韩小好。。。。我今生遇到你,简直。。。太有创意了。
当然,这里面也有一直在我背后默默支持我的,比较低调的。
紫苏、羽儿、奥奥、ture1986、羽儿、依然是冰冰、秦时明月、还有那个怀了孕还看我文文的phoebe41。。。没报到名字的不是我不记得,你们的每条留言,我都记在本子上了。认识你们,是我一生的财富。
真的是一生中不可多得的财富。
最后一句废话。
——我他妈以后一定要先取好名字再写文。(吐血)
亲爱的朋友们,晚安!
通知一声,以后,沼液不在凌晨更文了,每天晚上八点钟。
2010年8月24日凌晨0点02分
沼液
七十一章 无忧岛的生活
一刀挥下,血溅三尺。真是惨不忍睹的一面!
“啊——”傅薇看着被尉迟一刀捅死的兔子,吓得脸色发白!说来也奇怪啊,叫她捅死人,她倒不觉得什么,一旦换成小动物,她就不行了。
“瞧你那点出息。”尉迟手脚麻利的收拾兔子,一边回头不屑的鄙视她。
在鄙视的过程中却发现,目标没了。
好嘛,晕倒了。
今天真倒霉呢,原本想一人出来打个野味给王爷和傅薇打打牙祭,却不想,这死丫头非要跟来,没办法带着吧!谁又想到她看见只死兔子居然吓晕过去了。。。。
尉迟这人,有时候确实有点无聊,见她晕了,玩心大发,嘴里叼着根草,一点一点的扫弄她的鼻子。
没过多久,傅薇悠悠转醒,睁着迷蒙的眼睛,看了看尉迟,很不文明的打了个喷嚏:“这是什么地方啊?我怎么在这里?我是谁?你又是谁?”她呆呆的看着面前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的男人。
她中的毒虽然还在体内,但多日来的调理,也不像以前那么深,不过一觉睡醒前,脑子会有些混沌罢了。
见她没事,尉迟眼珠一转,吐掉嘴里的草,晃着满肚子坏水道,“哼哼,你叫傅薇,是我养的奴隶,我是你主子。”
傅薇眨巴下眼,张了张嘴,直盯着尉迟小心翼翼开口。“那个。。。我真是你养的奴隶?”
尉迟脸拉的长长的,“那还用说,主子现在衣服脏了。你给我洗干净!”
刚才被她那嗓子吓的,手一抖,兔子血全溅到衣衫上了。
尉迟把外衫递给她的时候,她环顾了下四周。
“主人,这是野外啊!我们没有地方住吗?”
“洗你的衣服,废话什么!”尉迟一屁股躺在草地上,盯着傅薇蹲在河边的背影,嘴里又叼上一根草,忽然又有坏主意,但见他脱了鞋子,伸手拽下袜子,扔过去,“把这个也洗干净!”
荒郊野外的,傅薇可怜巴巴的捏着尉迟的臭袜子,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主子,我们什么时候回家啊?我好饿哦!”
尉迟整个人仰躺在草地上,悠闲道,“洗完了袜子,就带你回去,要是洗不完,看我不家法伺候!”
傅薇先是一愣,接着扁了扁嘴,有点不乐意,但一想到他是主人,主人的话怎么能不听呢?
于是认命的搓洗尉迟的臭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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